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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忽冷忽热

    “说出口有用吗?”我问,心想哪一次是我愿意的?可他还不是做了。

    “我轻点。”季辞信说。

    可他还是弄的我很疼,我长到这么大,对性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据说性是很美妙的东西。以前上大学时,宿舍里深夜会谈,我听舍友说着什么飘飘欲仙、欲仙欲死,到我这里,是被疼死。

    而这其中的原因,无非是我和季辞信没有感情,我不爱他,他也不爱我。

    但我长的很好看,别笑,不是我自恋,我从小到大都是学校里的校花,我的死党Ansel,大学里的钢琴王子,谈过的女朋友不计其数,每次他要和女孩分手,就会拿我出来挡枪,他认为那些女孩看见我的模样,自然会知难而退。

    也正因如此,我和Ansel互帮互助各求所需,大学里我所有的烂摊子也都是他帮忙摆平的,我的工作也是他死乞白赖墨迹了他哥好久安排的。

    从前在西城,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是最好看的花瓶,那时候喜欢我的人很多,即便大家都知道我和景恒的关系,还是会有很多男孩子给我写情书送礼物。

    我上初三那会儿,外校有个小混混在放学路上堵住我,要我做他女朋友,我不同意,不放我走。

    那会儿我心高气傲的,哪受得了这个气,当场羞辱了那个小混混,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那小混混也是个纨绔子弟,估计也没被别人这样说过,他一生气,扬起巴掌就要打我。

    我奋起反抗,奈何男女力量悬殊,小混混又身强力壮,我差点被打时,你知道的,这种时刻总得出现一个人英雄救美。

    是的,那个英雄,就是季辞信,虽然我很不想承认。

    那时他已经上大学,但会经常回来在我爸公司实习,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种情况是需要用缘分来解释的,我说不通。

    然后季辞信把那小混混打的半死不活,引来一批同学围观,他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下次还有自不量力的人敢来骚扰我,都和这人一样的下场。

    我从小到大被很多人喜欢过,也清楚季辞信不会喜欢我,他是那种对别人很疏离的人,对我也不会有例外,但我们曾经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将近六年,我爸妈对他很好,而且我们是远亲,他对我,有点像对妹妹一样的照顾。

    这是我以前的想法,直到后来我看见他对他亲生妹妹的样子,我才知道完全是我想多了,他对我的照顾仅仅是看在我爸妈的面子上。

    如果四年前,我没有处心积虑地想要破坏他和黎姝雅的关系,没有害黎姝雅双目失明,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对我。

    整个西城的人都知道,季家长子对黎家千金的忠心不渝。

    现在想想,我觉得有点儿讽刺,以前听别人说,男人都一个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季辞信明明那样爱黎姝雅,为了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兴趣所在,投身商业,小小年纪就跟着我爸后面学习,然而现在,他们很快就要订婚结婚了。他却要和我上床。

    我和季辞信在一起一共待了四天,期间他态度还好,只要我不违拗他,不提要走。只是令我奇怪的是,他居然都不要工作。

    说实话,以前我不讨厌季辞信,即便他和黎姝雅在一起这件事会让我心里产生芥蒂,但我家里发生的事,是黎家人的阴谋,季辞信在我爸妈去世后,不顾他家里人反对带我去了他家。

    虽然他脾气臭,对我忽冷忽热的,但做错事的人是我。

    我恨的是黎家人,而要伤害黎姝雅,必然会伤害季辞信,所以即便这一次季辞信对我做出那样的事,我仍旧无话可说,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经告诉过我了,当时不碰我是因为我年纪小,以后不会放过我。

    现在我有些讨厌他了,他不喜欢我,还故意和我暧昧,做着男女之间的事情,可我们明明没有感情,中间还隔着那么多事情,我说过的,他是我奶奶的妹妹家的姑爷的哥哥的孩子,我们之间有着八杆子打得着的亲戚关系。

    也正因如此,当年我们家和季家关系还不错,我爸也喜欢季辞信,他对季辞信的经商天赋非常满意,不止一次表示遗憾他不是自己儿子,说自己要是再多生个女儿,一定要找季辞信当女婿。

    那时候每次听我爸这样说,我都觉得别扭,然后季辞信就会用眼角的余光瞥瞥我,眼底尽是不屑一顾,但在大人们面前,他装的可谦卑了。

    第四天晚上他让我带我去见他的朋友,就是我刚回来西城认出我来的那个男人,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那人叫林浩,还有一个,也是当时坐在车里的,叫王子江。

    他俩是季辞信无话不说的死党,我是见不得光的人,如果不是信得过,季辞信也不会带我去和他们见面。

    他们三个人一起打台球,我坐在旁边,双手撑着脸,百无聊奈地盯着眼前的气泡饮料,看着气泡从杯底升起、消失,再涌上新的气泡,如此周而反复。

    季辞信对我的举动不满意,歇息的时候放下球杆,过来端正我的脸,命令我不要盯着一杯水看,要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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