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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军婚争夺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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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宁出了咖啡店,去了停车场,拿起一块砖头,对着车挡风玻璃就砸过去。

    “咣当~”一声巨响,车玻璃碎了。

    希宁不敢多留,立即就溜。反正这车待会儿肯定不是她坐,就让项剑英开车破车泡妞吧。

    不要怪我,我是无辜的,要怪就怪身主,是她要求你们两个不准结婚的。

    咖啡没喝成,原本也没指望能喝上咖啡,昨天就想着,如果咖啡端上来,泼林楚楚一脸。

    只可惜她煞气太重,弄得人家服务员硬是没敢上来叫他们点饮品。

    那就自己买呗。走到一个冰激凌店,买了双球的冰激凌吃了起来。

    不用怕身主会胖,平时一个训练,或者执行一个任务,那体能消耗得厉害。看看这胳膊上的肌肉,哪里还是女孩子应该有的,腹部都有腹肌了。

    舔着冰激凌,希宁在商业街上一路走走看看。

    “别跑,抓小偷!”突然前面一阵喧嚣,并且喊抓小偷的声音越来越近。

    呃,怎么出来就碰到这种事?

    希宁想走开,可不知道为什么,脚却冲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走去。

    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路狂奔,而后面已经有了二三个保安在追了。

    真是找死,商业街上当小偷,就算群众吃瓜,每个商家还有保安,路上还有巡逻的警察。

    当人快跑到时,希宁下示意地猛地冲上去,一招一式全在脑子里。

    冰激凌!她可想着只有吃的,一脚踹上去,就将小偷踹翻了。

    “妈的!”小偷捂着被踢的肚子,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看到的是一个穿着迷彩服、留着短头发,手里还拿着一个冰激凌正在舔的年轻女子。

    看似站在那里,只是个吃瓜群众,但刚才一脚就是她踹过来的。

    后面的保安要追上来了,穷途末路下,小偷穷凶极恶地掏出小刀:“死丫头,让开!”

    四周至少十几台手机打开了摄像,对准了。

    希宁微微皱眉,抿了抿嘴里的奶香味浓郁的冰激凌:“哎,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偷窃罪,金额不大的情况下,抓进去最多判个二年。掏了刀子,意义不一样了,这里又是闹市区,判刑力度会加大。快点放下,否则没五年出不来了。”

    小偷犹豫了一下,但身后叫喊抓小偷的声音越来越近了。脸上挂起了狰狞,刀子对着希宁的胸口刺过来。

    这不是找死吗?

    不客气了,希宁腾出一只手,抓住了小偷的手腕,只微微使劲,小偷就“哎呦哎呦”地求饶了。

    “大姐,大姐,疼疼,我错了,饶命!”小偷惨叫得惊天动地。

    等到保安和警察同时赶到时,希宁的形象是,一手扭着跪在地上、疼得鼻涕眼泪都出来的小偷,一手拿着冰激凌在吃,平静得就象手上抓着一只鸡。

    警察做登记,当知道希宁是特种部队的,顿时一脸崇敬:“怪不得那么厉害。”

    希宁协助做了笔录后,坐地铁回到了部队,打开手机一看,十几条的短消息,除了一条中奖、三条贷款和促销,其他的都是项剑英发来的。

    “我的车是不是你砸的?”

    “爱国,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你在哪里?”

    “你到哪里了,怎么手机关机,见到后回复我一声。”

    ……

    希宁直接将项剑英的名字拉黑,每天有事没事的打电话,手机关机了又发短消息。她可没空看!

    突然网上来了消息,她打开看,是一个队的队友张大鹏发来的:“爱国,这个是不是你?”

    一个视频,拍的是一个短发迷彩服年轻姑娘,一手抓着小偷,淡然地吃冰激凌镜头。

    希宁摸了摸脸,没想到她那么帅。

    他们一队一共六人,项剑英是队长,除了她一个女人之外,其他的都是汉子。

    张大鹏是电脑黑客,属于技术类,平时拿着笔记本在后方,用于采集情报、发布现场情况,有时攻克一下对方电脑主机一类的。

    在宿舍里,放着三个屏幕,一个打游戏、一个聊天看网上动态、一个处理紧急情况。弄得很高科技,电脑怪杰一样。

    人还不错,活也干得利索,就是话多,喜欢调侃队里其他人。

    他先看到视频,自然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回应:“干嘛”

    张大鹏:“就知道是你,网上已经挺火了,点击量破十万了。标题写着特种部队女侠,淡定抓持刀小偷”

    希宁想了想:“为民服务,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没事我先睡了”

    张大鹏:“偶像、女神!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哪天和项队正式分手了,嫁给我吧”

    希宁翻了翻眼:“放心,你孙子都有的时候,我和他还相亲相爱着,你就死了心吧”

    张大鹏:“我真的没机会了吗”

    希宁:“没”

    张大鹏:“(哭脸)多个男友介意吗”

    希宁:“滚”

    张大鹏:“(嚎啕大哭脸)被拒绝了,我不活了”

    希宁:“赶紧死去”

    张大鹏:“(三个嚎啕大哭脸)”

    此时王母正在楼下大声喊吃饭了。

    希宁放下手机,去吃晚饭。

    吃完饭,洗漱好,躺在床上,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情。

    抓小偷时,一点都不费劲。

    好似做任务时,因为可以接受身主的记忆,所以也能使用身主的知识和能力。

    怪不得墨冥要把她塞到这个任务里来,这样可以一下拥有了搏击技巧。

    希宁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试了试,打了几拳、踢了几脚。嗯,果然身手敏捷。

    还是做任务好呀,只可惜之前的几个任务,身主都是寻常人,所以得到的不够多。这次真的赚大发了!

    这次墨冥没有出声,不象上个任务,都快成话痨了。有可能对于这种小打小闹,不会上心。哪天争夺天下,血流成河的,就会出来蹦跶了。

    其实不出来,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做掉林楚楚,做掉项剑英,成为队长。做掉二个人后,索性离开部队,自己单干,最后成为雇佣军大姐大,叱咤风云,黑白通吃!

    真服了墨冥,一脑袋的黑暗!

    说实话,做掉还真是简单有效的办法……希宁眯起眼睛。

    不行,不行,她不能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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