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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朕被强娶了 作者:燃香抚琴

    分卷阅读14

    你的

    萧阅找了个由头,说是十分喜欢乌云踏雪,想自己找个地儿驯养几匹,待来日,北流的马赛时自己也能参加,赢个好彩头。请示了大伦后,大伦没有拒绝,便带着阿骆回了自己为质奴时的营地,挑了好几匹一同驯养。

    现下,大伦对萧阅算是极好的,赏赐不断不说,还几乎有求必应,说拿他当亲儿子看待也不为过。若不是大伦看着萧阅,眼里时不时的流露出些不屑的话,连萧阅自己都快被他给予的假象给蒙蔽了。

    虽说始终无法得知大伦为何要维持这样的假象,但,能甩掉大伦,对萧阅而言便是一件十分值得庆幸的事。毕竟,无论是大伦还是元贝,亦或是北流王子还是大周的苦命太子,都不在他的计划之中。这些人和事不过是他穿越后的人生路上的一道风景罢了,他可是想着日后要开个卖艺不卖身的如gay吧那样的小倌儿楼的!

    不过,在实现这个伟大的愿望之前,得想想如何甩掉这个被大伦派来充当眼线角色的阿骆了。

    萧阅在马棚里刷马,视线却一直放在不远处挺拔着背脊,稳稳的站着的阿骆身上。还别说,从马棚这个斜角看过去,恰好能看到阿骆的侧颜,不知是否是阳光和草原景色衬托的缘故,哪怕只是个侧影,却照的着一身驼色衣袍的阿骆,十分的...美艳?

    萧阅摇摇头,觉的这个形容词不对,于是又想到了一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虽然,那个还只是个少年孩子,而且只是个护卫。

    啊呸,萧阅你又在想什么!甩甩脑袋,萧阅收回偷窥的心神,实在是来这世界后,他没见过比阿骆还好看的孩子。李谦虽说灵气,但只是可爱,木笙和元贝虽说年纪和阿骆相仿,但前者略显老成,后者又只能说是秀气,和阿骆始终是不能比的。

    分析了下这几个孩子的长相后,萧阅再次在心里吐槽了自己一把后,终于才稳定心神开始想着到底要如何甩掉阿骆。这营地自那夜护卫管事死伤了不少后,上头便没有再编排人下来,只留剩余的三五个人照看着。若要甩开方便的多,唯独这阿骆不好打发。

    “王子可要帮忙?”

    一直朝前看着不动声色的阿骆突然回头问萧阅。萧阅‘啊’了一声,惊讶的看着他。

    “王子盯着我很久了,我以为您有什么事?”

    被人戳破方才自己一直盯着人家yy,萧阅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声道:“刷马就不用了,只是突然想着再过几日月氏族的人就要来我北流做客,几位王子都要送点儿礼,我却没什么拿的出手的东西。”

    “月氏族是北流附属部族,略意思意思即可,王子不必太在意。”

    “这是哪里话,我好歹是第一次见人,总要给些像样的东西才能让人家知道义父眼光独到。”

    萧阅见阿骆一时无话,立马接着道:“我听说赤狐的狐皮最为珍贵,可惜我不善骑射,难以狩猎,不知阿骆可否替我代劳呢?”说完这话,萧阅已经不知何时从马鹏窜到了阿骆身边。他的个子较阿骆矮上些许,此时仰头看着他,一双期盼的大眼睛瞧着有些撒娇的味道,让人不忍拒绝。

    阿骆看着萧阅,眼中又划过一丝萧阅察觉不到的微光。“既是王子要求,阿骆必完成使命。”

    萧阅高兴的差点没飞起来,需知这赤狐奔驰在大草原,速度极快不说,且很少在日间出现,待到夜间时又因光线问题,极容易隐秘,要想猎一只不损皮毛的赤狐,可是难如登天的。北流最厉害的神箭手,为得一只赤狐曾在草原三日不归,方得。虽说萧阅不指望阿骆也待三日,但一两日总是能的。

    萧阅看着背着弓箭带着干粮骑着骏马远去的阿骆,心中大大的松了口气。并且和这个与自己几乎算作朝夕相处了两个多月的贴身护卫暗里说了声:拜拜。

    阿骆走后,这里剩下的人便充当起了眼线的角色,但他们到底没有得大伦亲自授命,虽说有阿骆的交代,但萧阅到底是有王子的身份,并且大伦待他一向极好。所以,当他提出有事要回主营时,并无人敢强加阻拦。

    萧阅便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去了,回去后避过所有人的耳目找到了元贝。

    就在那日,大伦便正式下令命元贝送他们回国。二人面上说了些感激之类的话后便各自登上了马车。回国之路沿着这片茫茫大草原正式启程。

    萧阅在元贝的帮助下混进了装衣物的箱子里,通过缝隙看着在他眼前慢慢往后消逝的主营,心中喜悦之情不易言表。他真没想到事情会如此的顺利,顺利到就好像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

    若穿越到这儿,差点被烹煮以及做苦力算是不顺的话,这之后的事,尤其是自己终于能离开这事,便实在是太顺利了,顺利的让萧阅觉的,之前的危机都是值得的。毕竟,从今往后他便是自在人一个了,他非常有自信能够在这个时代同样活的很好。

    马车的颠簸让萧阅待在箱子里略有些不适,只得将箱子的缝隙开的大些,好让自己能够呼吸到外头新鲜的空气。

    要从北流走回关内,以他们这正常的不慌不忙的行驶速度,光是走过这片草原便要花上两日的功夫,草原之后还有一片沙漠阻挡在跟前。虽说沙漠面积不及草原广袤,但真要翻过去,也是要花上一日的时间。

    这三日,萧阅基本都得待在这箱子里头,除了夜里队伍安营扎寨,他便悄悄爬出来方便外。

    这夜,萧阅依然蹑手蹑脚的从箱子里爬了出来,明日便能走出这片沙漠,想起来还有些兴奋,这漫天黄沙的滋味儿,就连他这个待在箱子里头的人都要受不住了。可算是快到尽头了。

    正在一颗大树下嘘嘘完,肩膀却被人拍了一下,萧阅心里咯噔一下,还未转头,却听身后人道:“你从这里走罢。”竟是元贝的声音。

    “什么?”萧阅转身,打量了四周,幸好这地方稍微隐秘些,大伙儿又在睡觉没有注意到他们。

    “大周和南楚西晋可不在一个方向,再跟着我,就会露馅儿了。”元贝压低着声音道,眼神里有丝阴狠的味道。

    “别唬我,我知道,从南楚穿过去也是能到大周的。”再说了,我也没想去大周啊,那不是送死吗。虽然这么想,但萧阅可不会傻到这么说,如果真是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话,哪怕是送死他也会奔回大周去,可惜,自己不是他。

    元贝却不管这么多,往回走了几步,再回来时手上已牵着一匹骏马,直接将缰绳丢给萧阅道:“其实,我始终坚信死人才是最能守住秘密的。”

    萧阅心中惶然,见元贝说这话时眼神狠戾,却稍纵即逝,继而带起一抹轻轻的笑意道:“我怕你再跟着我,我会不守约定的杀了你。所以,萧阅,趁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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