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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唐财神爷 第十二章 我想吟诗一首

第十二章 我想吟诗一首

    此时此刻,程处亮脑海里蹦出了一句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谁知那女子却冷冷道:“郎君认错人了,奴家名叫林英儿。”

    呃……

    好尴尬啊!

    李恪也被粉衣女子深深吸引了,眼睛都放光了。

    他站起身,很绅士的道:“早就听说林姑娘乃长安第一舞剑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程处亮鄙视的看了他一眼!

    真不要脸!

    刚才还让一个火辣的胡姬骑在你腿上,现在看到东方美女,立马换上一副文质彬彬的恶心样!

    不过嘛,他这撩妹的技巧倒是可以不耻下问的学一学。

    听网上说,唐朝人喝酒的时候,有两大爱好,一是喜欢胡姬陪酒,二是喜欢看美女舞剑。

    看李恪那副熊样,就知道这传言不假。

    程处亮还知道,有一个叫公孙大娘的,号称大唐第一舞剑女,一舞剑器动四方,连诗圣杜甫都被她迷恋的不要不要的。

    那个公孙大娘这会儿还没出生,自己是没机会见了,眼前这位林英儿,简直是绝色,程处亮有种沦陷的感觉。

    当林英儿拔出剑来的时候,程处亮明显感觉到了一股逼人的寒气。

    大壮也感觉到了,吓得跑到程处亮脚边不敢动。

    林英儿冷漠的表情,再加上犀利的剑锋,宛若一个女杀手,让人不寒而栗,心里发毛。

    这个形象似乎有点眼熟……

    林英儿挥舞着长剑,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可程处亮却紧张的要死,唯恐她手滑,误伤了自己。

    看了一会儿,见林英儿手很稳,他这才放下心来,专心致志看美人舞剑。

    李恪狼眼放光,不断的拍手叫好。

    不行,出风头的事不能让李恪一个人全占喽。

    “李老三,出了叫好,你还能不能说点别的?”

    李恪愣了一下,才回味过来程处亮口中的李老三指的是自己,他脸色铁青。

    “程老二,在美人面前,能不能不要如此粗鄙!”

    呸,你是王爷,单是这身份,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干嘛跟我抢,装逼的事情还是交给我好了。

    程处亮喝下一杯酒,有模有样的说道:“此时此刻,我想吟诗一首!”

    李恪不可思议的看着程处亮,“你啥时候会吟诗了?我怎么不知道!”

    程处亮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别打岔!”

    他酝酿一下情绪,开口念道:

    今有佳人林家女,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不好意思了杜甫,为了撩妹,哥们先借你诗一用。你那么有才,大不了以后再给公孙大娘写一篇就是。

    李恪呆了。

    眼前这人真的是程处亮吗?

    来福也呆了。

    二少爷啥时候会作诗了?

    程处亮却没工夫搭理目瞪口呆的李恪。

    刚才在念诗的时候,他分明看到,林英儿的左臂非常不自然。

    她左臂用力的时候,眉头总是一皱。

    “你左臂有伤,你是那个……”

    程处亮话还没说完,砰地一声,门被暴力的踢开了。

    房间里突然冲进来七八个大汉,浑身充斥着一股杀气。

    他们快速抢占房间四角,呈包围之势,明显是江湖老手。

    为首一人目露凶光,“你以为装扮成舞剑女就能逃过我家老爷的手掌心,刺杀朝廷功勋乃是死罪,今日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卧槽,果然是她!

    难怪刚才看她的身影那么眼熟,她真是那个女刺客!

    让程处亮惊讶的是,这女刺客如今已然换了一副新的形象,他们竟然还能辨认出来,比狗鼻子还灵,牛逼兮兮!

    难道是她身上杀气太重?

    林英儿轻哼一声,也不为自己辩解,“那狗贼杀我父母,侵我家产,该杀!只恨我学艺不精,不能为父母报仇!”

    为首大汉握紧手中钢刀,一声令下:“上!”

    “是谁给你们的狗胆!”

    竟然把我程二爷当成空气,瞎了你们的狗眼!

    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位王爷,要是有半点闪失,不仅你们的头不够看,哥们也吃不了兜着走!

    “没看到本少爷在这吃饭吗,不长眼的狗东西,打扰本少爷吃饭,是不是活腻歪了!”

    那汉子一进门就注意到了程处亮和李恪,一看他们的模样,两个毛都没长齐的纨绔,还有一个狗腿子仆人,他还真没放在眼里。

    但他也知道,长安城随便拉出一个人就有可能手眼通天,还是低调一点好。

    “安化县男府擒拿刺客,还请两位郎君移步,免得溅一身血!”

    威胁谁呢!

    公侯伯子男,不就是一个最末尾的男爵吗,我们家可是公爵,旁边那一位更是王爵,会被你给唬住?

    “安化县男是哪根葱?李老三,你听说过没?”

    李恪摇了摇头,道:“闻所未闻。”

    “来福,你听说过没?”

    来福心理素质比较一般,刚才看到这伙强盗般的人物,双腿竟不由的颤抖,有种想尿的感觉。

    可听到二少爷这句后,瞬间雄起了。

    对啊,我家老爷可是国公,一个小小的县男也好意思在我们面前嚣张,不知死活的东西。

    他腰板一挺,十分神气的说道:“王……李公子,二少爷,小的从来没听过这号人,咱们哪有机会认识那些个阿猫阿狗!”

    哎呦,来福,没看出来啊,你还是一条毒舌呢!

    那大汉虽然生气,却也不敢轻举妄动。

    敢这么嚣张说话的,要么很狂,要么脑子进水,要么……身份超然。

    眼前这俩人,明显属于最后一个。

    他一拱手,道:“敢问两位郎君尊姓大名?”

    程处亮脑洞大开,忽然想起电视剧里很霸气的一句话,道:“本少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程处亮是也!”

    大汉一愣,长安城里姓程的权贵不多,最有名的就是宿国公程咬金,他大儿子叫程处默,二儿子叫程处亮……

    程处亮?那个跟长安首富吴国公之子尉迟宝林打赌的二货?

    纵然他是个二货,却也是自己惹不起的二货。

    想到此,他头都大了。

    事情变得很棘手啊。

    林英儿也是很吃惊,这白皮嫩肉的小子竟然是程咬金家的二小子,都说将门出虎子,虽然他养了一只小白虎,可他怎么看都不像将门虎子啊。

    对了,他哪是虎子,简直就是个傻子!

    还有他旁边那位,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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