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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风起百越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来找你了

    杀死宋青一行人,对三月来说轻而易举,搜刮他们身上的财物,三月得到一百多的灵源,这是一笔横财。

    三月见这女娇娥有些可怜,将对自己没多大用处的金币给她,便在女娇娥崇拜的目光下离去了。

    小镇距离越王城不是很远,是许多商人的必经之道,所以小镇很繁华。三月本打算乔装成商人前往越王城,但想了想,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自己是一名化龙强者,想避开城门口的盘查还不是轻而易举?

    为了避人耳目,三月没有驾驭长虹飞向越王城,而是乘坐商人的船队前往太南岭。开始时,商人并不想捎三月一程,兴许觉得三月头戴斗笠,白衣佩剑,应该是一名剑客,商人知道这条水路多盗贼。

    这条路每次都不是很顺利,如果这名剑客是一个正义秉然,路见不平会拔剑相助的高手,那么这一路会减少很大的损失。

    事实证明,这队商人错估了当初的想法,才出小镇没多久便遇上拦路的强盗,商人雇佣的佣兵明面上很厉害,可实际上是软柿子,在这些强盗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后来人脉比较广的佣兵团团长和强盗协商之后,缴纳了过路费,才避免了血光之灾。

    经此一事后,老商人不再对白衣剑客客气,找到蹲在角落里喝酒的白衣剑客,直言让他打杂,否则就将他赶下船。

    白衣剑客倒也识趣,然后去了后厨打杂,当晚人们尝到了很美味的食物,之后船上的人都说白衣剑客之前应该是厨子出身,乔装成剑客是想引人注目罢了。

    当初三月选择这队商船是有目的的,因为这队商船运送的货物是华贵的布料,其中有半数货物运往城主府,三月打算和这群人混熟之后,潜入城主府寻找倪云裳。

    这一切都很顺利,三月做的饭菜很美味,在人群中渐渐熟络起来,几次酒桌上和老酒鬼们谈天论地到半夜,获得许多人的好感。

    老商人的儿子叫做马飞达,寓意飞黄腾达,年纪不大,喜欢听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看的书是《奇异杂谈》之类的书籍,总之喜欢离奇的东西,崇拜可以飞天遁地的仙人,可惜的是马飞达没有修仙的资质,曾经被父亲送去一些小宗门拜师,却因为没有修仙灵根而被遣送回来。

    也许是看见三月一身剑客装扮,马飞达总是喜欢跟三月套近乎,后来三月觉得马飞达有些烦人,于是换了一身杂役衣服,可还是赶不走这粘人的小家伙。也许是见这个鼻涕虫有些可怜,三月便给他讲了好多神神怪怪的故事,无形中给他灌注一些修炼法门,奈何这小家伙悟性和天赋不足,权当故事给听了。

    数日后,距离太南岭越来越近,三月坐在船头,享受风浪扑面而来的感觉,有时候三月心中会冒出奇怪的想法,如果倪云裳在身边,就算做一名普通人也好,静静享受岁月中的安稳生活。与子携手,白头偕老是美丽的儿女情长故事,现实中不缺少美丽的故事,缺少的是一份真挚和平淡的心。

    马飞达抱着一本书跑到三月后面,激动道:“剑侠,我今天看到了一本好书,书中的故事好精彩,大侠斩妖除魔,保家卫国,快意恩仇,可是有好几个字我不认识,你能教我吗?”

    剑侠是马飞达对三月的称呼,自从看到三月的第一眼,便被一身白衣佩剑头戴斗笠的三月迷住,便把三月说成剑侠,尽管三月每次都叫他改口,可他叫习惯了,一直改不了口。

    三月看了那本书上的内容,皱起眉头,说道:“这种故事都是胡乱编造的,编书的编故事,专门骗你这种愣头小孩。”

    “可是真的很好看,故事里有令人向往的儿女情长,恩怨分明,这明明就是我想象中的世界。”马飞达认真道。

    三月摸了摸这小鼻涕虫的脑瓜子,看着愣头愣脑的,总是幻想着终有一天他会成为书中的主角,他向往心中的江湖世界,还有那美丽的爱情故事。

    可能是编书先生太厉害了,也有可能连编书先生也走不出书中的武侠梦,但故事就是那么的精彩,让那些饱受江湖大侠梦的孩子充满向往。

    还没等三月给马飞达讲解那几个字的读法和字义,马飞达害怕的指着大河前面,“又来强盗了。”

    商人和佣兵纷纷走上船板,神情严肃。老商人见此又是唉声叹气,嘘嘘喏诺道:“这年头做生意真苦,还让不让人活了,跑一趟太南岭本来就赚不来几个臭钱,又得交给这群疯狗过路费,叫我们这些生意人如何养家糊口啊!”

    几个佣兵才才不管商人的苦衷,只要跑一趟有钱入口袋就好,至于有几批强盗不是他们该关心的事情,虽然名义上他们是受雇佣的佣兵,但大家心中都和很清楚,这里的强盗一般只收过路钱,不会做出让船队倾家荡产的事情,不然还有几个商人敢跑这条水路,强盗们又不傻自然不会断了这条财路。

    老商人抱怨几句,便要去取一袋金币,权当给一群疯狗的酒钱了。

    佣兵团团长和这群强盗明显认识,团长上去和他们说了半天,最后回来对老商人说:“我费了好大劲才说服这群强盗,他们说看在我的面子上这次过路费不涨价了,还是一袋金币。”

    老商人心里苦,舍不得这一袋子钱,幽怨的看了这群佣兵一眼,雇佣佣兵其实只是一个名义,每次遇见强盗,佣兵团团长都会借着自己人脉广,声称只要一袋金币就能避免血光之灾,其实谁都懂,佣兵和强盗本来就是一伙的。

    马飞达拉扯三月的衣角,低声道:“我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个大侠,专门铲除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强盗,我爹总是让我跟着他经商,想让我以后做一名商人,跑得多了,见惯了这些事情,我对强盗已经恨到骨子里。所以将来不做商人,我要做一名大侠!”

    三月见这小家伙目光坚定,便不忍心打击他,就说:“如果将来你成了大侠,一定光耀门楣,你爹也会替你感到高兴的,不如我给你指一条明路,修仙需要灵根和悟性,这条路对你来说是行不通的,但还有一条很艰难的路,这世间有肉身成圣的仙人,淬体炼身,一力破万法,以肉身证道,当然我现在跟你说的你不懂,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指不定将来就真成了大侠……”

    “我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快告诉我什么办法?”马飞达心思鹊跃,满是希翼的问。

    三月在马飞达的眉心点出一指,传授给他一套剑法和刻苦磨砺肉身的法门。“你只要按照脑海中的方法每天艰苦训练,或许将来可以圆你的江湖大侠梦。”

    马飞达认认真真的想了好久,在消化脑海中的信息,片刻后兴奋大跳起来,当意识到气氛不对,识相的闭上嘴巴。

    强盗们看到这鼻涕虫的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直言要看这小家伙跳舞。老商人则是恨铁不成钢,冷着脸走下船板。

    天黑之前,船队来到了太南岭,老商人不得不又交出一些钱给盘查的士兵,这才避免很多麻烦,进入太南岭后,三月依靠和几个老酒鬼的关系,成为搬运货资中的一员。

    和这群人进入越王城后,便朝着城主府走去。

    直到半夜才抵达,这夜黑风高的,守卫士兵乏了,也懒得一一盘查,便让他们进入府中。

    城主府很大,在管家的带领下,顺利抵达货房,准备搬运货物时,杂工们惊讶的发现,那个白脸蛋剑客已经不见了。

    三月不敢泄露气息,在城主府中潜行,避开许多护卫的耳目,他寻找了很久时间,后来看见小池上的亭子一道伊人倩影。

    倪云裳坐在亭子中,面纱已经被摘下,放在亭中小石桌上,她目光看着水中的明月倒影,不知在想着什么,过了一阵嘴角露出痴痴笑意,刹那间的惊艳,让站在小池对面的勾正短暂失神。

    回过神后,勾正缓步走在水面上,涟漪惊乱了水中明月,也扰乱伊人的思绪。

    “你还是不愿意服从吗?我将会一统百越江山,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皇帝,我是上仙,坐拥百万里江山,你为何不愿服从我?”勾正盯着倪云裳道,话中尽显豪迈之情。

    倪云裳不语,起身走到石栏边,倚靠雕刻精美的石柱,漠然看着天空明月。

    她成为了阶下囚,被勾正封印了魂海,此时的她如同普通人,而勾正却看上了她的美貌,一心想让倪云裳心甘情愿臣服,如果不是因为有幻音衣裳的缘故,只怕勾正早已霸王硬上弓了。

    勾正继续说:“我那小侄子看见你时,对你很是敬畏,而且我那哥哥当年想统一百越时,却不敢对你幻音仙山出手,我很好奇为什么,不如你给我解惑吧?”

    倪云裳答非所问,道:“你这府中佳丽成群,你为何偏偏缠着我?”

    “因为你美,岂非那些庸俗粉黛可比拟的,我既然要成为百越帝皇,自然要得到百越最美的女子。”勾正笑着道。

    “庸俗之见,区区一躯皮囊,值得你这么神魂颠倒?”倪云裳说这话时,目光盯在石桌上的面纱。

    当初勾正执意要摘下倪云裳的面纱,一睹她的真容,奈何看到倪云裳貌若天仙的容颜,一眼深陷,无法自拔。

    勾正想继续说着什么,见到倪云裳冰冷的模样,便无奈转身而去。

    倪云裳扯了扯嘴角,冷笑的看着勾正离去的方向,然后又默默坐回原地,戴上了面纱,继续望着水中明月。

    良久。

    “你当初允诺在幻音仙山的山门等我,你食言了,我说我会去找你,所以我来找你了。”静谧夜中,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少年声音。

    倪云裳回头的刹那,果真看见了明月中思盼的身影。

    她激动上前两步,当她平复心情后,继续转过身去,冷冷道:“勾正,我劝你别白费心思了,以为变成远尘的模样又能怎样,你是你,他是他。”

    三月微微一愣,坐到倪云裳对面,笑道:“其实我不叫远尘,我的真名是夏三月,不过名字而已,你喜欢怎样叫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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