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认为,应该先攻占夜郎国。”秦墨说。
贾诩:“愿闻其详!”
“文和以为,阻碍越国称霸的敌人是谁?”
“自然是山东各国。”
“错。”秦墨摇头,“我以为,越国的敌人只有一个,那便是秦国。”
贾诩面色一惊。
“接连攻灭韩、赵两国之后,秦国横扫六合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跟在秦国后面抢食,那只会被秦国越甩越远。”秦墨说。
只能是弯道超车。
“主公难道是想在拿下夜郎国之后,直接威逼秦国的巴蜀之地?”贾诩大惊,总算是揣摩明白秦墨话中之意。
夜郎国再往北,就是之前的巴国、蜀国。
巴国、蜀国被秦国攻占之后,作为天府之国,土地肥沃,又有蜀道勾连,一跃成了秦国的大粮仓,地位举足轻重。
“有什么不可以呢?”
秦墨很是自信,“既然追不上,不如反其道而行之,趁着秦国还不够强大,直接跟它刚正面,削弱它的力量。
“打败了秦国,那天下就是越国的。”
“可是......”
贾诩总感觉不太对劲,“道理是没错,问题是,其一,越国能在正面打赢秦国吗?其二,就算打赢,会不会是两败俱伤,以至让其余各国渔翁得利?”
“秦国接下来要灭魏,这正是越国出手的最好时机。”秦墨却也不是心血来潮,“如果担心渔翁得利,那不妨将渔翁一起拉进来。”
“那样,便没有渔翁了。”秦墨说。
贾诩、荀彧等人若有所思。
虽然说秦国霸主之势愈发显现,但是作为曾经的霸主,魏国也罢,齐国、燕国、楚国也好,必定是不甘心被秦灭国的。
只要组织的好,又有越国充当急先锋,做出表率,将来,未必就不能再串联一番,再次上演六国攻秦的戏码。
主公的想法看似天马行空,细细一品,却是越国唯一的机会。
试想一下,
如果按照贾诩的征伐方略,在秦灭魏之后,越国怕也已经陷入跟楚国的战争泥沼之中,无可自拔。
楚国虽弱,到底广袤的疆域摆在那。
关键楚国还有道家、农家等超级宗门的支持,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便以越国军队之强盛,怕也没那么容易灭楚。
真要那样,秦王政怕是做梦都要笑醒。
届时,
秦国只要趁着越、楚“狗咬狗”的契机,集中力量攻灭燕国、齐国,一统中原以及北方地区,则霸业已成。
谁也无法撼动。
那哪里是在跟秦国争霸,简直就是神助攻。
“那就打夜郎国。”贾诩慢慢也回过味来,“接下来的半年,微臣将加大对夜郎国的侦查力度,确保在立国大典之后,立即就能兴兵。”
“为什么要等到大典之后呢?”
秦墨却是个急性子,淡淡说道:“夜郎国并非什么难啃的骨头,我只给军务署一个月的准备时间。”
“这……”
贾诩、荀彧两人面面相觑。
“主公,立国在即,此时兴兵,是否有些不妥?”荀彧迟疑道。
兵戈乃不详之兆。
秦墨却不认为,“有何不妥?我倒是认为,攻灭夜郎国,就是对立国大典最好的献礼。”
荀彧再无法反驳。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秦墨因为要去鲁国一趟,无法亲征,直接任命贾诩为前线军师,率领南越军第三、第六、第七军团出征。
足以扫荡夜郎国。
另外,他还特意让燕赤霞率领三千黑水军,充当贾诩亲卫。
贾诩现在是越国第一军师,地位有点类似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虽然不是将军,却能统兵打仗。
这也不是秦墨强人所难。
不要忘了,在三国次大陆,贾诩追随秦墨之前,本身就在董卓军中担任校尉一职,是名副其实的武将出身。
论实战经验,治政经验,贾诩其实还要在诸葛亮之上。
秦墨自然要保护好贾诩的周全。
…………
翌日,
秦墨带着张良骨灰,悄悄离开龙川城。
因着担心被秦国探子看到,秦墨并未乘坐传送阵,而是骑着黄鸟,往韩国王城新郑飞去。
准备将张良葬在新郑郊外。
七修剑自爆之后,秦墨却是连一口趁手的飞剑都没有。
好在赤宵剑在九州鼎中已经被修复的差不多,预计在越国立国当天,浩浩气运加持之下,应该就能浴火重生。
到了新郑,葬了张良,秦墨当即往鲁国赶去。
至于说张良遗愿,要秦墨收一位韩人弟子,却是急不得,一切随缘,他总不能随便抓一韩人就收为弟子。
岂非儿戏?
…………
鲁国,书院。
小溪边,夫子还在垂钓,大弟子颜回随侍左右。
印象中,夫子似乎从来都没离开过这条小溪,书院有荀子、孟子,也已经用不到他亲自讲经说法。
就在这时,
溪水之中荡起一圈波纹,一道金光一闪而逝,转瞬消失不见。
夫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颜回目光一凝,诧异道:“老师,来的是他?”却是也注意到方才溪水之中的异样,也深得夫子之真传。
一身修为已经是炼虚期。
夫子点头,“你去山下迎一迎吧。”
“诺!”
颜回行了一礼,离开。
…………
一天之后,秦墨果然来到书院山脚,正要找守山童子通报,就看到一面相古朴,略带一点婴儿肥的男子走了过来。
那男子身穿一袭蓝色粗布长衫,头戴蓝色头巾,作学子打扮。
正是颜回。
秦墨在打量颜回的同时,颜回也在打量秦墨,只见此人身披铠甲,剑眉星目,英武不凡,眉心隐隐带着一丝杀气、戾气、霸气。
确实有一点君王之相。
“阁下想必就是百越公秦墨?”颜回主动行了一礼。
“正是。”
秦墨回礼,心中却是一凛。
看这意思,夫子不仅算到他今日要来,而且还知道他已经一统百越,得天道授爵一事,果真厉害。
对那素未谋面的夫子,不觉又多了一层敬意。
“我想拜见夫子,请教礼仪之事,不知可否?”秦墨问。
“老师已经在等着了。”
颜回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带着秦墨上山。
山不是什么名山,
却处处建有亭台楼阁,掩映在青山绿水之间。
阁楼之中隐隐传来阵阵读书之声,声声悦耳,宛如有着某种神奇魔力,时不时就能引动天地灵气,形成一个个灵气漩涡。
应当是儒家特殊的修行方法。
如果说,法家修士讲究的是言出法随,那么,儒家修士修的却是浩然正气,于书本之中探寻天地之真理。
一笔一划,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皆是道理。
沿途不断遇到书院弟子,见到颜回,都恭敬行礼,拜见大师兄。
对跟着颜回身后的秦墨,众弟子却只都礼貌地打量一二,既好奇,又不显得冒犯,同样行礼作揖。
秦墨点头示意。
由此可见,礼之一字,已经渗透进书院弟子的骨子里。
这趟算是来对了。
让秦墨意外的是,夫子接见之地并不在什么正堂院落,就在夫子一直垂钓的小溪边,简单摆上粗木案几、矮凳。
夫子正在沏茶,用的正是溪中之水。
香味扑鼻而来。
味道并不如何浓郁,却能让人回味无穷,宛如有着一丝大道真意。
秦墨目光一凝。
由此可见,夫子不仅修为在大乘期之境,对道的理解也已经非同寻常,怕不是比他前世还要强上一筹。
再去看那小溪,哪里是什么溪水。
整条小溪根本就是一件法宝,应当就是夫子的本命法宝。
一下就显得高深莫测。
“学生秦墨,拜见夫子!”秦墨行了一礼。
在这种场合,秦墨自然不会愚蠢到将百越公的名号搬出来,那只会贻笑大方,不如行晚辈之礼。
“坐!”
夫子却显得有些随意,随手递来一杯茶。
秦墨一开始还不怎么在意,喝下之后,突然感觉腹中暖暖的,之前跟灞上斗法时受的伤,一下就痊愈了。
不觉诧异抬头。
夫子只是笑笑,“有朋自远方来,只有粗茶相待,莫怪!”
秦墨心中古怪,见夫子这般说,却不好再行什么弟子之礼,拱手说道:“采山川之茶,浊天地之水,再没有比这更淡雅的茶了。”
“好好好!”夫子大喜,以为遇到知己。
秦墨也不绕弯子,道出此行之目的:“越国立国在即,然,蛮人不通礼仪,不知教化。听闻夫子乃周礼践行者,可否能派出一名弟子随我赶回越国,以为客卿,指导立国大典。如此,感激不尽。”
“大善!”
夫子状极喜悦,“礼不可废,就让颜回随你去,如何?”
“自然是蓬荜生辉。”
秦墨没想到,夫子竟直接派出了大弟子。
这又意味着什么呢?
颜回其实也很诧异,只是不好开口。
接下来,夫子跟秦墨两人就真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听着潺潺流动的溪水,喝茶论道,纵论古今之事。
夫子虽强,秦墨两世为人,却也不差。
两人论了个旗鼓相当。
别说夫子兴致盎然,就连颜回都听着入了神,渐渐沉醉其中。
逝者如斯夫,
不舍昼夜……
第229章 子在川上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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