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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克拉(一)

    世间时间只有人心恶,万事还需天养人。

    ——《水浒传》

    听到阿来宣布游戏开始,叶玮首先看了一眼其他人的反应。除过个别几个看不出明显情绪的人,大多数的人都表现出一副兴奋混合着紧张的感觉。

    默默跟在后面,随着人群走向了属于自己的领地。

    叶玮能够感受到一类眼神,那类眼神从22岁开始就伴随着他。仿佛只要他经过的地方,别人就会用一种或歧视、或同情、或厌恶的微妙表情看着他,把他当做异类。

    事情的开始还要从第一扇门上的“克拉”二字说起。

    ……

    叶玮小时候是个有英雄梦的孩子,初中那段时间全校都在流行金庸的武侠。他虽然不爱看书,但也会和大家一样蒙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挑灯夜读。

    叶玮最喜欢也最想成为的人是乔峰,智勇双全,胆略过人,豪迈飒爽,不怒自威。这四个成语是别人总结过来的,他却记了一辈子。

    因为学习不好的缘故,18岁那年高考准备考警察学校,结果差了一百来分,最终去了一个名声不太好的职高读大专,专业是计算机。

    本以为从此就和自己的英雄梦说拜拜了,但是在大二下学期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一波征兵的人,都不用他们动员叶玮就动心了。

    做不了警察当兵也是一样的嘛,在部队待上几年,需要自己上战场就撸胳膊挽袖子随时准备为国捐躯。不需要自己就老老实实在这过几年,等到毕业证拿上了,退伍了分配工作的时候也有优势。

    于是两年后,在叶玮二十二岁这一年,他如愿以偿的退伍,在家附近找了一个软件开发公司,给老板当助手。

    老板金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男子,长得大腹便便,肥头大耳,对软件开发一窍不通。只因为家里有钱,又听说软件开发挣钱,所以才开了这么个公司。

    叶玮刚来这就知道自己任重而道远。

    金敏不了解行情,他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就是从类似的公司花大价钱挖人,他以为只要硬件到位软件到位就可以等着数钱了,但就这种没有主见的老板,只会树敌无数,把公司搞的一团糟。

    而金敏招叶玮来这个公司并非看上了他的专业,只是因为他觉得专科生便宜好使唤,加之两年的当兵经验,刚好可以在端茶倒水之余再干干保安的活儿。

    1998年7月23日,星期四,这天刚好是叶玮的生日。

    一大早,叶玮提前来到公司刷了门禁卡,走到休息间烧水磨咖啡。这是他的例行公事,公司加上金敏在内一共八个经理以上级别的领导,每天上班前要做的就是给他们八位按照个人口味泡好咖啡,不能太凉也不能太热,所以时间得卡好。

    弄得差不多后,他抬眼看了看墙上的钟表,此时是七点五十,离上班还有十分钟时间。索性自己也喝点。叶玮舀了两勺咖啡粉放到了自己的杯子里,因为喜欢甜味,又加了两个糖包和半杯奶,咖啡的味道已经稀释到可以忽略不计。

    “小叶,诶诶,诶你在啊!”

    正当叶玮细细的品味着自己的杰作,金敏毫无征兆的冲了进来,看到了正在喝咖啡的叶玮。叶玮吓了一跳,金敏一般根本不会在八点半之前出现在公司里,怎么今天来的这么早?

    “咳咳咳,不好意思老板,咖啡已经泡好了还没来得及放您桌上,我这就……”

    “没事没事,咖啡我来放,你来帮我个忙。”金敏连忙摇头,像哥们一样把手放在了叶玮的肩膀上,连拉带扯的把他带到了公司楼门口:“十点有个大客户要来,这窗户半年没擦过了,就这两个小时,把窗户擦一下。”

    叶玮抬头,整个大楼有十层高,图好看所有的外墙全是黑色玻璃材质,从内部看每个房间都是大大的落地窗,四个面,别说两个小时了,就是两天也擦不完啊。

    “老板,就我一个人干吗?”虽然平时老板也总会给自己布置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今天格外过分:“我这也擦不完啊,而且连个安全措施也没有……”

    “有有有,有呢。”金敏表现出了十分的热情:“早些年请人来擦的时候留过一套安全绳,我倒是也想请人,这么早等人来了客户都见完了,所以只能靠你了。”

    金敏略扬了扬眉,用眼神鼓励着叶玮,露出了一副此事非你不可的样子:“小伙子不要那么轴,擦不完你就把人一来就能看到的地方先擦了,看不见的地方慢慢来嘛!”

    毕竟初出茅庐,自己又是个实习生,对于老板这种无理但是可以做到的要求只能默默接受。

    几分钟后,叶玮身上挂着防坠安全绳,上了十楼。

    叶玮不恐高,相反他对这种被吊在半空中的感觉很是喜欢,其实如果闲一点,没事跑出去接私活给人擦玻璃也挺爽。

    从上往下一路擦过来,一个小时过去了才解决了正面不到三分之一。虽然此时才九点多一点,但因为是三伏的缘故,太阳照在黑色窗户上,折射的热量让叶玮又热又渴,很不舒服。

    大概也是这个时候,他已经擦到了六楼。

    正当叶玮洗好手中的拖把,避干水,准备擦面前的一块窗户时,窗户被打开了。

    那扇窗户对着的刚好是老板的办公室,开窗户的人是老板的独生儿子,已经八岁多了。叶玮不知道老板儿子叫什么,只知道小名是克拉,大家都喜欢叫他金克拉。

    和平时一样,只要是双休和寒暑假的时候,金敏都会把他带到单位来。

    叶玮挺喜欢克拉的,虽然他平时古灵精怪不喜欢学习,自己给他辅导功课他还嫌弃自己的学历,但不妨碍他和他老爹一样财大气粗,动不动给叶玮钱让他帮忙去开家长会顺便赚一点外快。

    “叶叔叔,喝点儿水吧。”

    克拉笑着探过身,给叶玮用纸杯接了一杯水递了过来。

    “谢谢克拉。”叶玮一边笑着一边接过水,看都没看就一口下去。

    “咳咳咳!!”

    其实在喝下的前一秒叶玮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脑子没赶上行为,喝下去后喉咙受到剧烈的刺激,全部吐了出来。

    “哈哈哈!叶叔叔,这是我爸的五粮液,怎么不好喝吗?”

    克拉和金敏一样长得圆滚滚的,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着叶玮的眼神有一种恶作剧得逞后的欢乐。

    “克拉,快去学习吧,叔叔干活儿呢,乖。”

    面对老板的儿子,叶玮只能强忍住怒气,陪着笑脸哄着。

    “没意思。”

    克拉一瞬间垮下了脸,从第一次见到叶玮到现在将近三个月了,这个叔叔对他总是百依百顺从来不生气。八岁的孩子本身就很皮,他仗着自己的爸爸是老板屡次三番对叶玮做恶作剧,但从来没见叶玮发过脾气,于是挑战叶玮的底线就成了每次见到他必做的事情。

    这个叔叔怎么就不会生气呢?

    克拉呆坐在桌前发呆,眼睛突然就瞟到了爸爸笔筒里的美工刀,嘴角露出了一抹邪恶的笑容,他一步一步的向窗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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