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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四章 开心最重要......

    穿越将近半年,如果让何瑾说一下最开心的事儿,莫过于从京城回到磁州。
    他记得,一路颠簸十二天后,来到磁州城门前,并未有啥近乡情怯的感觉。唯一有的,就是一身的疲累和一点的小失落。
    毕竟,繁花似锦的京城经历,灿烂得犹如一场梦。而淳朴闭塞的小州城,就难免显得有些单调和无味了。
    然而进入城门后,他便看到街上搭着一座接一座的彩楼。彩楼两侧,是乌泱泱的百姓正翘首以待。
    何瑾起初也没在意,还以为是哪家大商铺开业呢。
    可想不到,就在他露出头儿,打算跟着看一看热闹时,忽然听到小月儿的一声欢呼:“是何官人,是何官人回来了!快,快敲起来、舞起来啊......”
    随着这一声话落,欢门下的狮子锣鼓、烟花爆竹,登时全都开动了起来。用何瑾前世一句经典台词儿,那真是就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
    还有爆竹、起火、冲天炮、窜天猴儿......如同开了锅的稀粥似的,响得都分不出个儿来。尤其两侧的百姓们,接连不断地发出一阵阵的欢呼声,整片街道立时成为一片欢动的海洋。
    一时间,何瑾脑子都有些发懵。可反应过来后,他立时便放下车帘,‘嗖’的一下就钻回了车里。
    这样的反应,顿时让一脸喜气洋洋的小月儿傻眼了,她不由担忧地向一旁的沈秀儿问道:“小姐,何官人是不是生气了?”
    这一刻,沈秀儿也不由攥紧了手里的丝绢,面露一丝的紧张:虽然凭她对何瑾的了解,觉得不太可能。但,但这种事儿,谁又能说得准?
    上京面圣一趟,便连升两级成了带俸锦衣卫百户,世袭磁州文巡检——如此皇恩厚宠,整个磁州......不,整个河南省都没有过。
    再看此时他乘坐的马车,宽大又华丽,三匹高俊的战马跑在前面,铃铛乱响。马车两侧,还有五十名衣甲鲜明的侍卫随行,别提多威风了。
    任谁都看得出,何瑾已今非昔比,飞黄腾达指日可待。一个小小的磁州城,已容不下他这样的人物儿。
    可她沈秀儿呢?不过彰德府的首富。
    但生意再大又如何,还不是一介卑贱的商贾之女?更不要说,沈家之所以能有今日的财富,还是得益于何瑾半年来的运营。
    戏文当中,多少负心男子荣华富贵后,便抛弃了糟糠之妻?
    更何况,如今沈秀儿还不是他的妻。假如何瑾已变了心、看不上她,沈秀儿也觉得完全在情理当中。
    而随着何瑾陡然缩回马车后,街上百姓的欢呼声,也随之戛然而止。舞狮的锣鼓声,同样愕然停下。只有几串还未放完的鞭炮,还噼里啪啦的响着,显得极为刺耳。
    人人都跟小月儿一样,开始担忧是否惹得何瑾不快了!
    更主要的是,面对何瑾如此的反应,他们下意识地没去想其他,只想到了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身份上的差别,带来的最直接结果,便是如此微妙的心理转变。
    可就在整个大街,都陷入一片茫然无措的时候,人们忽然看到马车的帘子,又被何瑾掀开了。
    这时候的他,已换上了钦赐的飞鱼服,腰系鸾带,手持绣春刀。
    大红色的飞鱼服,在阳光照耀下流光溢彩。整个人立于马车之上,刹那间竟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只不过,他的脸色却很是奇怪,是由那种屁颠颠儿,陡然变成失落的愕然。
    随即,他便幽怨开口道:“你们这也太不走心了吧?为了配合你们,我特意换上了这身衣服......然后,你们这么快就完了?”
    “太快了,太没感觉了啊!”嘴上抱怨着,可嘴角却已微微上翘。
    聪明如他,哪能看不出街坊百姓们的心思,哪能看不到还有一大堆的鞭炮?
    于是不待百姓街坊反应,他忽然又一按绣春刀,摆出佯怒的造型:“都愣着干什么,嗨起来!......秀儿、月儿快来,我从京城给你们带了好东西!”
    话音落下,小月儿当即便欢呼着跑了过去。
    沈秀儿却不由一下,眼眶有些发红。心里不知为何,就有些说不出的小气愤,气这个混蛋让自己多想,但更多的,还是无尽的欢喜。
    而随着小月儿和沈秀儿一动,街上的百姓也都反应过来了。
    人头再度攒动起来,欢声如雷:嗯,何官人果然还是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嗯,那么不要脸!
    可他们喜欢的,就是何瑾这股平易近人的贱劲儿。
    于是,整条街上再度沸腾成欢海。比起之前,更多几分亲近和真实。
    而当何瑾正屁颠颠儿地,给沈秀儿和小月儿拿礼物的时候,人群中又走出了一道倩影,语气还幽幽慕慕的:“何官人,难道就没从京城,给奴家带一份礼物吗?毕竟,在对付朱公子一事上,奴家也是出了力的......”
    这一刻,满街的百姓又安静了:何,何官人......你真是我等的偶像!两女当街共争一男,这是何等刺激,何等魅力无限!
    可沉浸在衣锦归乡兴奋里的何瑾,根本没意识到这点,只是忙不迭地回道:“带了带了,哪能忘了柳大家的呢?......”
    他当即从众多礼品当中,拿出了一副字帖,道:“虽然这人的字比我还差点,但勉强也算凑合了......”
    柳清霜听着这话,心下不由有些失落。
    可展开那字帖后,顿时又笑逐颜开起来,一时风情妩媚:“何官人可真是敢说,堂堂李茶陵的真迹,乃千金难求的珍藏,你竟然......”
    没错,何瑾送柳清霜的那副字帖,正是李东阳的墨宝。
    李东阳不仅是内阁辅臣,也是文坛的魁首,书法和诗集都十分有名。
    在京城的时候,何瑾便看到李先生还活着呢。可人家亲笔签名的字画,就被挂在文物店里卖了,而且价钱还不低。
    甚至,由于李东阳名望太大。他每次出门,后面总是跟着一大群粉丝和崇拜者,搞得李先生经常要夺路而逃。
    而这些追随者还仿照他的诗文风格,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流派,就是文学史上名声显赫的茶陵派(李东阳是茶陵人)。
    如此礼物送给柳清霜,实在再合适不过了。
    可就在他还沉浸在柳清霜那妩媚一笑中,不由得心驰神摇的时候,忽然感到一股冰冷的寒气,从自己身边缓缓升腾而起。
    再回头一看,顿时感觉魂儿都被吓飞了出来!
    这时候,沈秀儿在就他身旁甜甜地笑着,一副端庄大方的模样。
    可作为已然很了解沈秀儿脾气的何瑾来说,他分明看到那笑里,藏了九千九百把杀猪刀,刀刀都想把自己剁成饺子馅儿!
    当着正牌儿女友的面,送别的女人礼物,而且还送得那么合心意,撩得也如此娴熟......自己这是飘了啊!从皇帝陛下那里躲过了狗头铡,就以为自己头很铁了啊!
    一时间,何瑾面色惨白。绞尽了所有脑汁,都不知自己这会儿该说些什么。
    可偏偏不知为何,他心头又止不住地,升起了一股暗爽:衣锦还乡就不说了,还拉了一位白富美上车。
    拉了一位便罢了,还又引得一位众多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主动前来搭讪勾搭......这,这分明是走上了人生巅峰的节奏啊!
    尤其,柳清霜这会儿还又来了句:“何官人答应将小秦淮,送给奴家一事,还需何官人签个字。不知何官人是否有空暇,可愿奴家一并同行?”
    “他没事儿......”何瑾还未开口,沈秀儿却已答应:“正好办妥了此事,便可心无旁骛地去安阳府试。”
    女人这时候的话,总是意有所指的:小秦淮可以给你。不过我男人就要去安阳考试了,你识相点,不要来纠缠!
    柳清霜则回道:“哦,若是去安阳的话,那小秦淮一事,也不必急于一时。奴家正好也要去一趟,不妨结伴同行?”
    她的言外之意:哼,小秦淮老娘可以不要,但这个男人,老娘却要定了!
    一瞬间,两女四目一交错,似有刀光划过。可何瑾再仔细看去,却又见两人都笑得娇媚柔艳。
    “好......”
    鞭炮齐鸣、舞狮欢腾中,何瑾却觉得一片的喜气里,竟有一丝丝的凄凉和迷茫:说好的三从四德呢?说好明代女孩子都喜欢姐妹情深、共侍一夫呢?
    这两位,分明都笑里藏刀啊!
    就这样,他带着腰间被沈秀儿狠拧的疼痛,以及一旁柳清霜的微笑,缓缓地走过了这一路。
    算了,什么都不重要,开心就好了......嗯,是的,这就是我穿越以来,最开心的一刻!
    虽然,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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