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那位青年公子面露尴尬,显然是没有预料到会是如此光景;他一时目光散乱地愣在那里,显得不知如何是好。
坑侄子的小丫头,此时却开口安慰大侄子道:“小沆子,你莫要伤心!虽说你有点傻,不过还不算太傻!”
她用小手指了指王长顺等人道:“那个老头儿,还有这个黄脸的大个子、贼眉鼠眼的大个子,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有大公子怀里的小牛子是个坏的,他刚才还敲了我的头,我只是让你替我打回来。对了,另外有一个病倒了的娘娘,更是在路上救了我。你可不要怪他们喔,这些好心人一路来此,是为了送我来高阳师叔家的,你还不替姑姑去谢谢人家的救命之恩!”
小脸紧绷的黄毛丫头,一脸认真地训斥年轻的公子道:“可惜了我衷心的老仆和书童,算啦!人死不能复生,快送我去师叔家里;还有,赶快,赶快!找最好的大夫,一定要救活那个好看的红衫娘娘……”
被气得差一点脑卒中李赤心,现在才知道自己原来不算是坏人,红氏她们更被发了好人卡;只不过人家小丫头瞧自己父子不顺眼,连带着让她的大侄儿敲打一下自己……
年轻书生脸上的表情更是要不得,憨笑、愤怒、哀伤、警醒、无奈、沮丧、惊讶……要是被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见到,不知道又会编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作品。
被年轻人称作璇玑姑姑的小丫头,可不怎么喜欢大侄子的表情包,她用沾满污渍的小靴子踩在年轻书生的脚面上,用力捻了捻,见他的神情依旧变化莫名,又跳起来更使力地跺上一脚。
直到此时,李赤心才有了空暇打量起对面,抱着一只脚连蹦带跳的这个书生。
书生的打扮很是普通,他头戴大明朝儒生的展脚幞头,身着窄袖紫缎衣衫,腰间是涂金的束带。唯有脚下的皂纹靴,靴面为咖啡色绸缎所制,上用细线密针绣出万字格衬之以方点纹,靴筒口处为金线修饰的卷云纹;皂纹靴的靴底,用的纯白色的上等棉布,用粗棉线横向密针纳成,如此方才看出这是一位出身不凡的世家公子。
要知道,在大明初创之时,民间的服饰、鞋履装饰精美,豪富之家竟相展示自己的奢华和标新立异。放牛娃出身的朱重八,那可是过惯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小和尚,当初就是为了能够填饱肚皮,才从了郭子兴的红巾军,现在登基当上了皇帝,自然要维护大明朝的社会等级。
明府在制定舆、服制式时,尤其对鞋靴制度做出了严苛的规定;除了在色彩、质地等方面有限制外,对鞋靴装饰的限制特别严格。
洪武初年朱元璋亲自规定,“庶民百姓穿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用以装饰;平民百姓更是不论贫富,一律鞋式俭素”。然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饰冠带难有逾越,人们便转圜套路从鞋饰上入手。
曾一时,民间涌动的巧制新样趋向,书中所记“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就是那个时期的潮流;但是如此一来,肯定就超出了政府崇尚节俭的禁令,发现的违禁越规自然是屡见不鲜。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坐稳了帝位,能够跟老朱一争短长的人物,无不做了冢中枯骨。于是朝廷一纸令下:“严禁庶民、商贾、技艺、步军、余丁及杂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唯独天寒地冻的北方地区,允许用牛皮缝直靴,违者处以极刑”。
皮札也称革翁,穿时要先将皮统札缚于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也就是普通皮鞋加绑腿的样子;相对于靴子来说,皮札的鞋和靿分开,不是缝在一起的。
可还是有人因为崇尚服饰自由,因此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据史料中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南京五城兵马司查获名叫颜锁柱等三十八人,这些人犯都是擅自更改皮札革翁的制式,将其做成了半截靴、短帮靴,并且帮里一样长,还安上袜口,甚至还在在市面上出售。
秉承勤俭持家的老朱大怒,他认为,“要是让这种靴样如流传开去,必致引起制度紊乱”。于是对于颜锁柱等人的违禁行为,开始了有官府介入的追捕,最后将他们绳之以法,颜锁柱等人均受到了大明法律的严惩。
严惩了颜锁柱这些乱穿鞋子的人,老朱又命礼部出榜晓喻军民,榜文曰:“为奸顽乱法事,节次五城兵马司拿送犯人颜锁柱等故将原定皮札革翁样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靴、裹儿与靴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著,或卖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本部切详。”
想知道穿了奇装异服的颜锁柱等人是什么下场吗?史料中又云:“这等乱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云南……”
然而,作为统治者的老朱显然轻视了地球生物的爱美之心,正所谓物极必反,枭首充军的严苛高压,依旧压不住人们憧憬美好的强烈欲望;明代初期,这种千人一面的着装方式尚能维持,随着大明的不断发展,中国服饰艺术上的一场大突破、大变革也就随之而来了。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时的百姓一贯用自己的行动,不断修正大BOSS的专治,于是就有了李赤心眼前的皂纹靴展演。
李赤心暗中慨叹地点点头,心说“这个年轻人,看来也是一位不甘平庸的风骚人物啊!”
第126章 飞龙在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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