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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乱花渐欲,乡里人进城来

    田富贵一直不说话。

    狗蛋一把抓了他的头发,撕了他上衣,冷哼一声,道:“你爹没有杀我娘,他脖子上的伤痕哪来的?”

    田大壮愣了半会,一副狗蛋大惊小怪的表情,道:“大家都是庄稼人,干活受点伤很平常,指不定虫子蚊子咬的。”

    田富贵没有吭声。

    照狗蛋这个审法,天亮了都审不出结果来,田小野一脚踩在田富贵胸口,掐着他的脖子,笑眯眯道:“狗蛋娘死时手里拽着的可是你的衣服,全村里人都见过你穿的那件花衣,再抵赖,你小野爷爷有一万种折磨人的方式,不怕你不说实话。我会把你的皮一块块割下来,把你的肉一点点切了,从大腿切起,大腿肉都是肥肉,切个几百块,一时半会也死不了,我就慢慢切,切了你再切你儿子,再切你老婆和爹,反正我田小野烂命一条,天不怕地不怕。”田小野说着,剑一挑,田大壮的裤子破了,露出了颤抖的大腿肉。

    田富贵瞪圆了眼,牙齿磨地咯咯响,狠道:“狗娘养的田小野,你最好别乱来,狗蛋娘的死跟老子没半毛钱关系,你冤枉了好人要遭天谴。”

    古剑在大腿肉上弹了几下,狗蛋忍不住赞叹道:“吃得真肥,你是瘸子,这腿肉割了也肯定不痛。”

    田小野一手捂住田富贵的嘴,一手握着青铜古剑,剑尖在大腿上划出一个正方形,田小野像做鱼丸子时撕鱼皮那样一撕,一块巴掌大小的皮在田富贵父子眼前荡秋千,血一滴滴滑过田富贵面颊。

    田富贵痛得脑中一片空白,脸上的五官都扭曲了,惨白的嘴唇哆嗦着,污/黄的牙齿打着颤,风吹散了尿骚味,田大壮的裤裆里又传来一阵恶臭味,那气味,田小野再熟悉不过了,热腾腾的粪/便,他闻了二十年。

    田小野松了田富贵的嘴,剑在田富贵另一只腿上反复摩擦,奸笑道:“这只腿看起来更肥,先割这只吧。”

    一股酸水流过口腔,田富贵哆嗦了半天,抖着声急道:“是我杀的,是我杀的,狗蛋娘是我杀的。”

    田大壮愣道:“爹,你可不能胡乱应着。”

    “怎么杀的?”狗蛋的柴刀在脖子上又划了一道口子。

    田富贵忍者痛哆嗦道:“我喜欢你娘很久了,你还没出生时就喜欢了,可她一门心思只肯跟你爹,你爹死了也不肯嫁我,那晚,我看你娘睡觉,真好看,一时忍不住就抱了你娘,你娘死也不肯,我恼怒之下就动了恶念,你们也是男人,以后就会晓得:越是反抗的女人越能激起男人的欲望,你娘一直大喊大叫,还咬伤了我的命根子,我不小心就杀了他。”

    狗蛋瞪红了双眼,眼珠子都要落下来了,一把抓起田富贵的头发,死死盯着他,田富贵慌了,哭道:“狗蛋,我没想杀你娘的,我和你爹是表兄弟,我可是你的叔啊,我喜欢你娘,我不是故意杀你娘的,你可不能冲动,贤侄,你不能杀我.....我不是故意杀你娘......”

    一刀下去,田富贵杀猪般的叫喊声消失在夜空,鲜红的血染红了狗蛋的眼睛,他的头滚来滚去,停在了田大壮的脚前,田大壮缩了几缩,眼皮一翻昏死过去了。

    狗蛋提了田富贵的头,又对着他娘的骨/灰磕了三个头。

    田小野踢了踢昏死过去的田大壮,道:“小的,怎么处置?”

    狗蛋冷漠地看了田大壮一眼,解开了他身上的绳索,木然道:“欺侮我娘害我娘的是他爹,他爹已死,我的仇我的恨便没了,大壮只一时糊涂偷了银子,一码归一码,毕竟是亲戚,我不能让三爷爷家绝了后。”

    即使狗蛋刚砍了田富贵的头,他还是他,宽厚仁慈,田小野暖暖一笑,走近狗蛋,柔道:“都听你的。狗蛋,收拾了,我们得在天亮前离开,不然田家村的人不会放过我们俩。”

    狗蛋点点头,抱起他娘,二人趁着天黑逃离了田家村,向着山外头走去,不知山外头等着他们的会是什么?是与田家村一样的黑暗?还是世外桃源?谁也不知道,他们不管方向,只一个劲往前走,只要有路,便一直走,走到腿软,走到无力,走到天地的尽头。

    烟雾与血腥味笼罩着天亮后的田家村,哭天抢地的悲呼声染红了天空,所有人都知道田小野杀了田富贵,没人知道田富贵杀了狗蛋娘。

    人们总是选择性的记住一些事情,忘记另外一些事情。

    女月在人间活了两千多年,看过的生死吃过的米饭还多,上一世为神时,她就辨不清对错,这一世为人时,更是时常在对错中迷失。

    凡事皆有因,爱恨情仇也不过因果循环,女月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这个小村庄与她也没什干系,休息够了,便寻着昆仑剑的方向走去。

    她一袭白衣,白沙遮面,白色的油纸伞与日光融为一体,走在山间,走在田野,走在苍茫的大地,从来一个人,来来回回,与天地一样长久的岁月里,到现在,除了寂寞与孤独,一无所有。

    种子还没有发芽,元胤厌着她的魔。

    无论为月夜魔君,还是女月,世间,她始终只有一个人。

    田小野和狗蛋闷着头走出田家村,翻过绵延千里的北固山,费了三五天功夫,下了山,先是见到一座座与田家村差不多的村庄。再一路往前,白天赶路,夜宿山间,数日后,见到了各式各样的小镇,小镇繁华,与田家村完全不一样,二人在镇上把玩了两天,见了许多从未见过的物,吃了许多从未吃过的食,又想了许多从未想过的事。

    狗蛋问:“欲走到何处停?”

    田小野答:“最大的地方。”

    狗蛋又道:“天地之大,何为之最?”

    何为最大?田小野自然想不明白,又去问路人,一路问来,人们皆答:“皇天后土,最大莫过于王都金陵,城南到城北,需快马十日,王城子民百万,能人将士无数,金银财宝无数,美味佳肴无尽,美人尽在秦淮河。”

    金陵最大。

    二人继续朝着梦想之地出发,走到金陵已是一月之后,十四两银子花了一半。

    踏入金陵长街的第一步,狗蛋已经被眼前所见之景吓呆了。

    足之所及,皆是透亮的青石地板,路两旁,一担担江藕,一担担青梅......许多叫不出名儿的东西。

    目之所及,眼花缭乱,男男女女,软轿子,老马车,来来往往,如流水出江河,不曾断绝。

    长街短巷,隐藏酒家无数,星布珠悬,十里铺无尽头。

    远处,柳如烟,桥如画。

    风吹珠帘山两重,小舟轻摇闻酒香;窈窕女子采莲藕,欢歌笑语没涛声。

    狗蛋紧紧箍着田小野,眼如算盘,嘴若铜锣,脚上如有千金石,一动不能动,半响,才结结巴巴道:“小野,我们来了仙境吗?那些都是仙子吗?”

    田小野这时哪有空理会他,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欣喜,欣喜过后就是烦恼。

    第一件事,银子只剩不到七两了。

    第二件事,脚下的草鞋和身上的麻衣太寒酸了,田小野和狗蛋不同,他是个爱面子的人。

    第三件事,城里没有山洞,刮风下雨也没处避,睡觉成了大问题。

    “狗蛋,我们得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吃完找份管吃管住的差事先。”路边摊有卖糕点,田小野不过多瞧了一眼,便被店家老板娘的白眼给骂跑了。

    如果他们穿得豪华点,待遇肯定会不一样,更坚定了要买身好衣服的决定。

    来金陵的第一顿,一定不能吃的太寒酸,米饭一定要管饱,还得有碗肉,按田小野的逻辑,第一顿有肉,以后顿顿都会有肉。

    第一家进的是酒楼,看起来很豪华,招牌都镶了金,田小野二人刚走到店门口,就被店小二左一句叫花子右一句叫花子赶了出来。

    第二次,田小野学乖了,选了个偏僻的小饭店,琢磨着店小点头就低点,价格也肯定实惠点。

    进了饭店,第一庄事便是点菜,盯着菜单认了半天,豆大的字认得他,他可不认得那些字,甩给狗蛋,狗蛋大多也只认得半边,把店小二脸憋得通红。

    田小野头一甩,干脆道:“十碗白米饭,一盘猪肉,再来点醋。”

    “两人吃一盘猪肉?”店小二嘴唇一挑,脸上写满不屑。

    田小野可不想来金陵第一顿就被人瞧不起,手一挥,豪气道:“那就加一盘猪肉。”

    店小二噗嗤笑出了声:“客官,您可真逗。”

    二人埋头狼吞虎咽,眨眼功夫,每个碗都被舔得干干净净。狗蛋打了个饱嗝,憨笑道:“好久没吃得这么饱了。”

    田小野拍着兄弟的肩,信誓旦旦道:“以后我们天天都有酒有肉。”

    米饭一文钱一碗,猪肉十文钱一盘,一共三十文钱,狗蛋来回数了三遍,才放心地把钱给田小野。

    店小二指着对面桌道:“两位小兄弟,对面的王公子替你们付钱了。”

    二人一呆,异口同声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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