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已经行进半个多月了,刘璃的野外生存技能还算熟练,这主要得益于两年前那段不堪回首的经历。在鲍威尔团长跟商队管事提过刘璃的事情之后,虽然对方并没有说什么,但对多带刘璃这样一个“累赘”多少还是有些意见的。不过想到尖石佣兵团在整个卡斯菲尔城的信誉度排名,也并没有太过反对。直到看着背负长枪的刘璃在丛林中熟练的表现,心中那些许不满也就烟消云散了。
商队是由几位零散的商人临时组成的,不像那些大型商团有自己的护卫队,像这种临时构成的小型商队在安全方面也只能依靠佣兵的保护。商队的管事赫曼是做魔晶生意的,虽然他的货物最少,但在整个商队里也是最值钱的。再加上经常往返于卡斯菲尔和艾伦诺两城之间,多少也算有些经验,被推举为管事也就不是什么意外了。
整个商队算上随行的佣兵也不过三十多个人,十余辆大车上装载的都是魔晶、草药、珍贵木料、魔兽或野兽的毛皮等南部森林的特产。这一次商人们满载而归,刘璃也比较幸运,要是再呆上一个多月,入冬之后再上路可能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哪里都会有贪婪的人,他们不会满足现有的收获总想要得更多,要知道,越是靠近冬天路上也越是危险。不管是由于食物的减少变得饥饿的肉食生物,还是那些专门盯着贪婪商人的山贼匪盗,都会给商队的行程带来更多的变数。
“哎,小刘璃,真没想到你对森林这么熟悉。”临行前鲍威尔可是被莉儿反复嘱托要照顾好刘璃的,进了森林之后刘璃的表现也让他眼前一亮,甚至有把刘璃收入团队的打算。不过再想想这可是尊贵的法师,何况还这么年轻,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自己还是不要耽误人家的好。
“嗯,书看得比较多。”其实刘璃最为自豪的,并不是自己在魔法或者武技上的修炼。天赋和勤奋他都不缺,在掌握正确的方法之后,修炼速度的提升也属理所当然。但在最初学习语言的过成功,他可是凭着自己的记忆力,不管有用的没用的,把威尔斯的图书馆整个搬进了自己的脑子里,就算后来学习魔法的过程中,也是一有时间就把自己扔进去看书。除了那些他的实力还无法打开的魔法书之外,不管是游记、历史还是其他的书籍,秉着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态度,一本一本的往脑子里装。当然,老威尔斯的图书馆,其中除了魔法书之外,最多的就是讲述佣兵生活的。再结合他两年前独自在森林生活的经历,有现在这种让鲍威尔称赞的表现也就不是什么意外了。
撇了撇嘴,鲍威尔作为一个老资格的佣兵,他才不会相信单只是看书就有刘璃现在的表现。不过见刘璃不想细说也就没有再继续追问。“马上就要离开森林了,今天下午我们就能抵达驿站小镇,然后会在那里停留两天。到时候你可别乱跑,到时候找不到你我回去可没办法向莉儿交代。”
下午,驿站小镇出现在刘璃眼前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这个世界的城镇与小镇的区别。整个镇子差不多也有几百户人家,不过作为南部森林外缘最近的镇子,来往的商旅佣兵络绎不绝。尤其是当下这个旺季,过往的游人们经过一年的奔波劳碌,都想在入冬之前返回家中,能在一年一度的圣祭日陪在家人身边。小镇的城墙并不是很高,由于已经完全脱离了森林的范围,魔兽极少出现在这里,甚至连大型的野兽都极为罕见。小镇的民兵队就可以应付一些突发的意外,更别提还有那些出生入死讨生活的佣兵们。很多佣兵团队都会把自己多余的收获带来这里,直接卖给过往的商人,这也造就了一道独属于这里的风景——商业街。在这条街上,你能找到很多南部森林的特产,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不过也只有经验最丰富的人,才能保住自己荷包里的银币。每年在这里被骗得血本无归的人们比比皆是,一时的好奇心就能让你一年的血汗钱落入别人的口袋。即使如此,这条街的吸引力也不容忽视,除了那些被骗的,每年传出来那些某个落魄的小佣兵在这里低价买到了什么值钱的好东西的传言,也并不都是空穴来风。
其实真正有能力的人很少出现在这里,毕竟这只是一些佣兵小队和游行散商的集散地。真正的大商会和佣兵团队通常有自己的运输销售渠道,并不会掺和这样的低端市场。这也造成了出没于这里的人基本都是低阶职业者,战士居多,施法者则是难得一见。
刘璃对这里倒是相当的好奇,看过的书里对这种地方的描述并不详细,只是一带而过,而他更是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卡斯菲尔城的集市可比这里正规多了。反正有两天的空闲时间,跟着商队找到住处的刘璃安置好自己的行李,趁着天色还没暗下来,迫不及待的冲向市场。
“唉,毕竟还是年轻人。”鲍威尔感叹了一句,随后也跟了上去。一是不放心刘璃一个人在外面乱跑,再有他可是知道刘璃的底细,施法者对元素的感知可是很敏锐的,万一淘到点什么好东西自己也能跟着沾点光。
集市很是热闹,虽然大多数来到此地的行商和佣兵们,在赶路之后喜欢把自己的时间泡在酒馆里,但仍有一部分想来这边碰碰运气。或者运气好淘到什么宝贝,或者把一些没人认识的破烂卖出来一个宝贝的价格。在这里,鲜少见到本地的居民,因为买卖发生的争端太过常见,虽然很少见血,但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也是不少。如此混乱的环境让刘璃很不适应,不过这样还不能打消他逛市场的兴致。
“嘿,这位小哥,来看看我这上好的魔兽皮吧,做成皮甲可比你身上穿的结实多了。”路过一个卖兽皮的摊位,一个胖子摊主向刘璃推销他的货物。“我这可是中阶魔兽皮,碎岩地蜥听说过吧,这可是卡斯菲尔城有名的大法师威尔斯猎到的。”或许是看着刘璃年轻,身上穿的皮甲也没有多少磨损,把刘璃当成菜鸟的商人当然是怎么厉害怎么吹。
“呵呵……”冷笑一声,心里暗骂的刘璃用鄙视的目光盯着眼前的胖子,且不说刘璃跟威尔斯的关系,也不提刘璃是真正亲眼见过碎岩地蜥,还有为什么两年前的猎物皮革到现在才出现在市场上,单就这一脸奸商的表情也让刘璃产生了一种一拳揍过去的冲动。
本不想多加理会这个胖子,可在他摊位的一角,一块巴掌大的黑色石头引起了刘璃的注意。他倒不是真的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什么宝贝,只是有一种感觉,这块石头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没有理会胖子继续费尽心力的推销,转头看了看四周发现没有人关注这里,刘璃沉下心来,进入全知的状态。无处不在的元素呈现出各种颜色,均匀的分布在整个空间中,唯独在这块黑石周围,仿佛被什么东西隔绝开来。
“能隔绝元素的流动?”刘璃心里疑惑。这个世界上,能完全隔绝元素的,除了施法者的某些法术之外,唯有一种金属可以达到这个效果——精金。可即便是精金,想如此完美的隔绝元素也绝不是一块矿石可以做到的。矿石当中含有大量的杂质,不经过提纯是绝不会产生如此明显的效果的。更何况在这块石头的内部,刘璃隐约感到一丝法术的波动,却又与寻常的法术有些不同,虽然十分微弱,可在刘璃的“全知”状态下,依然不难察觉。
“这是什么?”刘璃知道,自己没什么奸商的天赋,盯了这么久,胖子不可能对自己注视的目标毫无察觉。既然已经暴露自己的目的,那就摆明车马的谈一谈吧,毕竟对这东西,刘璃确实有很大的兴趣。
“你说这块石头?”胖子笑眯眯的开口道:“知道为什么我这卖皮货的摊子会摆这么一块石头吗?这可不是一般的石头……”
“开个价吧。”没有让胖子继续说下去,其实刘璃也知道自己这样的态度八成会被狠宰一刀,不过对于这块石头的好奇心还是没办法抑制。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总觉得石头中蕴藏的秘密跟自己有关。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在鲍威尔一脸肉痛的表情下,刘璃还是以两枚金币的价钱买下了那块奇怪的石头。也没有着急回去酒店,石头在自己手里,相信一般人是抢不走的,更何况还有鲍威尔这么个“老资格”跟着,再说大概也不会有其他人会对这么一块不起眼的石头感兴趣。
直到天色渐暗,刘璃才跟着鲍威尔回到住宿的旅店。晚餐过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刘璃这才把之前买下的石头拿了出来。自从买下来黑石开始,其中的元素波动愈发清晰,到了现在,即使不进入“全知”状态,刘璃都能感觉到它的异常。可其他人似乎对此一无所觉,刚刚晚餐时邻桌的一名施法者就对此毫无反应。
“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第十二章 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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