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杨兄碰到什么有趣的事,竟然把尊夫人都抛下了,能说给我听听么?”宁祖儿刷的打开折扇微笑着问道。
杨牧云心想干你屁事,怎么我的什么事你都要掺和,正想不理他,但转念一想,凑近他耳边说道:“你真想听?”
宁祖儿手摇折扇微笑不语。
“此事说来话长,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慢慢聊。”杨牧云故作神秘。
“那尊夫人怎么办?”
“我先送她回家,宁公子说个地方,我随后就去。”
“马府街的采芝斋,离杨兄家不远。杨兄觉得如何?”
“好!我们半个时辰后采芝斋见。”
看着宁祖儿翩翩离去的背影,杨牧云啐了一口,小白脸,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转过头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妻子,说道:“你怎么在哪儿都能碰得见他?他是不是一直在打你主意?”
紫苏又好气又好笑,这男人吃起醋来看起来比女人地酸劲儿都大。
“夫君,宁公子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我和他之间光明磊落,你老是疑神疑鬼地做什么?”
杨牧云不吭声了。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紫苏一直吃吃地笑个不停。
“夫人,你别笑了,你再笑,我就真生气了。”杨牧云绷起脸。
“好,我不笑了。”紫苏的美眸中溢光流彩,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男人很可爱,“你知不知道,你吃醋的样子可爱极了,没想到男人的心胸有时候也跟针眼儿一样小。”
“夫人......”
“好,我不说了。对了,夫君,你碰到的究竟是什么有趣的事,还非得跟宁公子专门找个地方聊。”紫苏也产生了好奇。
“你想知道?”杨牧云神秘兮兮地看着妻子。
“嗯——”紫苏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不告诉你!”杨牧云说完扭头就走。
“你——”看着丈夫的背影,紫苏恨恨道:“你真是个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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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采芝斋么?”杨牧云看到店里的布置和陈设,有些失望:“我还以为是座酒楼呢?原来是一个茶馆。这宁祖儿,请个客也这么小气。”他缓步踱了进去,在里面靠窗的一个角落里看到身穿宝蓝色软绸长衫的宁祖儿。
宁祖儿一见他,剑眉一轩,长身而起:“杨兄,你来了。”
“没想到宁公子的好奇心真大,我还以为你只是说说,不会真的来呢!”杨牧云来到他对面,一掸衣衫下摆,便坐了下去。
“哪里,杨兄感兴趣的事,一定非同寻常。”宁祖儿一笑:“喝点儿什么?休宁松萝?虎丘白云?还是西湖龙井?”
“这茶我可不太懂,宁公子做主吧!”杨牧云说着看了看窗外。
“老板,来两壶龙井。”宁祖儿也没再客气。
“咱们开始聊这话题之前,我想冒昧的问宁公子一句,你相信这世上有鬼神么?”杨牧云盯着他问道。
“这个问题很有趣,信还是不信很重要么?”宁祖儿反问。
“当然,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宁公子不表明态度的话,这个话题我们怎么聊呢?”
“你这么说,我对这事就更感兴趣了。如果说我也敬鬼神而远之,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开始聊了?”
“聪明,跟宁公子这么聪明的人说话,当真痛快!”杨牧云叹道。他抿了一口茶,开始叙说道:“从庐州回南都的路上,我在和州乌江镇见到一具干尸,干尸上方盘踞着一群兀鹫,兀鹫是喜欢吃腐肉的,可它们偏偏没啄食这具干尸。”
“哦?这倒是挺奇怪。”
“我用刀剖开这具干尸,发现里面长满了尸虫......”
“对,尸虫。不过里面所有的尸虫都死了。可能这就是兀鹫为什么不啄食这具干尸的原因。”
“这具干尸是什么人放在那里的呢?”
“这具干尸周围没有任何人踩踏过的痕迹,换句话说,没有人放置那具干尸。”
“无人放置,有意思,难不成是那具干尸自己走过去的。”宁祖儿奇道。
“很有可能。”
“这太荒谬了,杨兄不是不信鬼神之说么?”
“我回南都后,去案藏馆翻阅了一下锦衣卫自我大明开国到现在的所有记录,发现两条记载很有意思。一条是洪武十七年,一位叫路祥的锦衣卫百户在云南广南雨溪峒刺探军情。一个月圆之夜,他和部下受到了一群干尸的攻击,他们用火铳打,用刀劈斧砍,都不能将干尸击倒。后来将油泼在干尸身上,用火去烧,才将干尸消灭。”
杨牧云顿了一下,续道:“另一条是永乐五年,当时安南并入我大明,太宗皇帝在那里设置了锦衣千户所,一位叫阮绍的锦衣卫百户记述紧挨安南清化府有一个叫盆蛮的地方,那里的人喜欢养尸虫。月圆之夜,盆蛮人用刀割伤自己面部,向天地祈祷,使尸虫进入尸体。不一会儿,尸体就站了起来,能像平常人一样行走,但不能持久,太阳出来之前尸体就会仆倒在地,不再起来。”
“真难为了杨兄,那案藏馆里的档案浩如烟海,找出这两条记录很不容易呀!”宁祖儿感叹道。
“所以说,尸体能够行走是完全可能的。”
“那为什么不可能是一个人走到那里倒下后变成干尸呢?”
“你以为那些兀鹫虫蚁会等一具刚倒下的尸体慢慢变成干尸么?”
宁祖儿沉默了一会儿问道:“那你有没有查出这干尸的来处 ?”
“我今天陪夫人回她原来的住处,路过汉府街时,看到一户姓杜人家请一位茅山道士开坛作法,原因是他们家唯一的儿子三天前中邪倒地人事不知,所以请这位道士来驱邪捉鬼,这种江湖骗子的鬼把戏显然不会有任何成效。我进去看了一下,杜公子眼窝深陷,皮肤呈灰黑色,干瘪没有弹性,除了心脏还有些微跳动外,跟一个死人没什么两样。他的情况让我想起了那具干尸,所以我就冒险用一种土法来医治他一下。”
“什么土法?”宁祖儿来了兴趣。
“在一个封闭的小房间里,把杜公子赤身裸体放入一个注满热水的大木桶中,再在木桶的周围,放四个燃烧着炭火大火盆。”
“嗯?以现在的天气,那人还不得热死了。”
“寻常人会,像他这样中邪毒已深的人反而适得其反,通俗的说这叫以毒攻毒。”
“那他一定是醒了,对么?”
“对,而且他呕吐了一大堆东西,在那里面我发现了和干尸身体里一模一样的尸虫。”
“尸虫?”宁祖儿惊呼起来。
“没错,你试想一下,如果杜公子死了,会变成什么样?”
“一具会行走的干尸?”
“很对!而且我怀疑有人故意将尸虫放入人体内,把人变成行尸。”
“是什么人想这样做,杨兄这里有线索么?”
“我问过杜公子,杜公子说他和朋友喝酒时曾跟一群服饰怪异的人发生过冲突,之后出来时就中邪了。”
“那应该是那群服饰怪异的人所为。他们来自哪里,杨兄可曾探听出来?”
“据杜公子的朋友说可能是来自云南的摆夷人。”
“他们和那群摆夷人是哪一天在哪里喝的酒?”
“三天前朱雀街的醉风居酒楼,怎么?你不准备把这个案子交给应天府,而是自己亲自去查么?”
“如果要交给应天府的话,你会给我说得这么详细么?”宁祖儿狡黠地一笑。“而且你要不是觉得自己受了伤,不方便奔波查案,你就不会来这里告诉我这所有的一切。你敢说不是么?”
杨牧云无奈地长长叹息了一声:“有时候我在想,你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就不会跟我成为朋友呢?”
“可能是我们没有成为朋友的缘分吧!”宁祖儿抿嘴一笑,俊美的脸上显露出一丝可爱。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杨牧云迟疑了一下,“从我被我部下敬的酒晕倒开始,到一直迷迷糊糊地迎娶紫苏。这一切是不是都是你一手策划的?”
“有些事何必问那么明白呢?”宁祖儿悠然说道。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难道从来就没有喜欢过紫苏么?”
宁祖儿对着他妩媚地一笑,来到他身边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说着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肩头,眉目含情地道:“你明白了么?”
“你、你把手拿开——”杨牧云听得浑身汗毛直竖,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赶紧把肩膀往回一缩。“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你在这儿慢慢喝吧!”说完起身落荒似的向外跑去,跑的时候只觉脚跟发软。
宁祖儿站在那里放声大笑,闹得茶博士赶紧过来问怎么回事。
“没事,......哈......哈哈......你不觉得有些人有些事真的很好笑么?”宁祖儿大笑不止。
“唔——”茶博士不明所以。
杨牧云跑出老远,回头看了一下采芝斋的招牌,还感觉头皮有些发麻。他心里实在不能接受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这种爱慕的方式。那次在翠薇山庄作卧底的时候,自己扮成了一个女人,结果被一个叫小玲的女人强迫欢好,让自己恶心了好长一段时间。
“这人真变态,难怪紫苏不愿意说出为什么不跟他在一起的原因。”杨牧云掸了掸宁祖儿刚才触摸过的肩膀。
他来到家门口时,听到院中传出一阵悠扬的琴声。
“奇怪,是谁在院子里弹琴?”杨牧云心中一阵疑惑。清新悦耳的琴声如同泉水从山崖上落下,撞击在鹅卵石上发出清越的声响,迷蒙起阵阵水雾,令人只觉得身上一阵清凉。
“难道是国色馆的诗茵姑娘来了么?”杨牧云怀着疑问打开院门走了进去。
碧绿的葡萄架下,一位白衣丽人披散着乌云般的秀发,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如玉般的面颊 ,扬起万千青丝又缓缓落下,她的芊芊玉指在弦上来回的舞动着,像阳光下的精灵一般, 跳着绚丽的舞蹈。亮丽的音符在她的纤纤十指下汇成一条涓涓细流,打着漂亮的旋儿淌向庭院中的每一个角落。
院中,一位穿着胭脂色紧身舞裙的美丽少女踩着音符的节拍翩翩起舞。她舞姿轻灵,身轻似燕,婀娜的身段如云絮一般柔软,双臂水袖轻舞,脚下生出朵朵莲花,如花间飞舞的蝴蝶,令人目眩。琴声渐急,她的身姿随着琴音舞动的越来越快,如玉的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一双如烟的水眸眼波流转,整个人犹如隔雾之花,朦胧飘渺。琴声的节拍慢慢放缓,她身姿也随着柔软起来,水袖翻飞,弯腰跪地,头朝后仰去,纤细的腰肢如彩虹般弯起。一曲终了,一切都安静了,少女起身微微调解了下呼吸,扬起漂亮的眼眸,含着笑意朝白衣丽人看去。
“啪啪啪——”杨牧云鼓起了掌声:“精彩,真是精彩!”
“老爷——”少女转过螓首,是絮儿。
白衣丽人缓缓站起,扬起美眸微笑着对杨牧云说道:“夫君,你回来了。”
“没想到你还会弹琴,而且还弹得这么好,我还以为是诗茵姑娘来了呢?”杨牧云一脸的惊异。
“老爷,你不知道,小姐的琴弹得比诗茵姑娘还好。”絮儿插嘴道。
“絮儿——”紫苏瞪了她一眼,“还不快去泡茶去,老爷都累了。”
“不用不用——”杨牧云双手连摆:“我都喝了一下午茶了。”一提喝茶他都心有余悸。“你们坐在这儿陪我说会儿话就好。”
“老爷,我舞跳得怎么样?”絮儿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像两颗黑葡萄。
“舞美,人更美,你跳得比国色馆的蝶雨姑娘还好看。”
“真的么?”絮儿的眼睛溢出一抹亮彩。
“要不要我把你送到国色馆里跟蝶雨去比一下?”紫苏戏谑地瞟了她一眼:“还不回屋换衣服去。”
“不要——”絮儿讪讪地去了。
杨牧云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她袅娜的背影。
“絮儿才十三岁,你就不要打她主意了。”紫苏意味深长地哼了一声:“男人啊!总是见一个,爱一个。”
“夫人说笑了。”杨牧云的脸红红的。
第四十九章 对茶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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