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后的一天下午,夏天抽空到人民银行找了他的老师罗文虎谈调动的事,罗文虎对他准备离开市民银行的想法不太赞同,认为四十岁的人了,要到一个新的单位打开局面不太容易。接着,又打电话到胡辉原工作单位了解胡辉的为人。
后来,他对夏天说:“我虽然是市民银行的监事长,但与申一枫他们是一种很客套的关系,跟吴清、沈意民相对比较融洽一点。这样吧,我有机会时跟沈意民副行长说一下你的情况。”
夏天说:“有劳老师出力了。”
与此同时,夏天为了能在总行对他弃而不用时在第一时间调出人事档案,又来到深圳兆实达有限公司,与吴英伟总经理密谈,吴英伟的公司没有人事权,但他答应一定帮夏天这个忙,与集团公司协调好,一旦夏天要调令时,由集团公司先将夏天的人事档案调出市民银行。另一方面,兆实达公司刚刚收购了一个拍卖行,吴英伟诚邀有银行背景的夏天加盟,任副总经理,牵头把银行抵押物引荐过来,那就是双赢的事情了。夏天认为这事正是时下的热门生意,不费多大功夫也可以把业务搞得红红火火,便痛快地答应了吴英伟的邀请。
这样一来,夏天是留是走的问题,算解决了一半。
接下来,夏天便全力以赴,抓紧赶写给总行领导的报告材料。在一般情况下,上午到支行点完卯后即回家。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后便开始写作。
几天后,夏天给市民银行领导的信定稿了。该信写道:
给黄鹿行长的信
黄行长:
您好!我是湖贝支行的夏天。说起来不好意思,也许您对我还没有什么印象。当然,这主要怪我没有向您单独请示汇报过。我现在向您汇报湖贝支行胡行长到任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些情况,请您关注。
一、胡辉同志到湖贝后以能人自居,刚愎自用,朝令夕改,热衷于拉帮结派,任人为亲,三个月间先后五次调整我的工作,让人无所适从。
1、胡辉同志于7月12日到湖贝,于7月19日晚(中间参加总行经营工作会议三天,实际在支行呆了两天)召开支行主办以上会议,提出:“资金信贷部专门搞‘两清’,资金计划归行长直接领导,信贷审查以后再调人。”这算是第一次把我工作岗位中的资金计划和信贷管理工作的职责免除。但在第二天上午,胡把我叫到办公室,双方交换意见后,胡表态说:“考虑还不成熟,还是维持原来的。”在7月26日支行例会上,陈作业同志(是否代表班子不清楚)说:“胡行长刚来,要有时间了解情况,资金信贷部仍按原来的运作。”
2、9月1日,招聘搞清收工作的李清同志到岗,在胡、陈、夏、李四人见面会上,胡提出:我要像提供资料给他一样提供信贷资料给我的部下李清。同时,李清无须考核。我当即提出:“调阅信贷档案应按制度办,经批准调阅;我领导过总行分配的五个大学生(其中三个有硕士以上学位),没有一个不用考核的。如果存在不用考核的员工,则对其他搞清收工作的员工不公平。”这激怒了胡辉,胡即于9月6日调整“两清”小组成员,要我当晚移交。据说,在“两清”小组会上,已纳入“两清”小组成员的原信贷综合员问:“以后信贷的报表签字怎么办?”胡答:“直接给陈行长签。”这样,算是把我的信贷管理岗位的职责也移交了,只剩下资金计划的工作了。这是第三次更换工作。
3、在9月20日支行行务会上,胡辉提出对头寸表“看不懂,要改。”我在会上很善意征求他改表的思路,他未发表意见。第二天上午,我即跟做头寸表的高尚同志协调,由她征求胡的意见改表。据说,胡辉同志的回答是:“我没有看。”9月27日,陈作业同志针对支行近两个月因工作体制这样变化可能带来对总行上达报表和情况反映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与胡辉协调后明确营业部、资金信贷部、“两清”小组各自的报表对应分工。决定计划头寸表改由营业部编制,资金信贷部负责25种报表的上报。这在实际上使我所管的工作又好像是资金计划和信贷了。这是第四次调整我的工作。
4、10月14日下午,胡辉以支行文件称:“根据总行(1999)第A320号文精神”免去我的资金信贷部主任职务,改任营销员。这样,胡辉同志在来湖贝支行三个月时间挪动我五次工作岗位后,终于将我由一个主任变为营销员,工资薪点由13级降到18级。
另一方面,胡辉任人为亲,拉帮结派,到位后三天便提出提升谭飞燕为营业部主任,遭到全行广大员工的非议。他还公开包庇谭的业务错误(储蓄计息)。一个新任行长到一个支行实际了解工作不到三天,就决定了中层诸位的提升、降级、免职的底数,然后想方设法组织材料去整人。同时,又不恰当地哄抬个别人来达到这个目标。这就是胡辉同志的用人之道和深圳速度。
二、我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我于1994年4月经市人民银行的相关负责同志推荐进入湖贝金融服务社,随即任其中一个信贷部的经理,改制后任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计划信贷科长、资金信贷部主任,一直干了六周年。我不敢说做得非常好,但我可以说做得很厚道,我对本行的忠诚连贷款户都无法否定。四年前,在转制过程中,有广发行和投资银行几次与我联系调动事宜,我本可以另谋高就。但在很大程度上是看到湖贝支行在十分困难的经营条件下,王显耀同志的工作方法和组织艺术比较高超而不忍心离开。六年中,我可以说与市民银行荣辱与共,在我身上体现着所谓的“成功与失误并存,教训和经验同在”的宝贵经历。
在金融服务社时期,我所在的信贷二部经办42户企业贷款,户数占全社的47%,金额占28%。目前已清收完的23户,占全社清完户数的60%。剩下的19户中也有2360万元本息已清收回来。应该指出,我所经办的和剩下的客户绝大多数是服务社领导交办的客户(当时服务社有三个信贷部,而信贷二部主要承办公共关系户,如人行、税务、公安、军工、服务社股东等的贷款),如皇龙大酒店系列5户、三八股份公司系列3户、深汕化工系列3户、揭鹏公司等均是服务社关系户。诚然,现在仍剩下的客户与系统内“老五家”支行的客户一样,清收难度也在不断增大。
转制后的四年,我在以王显耀为首的支行班子组织下,在努力抓好计划和信贷管理的同时,花费更大的精力投入清收工作。四年间,全支行清收贷款本息38877.6万元(其中,95年7000万元,96年8219.6万元,97年6783.4万元,98年13053.9万元,99年1--9月收回3820万元。此外,尚有两户拍卖成功470万元,待划帐收回)。并全部清收完毕金融服务社时期拆出资金1.6亿元本金。当然,这些成绩不能说是我个人的荣耀,而是支行在总行两届班子的领导下,王显耀同志、陈作业同志和我组织信贷人员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协补岗位、积极进取的结晶(在最困难的95年和96年,总行分配到我行信贷科的硕士毕业生才领到1400元/月工资,大家都挺过来了)。这已经是历史的一部分,谁也无法改变。当然,总行党委没有忘记我们,全行员工没有忘记我们。就拿我来说,总行党委于97年和99年两次表彰我为优秀共产党员,98年表彰为全系统先进工作者。六年来,无论在金融服务社时期,还是转制成市民银行后,我在湖贝支行长期得到多数群众的拥护。
即使在胡辉同志到位后刚愎自用、朝令夕改、自以为是的不利条件下,我一方面私下与胡辉同志交谈,我说:“我们都是共产党员,做事有党性、原则性,我做事一贯对上一岗位负责,不会跟你闹意气。我40多岁了,不搞吹吹拍拍,喜欢做点实事。在湖贝支行最困难时期,我都没有失去信心。如果你认为我能配合,就在你领导下一起干,如认为不行,你就告诉我。”另一方面,我在公开场合仍然积极支持胡辉的工作。如9月1日,针对本部门员工思想上的混乱状况,我召开本部门“思想工作务虚会”,告诫员工在目前时期要稳定思想,任劳任怨、坚守岗位、坚决执行制度,不出乱子。启发大家看到成绩(在信贷管理上,湖贝支行四年如一日,从冯老刀同志任处长时起的每年排前六名以内,到今年一季度信贷检查的前5家通报表扬;每年的清收工作也是有章有法有突破。今年三月,总行李平同志陪同市委调研组到湖贝支行调研,当市委调研组看到支行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仍然取得的实绩时,随即调整调研思路,围绕“这四年你们是怎么干的”为主题,收集我行四个清收案例,并将我实施多年而成文的《深圳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资金信贷部岗位工作指导原则》(见附件)和《支行信贷部考勤考绩计分办法》收集为调研附件,为市委客观评价总行班子和总行党委的工作产生了正面影响。今年1-9月收回的3820万元也是在支行领导下,我具体积极组织协调取得的)。当然我也清醒地看到:几年间,湖贝支行新的资产业务没有发展起来,影响了支行的生存空间。但这与我行在97年6月以前形成的日平均透支900多万元,无多少展业空间以及与支行的工作思路有关。
就我个人而言,无论三个月来工作岗位与职责如车水马龙般变化,但我在工作上仍然做到任劳任怨。如:仍坚持做好资金调剂工作,今年我行单笔进出款最大额达8亿多元,到我卸任时的10月14日止,全年拆进47笔,金额达29.52亿元,拆出16笔,金额12.265亿元,做到全年无透支。就在我离任的10月14日下午2时30分,在两个行长不在行的情况下,我仍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签批同业拆入1000万元补充资金缺口,体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和一个六年中与市民行风雨同舟的成熟员工的执着情怀。
我在10月15日起任市场营销员,虽然工资由8000多元降到3000来元,但仍坚守为市行贡献力量的信念不动摇,并立即转变职能,半个月开卡35张。目前,我保持着在湖贝支行发动个人储蓄存款排前列的位子。我想,总行(1999)第A320号文(由支行长任选支行中层),也许有利于思想正派的支行行长开拓工作局面,但也将被一些短期行为较重或有其它想法的支行行长利用(胡辉来深圳十年间换了七、八个工作单位与部门)。最近,人教部夏星星同志在《市行风》上发表的《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一文,语气虽然有点偏激之嫌,但却切中要害。当然,这是后话。
黄行长:我写了这封信,看起来,字里行间蕴含着不太服气的味道。的确,我从1978年3月跨入广州市长堤路137号省人民银行大门算起,在银行度过了20余个春秋,虽然只有大专文凭和经济师职称,但我勇于迎接挑战,善于学习。从1984年起,在《金融研究》等中央、省、市级杂志上发表或政府采用的论文达32万多字,其中,我于1988年5月撰写的《关于我县稀土开发情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达省工行后引起省政府重视,同年8月15--18日,张高丽同志带领省专家组亲赴××县主持论证.因我在报告中的论点部分否定了北京××矿冶研究院的结论,并被省专家组采纳而受到省、市银行嘉奖。1987年起,我分别被接纳为广东城市金融学会会员、深圳市审计学会会员、深圳市工程师协会会员。并于1996年12月被确定为深圳市金融经济专家。从1984年起,被聘请为广州高等金融专科学校和省行佛山银校的信贷教师。20年中,先后6次被评为地、县级金融红旗手;被政府表彰的有:县财贸战线先进工作者,深圳市审计先进工作者。在市民银行,也两度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一年先进工作者。当然,先进历史不能当饭吃。有意思的是:今年6月21日总行党委表彰我为优秀共产党员,7月19就被胡辉同志说不行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下岗。从理论上看,假若一个规范的企业,当一个员工干了六年,凭一人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这对于企业本身来说,也是非常危险的。
三、最近,我考虑再三,感到在一个“文革”氛围很浓的支行工作将难有作为。于是,向胡行长提出“好聚好散,离开支行”,胡提出要离任审计。我想,这分明是在刁难我。从金融服务社算起,湖贝支行一共经历了四次审计:第一次,市人行于94年6月18日起,开展历时三个月的停业整顿及稽核,市人行于94年7月12日完成《稽核问题确认书》。第二次,市审计局于95年5月6日起开展历时一个月的转制审计;第三次,是在总行接管后组成稽核组于95年12月21日起到湖贝支行稽核,历时半年多,于96年7月25日完成了《关于对湖贝支行全面业务稽核情况的报告》。第四次是96年11月总行开展的跨95、96两年的业务稽核,总行于1997年初下达稽核结论。接着,1997年10月总行派调研组到湖贝对支行计划信贷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于10月27日完成《湖贝支行信贷计划专业调研专题报告》上报总行领导。此外,总行在98年初按深市银发字(1997)第386号文《转发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1月16日完成《信贷管理大检查专题报告》。
说到新贷款业务,湖贝支行只有几笔,且在总行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的,对我个人而言有什么可审计的呢?何况我现在只是一个营销员,这不明摆着既不用我,又不让我走吗?
黄行长:我给您写信,目的是:除了介绍一些情况引起您注意外,就我个人而言,如总行认为我过去做过一些好事,有点贡献,而现在仍有可用之处,则请求调离湖贝支行,另予任用;如确实认为我是“廉颇老矣”,而担心我“尚能饭否?”则请你大大方方地准予我顺利离开市民银行。
盼您能给予关照,并作出英明的决定。
谢谢您的惠览!
此致,
敬礼!
湖贝支行员工:夏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
给黄鹿行长的信写完后,夏天想起与罗文虎老师的谈话,觉得要写一封信给主管信贷部门工作的沈意民副行长,这不仅是因为他与罗老师关系好的原因,还因为他熟悉金融服务社时期的情况,而现在他又主管信贷。夏天想:如果他也对一个十分了解金融服务社历史的行宝可能离开银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那对市民银行而言就真的不值得留恋了。
于是,他从另一个角度写道:
给沈意民副行长的信
沈意民副行长:
您好!我是湖贝支行的夏天,作为您主管的清收和信贷部门的一个支行的部下,我过去很少向您单独汇报工作,确实未协调到位,现在特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现在以私人关系向您汇报最近湖贝支行发生的事情,并盼请您在能关照得到的地方给予适当的关照。我最近曾向我的老师——人行的罗文虎同志介绍我行班子变动后的一些情况,原拟挪挪岗位,罗监事长推敲后告诉我:他跟申一枫董事长,黄鹿行长的关系只是工作关系,但他跟您私交较深,他会请您关照一下我。我想,作为一个学生,在社会上奋斗了四十年后,还要请老师关照,多少也有点不太对劲。况且,作为您的部下直接向您汇报工作和思想,也不见得有错。这样,就有了这封私人信函。
写到这里,夏天还是与给黄鹿的信一样,罗列了其中的主要内容粘贴到信中,然后写道:
沈副行长:
我写了这封信,看起来,字里行间蕴含着不太服气的味道。我的目的是:除了介绍一些情况外,看您能否关照一下。最近,我提出市行既然不用我,那就调离市民银行,而胡辉又设置障碍。试想,难道我就不用养家糊口吗?盼请您出面帮助我解决调动问题.我和我的家人先谢了!
此致,
敬礼!
夏天呈上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
上面两封信写完后,夏天松了一口气。他在心里想,现在是择日将两封信送出去的时候了。
四一〇、申诉官油子的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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