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种情况是靠天吃饭,虽然说农业是靠天吃饭,但是这种类型的靠天吃饭更加的厉害,如果但凡有一些极端的天气的话,他们是没有任何的食物的。
但是农业这个东西就不一样了,农业因为是有存余,大部分都是有存余,即使在一两年遇到极端的天气,说不定也能够靠着这个存余撑过去这些时间。
但是反观这里的生活的人因为懒惰的原因,每天只需要采摘一些自己吃的加上一些卖的就够用了,肯定不需要过多的同事一些这样的东西。
再加上天气比较好不需要太多的衣服裹身,所以大部分的情况之下都能够生活的还算是可以,但是没有办法给国家带来更多的收入。
只有那些多种果树的人或者是从事农业的人才能够给国家带来一点好处,带来一点好处之后,才能够保护国家的边疆。
但是因为确实发展得不是特别好,所以这里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过林睿锋说的事情就是住在那里的事情,住在这里确实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首先一点就是,就是这个吃喝的问题,其实就是住的问题,虽然林睿锋在刚开始的时候说会有皮肤上的一些问题,但是如果时间长适应了还算是不错。
这里的气候对于人来说不太适合居住,只能够通过一些人力物力来强行改变,热带雨林对于人来说确实不太适合。
植物生长太快,对于人类建筑的腐蚀程度更厉害,所以这里不是特别的适合,但是如果有一些人力物力的改变,几乎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钱的问题。
莫瑜听到了林睿锋的讲解之后,对着白云一说:“你不是挺喜欢这里的吗?等以后成婚了的话,在这里就好了,反正你们家有钱。”
其实林睿锋也就是说一下而已,不过在这里住个一年半载确实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也能够好好的享受一下这里的阳光食物等等。
就是白云一家确实挺有钱的,这有钱不是因为他爹的工资比较高,而是因为白云一家人有经商的,但凡是经商并且能够持续很长时间的人,都不会特别的差,基本上都能够获取一定的利润。
时间长了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只要是自己不作死的情况之下,没有什么能够倒闭的原因。
其实白云一对这里却是非常的感兴趣,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的呼吸,在这里呼吸确实能够感觉到一种非常香甜的气息,当然了在森林之中这种凉爽的感觉,总是会给人一种错觉,这种错觉就是一个气味儿闻到鼻子里面特别的香。
还有就是附近的鸟儿,附近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让人感觉到这里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地方,各种各样的鸟儿,甚至说陆地上的一些淡水湖,里面都有各种各样的鸳鸯。
不过这种肉不是特别的好吃,再加上这个是一个非常好的象征,所以一般吃这个东西的人是没有的,一般来说没有太多,但是也不见得没有人吃。
在这个地方的湖里面,有着大量的鸳鸯,一对一对得非常的漂亮,而且正好这个道路就是在湖边,所以这一次林睿锋特意卖了一个关子,待会让马夫在前进的过程中,在湖边稍微的慢一点。
而且提前对他们三个人说:“待会儿到湖边的话你们会看到非常美的风景,现在不跟你们说,到时候你们自己看一下。”
其实莫瑜也能够想个大概,风景基本上都是大体相同的,如果想要有不同的风景的话,基本上也只有水了。
很快就来到了这个水边,其实并没有减速,而是直接停了下来,让他们好好的能够看一下。
这个湖边虽然数目非常的多,但是为了这条路国家应该也是费了不少的力气,这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个地方伐很多的书,再加上商人在使用马车的时候一直在这个地方行走,长时间的话也就没有植物能够在这里立足了。
而且这个地方专门砍伐了湖边的树木,与其说这个地方是一个湖,其实倒不如说这个地方是一个比较大的水池。
比起来极国的湖,确实有很大很大的差距,或者是一个比较宽的河。
到了这里之后白云一第一个冲了下来,但是因为这些鸳鸯比较害怕,警惕性非常的高,所以说他们下来之后,这些很多的鸳鸯直接就飞了出来。
湖上的都有几十只鸳鸯一下就飞了起来,一时间空中都充满了彩色,白云一惊叹喊了一声:“哇这是什么动物呀?好漂亮啊,能不能给我带几个回去养一下?”
林睿锋回答了一句:“这个不太好,主要是这个东西不太好抓,这里的大部分鸟都不太好抓,主要是它们的警惕性实在是太强了。”
白云一有些失望:“好想带一个回去养一下呀,养一下的话肯定挺好玩的。”
但是林睿锋还是说了一下:“这个其实你带回去也不太好,主要是这个东西的野性太足了,这家伙不像家养的鸭子,你即使带回去的话,估计也养不好,所以不用失望,到时候我送你一只鹦鹉怎么样?你要是觉得鹦鹉不好玩的话,我可以给你养一只鱼鹰。”
这个也立马转移了白云一的注意力,而且其实莫瑜也感觉非常有兴趣,不过一般人来说养不起这个东西,鱼鹰在平常的时候是吃肉的,即使是鱼也喜欢吃一些活的鱼。
而且还是一些比较可口的小鱼,这些小鱼对于平常民众来说,也是非常美味可口,所以价格也相对来说比较贵。
一天一只鱼鹰吃的东西绝对不少,吃鱼还相对来说比较便宜,就不要说鸡肉猪肉什么的了,其实那个东西应该来说更贵一点。
白云一直接就问了一下:“真的吗?可是我对两个都挺感兴趣的,到时候可以送我两个吗?”
旁边的莫瑜笑了笑:“以前没有发现你竟然如此的贪心,两个都想要啊,其实我也想要。”
林睿峰点了点头:“无所谓无所谓,到时候我送你们两个,不过这些东西没有在南方,到时候去北方的话,直接送给你们两个,一人一个,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如果说你们养不起的话,千万不要怪我呀。”
这句话其实林睿锋说的很对。
那是白云一对这个事情毫不在乎,这点儿钱的话其实应该无所谓,而且就这种动物来说,白云一非常非常感兴趣的。
白云一听了林睿锋的这句话之后,赶紧地摆摆手:“当然不会怪你了,你只要送我东西就好了,话说送鹦鹉的时候可不可以送一个已经会说话的,我是没有那个耐心去教。”
莫瑜在旁边笑了笑,其实莫瑜只要得到这种东西的话,你说这个东西会不会说话都无所谓,只要是就可以了。
几个人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一下这个湖边的景色,这个湖里面当然不只是鸳鸯了,还有很多很多的动物植物,景色也是异常的优美。
当然了也不能看太长的时间,因为几个人的路程还是比较着急的,如果能够在中午到达的话下午其实还能够玩很长时间。
其实莫瑜特别的想在这个地方画一下画,把这个地方的景色都给画下来,只是可惜了一件事情就是,莫瑜根本不会画画。
几个人再次回到马车,然后就继续接下来出发的路程,果然还是比较颠簸的,不过在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
到了那个地方其实外表还算是可以,就是从外面可以能够看出来,无论是防卫程度,还是说这个城池的装扮程度都是非常的好的,当然了也是和原先的那个城池相比。
其实如果真的论极国城池的话,随便选择一个都差不多,都和这个国家的都城差不多。
几个人到了城池外面,这个地方的防卫工作是比较正式的,进入城池里面都需要经过严密的检查,不过这次带了东西不是特别的多,所以肯定也不需要特别的检查。
几个人没有多长时间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果然正如林睿峰所说的一样,里面的路已经非常的平坦了,而且在这里马车也并不是那么的罕见了,在马路上是有很多的马车。
所以他们在马路上行走也不是显得那么的突兀,不过马上很快就和他们分离了,这个地方的人员非常的多,感觉就好像是整个国家的人都集中在这个地方。
其实附近的话还是有很多的树木,就连城池里面也是有各种各样的树木,甚至可以看到果树,过了一会儿之后。
几个人来到了林睿锋所带到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的话是这个国家的大型的祭坛,不过平常的话就是让平民观看的地方。
其实来这里的地方很多游玩的人,也是会来这个地方去看看的,这个地方最主要的一个标志就是一个大型兽骨,这个大型的兽骨大的程度简直就是非常的震撼。
据说在当时建立城池的时候,从地底下挖出来一个巨大的骨头,然后就把所有的骨头挖出来了,结果就拼凑出了一个巨兽,然后就放在了这个地方,并且以后国家的大型聚会活动都是在这个地方举行的。
这个巨兽是通过特殊的方法粘起来的,就是在骨头和骨头之间用金属钉上,站起来足足有层楼那么高!
挖出来这个骨头的时候其实很多人都害怕,还把附近的城池有这样的怪兽,有这样的怪兽的话估计没有人能够承受得了。
一个大腿的骨头比两个人三个人还要粗,看起来的话十分的害怕,一个牙齿都有一个胳膊那么大。
但是后来没有发现这种怪兽,所以也是渐渐的平息了下来,这个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再也没有人害怕附近的城市有这样的怪兽了。
很多人都把这个地方当成了一个神圣的地方,来这里许愿,据说还是非常的灵敏。
第四百一十二章 靠天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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