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 作者:nonsense/鸦片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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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为什么不咬牙活下去?为什么还要来这里?”
他依旧淡淡地:“我别无选择。你体会不到那种折磨。该清醒的时候疯狂,想要发疯的时候却又那样生不如死地清醒;没有活的希望,没有死的资格,只有永远走不出的痛苦。”
“你现在也走不出!你的父母呢?你的责任呢?你以为这样就能逃得了吗?”
他长叹一声:“你还是那么尖锐。我的确对不起父母,可是我并不是在逃避。要逃避的话我现在也不会来这里。我只想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他伸出右手,展开掌心。
从他的掌心里,飞起一片又一片纯白的羽毛。这些晶莹剔透的羽毛像获得了生命一样,源源不断地向上飞升。不久,整座山峰上空都飘荡着轻灵如蝶、洁白如雪的天使之羽,围绕山头流连不去。一种带着悲哀的温暖漫天撒下。
我所熟悉而期待的落日终于又出现了。那一轮又大又红的太阳仍旧默默地看着我,默默地将漫天羽毛染成了薄薄的红色。即使在梦中,我也没见过这样的奇景:红色的落日,红色的天空,红色的树叶,红色的羽毛…… 眼前的一切都在飞扬,在跃动,在舞蹈,在狂欢…… 从远处望去,仿佛整座山峰在燃烧。
我不禁由衷赞叹:“真是难以相信的美丽,就像是属于这座山峰的霓裳羽衣。”
他在赞叹之余却不由叹息:“只可惜是这样残酷的红色。”
我摇摇头:“其实红色并不都象征着残酷。除了血红,还有樱花红、桃红、玫瑰红、胭脂红、草莓红、石榴红…… 事实上,红色才是生命的颜色。”
“这么说来,生命的颜色就是残酷。”
我一愣:“饶了我吧,这个时候暂时忘记做你的哲学家好不好?”
他总算勉强笑了笑,掉头望向落日,又若有所思地说:“其实所有的颜色都来自那个地方。”
“是啊,太阳其实最恐怖,稍稍靠近就会焚毁一切。不过现在这样看它,不是美丽得令人顶礼膜拜吗?”
天使之羽仍然在天空和大地之间优雅的飞舞,像跳动的火光。
***
以后的日子里,我带他去了许多地方。对于网络世界的认知,他仍然远远不及我。我对他提到drawn的警告——“不要随便破坏规则”,很快我就发现这句警告纯属多余。他的心态宁静平和,不具备任何破坏性。有时候连我都难以相信她居然曾是网络黑社会组织“红名之狼”的大头目。
我们在网络里终日游荡。我有时是菲菲鲁,有时是时空机器,更多的时候则是心血来潮而化成的随便什么人物。我的外表、头顶上的id换了一个又一个,可灯火阑珊却一直一丝不苟地当着他的“灯火阑珊”,从无变化。就连偶尔一起跑到别的游戏里,他也始终都叫做“灯火阑珊”。
现在的我变得很喜欢跟灯火阑珊说话。菲菲鲁的时候我要提醒自己注意我不是女生,别让他误会;时空机器的时候我得小心不让他发现我是菲菲鲁;在酒吧那次,我更是时刻提防着不能让他发现我是谁。只有现在,和他在一起不再有任何顾忌。
“换几个id又算得了什么?网络的乐趣之一不久在与享受多重人格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乐趣。这种事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我哭笑不得:“好玩而已嘛,说什么骗不骗的?你连玩都这么认真,所以才会搞出一个什么红名之狼。”
他只有苦笑一声。
我突然想起了长久以来的疑问:“在酒吧那天,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什么地方露出破绽了?”
“认识就是认识。对认识的人根本不需要从名字或外表去辨认。马甲换得再多,人还是那一个。”
我听得目瞪口呆,随即又有些恼火:“那可是真人,不是马甲!”
“对我来说都一样。”他一脸平静。
“怎么可能?那时空机器你为什么没有人出来?”
“事实上我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只可惜明白得太晚。”他越说越邪乎。
“别吹了,第一眼?我记得第一眼的时候你只有晕头转向的份。”
“准确地说连第一眼都还没看见我就知道了。你在跟别人说话,我在频道栏里一看见时空机器这四个字,就觉得根本没办法不去找他。”
“……”我回忆着时空机器跟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堂堂总帮主会主动去跟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新人打招呼,的确有些不同寻常。
“对认识的人根本不需要从名字或外表去辨认。”我心里不禁一动,在酒吧那天我也是一眼就认定了他。不过当时的情形,想要认不出好象也很难。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机会亲身试一试。从菲菲鲁开始,我变了又变,他却一直都是他。
***
我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舒服得像一只懒洋洋的猫。这样的日子很轻松,很悠闲,超过以往的任何时候。我甚至想过,如果早知有这样的归处,我会不会在一开始就冲着窗台下的手臂跳下去?不过如果当时就跳下去的话,谁能保证我一定能够在这里晒太阳?谁又能保证我不会变成网络上的另一只孤魂?想来想去,发现这个问题太过头痛,我决定绕开它。
灯火阑珊默默地守在一边,望着眼前的一团空气在沉思,或者只是在怔怔地发呆。
他好像永远无法像我一样放开一些事,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负罪感。我说过很多次,我们彼此亏欠的其实一样多,完全可以扯平。可是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我无可奈何。我不是他,不可能替他分担一半。可是我又无法对此视若不见。那副沉痛的样子每每搅得我心乱如麻。
看了他一会儿,我呼地跳起来,摆开架势,冲他招手叫道:“来吧,打一场吧!用们曾经达到过的最高级别,用得到过的最好武器,真刀真枪地打一场,绝对不要留一手。打过之后,不管谁输谁赢,从前的恩怨都一笔勾销,从此痛痛快快地在这个落日里面当逍遥二仙,如何?”等不及他回应,我已经兴奋得跃跃欲试。认识这么久,彼此欠下几回命案,可是我和他还从来没有真正地交过手。
他看着我愣了一下,随即苦笑着摇了摇头:“你有时候非常老成,可是骨子里面却仍然是个小孩子!”
我不高兴起来:“你认为用拳头决胜负就是小孩子,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大人?你是害怕打不过我吧?”
“我认为无心伤人的就是小孩子。像菲菲鲁,像时空机器,还有那天早上把钱扔给我,说我们两清了的小孩。你一直没有恶意,可是更伤人。我当然打不过你,你认为我有可能再一次对你拔刀相向吗?”
我顿时气结,如果当头淋了一盆冷水。明明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还得绞尽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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