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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吃蜜[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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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蜜[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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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弟,他给咱们大伙带来的是昆曲名作《牡丹亭》里的经典唱段,这演的是千金小姐杜丽娘,可是演出的这位,却是个小伙子……”

    乾旦,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种噱头了,果然,主持人这么一说,台下的观众果然都来了兴趣。

    “别紧张,”柳莺莺小声跟他说,“几分钟就完了。”

    肖遥点点头,前头已经响起了掌声,舞台搭建的比较高,他拎着裙摆赶紧往上走,谁知道裙子长,他还没穿习惯,一脚就踩到了裙摆,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台阶上。因为是白天,舞台也很简陋,很多老乡看见了,就哄笑起来,肖遥满脸通红,故作镇定地走到台前,主持人都忍不住笑了,冲着他点了点头。

    肖遥看着台下一张张朴实的面孔,缓缓地拈起兰花指,不知道怎么,突然浑身别扭,窘迫的几乎站不住,老乡们都是抱着很新奇地眼光在看他,他们大概猜不出他浓妆艳抹下的真实性别,等他一出声,台下就小小地骚动了一下。

    他大概太局促了,声音没控制好,很容易就听出是男人了,开头没开好,肖遥就特别慌张,他气息不够足,中间几次换气略有些急促,情急之下唱错了几个字,不过昆曲拖腔长,不是内行人,光是听很难分辨出唱的是什么,就那么被他给糊弄过去了,倒是因为紧张,戏服又厚,出了一身汗,下台的时候,妆都有些花了。

    肖遥这次演出一点都没有享受到,远没有当初和苏括联手唱《探清水河》来的享受,不过好在都熬过去了,下台以后他就赶紧卸了妆,正在洗脸呢,就听有人喊道:“肖遥,有人找。”

    肖遥抹了一把脸,回头看了一眼,就看见钱总正笑盈盈地看着他。

    肖遥对这个钱总其实印象不深刻,也就有次吃饭的时候坐的近介绍了一下。所以周海权特意发短信让他离钱总远一点的时候,他都想了好久,才把钱总和面前这张脸对上号。他一边擦着脸一边走了出去,问:“钱总,找我有事?”

    “看你刚才表演有些紧张,”钱总笑呵呵地说,“我也算是自身票友了,有些演唱上的建议,不知道小哥愿不愿意听我唠叨两句?”

    钱总其实长的不赖,挺正派的一个中年男人。肖遥对他并无恶意,既然对方是打着要给他建议的名义,他拒绝了,反倒显得拿大,于是便笑了笑说:“我是新人,不足的地方多的很,钱总有什么赐教,尽管说,我能改的肯定都改。”

    “赐教不敢说,不过是看了这么多年戏,有点小小的经验。这样,你先卸妆,我在外头等你,咱们外头说。”

    外头人多,晴天白日俩男人,肖遥倒也没多想,收拾完就出去了,外头演出还在进行,他们俩也没往别处去,就在操场周围溜达了一圈。钱总还真是有两下子的,提的建议都在点子上,肖遥听了有些羞愧,说:“下次演出,我一定注意。”

    钱总惊喜地问:“下一场长平乡,你还去么?”

    肖遥点头,钱总高兴地说:“那到时候我拭目以待,一定做你最忠实的观众。”

    离得近了,钱总才发现肖遥本人比他想的还要更清纯秀美一些,唇红齿白,皮肤细腻白嫩,眼睛亮晶晶的,也只有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才有这种亮堂,纯净又旺盛的生命力,这样年轻的男孩子,是有香气的,每一个细微表情,都让人百看不厌。

    肖遥透过他的眼神,终于明白周海权为什么特意发短信提醒自己要远离这个钱总了。

    原来这个钱总喜欢男人啊。

    不过钱总还是挺君子的,言语并不轻佻,加上本人长相周正,气质沉稳,肖遥并不讨厌。

    他当然不知道钱总心里头已经把他扒光揉上千万遍了,这种老男人,花样又多口味又重,心里早对他志在必得了。

    钱总心里都是老树开花的喜悦,这一趟真是来值了。肖遥的品相,可以说是他近十年看到的最符合眼缘的,就连手指头都长的合他心意。风从肖遥的方向吹过来,带着他香甜的气息,钱总熏熏欲醉。

    南城的雨已经停了,经过有关部门连夜除冰,道路终于也畅通无阻。周思语那边都一切准备就绪了,就等着陈兴来接她。

    周海荣考虑了一晚上,打算跟着周思语一起去:“我也跟着凑凑热闹,献献爱心。”

    王姨很高兴,说:“出去就当散心了,省的你整天熬夜。”

    她就又去给周海荣收拾了行李,周海荣说风就是雨,既然打算去,就一刻也耽误不得,说:“咱们先去,何必等大哥他们。我听说长平乡有个浣纱村,是个小有名气的古村落,咱们去那玩一天。”

    不过出发之前,周海荣还是先给苏林说了一声。俩人现在虽然在冷战,但也并没有打算要分手,他要出远门,还是要给苏林报备一声。

    结果苏林半天才回了个“哦”,可把周海荣给气坏了,当下就带着周思语出发了。

    第72章 又做梦了

    肖遥他们演出完以后, 就回招待所收拾行李, 准备回去了, 早点出发, 天黑之前就可以到达县城。

    肖遥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门后的一个黑色塑料袋,他打开一看,竟然是周海权脱下来的脏衣服。

    周海权向来外出的衣物都是穿一次就扔的, 这一次走的匆忙,衣服就忘了带出去。肖遥却以为他是忘了拿了, 想了想, 就把那包衣服装进了自己的包里。

    大家显然都在招待所里呆够了, 不到半小时,全都收拾完毕, 坐上了去县城的大巴车。他们今晚要在县城住一天。

    肖遥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再不洗他真的就受不了了。女同志尤其抱怨的厉害:“身上都是臭的, 只能使劲喷香水,跟男的坐一块,都怕被闻出来!”

    他们到了县城, 就入住了县城最好的宾馆, 肖遥洗了个痛快,从浴室出来, 果然神清气爽, 要出门吃饭的时候, 见同事都端着脏衣服往外走, 问了才知道,这宾馆旁边有家洗衣店,今晚上送过去,明天就能取。

    脏衣服一直捂着容易有味道,肖遥立马回去把自己的脏衣服拿了出来,犹豫了一下就给周海权发了个短信。

    收到肖遥短信的时候,周海权刚到家。

    “你的衣服落在招待所,我给你带回来了,我等会要去洗衣店洗衣服,要不要帮你一起洗了?”

    周海权愣了一下,打了个“不用,不穿的,扔了吧”,但是字都打好,又犹豫了一下。

    肖遥都把他的衣服带出来了,如果就这么扔了,好像白瞎了他的一番心意。

    想了想,便回了句:“好的,多谢。”

    周海权的心情是复杂的,因为衣服洗了,将来肯定是要送还给他的,一来一往,又是一场纠结。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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