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办公室里空荡荡的,除了我这个手脚还没好利索又不愿意回家的人,大家都该采访的采访该翘班的翘班去了,反正都不在。
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给办公室的植物浇了n回水,又在网上给睦睦小朋友买了n多零食后,终于有人回来了。我兴冲冲地朝门口一看,是小雷。
只是今天小雷有些不一样,她一向梳得高高的头发此刻是放下来的,神色也是蔫蔫的,一点也没有平时逗比的雷神模样。
我挪过去撩开她的头发,左边的脸颊上赫然一个鲜红的巴掌印。小雷姑娘的皮肤很白,巴掌印看上去就尤其狰狞。
小雷这一巴掌不用说我也知道是怎么来的,肯定是某个明星的干爹或是干妈的杰作。那个圈里的龌蹉事太多。
小雷抬起头委委屈屈的说:“姐,咱们这行原来是高危职业啊。”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脚,再想到因为上树帮老太太抓猫摔下来至今还在家里养伤的同事……别说,还真是。
配合小雷把那个明星和她干爹骂了半小时后,我们这两个倒霉的女人决定一起去大学城小吃街烤串喝酒。
三个来搭讪的大学生让闷闷不乐的小雷彻底从低谷中走了出来,她咬了口羊肉串问我:“和和姐,你说吃烤串就吃烤串呗,为啥有人要叫撸串呢?多……让人联想啊!”
我龇牙咧嘴地喝了口酒:“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知道。”啧,真难喝!看了眼桌上小雷用魅力换来的啤酒,我说:“小雷,为啥没人给我送酒呢?你姐我已经老到没市场了吗?”
小雷嘿嘿笑两声,“哪能啊,这群孩子都是看着你挪进来的,人非亲非故凭什么对你一瘸子一见钟情啊,再说了,你不都有维哥了吗?搁这吃个毛的醋。”
我白她一眼,“你认识他是谁啊就维哥,我就看不惯你这吃里扒外的劲头,还有什么叫我有维哥了,我们早就分手了。”
“分手了还开半天的车去接你,这明显是对你余情未了嘛。”
我咕咚咕咚又喝下去半瓶酒,“你不懂,他那纯粹是人道主义关怀,顶多算是感恩。”
说故事是需要气氛的,那天在我家里我半点都不想提到顾维,可是今天,人声鼎沸的小吃街、熙熙攘攘的充满朝气的大学生、还有我面前这不知道铺了几层油的小方桌突然就让我有了说故事的兴致。
因为喝了些酒而我又是个不知道酒量为何物的人,所以我说起故事来也是颠三倒四的,但好在小雷姑娘人虽然雷了点儿但理解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
小雷听完我东拼西凑出来的故事之后,颇带总结性的问我:“所以说,你追了他两年,好了两年半之后你又甩了人家?哦,我可怜的维哥啊!”
我点头,伸手按住小雷,“你的结论很唯心呢你,他哪里可怜了,他和他的恋夏妹妹不知道多幸福还么么哒呢,哼,么么哒,么个鬼的哒,小雷你能不能不要晃了,我头晕。”
小雷一边晃一边说:“我没晃啊,你喝多了吧。”
我“哼”了一声,不屑地想,你才喝多了呢,我清醒着呢,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当上顾维女朋友的呢。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既然我决定了要倒追顾维,之后的一切都进行得顺理成章了。毕竟学校就那么大,找一个我知道名字的人不过是一天还是几天的问题。
很快,我就知道了顾维的信息,t市人,建筑系大四学生,各种奖学金的获得者,而且单身无绯闻。要知道现在长得稍微过得去的男生都恨不得自己多能长几条腿好多踩几只船,像顾维这样条件好还零绯闻的男生多么稀有啊,这就更加坚定了我要追顾维的决心。
可是我忘了,人人都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而那个美之所以还单着肯定是因为自身防御系统过于强大,使得任何发现美的人无可乘之机。
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这三个月里,我几乎把追男生的招儿都用遍了,也只能做到在路上遇见顾维向他打招呼时他会应付性地朝我点点头而已。
某个星期天,沈墨来学校给我送我亲妈给我买的衣服。
我坐在学校的奶茶店里,无限惆怅地把我的倒追行动告诉了沈墨,希望他能从他男性的角度给我点意见。
沈墨白了我一眼,“赵叔花钱送你读大学就是让你来谈恋爱的?”
沈墨的白眼翻得相当到位,充分显示了他的不满。我了然地点点头,特语重心长的说:“小墨啊,你的心情姐姐懂的,就和妹妹不希望哥哥谈恋爱一样,你是怕我谈恋爱之后就没空理你了,你根本不用担心,你看平时我没谈恋爱也不怎么理你啊。”
沈墨伸手越过桌子捏住我脸颊两边的肉,“赵和和你就是这么对待千里迢迢来看你的我的?你这么自恋你喜欢的男人知道吗?”
我拍掉沈墨的手,刚准备教训他没大没小时就看到了沈墨身后正神色不明地看着我顾维。
若是顾维的表情有一丝异样,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把它归结为吃醋,毕竟我和沈墨这样还挺容易让人误会的,可顾维的表情是那么的波澜不惊,就连所谓的“神色不明”也是我根据周围的环境自行加工的。心里就像被灌了苦咖啡一样,涩得要命,我顿时也没了和沈墨打闹的兴致。
沈墨也感觉到了我的情绪变化,他狐疑地转身想看那个让我的表情像吞了苦瓜似的的人是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我只好赶紧低下头装鸵鸟。
再起头时,顾维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我的眼珠小幅度转了几圈还是没有发现他。
“别找了,人早走了。”
我叹了口气,“唉,还没开始就让人误会了,前途渺茫啊前途渺茫!”
“放心吧,他不会误会你的。”
“为什么?”我激动,莫非是沈墨男性的直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配不上我。”
“……滚!”
事实证明那天顾维是真的没有误会我,因为他对我的态度和沈墨出现之前是一毛一样的,依旧是能回答一句的绝不会回答两句,能无视的就当看不见。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转眼间我就大三了,我惊觉我已经追了顾维一年了。若说这一年里,有什么里程碑性质的事件发生的话,也是有那么一两件的。
其一,某次在食堂门口偶遇顾维后,我身体快于大脑地跟着顾维进了食堂。顾维已经习惯了我的突然出现,对我的尾随,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大步迈进食堂了。
他很快就打好了三菜一汤也没理我径直就走到一边去吃饭了。
而我在像抓虱子一样翻完全身的口袋之后才发现自己没带一卡通也没带一分钱,可是在食堂不吃饭的话很不像话啊,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吃饭的话我就没有理由留下来跟顾维拼桌啊。虽然醉翁之意不在饭,但某些面子工程还是要做的,比如打饭。
我在食堂窗口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试图找一个面善的大妈商量下赊饭的事。第一圈时每一个窗口的阿姨都特热情的问我,同学吃点什么?我默默地想,我吃什么都行,就是怕你不赊。第三圈时,那些大妈已经不愿意再在我身上浪费口水了,看我的眼神也多了很多不耐烦,她们大概看出来我吃不起了。
正在这时,顾维朝我走了过来。我呆愣愣地看着他向我走近,再呆愣愣地看着他把一卡通递到我面前,“想吃什么自己刷。”
见我半天没接,顾维问:“不要吗?”
我回过神来,“要要要,当然要。”
揣着顾维的饭卡,我顿时明白了傍大款是怎样的一种体验。我指着橱窗里的最贵的几样菜说,“这个,这个和这个。”其实为了效果更好一点的话,我应该说除了苦瓜每样都来一份的。但是考虑到餐盘的大小和顾维第二次请我吃饭的可能性,我选择了低调。
显然我低调得不够成功,顾维瞟了眼我餐盘里的堆成小山的鸡腿红烧肉说,“赵和和,你很能吃肉嘛。”
“……”我脸红了,我想任何一个姑娘在心上人面前点了那么多肉都会脸红吧,不对,任何一个姑娘在心上人面前都不会点那么多肉吧……我很想解释一下,我是因为被大妈嫌弃了才这么……能吃肉的,可再三思考下我放弃了解释,因为我觉得这个真实的理由比我能吃肉还要让我脸红。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以顾维首次请我吃饭告终,虽然琦琦说顾维不过是见义勇为展现人道主义关怀而已。
其二,我拿到了顾维储物柜的钥匙。
事情是这样的。对于建筑系的学生来说,熬夜通宵画图的什么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所以他们学院爱民如子的领导就为他们在通宵教室内购置一批柜子,供通宵的同学存储通宵必备品,比如牙膏牙刷毛巾之类的东西,我还曾见过有位仁兄往里塞了件军大衣。
拿奖学金拿到手软的顾维自然也是通宵教室的常客。作为一个女性,我很想问问顾维的保养方法,因为不管他怎样熬夜他那张光洁如丝的脸上还是很反常的光洁如丝,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追求者,我经常会在顾维的柜子里放些食物以备他不时之需。
对于我的第一个问题,顾维选择了无视,我当他是害羞所以没有继续追究,而且我也暂时用不上他的保养方法,而我给顾维送干粮的行为则遭到了顾维的多次婉拒和数不清的直拒。
我是个有原则的人,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做,比如往顾维柜子里送干粮添食物!顾维在多次撞见我撬他柜子之后,终于把属于他的储物柜的钥匙给了我,还在我这儿放了些钱说以后买干粮的钱就从里面扣。
我捧着那些钱和钥匙就像捧了张藏宝图,激动地半宿没睡。
这两件里程碑性质的事情支撑着我对顾维的喜欢。私底下,我觉得顾维是有点喜欢我的,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啊。比如,顾维去图书馆时会顺便帮我占个座儿;比如,继顾维第一次请我吃饭后又有了第二三四五次;比如,顾维在知道沈墨跟我一个妈的那天对我格外和善;比如,他去外省参加比赛还会给我带特产;再比如我就不信他会让一个一点都不喜欢的人缠着他一年多……
可是我每每想要证明我的结论时,顾维总会给我当头一棒。比如,顾维说帮我占座儿是我死乞白赖的要求的,而且如果他不帮我占座我来来回回在他身边走个没完;比如,顾维说请我吃饭是顺便,反正他一个人也要吃饭顺手接济我一下而已;比如,顾维说他知道沈墨是我弟弟的那天正好他的设计稿得了奖;比如,顾维说买特产是因为我威胁他如果不买特产我就亲自去找他,再比如,我送给他的情侣手链顾维一次都没有戴过,虽然宋祁琦说强迫一个成天用手画图的人戴手链是不道德的(我一年多的努力没能感动顾维倒是感动了之前一直不看好我追顾维的宋祁琦)……
我不想再举例子了,这样的例子多举一个我的心情就更差一点。
我曾一度消极的以为,除非顾维找到他的真爱,不然我们就要一直这样下去了。哪怕我再喜欢顾维,我也不要当小三,我有到道德底线,我是个俗人,我怕被群众的口水淹死。
老天终究还是心疼我的,他也喜欢俗气的圆满大结局,于是,他给我派了一个神助攻,一个无比正直、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保安。
那时据我追求顾维已经有两个年头了,顾维也已经大五了,半年前他就进了一家很有名的事务所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