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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卿本佳人,红桥素女

    黄昏走后,朱棣陷入沉思。
    有些事,他看在眼里,一直没说,尤其是关于黄昏,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的格局之大,恐怕整个大明天下的臣子之中,找不到媲美之人。
    足以站在自己身旁共耀日月。
    这是个矛盾的人。
    黄昏也是个男人,好色虽然不怎么彰显,但其实大家明白,这货闷骚,否则不会从一开始就惦记着徐妙锦,也不会在成婚之后念念不忘嘴边那块肥肉。
    绯春当然是肥肉。
    虽然瘦。
    但恰好是那种扬州瘦马的风情。
    黄昏想当官。
    这一点他也一直没掩饰过,哪一次有功劳之后,不是明里暗里的在自己面前邀功,就差没将“快升我官”四个字刻在脸上了。
    但对于仕途浮沉,黄昏这人又并没有那么在意。
    黄昏喜财。
    从香皂到沐浴露、润肤水,以及后来的时代商行,琉璃工厂和那套光明神器,黄昏无时不刻不在想着发财。
    但是——
    这一点很重要。
    黄昏的钱财守得不稳,只要是国家需要钱,比如编修全书、下西洋这些事,黄昏拿钱还是很爽利,而这些事情对于黄昏而言,基本上看不见收益。
    黄昏和现在的姚广孝一样吗?
    朱棣知道,不一样。
    姚广孝是因为身在佛门,学的屠龙术,功成名就之后无所求。
    但黄昏不一样。
    他追求功名富贵的同时,又视功名富贵如粪土,只说明了一个事情:黄昏的眼中,看的是更广阔的未来。
    这个未来不包括皇权。
    朱棣再蠢,也看得明白,无论黄昏在仕途上如何只手遮天,都不可能觊觎皇权,原因也再简单不过:黄昏不姓朱。
    而朱棣也有自信,他治下的大明,绝对不可能给黄昏篡权的土壤。
    朱棣当然也对几个儿子有信心。
    不论谁坐江山,都不可能让黄昏篡位——大明的官制,就注定了这一点。
    所以黄昏这个更广阔的未来,很可能只是一件事:就是黄昏给徐妙锦描述过的那个世间无黑夜的光明世界。
    或者换个比较高大上的说辞:以臣子之心和力,打造一个辉煌盛世。
    这是何等的胸怀!
    朱棣想到这,从沉思中醒过来,看着在狗儿陪伴下大汗淋漓跑进来的朱瞻基,笑眯眯的将这个孙子抱在怀里,乐道:“瞻基啊,你说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也是服气。
    不知道黄观那个兄弟脑壳里进水了还是怎么回事,竟然取这么蠢的名字。
    朱瞻基笑道:“皇爷爷,这个名字不好。”
    朱棣笑道:“是啊,不好。”
    顿了一下,刮了一下朱瞻基的鼻子,“走,爷爷陪你出去走走,现在顺天城里有很多南方人,城内也是很繁华的,有你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还有很多杂耍。”
    拉着孙儿准备微服的朱棣,不知道为何站住,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那股念头一起来,让他整个身心都不舒服。
    黄昏……
    是什么的黄昏呢。
    一个时代的黄昏?
    黄昏之后是黑夜,黑夜之后呢?
    是黎明!
    ……
    ……
    黄昏这个名字好不好?
    从多方面来说,不好。
    但又好。
    因为我是穿越者,我名叫黄昏,我这一生要做的事情也只有一件:打造一个举世无双的大明帝国,如果可以,再亲手葬送封建主义。
    黄昏,是皇权的黄昏!
    然而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是一个理想。
    也许也只能是一个理想,而无实现之日。
    不过谁知道呢。
    反正当下大明已经走偏,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它继续走偏。
    坐在书房里,看着绯春忙前忙后,黄昏想着这些事,忽然笑了起来,人啊,就是贪心,穿越之初,自己想做什么来着?
    做个可以欺男霸女的官宦富贾就可以了。
    现在呢……
    现在想的是凭一己之力改变整个世界。
    如果做到了,那么黄昏这个名字,必将在中华甚至整个世界的历史上,成为最耀目的那个名字,远超秦皇汉武。
    这才是穿越者的正确生存方式。
    书桌上摆了几本这几日买的书,绯春走过来没好气的道:“姑爷让让。”
    要把这些书也带回去。
    黄昏哦了一声,侧身让开,绯春于是挤了挤,歪着身子俯身在书桌上收拾,黄昏的心思立即被吸引住了。
    这臀……
    可以的很啊!
    真圆。
    而且翘。
    于是鬼使神差,没忍住,伸出手在上面拍了一把。
    嗯,很弹。
    看不出,这么瘦的绯春,该有肉的地方一点也不少,而且因为经常做事的缘故,很是紧致,所以才弹,手感不要太好。
    若是春风雨露相逢……怕是要神魂颠倒。
    绯春骤然炸了。
    猛的跳开,“姑爷~”
    要死啊。
    然而她忘记了一件事,她就在黄昏面前。
    这一跳,被桌子挡住大腿。
    不由自主的坐了下去。
    恰好坐在黄昏怀里。
    黄昏也是聪慧,立即一把搂住,道:“小心啊绯春。”
    如果不是知道绯春对自己有些反感,黄昏几乎以为,这就是家里那些丫鬟,想借机来撩自己以此走向人生巅峰。
    话说回来,黄昏还是很期翼这样的事情的,不过得等。
    等妻子徐妙锦能接受得了后才敢。
    当下这个姿势就暧昧了。
    黄昏搂着绯春的腰肢,两个人贴得很紧,又是夏天,大家都穿得很薄,几乎算是肌肤相亲,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绯春大囧,整个身心都在荡漾,浑身肌肤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心里更是有一万条小鹿在奔跑,不过女性的矜持让她立即又跳了起来,从黄昏怀里挣扎出来,站在一旁低着头看着地上散落一地的书籍,红着脸,也红着眼,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她知道姑爷的心思。
    也知道作为陪嫁丫鬟,她躲不开那一天。
    但绯春是个有心气的女子。
    她总觉得,就算迟早要给姑爷暖床,那也应该感情为先,不求小姐那样的爱情,至少姑爷在和自己滚床单时,不单纯的想着肉欲。
    而是发乎情。
    这似乎很渺茫……因为绯春始终觉得,自己是讨厌姑爷的,永远也不会喜欢他。
    所以姑爷可以发乎情,可她不会。
    想到这些绯春有些难过,身为丫鬟,连爱情都卑微了,不过她也明白,从她拒绝了小姐的好意找个人家出嫁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了她这一生。
    只是因为很多事,绯春不会后悔。
    黄昏嘿嘿干笑,尴尬的起身,弯着腰往外走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忍住,绯春你别介意,我先出去忙了。”
    这一番暧昧,他身体有了反应,不得不猫腰。
    绯春眼角余光看见这一幕,恼羞之余,又强忍着笑意,绯春可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丫头,实际上她什么都懂。
    哪能不知道姑爷猫腰的初衷。
    真色!
    心里又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得意,哎,我绯春也不比小姐差多少哇,能让姑爷失态呢,不知道为何,绯春忽然想起了婚后从姑爷和小姐房间里传来的那些动静。
    于是脸红到了耳根子。
    旋即暗暗惊心。
    绯春呀绯春,你在想什么呢,你可是个黄花闺女。
    像姑爷这样的色胚子,你就不该对他抱有任何善意,嗯,等回到应天了,一定要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小姐,让小姐惩罚他。
    哼哼!
    绯春旋即蹙眉,弯腰捂住了大腿,刚才跳的时候,大腿被书桌边刮着了,此刻娇羞过去,便感觉大腿上火辣辣的疼。
    于是越发讨厌姑爷。
    ……
    ……
    南下。
    一路上倒也无事,只不过大战的后遗症渐渐显露,国库空虚之后,国家肯定要想办法填补国库,加上一些地方的收成不好,于是便多多少少遇见了路有冻死骨的画面。
    嗯,大夏天的,没有冻死的。
    都是饿死。
    或者病死。
    穷着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黄昏现在独善其身有余,兼济天下还差点,所以面对这种状况,很是无奈,只能尽自己的可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根据朱棣的旨意,来到徐州辖境内的一个小县,发现当地因为旱情,已经民不聊生,黄昏于是找到当地父母官,把当地的士族召到一起,狐假虎威的说,陛下在顺天听说了这边的灾情,让我南下的时候顺便处理一下,如今国家刚大战,国库不是很充盈,拨款也要等些日子,但灾民必须安抚,你们这些当官的和士族乡绅,应该帮陛下分忧解难,为民谋福利,大家表示一下吧。
    黄昏是天子宠臣。
    来到徐州境内的一个县,还是有很大的威慑力,况且陛下确实在顺天,没准黄昏真是奉旨来办事的,于是官绅士族哪敢怠慢,纷纷掏钱,然后开仓放粮。
    倒也没人怀疑。
    况且黄昏也没假传圣旨。
    朱棣虽然没下旨意,但确实这么提过一嘴——虽然朱棣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处理这种政事,就不相信黄昏能做到。
    黄昏确实太年轻了,在朱棣眼里,他根本斗不过地方官吏。
    所以从始至终,黄昏都没说陛下有旨,只是说陛下让南下的事情顺便办事而已——这个可商榷的余地很大,因为朱棣确实这么说过。
    直到确定官府开仓放粮,开设粥厂之后,黄昏才当着地方官和乡绅的面写了封章折,说已办妥陛下的差事,请陛下着人来查收,然后送递顺天府。
    那些地方官和乡绅见状,心疼钱包的同时又暗暗侥幸。
    幸亏大家没有因为钱而和这位爷斗。
    还真是陛下的旨意。
    也是暗暗惊心,这一次的灾情,其实就这个县而已,牵涉不广,没想到陛下竟然连一个小小的县都要躬亲处理。
    处理了这件事,黄昏继续南下。
    这一日刚走到一个小镇,吃饭的时候,发现门口围了一群人,走进去一看,是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也是没谁了。
    小说里就是这样的,然后主人翁帮了小女孩的忙,然后小女孩就以身相许……
    嗯,想美了。
    黄昏做不出这种事,观察了一阵,发现小女孩似乎有些羞耻,低头不发一言,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纸和笔,倒是写了一手好字。
    对许吟道:“去帮她一下吧。”
    自己还是不出面了。
    下葬这件事,不是说随随便便挖个坑,很多时候,是买不起棺材,又因为没有地方下葬,因为土地都是地主的。
    不过这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确实买不起棺材。
    也没地方下葬。
    本来就是徐州那边逃荒的人,人生地不熟,唯一的亲人死了后,十三四岁的小女孩哪能应对这些突发事情,只能卖身葬父了。
    一则尽孝,二则自己也有求生之路。
    小半天后,许吟归来。
    黄昏讶然不解,“你怎的把她也带回来了?”
    卖身葬父的小女孩跟在许吟身后。
    悲戚的神情之外,颇为恬淡,别看年纪尚小,褴褛衣衫和满脸泥污之下,竟很有些大家闺秀的气质,不像是贫苦人家。
    许吟乐道:“徐州那边旱灾,她娘已死,如今父亲又没了,再无依靠,我看她也是挺聪慧的,读过书的样子,反正你那府邸里也不差一个丫鬟吃饭,把她带回应天罢。”
    话里有话。
    意思就是说,这个小女孩是出身诗书人家。
    黄昏翻了个白眼。
    得。
    这点面子还是要给许吟的,蹲下身,看着小女孩,“叫什么?”
    女孩弱弱的道:“%@#¥。”
    又补充道:“*…%¥#。”
    黄昏:“……”
    听不懂。
    许吟笑道:“红桥,他不懂福州话,你说官话罢。”
    又对黄昏道:“她是福建福州人士。”
    小女孩又轻声道:“我叫张红桥,这个名字是我自己取的,因为我家就在福州城外的红桥西侧,真名叫张秀芬。”
    确实是读书人的做派。
    黄昏讶然,“读书人家?”
    张红桥点点头。
    黄昏不解,“福州人,怎的跑这来了?”
    许吟叹道:“梅殷叛乱之后,在泉州府拥朱文圭为帝,张红桥父亲见状,猜到福建那边可能要大乱,所以带着女儿来徐州这边投亲,哪料到又遇灾情,于是想回福州,不幸在路上染病。”
    黄昏叹了口气,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起身,板着脸道:“世间从来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已尽孝,如今为了生计,要到我府邸去当丫鬟,但我不养没用的人,所以你要记着一件事,人要想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的努力,又须记得一事,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张红桥立即福了一福,依然宠辱不惊,出口颇为惊艳:“我知晓的,今时轻薄无自强,便是他日人前冷暖扎心时。”
    从福州到徐州,小女孩已经见惯了人情冷暖,如今黄昏对她说的这番话,她深有感悟。
    黄昏颇为吃惊。
    这女孩子有点才情啊。
    许吟将黄昏拉到一边,“说这狠话作甚,你又不是养不起一个闲杂丫鬟。”
    黄昏没吱声。
    有些事不好说,像张红桥这样遭遇的人,若是发现可以不劳而获,轻易就进入大户人家,没准就真的混吃等死成了个无用之人。
    一旁的绯春只是狠狠的啐了一口。
    小姐,快看看姑爷的嘴脸。
    说那么多大义凛然的话,都是虚伪的,肯定是看上了张红桥——虽然一身破旧,脸蛋也脏兮兮的,但绯春还是很讶然。
    这小女孩五官不算特别精美,但这谈吐和气质,真心让人惊艳。
    可惜一般人么有慧眼。
    要不然这么一姑娘,十三四岁了,买回去养一两年,就可以成婚,绝对是一笔大赚的买卖,没想到让姑爷捡了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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