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一如既往的毫无波澜。他仍旧我行我素,想睡了就睡,睡不着了就随便翻几页书,教室里待得闷了就翘课出去散心。班主任没有再找过他,或许是泛滥了一颗悲悯之心,他懒得揣测,倒也乐得悠闲。
只是渐渐的,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经常在下课的时候,从三楼跑到二楼,在三班门口的走廊上倚着吹风,视线却不时飘向靠窗一列的第三个位子,那是安然的位子。在学习氛围浓厚的理科实验班,连课间的教室都安静得可怕,但是她却从不在课间学习。她有时候会从课桌里拿出一些小零食来吃,豆干,肉脯之类的,还有徐记的椰子糖,她只吃那个牌子的那种口味。她有时也会趴着睡觉,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敢肆无忌惮地打量她,看着她闭着的双眼的睫毛,看她红润的嘴唇,还有晶莹小巧的耳垂。她习惯头偏向右侧,对着窗,脑袋压在左手的手肘弯上。
她中午会和朋友一起去食堂吃午饭,她经常买的两样菜一样是鱼,一样是土豆。她尤其爱吃红烧鱼,而各式各样做法的土豆也是她的最爱。食堂的菜选择不多,一条鱼,一份土豆丝一般来说是她午餐的标配。她的吃相很好看,文雅,却不慢条斯理,偶尔会跟身边的朋友讲几句话,但吃饭的速度在女孩子中是算快的。
他把最后几支烟抽完后,便再也没有买过。她不喜欢,他便戒了。偶尔烟瘾上来,他就会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一包徐记的椰子糖来吃,后来发现薄荷味的更合他的口味,就改吃薄荷味的,这个习惯持续到了以后的很多年。
周六的下午,安然总会去图书馆二楼阅览室靠窗的那个位子看书,他发现她的这个习惯后,入学以来第一次进了学校的图书馆。他就坐在隔了她三排长桌的座位上,对着她的方向。他一般都是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书,然后坐定,随意地翻阅,当然,目光更多的时候都会投向她。
她看的是自己带的书,一直都是同一本,很厚,他瞥见过那本书的名字——《飘》。她看书的时候很专注,也有小动作,手指会习惯性地去卷发尾,偶尔会拿笔在书上写下些什么。她一般会看到下午三点左右的样子,然后收拾东西走出阅览室。
后来的某一天下午,她突然抬起头看向他的方向,脸上还露出了一个极灿烂的笑容,他的心跳骤然加快,几乎就要以为她在跟他打招呼,一个男生却从他背后走过来,走到她的位子旁,她笑着看她,眼神温柔。他的心跳渐渐恢复了正常。那时他才知道,她每次这个点才走,是为了等这个叫宋若的男生上完课一起回家。
全校几乎没有不知道宋若这个名字的人,他也不例外。宋若比他们高一级,高三年段在周六下午会比高一高二多出一节课,到两点半。
也许每个学校都有一个被追捧的人物,在一中,宋若就是这样一个人。成绩优秀,长相出众,不仅是学生会主席,还是校篮球队的队长。呵,多耀眼的存在。
他不敢猜测他们两人的关系,他也不在乎。他只是仍会在这样的下午来到图书馆,在课间的时候站在她的教室门口,远远地,偷偷地,不动声色地看她。
有人说,暗恋是一片藏在心底的静海深流,波澜壮阔,寂静无声。于他而言,就是如此。
不知不觉迎来高二的第一个期末,他的成绩还是不上不下,她仍旧是年段第一。校门口的公示栏贴着成绩优异者的表彰名单,她的名字在高二组的最顶端,右侧就是宋若的名字。他偶然驻足,看着两个并列的名字,感觉有些恍惚,还有些不是滋味。他承认,他在嫉妒,他始终只是一个无法进入那个世界的外人。
这一个寒假可能是他人生中最漫长的寒假,他经常会半夜醒来,掏出徐记的薄荷糖来吃,然后越发清醒,脑海里满是她的样子,她的一颦一笑。他很想她,但是他却没有办法告诉她,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吧。
姑姑的诊所全年无休,他白天会去诊所帮忙,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停止对她的想念,她的身影才不会一直在脑海里萦绕。
让他倍感漫长的寒假终于过去,他从未如此期待过开学。当他看见那个令他日思夜想的身影后,才感觉自己空落落的心被一点点填满。如此的卑微,如此的容易满足。
令他惊讶的是这个学期她改名叫宋安然了,经过状似无意的旁敲侧击,他才知道她的母亲和宋若的父亲再婚了,她跟宋若成了兄妹。但是她却不常跟宋若走在一起了,周六的下午也不再到阅览室等宋若下课。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有这样的转变,但是他感觉得出来她的不开心,她的笑脸比以前少了。
他依旧会在周六的下午去图书馆二楼的阅览室,期待着哪天她又会出现。这天下午,她果真又来了。她看上去心情不太好,还是在看那本《飘》,但是看了一会儿就趴在了桌上,把头整个埋在了手臂上,肩膀微微耸动着。
她在哭吗?他心疼地揪了起来,却没有勇气过去安慰她。他找遍了全身都没有找到一张面巾纸,当即跑出了阅览室,到小卖部买了一包纸巾,再上来的时候却不见了她的身影。
眼神瞥见了她位置的桌面上,她的书还静静地躺在那里。是发生了怎样的事,会让她忘记拿走她最心爱的书?
他走过去,坐到了她常坐的位置上,小心翼翼地捧起了那本书。打开扉页,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娟秀而不失大气的小楷:安然。
书页有些磨损,可见已经翻过了很多次,字里行间还有她细心写着的注释,有自己对内容的见解,还有有关心情的随笔。
翻到书的最后一页,工整地摘抄着一首诗:
假如爱情可以解释
誓言可以修改
假如
你我的相遇可以重新安排
那么生活就会比较容易
假如
有一天我终于能将你忘记
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
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
我无法找出原稿
然后将你将你一笔抹去
——致我的维希礼
他知道这首诗,席慕容的《错误》,字字句句不言悲,却字字句句透露着悲伤。不能爱,不能忘,命运的安排本身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只是这明白,给他的心添上了一层更浓的悲伤。
他把书收了起来,准备下次见到她时再还给她。哪里知道,这一次,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这一天后,她再也没有来过学校。
他没有任何关于她的消息,他和她的人生本来就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出了这所学校,他便再也找不到她了。于是,他收集她留下来的一切东西,用过的作业本,校刊上发表过的文章,甚至撕掉了荣誉墙上她的照片,当然,还包括她最爱的那本《飘》,所有的一切,他都当成珍宝一般地珍藏。
他开始看她最爱的书,认真地读她的每一条笔记,就像在读着她的心情。
“喜欢他,所以你要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更加优秀的人,优秀到,足以与他并肩,这是你唯一能做的事情。”
他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句话,怅然若失。他原以为,他永远无法进入她的世界,却不曾想过,她为了走进那个世界,付出了多少努力。而他呢?脆弱的自尊和可笑的愤世嫉俗把他包裹起来,使他狭隘,自甘堕落,所以,没有靠近她的资格。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他变成了另一个人。课桌上那一堆积了灰尘的课本,被他一本一本拾起。他依然不听课,却不再趴在桌上睡觉,把那些他丢下的课程一点点补起来。
他的成绩突飞猛进,让每一个人感到震惊。高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他的成绩远甩第二名五十多分,他的名字登上了公示栏的最顶端,那个曾经一直属于安然的位置。
高考,他轻松地拿了全市第一,国内多所著名大学向他抛出橄榄枝。他毅然选择了z大,既然不知道她在哪里,他就在属于她的城市等她好了。
在大学,他成了风云人物,比曾经的宋若,还要耀眼,他的专业水平已经到了连教授都叹服的程度。他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各种体育活动,全方位的发展,他变得越来越优秀,而这一切,她都没有看到。
在一个极偶然的情况下,他知道她去了美国,他开始申请美国的大学,她所在的地方,总是对他有一股强大的牵引力。后来,他如愿去了美国,一个东北部的城市。然而他根本就不知道她在哪座城市,美国那么大,人那么多,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她。
在美国工作了两年,他决定回国,回到z市,回到那个有着她的记忆的地方,继续带着渺茫的希望等待。
或许是上苍眷顾,他终于再一次遇见了她。她变了不少,戴了眼镜,一开始,他根本不敢确认那就是她,他害怕希望过后,会带来更大的失望。后来戚唯声给他打电话叫他帮忙,当得知帮助的那个对象是叫“宋安然”后,他沉静了十二年的心瞬间狂跳到快要爆炸。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他说的书店,再次看见她的第一秒,他就知道,他再也无法沉默地等待下去了,无法再满足于远远的观望,他想要拥有她,想要抓住她,这一切凝成一股强大的欲望,充斥着他的大脑和心脏。
他听见脑海里有个声音在说:廖子言,你的心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