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生[重生] 作者:秋日原野下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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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现在见面连话都不说了,全靠陈缤纷充当调节氛围的人。
张明晨问张悦洋:“洋哥,不是吧,这么绝情,好歹也是您以前喜欢过的姑娘。”
张悦洋一脸委屈的告诉我们:“不是我不理向琳琳,你们别这样看我,是向琳琳现在对我爱答不理的,洋哥我也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
李老大说:“那只是你还不够喜欢她,老四,我总觉得迟早有你栽的一天。”
李老大说:“不信抬头看,苍天放过谁。”
发现顾庭生说谎那天,就是我和张悦洋还有老大从图书馆出来,碰到了李勋和女朋友正好进图书馆。
我很随意的问了他一句:“顾庭生已经回家了吗?”
我还在想他怎么不一块来图书馆,他又不是不知道我在这里。
李勋却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老三去哪了,我今天都在陪我媳妇啊,小六。”
我当时就一愣,今天下午三点多顾庭生就出门了,他告诉我李勋约他打篮球,我现在知道他撒谎了,我一路走回家,我想我应该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我又想不要这么大惊小怪,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顾庭生有,我也有,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重生的这件事,但是我们两个肯定谁都不愿意挑破。我无法面对他的死亡,我也忘不了我死的时候他是那么悲恸。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下章估计能写到两个人坦诚了_(:зゝ∠)_
第115章 撒谎
因为我一直抱着这个想法,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去质问顾庭生为什么对我撒谎, 他明明没有和李勋去打篮球, 他究竟去哪里了又为什么要瞒着我。
这时候这样的事情只发生了一次, 我没有想太多, 我想我们两个是男人, 像男女谈恋爱一样时时刻刻的查岗,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这时我还没意识到,一个人撒谎成功了第一次, 就会发生第二次。
顾庭生在这次之后, 周五下午, 他又告诉我他要去和李勋打篮球, 我就抱着书和笔记本电脑去图书馆。
一进图书馆到了固定自习的地方, 就见张明晨和李莫寻身边,坐着李勋和还有他女朋友。
李勋的女朋友是个身高看起来不到一米六, 十分娇小的女孩,长相勉强可以称得上可爱, 是和乔恩、向琳琳这种素颜看过去就很漂亮的女孩、比起来, 相对很普通。
以前寝室中,因为只有李勋有女朋友, 张明晨问他女朋友长得漂不漂亮, 李勋信誓旦旦的说他老婆长得天下第一可爱。
后来我们见了真人, 不是说女孩子丑,但是李勋把他女朋友夸得天下无双,除了脾气外表没得挑, 我们是真以为是外表超级可爱的那种女孩。但见了之后,未免有点普通。
张明晨这缺心眼孩子有话向来直说,等李勋女朋友一走就直接道:“二哥,嫂子长得是可爱,但和超级——可爱,这明显还是差一截啊,我觉得陈缤纷才是超级可爱那型的。”
李勋:“陈缤纷?咦?你什么眼光啊小五,你去看眼科吧,明显你嫂子比较可爱漂亮,你这什么眼神?”
李勋:“老大,老三,小露,小羊,你们说是不是我老婆比较漂亮?”
我们:“是是是,嫂子更漂亮。”
张悦洋:“你小羊喊谁呢!”
李勋还说:“乔恩、向琳琳是漂亮,我瞅着我媳妇也就差她们两个一点。”
张悦洋事后给我们吐槽,这不是差一点这才是差一截,说李勋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因为感情中多了一个“爱情”,所以看他女朋友最美。
李老大也说,就像你养了一只小土猫,养了很久了养出感情了,你看它就觉得比品种猫还漂亮。
哲学家老大最后总结,人就是这样,万事不能沾染感情,沾染了感情就没办法公平,就像有时候你明知道这个人是错的,可是你和他有感情,你又怎么舍得责备他呢。
就像李勋觉得自己女朋友只比乔恩、向琳琳的美貌值差一点,我们和他是哥们,我们中间夹杂着兄弟情和友情,所以我们也得昧着良心说,勋哥说得对,勋哥说得妙,勋哥说的呱呱叫!
我抱着书走过去,张明晨正两眼发直的在转笔,身前放着的卷子一个字没动,李勋更是挂羊头卖狗肉,正和女朋友两只头凑在一处很小声的说话,还能听到他女朋友偶尔发出一声轻笑。
李莫寻也说不上专心,他偷渡进图书馆一包话梅糖,李莫寻吃糖用牙齿嚼的,他一边吃着糖一边低头写卷子,还不时抬起头看一圈,我抱着卷子过来,几个人中就他看到了我。
李莫寻说:“小六,就你一个人,顾哥呢?”
“去——”我看了眼李勋,顿了下,“大哥有事出门了。”
张明晨“啪嗒”一下,笔滚到了地上,他弯腰去捡笔,嘴上说:“要是洋哥和顾哥在,203寝室就聚齐了。”
李勋和他女朋友也抬头看了我眼,李勋女朋友笑着喊我了句:“杨露。”
李勋也咧出一口大白牙,他常年在户外打篮球,李勋皮肤就比我们黑了一个色号,一口牙露出来白的像是会发光,张明晨就说“二哥是混血,混的非洲人”。
李勋咧着一口大白牙对我也笑:“小六,你也来自习了,我就喜欢咱们这种浓厚的学习氛围。”
我想李勋这个“也”字说的不良心痛吗,他怎么看都像是来谈恋爱的,不像是来学习的。
等我坐下把电脑插上电,又连了图书馆无线,我写了半个小时大纲,捋了下小说思路,这篇小说因为不长,全文只有十八万字,我每个月交稿一万,一周只需要抽出两天就能完成,所以我想想,我可以趁着现在高一课程还不紧张再写一本。
虽然我也想过,现在不缺钱了,家里条件越来越好,而且会更好,但是顾庭生那天问我,你喜欢写小说吗,我回答的是只是为了钱。
但是那之后谈话停止了,我又不禁抿心自问,如果只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写更商业的小说,事实上我的小说商业性都不重。
市场上言情这块最好卖也好写的,是那种古言背景的小白萌文,初中时家境窘困,陈兰利知道我家中情况,也问过我,要不是写两本赚点快钱。
我后来想了很多,我是没有抱负,也从未想过以文授道,更从未想过在写文一路上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可是至少这些年,在写着的这些年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喜欢的。
每一字每一句刚落笔,可能青涩甚至无用,但写下的文字、语言、人物,也是过往岁月的一部分,我的时间有为它们付出,它们承载了我人生中的一段一段的岁月,它们就也是我的一部分了。
我回头看看已经写了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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