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青知道,阿蒙是找不到袁臻的,袁臻已经死了。
三年前,陵城大战告捷,袁臻率兵回京,军队停驻开州郊外茶馆时,机缘巧合,救下一名险些被歹人奸污的女子。
那女子,名唤乔姬。
传闻说,乔姬对袁臻起了爱慕之心,光着脚跟了他一路,脚上磨出泡,流着血,可她浑然不知,对骑在马背的袁臻苦苦哀求,“奴愿做牛做马,只求留在将军身边。”
袁臻不肯,称自己已有心上人,并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她,乔姬起初不受,最后没了办法,只得眼含热泪的接过,并告诉他,“将军救了奴,却不肯奴跟着,乔姬无以为报,有一事欲告知将军,但请将军牢记,归家之后,无论何时,万不可掀开灶间那口大蒸锅。”
袁臻回京不久,父亲袁晋珩病逝,袁府大丧那日,他发觉妹妹袁秀有些不对劲,眼眸呆滞,面色乌灰,头发乱糟糟,行尸走肉一般从厨房端来一碗丸子汤,声嘶力竭,又哭又闹,非要他当面吃下去。
据说,那青釉白底的瓷碗里漂着五个色泽诱人的红肉丸子,肉香浓郁,袁臻当下起了疑,冲进厨房探了个究竟。
袁臻进了厨房,再也没有出来。
直到第二日官府查封,大批衙役进了府邸,袁府上下,死的死,疯的疯,厨房的炉灶边,躺着一具无头男尸,经辨认,死的正是袁臻将军。
那日,灶间木柴仍旧烧的很旺,火苗撕舔蒸锅,厨房内袅袅生烟,热气腾腾,香气浓郁。
有衙役走向炉灶,拔剑直指蒸锅,用力掀掉了锅盖!
蒸锅里,有五颗血淋淋的脑袋,炖的滚瓜烂熟,是袁晋珩,袁臻,袁秀,以及袁府的两个姨娘,吓得衙役双腿发软,直接瘫倒在地。
有传闻说,袁臻救的那名女子本就不是人,因袁臻不肯接受她,她便一路尾随进了袁府,大肆杀戮,惨绝人寰。
三年前袁臻的死讯便传到了山上,张越真人知道,众师兄弟也知道,唯有阿蒙,谁也不敢告诉她。
孟青以为,阿蒙下山之后,找不到袁臻,或者得知袁臻已死,总还会回来的,他甚至做好了打算,等阿蒙回来,他会安慰她,为她抹去眼泪,然后起誓告诉她,她的少年英雄虽然不在了,但师叔还在,师叔愿意保护她一辈子。
可他没有等到阿蒙回来。
阿蒙死了,几个月后,孟青下山,在远山杏花村头,看到了吊死在杏树上的阿蒙,一身白衣,长发凌乱。
杏树下,坐着个光着脚的姑娘,姑娘乌发流泻,容颜娇媚,手里正捧着一颗面目惊恐的人脑袋,像切西瓜似的,熟练的开颅,插入勺子,挖出热腾腾的脑浆,咀嚼慢咽,细细品尝。
姑娘听到动静,回过了头,看到孟青,妩媚一笑,唇红齿白,齿颊留香,“彘子,好久不见,他们说你现在改了名字,叫孟青,这名字我也很喜欢呢。”
那一刻,天色阴沉,寒风呼啸,杏叶沙沙作响,阿蒙的尸体晃啊晃,孟青看着姑娘,良久,勾起了嘴角,“阿乔,好久不见。”
————
程濯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屋子里灯光素黄,豌豆却不知去了哪里。
杏花村头,阿蒙死了,阿乔出现了,孟青的记忆却戛然而止,像是突然被人掐断似的,使得程濯头痛欲裂。
摇摇晃晃的下了楼,偌大的棺材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棺木样板,老式灯泡光线昏暗,乍一看,阴森森的,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场景。
“豌豆?”
程濯四下里寻去,依旧没有看到豌豆的影子,倒是他被孟青的记忆搅得满头是汗,看到柜台上有水壶,急切的走去想倒杯水喝。
热水滚烫,柜台左侧的屋子,木青门帘掩着,似有微弱光亮透射出来,隐约还有什么别的细微动静,程濯记得,那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口裹着红布的黑漆棺材。
好奇使然,他放下了手中的水杯,脚步极轻的走到屋前,小心的挑开门帘,目光望去,映入眼中的依旧是那口沉旧的黑木棺材,只不过不同的是棺材盖是打开的,原本盖着棺木的红布折叠的整整齐齐,铺放在地面,红布上摆着一盘颜色鲜艳的红馒头,燃着三根袅袅升腾的青色线香,另外还有一只脚上系着红绳的黄鸡,正咕噜噜的趴在地上,睁着警惕的眼睛,滴溜溜的望着他。
屋子里有熟悉的腐朽味道,隐约还夹杂着血腥味,而那青色线香是闻不出任何香气的,可程濯对它极为熟悉,那是招魂香。
程濯的手顿了顿,心里沉了下,一步步的走进了屋子,屋里没开灯,但墙上有扇小窗,皎洁月光透过窗口,正对上那口打开的棺材,惨白白的,凄凉一片。
棺材里,有一具尸体,蒙着白布,不知道是谁。
程濯的手有些抖,慢慢的掀开白布,看到的是一张死灰色的脸,那张脸褶皱满满,睁着眼睛,正是石爷爷。
石爷爷眼神空茫,白浊浊一片,分明是死人的模样,可他的嘴巴张着,有一下没一下的翕动着,更像是一条濒死的鱼,古怪而又诡异。
佝偻的身子,那身旧式唐装,程濯总算明白了为何看着别扭,那分明是给死人穿的寿衣。
听不到呼吸声,感觉不到任何活着的迹象,像是为了论证自己的猜想,程濯将手放在了石爷爷的胸口,去探他的心跳。
隔着寿衣,他清楚的摸到了空空如许的胸腔,脑子有片刻的懵怔,程濯白着脸掀开了石爷爷的衣服,衣服下面,骨瘦如柴,深深的一个大窟窿,干枯一片,里面什么也没有。
“咣当。”
身后,有水盆掉落在地的声音,程濯回过头,看到了面色比往日还要惨白几分的豌豆。
豌豆白着脸,但很快回过神来,蹲下身子去收拾水盆,一边将毛巾放到盆里,一边低着头,哑着嗓子开了口,“你看到了。”
“是,”程濯看不清她的表情,但目光仍是放在她身上,“伤口应该有些年头了,不像是阿乔干的。”
“当然不是她,”豌豆收拾着东西,手有些抖,“我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回来的时候?”
“是,从精神病院出来的时候,”脸色白的几近透明,豌豆终于强迫了自己保持镇定,抬起头看他,黑宝石般的眸子就这样一点点的冷了下去,“我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人挖空了胸腔,早就该死的,可是他自己拿棉花堵了血窟窿,塞得满满的,跟没事人一样,行尸走肉,整整四年,直到我回来。”
四年,也就是说,在她刚刚杀了端影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时候,石爷爷便横遭了不测,程濯的眼睛有些发红,“是谁干的?”
“不知道,”豌豆摇了摇头,很快又冲他笑了下,惨淡淡的,“我真的不知道,爷爷的魂魄早就没了,而我的眼睛,看得透鬼神,感受的到邪祟阴煞,所有你们未知的世界,吉凶善恶,因果轮回,我都看得到,但唯有人心,我是看不透的。”
或许,也不难猜,端家死了女儿,如何能善罢甘休?程濯握紧了拳头。
可是豌豆明显不相信是端家所为,或者说,她更愿意相信端阳,“爷爷成了一具活死人,活死人是没有记忆的,虽然我并不知道凶手是谁,但至少我心里清楚,不管怎样,端阳是不会允许端家做这种事的。”
这个傻姑娘,刚刚还在说自己看不透人心,转而又坚定的选择相信端阳,程濯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叹息一声,问道,“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爷爷的身子一年比一年弱,我得留着他。”
说着,豌豆不易察觉的拉了拉衣袖,可这细微的动作还是被程濯看在了眼里,于是快步上前,一把抓过了她的手腕,衣袖的遮掩下,是一道深深的血口子。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程濯的目光望向地上那盘红馒头,突然之间有了答案,“血馒头?”
豌豆挣开了他,“我招不到爷爷的魂魄,点了两年的招魂香,可那只鸡从来没叫过。”
“所以你用自己的血来喂养一具尸体?”程濯知道自己的话很难听,但他觉得此刻很有必要让豌豆清醒一下,“豌豆,你爷爷死了六年了,说不定魂魄早就轮回转世了,你自己也说过,他是一具没有记忆的活死人,这样养着一具尸体,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可是,他是我爷爷啊!”豌豆瞪大了眼睛,有水光溢满眼眶,不敢置信似的望着他,“他怎么能走呢?这世上我只有他一个亲人。”
“豌豆......”
“你又怎么知道或许他自己也是不愿离开的呢,他能撑到现在,因为有执念未了,他成了一具没有记忆的活死人,可你知道的他还记得我,我就是他的执念。”
情绪有些激动的豌豆,眼底氤氲着水光,程濯看的心里很疼,走上前,突然将她揽入怀里,安慰着她颤抖的身子,“傻瓜,我知道。”
我知道他是世上最好的爷爷,你是世上最好的姑娘,他活在棺材店里不曾走出去害任何一个人,而你守着他也不曾用任何人的血来喂养他。
“以后,爷爷由我来养。”
“你说什么?”
“以后,用我的血来蒸馒头,你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我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