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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北口守捉

    十天之后,庞红姑带着朱凝儿赶到了梅岭,朱凝儿见到大兄,雀跃得犹如清晨枝头的小百灵一般,这一天也是朱璃唯一一天没有练功、也没有和尉迟槿切磋的一天,他心甘情愿地再次充当起了人形玩具,逗得朱凝儿乐不拢嘴。

    对于武悼的决定,庞红姑有些抗拒,不过,最终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她也同意了前往北地。

    乾符六年四月十五这天,天气晴朗,白云万里。

    大军从梅岭开拨,庞勋旧部、草军残兵、以及尉迟军三方汇聚,浩浩荡荡,径直向着北地开拨而去。

    三方人马合计五千多人,庞勋旧部差不多千人,尉迟军差不多一千二、三左右。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剿匪,草军人数已经接近两千人了,而且装备也不差,土匪也是有存货的,他们剿匪中,就搜集到了好多铠甲武器,自然就装备在草军残兵身上,连同土匪的妇孺千余人,大部队倒是也浩浩荡荡。

    尉迟妇人抱着朱凝儿坐在马车里,武悼、庞红姑、朱璃、郭奇佐、尉迟信、尉迟槿、张归霸等人全部骑马,打着尉迟家的旗号,一路上倒也畅通无阻。

    值得一提的是郭奇佐,这一世他并没有嗑药,除了好酒以外,他的身体也特别好,骑术更是不错,反正比半吊子朱璃强多了。

    一路之上,所见所闻,让朱璃倍感心痛,“......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这首诗,朱璃以前还体会不到它的意境,现在却感触良深,因为很多地方,都是这首诗的真实写照。

    心痛之后,就是愤懑,我华夏大好河山,百姓淳朴,却被那些狂蟒野心之辈,糟蹋成现在这个样子,如何不让人心痛。

    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被武悼要求立志,欲要威震一方,守护一方生民,他还那时还没有多少雄心,可是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已经有了一股气,一股由沉闷、到涌动、到激昂、再到不吐不快的气,一股立刻就要将这天下荡平、还给百姓太平的气,此气激荡、久久难平。

    带着这股气,朱璃一路也没闲着,拼命地练习武艺,认真地跟随武悼、郭奇佐学习兵法,不遗余力地向尉迟槿请教骑术,二人彼此切磋,更加频繁,几乎每天都要打上三、五场。

    朱璃境界不高,气息羸弱,但他力气大得出奇,而且速度特别快,反应异常灵敏,这才能和尉迟槿一直打得个旗鼓相当。

    乾符六年八月中旬,一行人整整经历了四个月的跋涉,终于赶到幽州,幸亏尉迟槿、郭奇佐等人筹备的粮草多,否则真不知道这么多人能不能赶到幽州。

    幽州之地,带有一种特殊的气息,苍莽而浩远,肃杀而狂放,这是抑制契丹、胡人的重镇,同样少不了兵戈冷寒之息,让人肃然而豪勇。

    四个月来,他的骑术已经练习得十分纯熟,武艺早已突破了破限境中期,现在已经稳稳地站在了破限后期的阶段,对于行军布阵,更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早已了然于胸。

    而受他的刺激,尉迟信、尉迟槿、张归霸全都突破天关,稳稳地迈入了一流武将初阶。

    不过,三人虽然境界达到一流武将程度,但和朱璃比试,仍旧是除了尉迟槿外,其他两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因为朱璃所用的双刃矛,现在已经重达八十多斤了,再加上他身上那股怪力,弄得张归霸、尉迟信都不愿意和他打,怕被他一不小心给砸成肉饼。

    在范阳节度使府邸中,他们见到了卢龙节度使李可举,这是一位形容儒雅的中年人,一听说尉迟信、尉迟槿是故人的子女,李可举先是唏嘘一番,二话不说就准备在晚上设宴款待众人。

    同时,他还让人将新买的一处院子整理出来,准备赠给尉迟一家,如此看来,李可举和尉迟阗的交情,确实不浅。

    华灯初上,李府灯火通明,李可举为了给尉迟信、尉迟槿接风,将他麾下的文武,能来的全都召来了。

    宴客大厅之中,人声鼎沸,侍女、小厮川行不息,众人推杯换盏,倒是十分开心,酒过三碟菜过五味,李可举居高坐,施施然道:“今日故人之子,举家来投,本都护痛心之余,也十分欣慰,尉迟小郎君,你过来。”

    李可举向着和朱璃等人坐在一起的尉迟信招招手,尉迟信连忙恭敬地小跑了过去,拱手一礼道:“李公,某在此。”

    李可举欣慰地端详了一番尉迟信,见他魁梧昂扬,大有英雄气概,不禁赞叹道:“好,好,尉迟贤弟有子如此,后续有人了。”

    随后他话锋一转,环顾一圈众人道:“今日我在此宣布,尉迟信从今天起,就是我内府牙兵都尉了,总领本府内府所有牙兵。”

    牙兵都尉,相当于亲兵统领,是最亲近的人,才能坐上这个职位的。

    可见李可举对尉迟信的信重,从而也可看出,他对老友尉迟阗的厚意,见面第一天,就因为尉迟信是尉迟阗的儿子,他就毫不犹豫地将这个攸关自己身家性命的重要职位,托付给了尉迟信,这种信重,这种胆量,绝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尉迟信闻言,有些激动,却没有犹豫,更没有推辞,立刻拱手郑重地承诺道:“李公放心,只要有尉迟信在,就决不让李公家人受到一丝伤害。”

    “哈哈哈,好,好,你做这个牙兵都尉,我最放心。”李可举由衷地说道。

    “恭喜都护,恭喜尉迟都尉。”

    “恭喜都护,恭喜尉迟都尉。”

    .......

    李可举叔侄相亲,他麾下的官员即便有人心中不满,也只能拱手恭贺,谁让这两家人是世交呢,自然信重有加喽。

    尉迟信的祖辈向上追溯,可以追溯到尉迟汾,文宗时,尉迟汾官拜少监、河南尹,唐廷从三品的大元,和著名大诗人韩愈都有交情。

    后来,尉迟家道败落,尉迟信的祖父和李可举的父亲李茂勋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由于父辈人物关系好,李可举和尉迟阗从小就相交莫逆,极致尉迟信这一代,两家已经相交三代,称为世交毫不为过。

    尉迟信接受了李可举的好意,不过他仍记得妹妹的请求,拜谢过后,又拱手道:“李公,某还有一位好友,一同前来投奔李公,李公能不能看看他。”

    “唔,既然是你的朋友,老夫就看看吧。”李可举对于尉迟信可是亲近的很,并没有什么不悦,反而十分好奇地道。

    尉迟信向朱璃看了过来,朱璃会意,在武悼的暗示下连忙站起身来,恭敬地走到李可举身前,大礼道:“徐州朱璃,拜见都护。”

    朱璃年龄虽然十三岁,但看起来像十五、六岁的样子,倒是和十、六七岁的尉迟信年龄相仿,因此李可举并没生疑,反而稍有兴趣地看着他,开口道:“你这个小郎,看起来倒是十分英武啊,不知身手如何?”

    “李公,若论武艺,某自认不是朱璃的对手。”尉迟信站在李可举的身后,闻言,连忙按照妹妹的嘱咐,拱手禀报道。

    “噢,竟然连尉迟小郎都不是你的对手,看来确实是个有能力的人,我北地,就缺你这样的小郎,李全忠。”李可举闻言,不禁大为惊讶,立刻向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壮汉招招手。

    “诺”那名壮汉一身短打武士袍服,闻言立刻出列,走到大殿之间,拱手应道。

    “月前,你向我推荐你家大郎,接任檀州北口守捉,当时我有些犹豫,不过年青人吗,总是要给他们机会锻炼的,今天我就给他这个机会,若是他能够击败朱璃,我就立刻封他为北口守捉,如何?”李可举双眼微眯,直视着李全忠道。(唐时,边关设立驻军点,大的称为军,小的称为守捉。北口:居庸关、与山海关之间的长城。)

    “都护既然有此决定,大郎自然不会让都护失望,匡威何在?”李全忠闻言,扫了朱璃一眼,便向身后招呼道。

    一名青年听到李全忠的呼唤,长身而起,先是轻蔑地看了朱璃一眼,随后立刻一溜小跑,向着李全忠的身边窜了过去。

    青年体态魁梧,相貌粗豪,由于今日夜宴,所以并没穿戴甲胄,可腰间依旧佩戴着一把长剑,看来这位就是李可举口中的李家大郎了。

    青年跑到李全忠身边,立刻恭敬地向李可举拱手一礼,拜谢道:“多谢都护成全,某绝不会让都护失望。”

    这都还没打,他就一副自信十足的神情,仿佛北口守捉的职位,已经是他囊中之物一般,尉迟信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李可举却微笑依然,淡淡地道:“李大郎,你先别谢我,打败了朱璃再来拜谢也不迟。”

    “诺”

    李全忠的大儿子叫做李匡威,若是朱璃不出现的话,李全忠就会在六年后(885年)杀掉李可举,自己做上卢龙节度使,而他儿子李匡威,在他死后,会继承了他的节度使职位。

    可惜朱璃这个不速之客,跨越千年来到这个时代,历史还会重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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