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金公司出来,太阳正开心地炙烤着下午三点还在大马路上的行人。被热的没处躲藏的人们个个行色匆匆,只恨不得赶快到达目的地,可以有空调享受。陈长卿倒是享受的眯起眼睛,这种热度才让人感觉真实,背包里的存折倒是显得格外沉重,那,是她母亲留给她沉甸甸的爱。
其实,她又回到十八岁的时候,尤其是知道了另一空间的自己的记忆后,曾经想要立马把母亲的骨灰取回的。因为,根据另一世的记忆,母亲的骨灰是遗失了的,因为寄存在火葬场太多年,虽然她年年回来祭拜缴费,但因为那里拆迁装修过,母亲的骨灰就那么遗失了。工作人员态度倒是诚恳,可是,道歉又有什么用?更何况就如人家的言下之意,若是真孝顺,怎会不早早让逝者入土为安?
是啊,为何?父亲的话里隐约是要等到他百年后再合葬,小时候还信,后来就不信了,即便是将来合葬,并不耽误早早让母亲入土为安,不过是买个双穴墓地罢了。本想着工作后给母亲找块好墓地,结果并没赶得及。
今生陈长卿倒是不确定了,在这里母亲也是孤零零的,她从没见过的外祖父母据说是葬在农村老家,而老家如今早就没什么亲戚了,她一次也没去过。其实,她以前是认为人死如灯灭的,不过是如世间万物般尘归尘土归土罢了。不过如今经历过穿越与重生,让她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不管是神明操纵也罢,还是她天生磁场特殊,可以穿越时空也罢。命运,从来都不会给出清晰的答案,命运,只要你去经历去体验,也许到了不同的终点,才会了悟不同的人生。
不过,她自始至终都相信人都有灵魂,虽然皮囊化作尘土,但灵魂是不灭的。即便是她,也不过是灵魂在几个皮囊之间游走罢了。看似迥异的人生,其实内里依旧是她,那个有些自卑自怜,渴望别人认可的陈长卿。
陈长卿倒是想相信或者是希望,她的母亲早就喝了孟婆汤转世投胎去了。那留下的骨灰,也不过是活着的人、如今只有她一人的牵绊罢了。
她现在却是有个刚成型的想法,把母亲的骨灰撒到大海里,让这个从没见过大海,念叨了一生的遗憾最终完结。从狭小的盒子,去到广阔的大海,即便是母亲灵魂还在也会开心的吧。
只是她还一时半会儿去不了海边,这两年火葬场那边应该还算安全,不过去b市前还是去祭拜下才安心。嗯,那就明天好了,然后就得提前找个借口,做好去b市的准备。
回到省图的时候,时间不过才三点半,自习室里的人好多都趴在桌子上补眠,陈长卿替他们担心会不会睡起来感冒,这空调也忒冷了。因为今天太过兴奋,了无睡意,但也没什么耐心写那些大同小异的作业题。她决定收拾收拾去湖边玩儿会儿,说不定还能遇见那个颓废画家呢,不知道他今天画出画来没有。
陈长卿下楼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走后门,去胡同口的大门看看,若是开着便罢,若是锁上了,哼,绝对要诅咒那家伙。胡同里一如既往的没什么人,陈长卿今天往里多走了几步,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个死胡同,总共就两个大门,还都是锁着的,啊,锁。
陈长卿赶忙去看门上的锁,用手一扭,松了口气,果然开着呢。真是,还真是大胆,也不怕被人偷了不过,那里面有什么好偷的?蚊子吗?想到这里她不禁得意一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花露水喷雾,从头到脚喷了两遍她才满意。要知道上一次虽然只被咬了几个疙瘩的她,本没有在意,结果第二天,每个都肿的像馒头,真的,还是大馒头。
隔壁正忙着搬家的廖姨还大惊小怪的以为她被家暴了,陈长卿解释半天,她还是半信半疑。那大嗓门嘟囔的声音也不小,就不知道之后有没有被后妈听说,反正是后妈的脸对着她时,一直都是黑的。后来,廖姨还让廖大哥过来,给她送了张他自己的名片,说是以后有什么事儿给他打电话,多小的事儿都行,还强行要了她学校的电话陈长卿这才发现记忆里,那个任她欺负的哥哥变得这么强硬了啊。
想到这里的陈长卿不禁勾起了嘴角,过两天还要去廖家的新家去温锅呢,感觉多了一家亲戚一般。或者说比亲戚,不,对于亲戚她没什么经验,比自己家还亲,这倒是真真的。
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走过那淹没在杂草竹林里的小径,陈长卿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那个亭子,有些遗憾的发现,亭子里并没有人。她倒是不急着去亭子里乘凉,趁着天还亮着她想看看这边的湖岸有多大,印象中这个湖把南边这部分与北边的主宅园林分割了开来。其实,原本也是还有几个宅院的,不过都划分出去了,例如省图和旁边的几家酒店。
走了没有多久就到头了,这比陈长卿想象的要小得多,也许是被竹林树木遮掩着,且湖里更是被大片的荷叶覆盖着,让她以为这边很大,如今看来也不过是半个足球场大小,还是狭长型的。貌似建筑物也就那个亭子,小径的尽头被临街的一家酒店截断了,这倒是无所谓,只希望这家酒店的排水管,流出来的不是什么有毒物质。就那么直接排进湖里也真是太碍眼了。
陈长卿坐在亭子的长椅上,两手支着下巴,望向湖的对岸。作为a市最大的人工湖,其实也没有很大,最起码她现在就能看到对岸的建筑。不过对于少水的内陆有这么个秀美的湖,的确也很值得骄傲的。更何况,这可是曾经的王府别院,总比别处多了那么点儿文化传承吧。
不知道这里后来有没有变成公园呢?如果真是那样这里可就热闹了,不过这边怎么过来呢,似乎只能从那边乘船过来,总不至于从那边再绕到胡同口进来吧,哈哈哈。
啊,真好啊,明明是下火般的盛夏的午后,这里却是迎面扑来的湿润凉风,耳边是鸟叫蝉鸣,眼前是粉嫩荷花。真真是会享受啊,古代的土豪们。说起来,如今的土豪总是少了那么点儿气韵,看看人家砸钱也砸的这么风雅,这么让后人景仰。
林梓业上得亭子来的时候,映入眼帘的便是这么一副青荷美人图。美人虽还未长成,但就如那才露尖尖角的小荷一般,已经有了那一二分的粉白娇嫩,更有着盛开后的荷花所没有的青涩与哀愁。林梓业很有些手痒,有些懊恼今日竟没有带上画具。
陈长卿很久才被注视感弄得回神,回头就看见与上次装扮明显不同的某人,若是说,上次是颓废画家装扮,这次就是风流公子哥儿?头发打理的很是清爽,嗯,似乎也没有了上次不算严重的胡渣,再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装,很是有股子奶油小生的感觉。当然,除了那双眼之外,不知道为何,这人的眼睛总带着与形象不符的沁凉,即便是热络起来,眼神里的距离就让人退避三舍。
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陈长卿见多了这样的人,所谓的贵妇圈儿里这种人最多。并不是有意与人拉开距离,而是潜移默化的,或者说被逼无奈的,仿佛就一个晃神间,自己便已经是孤家寡人。就仿佛吞了一口千年不化的寒冰,一不留神说句话都能冒出寒气来,自己与人的距离,甚至自己与自己的距离都那么遥远,隔着几世纪的冰山一般。
&呀,大叔来了,啧啧,真是人靠衣衫呢,这是约会刚回来吗?&陈长卿故意有些逾矩地调侃道,然后果然见那人眼底深处的凉意被诧异羞恼取代。
林梓业发现每次见到这个小丫头,都会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来。大叔?!自己有这么老吗?一个上高中的半大姑娘管他叫大叔?不过就差了应该不到十岁吧,应该不到吧?摸摸下巴,又看看对方像个圆脸小狐狸的笑脸,果然对方水嫩的多
又被那个混蛋发小忽悠了,说什么他这两天的打扮老显年轻了,哼,那下一笔投资就且等着吧。
无言以对又不甘认输的林梓业走上去,狠狠揉了揉小丫头的发顶,看着对方气得跳起脚来,忍不住笑起来。手感果然很好,就像是小猫仔儿那么柔软,又像是妹妹,妹妹啊,那个亲妹妹的发顶也曾经这么柔软呢。
陈长卿看这人前一秒缓和了的脸色,下一秒就又冰冷起来,也懒得伺候。说白了上辈子看够了这样的人,包括她自己。若是不自己想开放开,别人再怎样劝解也无济于事,更何况这世上又有几个真心为你的心情起伏而患得患失的呢?说起来这人于她,本就是只见过两次的陌生人呢。
于是陈长卿不再说话,转头看起风景来,如此良辰美景,怎可轻易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