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胄 作者:知白
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
帝胄 作者:知白
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
ps:感谢低手寂寞大神的章推,很给力。感谢青唯大帅哥的打赏。
刘凌并不会真的用连发火弩车去轰击那些水贼,第一,这些水贼很弱,连一套像样的盔甲都凑不出来,在火弩车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第二,用连发火弩车有些浪费了,一千二百支弩箭出去,那才是真的打了水漂。
远远的,三个火药包抛过去,那些水贼就已经溃乱了。哭爹喊娘,落水的,被炸死的,炸飞的,浑身被扎满了铁钉的,不计其数。不用汉军去攻,那些水贼已经开始疯了一般的开始跑了。但越是急着跑就越是乱,本来河道就被数百只小船堵上,三个火药包炸过去之后,水贼开始四散奔逃,结果把河道堵得更厉害了。
刘凌看着堵塞的河道,眉头稍微拧了拧。
聂摄叹了口气,转身往船舱里走去。
“不看了,你一皱眉头就要杀人,这带血的烟花,我还是不看了。”
刘凌眉头只是那么稍微皱了一下,杀气自然而然的就冒了出来。这种气势,这种杀气,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杀伐,手染万人之血,身处高位,人一动则天下动的霸者才有。毫无疑问,刘凌现在就是一个霸者。在中原这片大地上,他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是的,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他一念间,可以血流千里,一念间,可以活人无数。
这就是强者的力量,能摧城灭地的力量。
聂摄也是强者,一剑杀人,千里不留行。但是他这样的强者是狭义上的,他的修为惊天,谁也不知道,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是他的敌手。在他面前,如刘凌这样的王者都会感觉到危险。而刘凌这样的强者,则是万人莫敌的。他掌控着的是至强的凶器,兵。仁者不可轻动刀兵,动则伏尸百里,血流成河。刘凌是仁者吗?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但是毫无疑问的,刘凌对于这些乱匪水贼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这些水贼,比吃人喝人血的野兽还要可恨。野兽吃人是天,只是为了果腹。而这些乱匪,他们杀人从来都无所谓理由。为了钱财可以杀人,为了粮食可以杀人,为了美色可以杀人,甚至,因为他们想杀人而杀人。
刘凌急着去沧州,走水路无疑是最快的。那些不开眼的水贼,竟然堵住了水路想要打劫官船。如果仅仅用有勇气来形容他们显然是不够的,最起码在勇气前面还要加上三个字,白痴的。既然是来杀人的,就一定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有句俗话是怎么说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过去,杀人,毁船,清理河道。”
刘凌下达了简短的命令,他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并不会因为聂摄故意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收起杀心。他知道聂摄是想劝阻自己,但这种劝阻,刘凌不会听从。恶人最怕的不是善人,而是比他还恶的人。
十几艘大船开始缓缓的提速,朝着那些堵塞住河道的小船开了过去。刘凌的千余名兵手持强弓站在船舷,冷冷的注视着那些慌乱的水贼。他们的目光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平静的令人心悸。当大船靠近那些水贼的小船之后,这些兵开始展现一种恐怖的素质,这种素质,叫做杀人如麻。
居高临下,大汉百工坊致的硬弓,再加上手们湛的术,让那些水贼们体会了什么是地狱。几乎每一箭都会杀一名水贼,杀人者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喜悦,不激动,拉弓,箭,杀人,如同机械,准而冷血。
很快,这一段河道就被染成了红色,架设在大船上的重弩也开始发威,威力巨大的重弩可以轻易的将一艘小船直接成碎渣。可以将几名水贼串成糖葫芦一样穿死,这样近的距离,重弩的威力被发挥到了极致。诚如聂摄所说,在这十几艘大船上,杀人的利器几乎一样不缺。
相对于那些训练有素的兵来说,有一群身穿黑色长袍的人,杀起人来更加的犀利。监察卫配备的轻制连弩,可以装填二十只弩箭,在这样近的距离内,这样居高临下的优势上,杀起人来更快,更有效。
聂摄在船舱里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嘈杂的让他头疼。求救声,求饶声,哭声喊声,临死前的悲鸣声,都让他很不适应。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阻止屠杀继续。他也不是同情那些水贼,只是对杀戮有着天生的反感和厌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透过舱口看着船头负手而立的刘凌,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刘凌:“以杀止杀,真的是唯一的道路吗?”
他其实知道答案,所以才会相信刘凌。
在这样的乱世,所谓圣人的那套本就没有用。教化人?言语是没有用处的,还是刀子毕竟好使。
半个时辰之后,凡是还没有逃上岸去的水贼都被屠戮殆尽。那些小船被重弩击碎,被大船撞翻,河道被清理了出来。最前面的大船开路而行,船上的士兵们站在两侧船舷,手持硬弓,发现落水者,一箭毙之。
大船经过之后,水面上到处都是漂浮着的碎裂的船板,还有无数的死尸。凄然慌乱的逃上岸去的水贼,瘫软的倒在地上大口的贪婪的呼吸着,劫后余生,每个人心都跳得几乎要从腔里冲出来一样。他们没有力气再去看一眼那只来自地狱的船队,也没有力气去看一眼不久前还活蹦乱跳如今却漂浮在水面上的袍泽。他们懊恼,悔恨,还带着庆幸,能活下来就好。
招惹了不该招惹的恶魔,这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这伙水贼的大当家很不幸的被重弩直接轰成了两截,二当家被一箭破了咽喉,三当家还活着,但却失去了灵魂一般,傻愣愣的躺在地上喘气,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眼睛里看到的天空都是白色的,而云朵,是红色的。
这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曲,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水贼也许会铭记一辈子,但对于那些杀人的汉军士兵来说,这不过是很平平淡淡的一天罢了。
船队过了德州之后,接下来的路程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大城了。虽然船队上的武器配备极其良,士兵们也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但为了稳妥起见,刘凌并没有让船队在德州补充给养。而是在过了德州之后,在一个叫做长亭县的地方靠岸,在县城里补充了粮食和水这样的必需品,还采购了一些药材。
长亭县人口不多,只有万余百姓。突然出现的船队,将原本平静的小县城顿时惊出一圈波澜。百姓们都很害怕,发自内心的恐惧。这个世道,兵就是匪,所过之处**犬不留,百姓们畏兵犹胜于畏虎。大部分的百姓都仓惶逃回了家里,关上院门,似乎那木制的破旧院门能将恶鬼挡住一样。
这就是没有什么力量的百姓,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就会好些鸵鸟一样将头埋进沙子里,就好像,闭上眼,世界就没有了万物一样的自欺欺人。县城里的男人不多,大部分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这让人有些意外。不过想想,战争的时间太久了,壮年男人们都被抓去当了兵,不知道埋骨在哪一片沙场下。
然而,让人有些意外的巧合却是,这个县城里的男人不多,并不是因为被抓了丁,而是被人屠杀了大部分,有一小部分活了下来,正躺在河岸上失魂落魄的大口呼气,用这样的方式正面自己还活着。
没错,这县城里的壮年男人们,都是水贼。
谁都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局面。长亭县的壮年男人们,组织起来拦河抢劫,杀人越货,用抢来的粮食财物养活长亭县的老弱妇孺。更令人惊诧的是,在河道上被重弩懒腰轰成两段的大当家的,竟然就是长亭县的县令。二当家的是县丞,三当家,则是县衙的捕头。
官?匪?
当监察院的人将这个消息报告给刘凌的时候,刘凌的神色也微微一怔。他并没有下船,原本没打算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而且他现在也没有闲逛的心思。可是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刘凌却走下了大船,走进了那座荒废了很久的县衙大堂。
看着公堂上属于县令的那把落满灰尘的椅子,刘凌自言自语道:“你适应了另外一个身份,却忘记了原来的身份。为了活一县百姓而杀百姓,情理上,我也说不清你这样做对或者错。但可以肯定的是,再有下次,你遇上我,还是会死的。”
长亭县的老弱妇孺们,第一次见到这样老实规矩的士兵,不抢东西,不杀人,不奸-妇女,甚至,居然,买东西还给钱!
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不是真实的。
聂摄跟在刘凌身后,轻声问了一句:“将来想起来,会后悔吗?”
刘凌转过身看着聂摄反问:“你猜,他们会后悔去抢劫杀人吗?”
聂摄想了想道:“他们现在一定后悔了。”
刘凌笑了笑:“那我需要后悔吗?”
汉军采购了补给之后就离开了,来去匆匆。他们除了留下了背影,还留下一张告示。就贴在已经荒废了很久的县衙大堂门口,白色的纸张,就好像讣告,写着的内容对于长亭县百姓来说,却带着点喜悦。虽然,这喜悦背后隐藏着的是失去亲人的悲伤。
告示上说,长亭县的男人们,已经被汉王招募从军,长亭县的百姓见告示之日起,可以到大汉辽州去,那里给他们准备好了房子,粮食,种子,还有土地。如果,他们肯跋涉五六百里去辽州的话,那里有一个很晴朗的明天。
是补偿吗?
聂摄问刘凌。
刘凌摇了摇头说:“百姓,本来就应该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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