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正文林迹看了看对方肿的和发面一样的蜷曲的腿,也用差不多的语句道:“你才真傻,真的。我在六岁的时候就知道羽毛并不能让自己飞起来,所以就不玩这些了。你现在这么大了还玩这个,你才是真傻。”
嘲笑别人的理想是激怒一个人最恶毒的方式。林迹现在心情并不美丽,所以开口便是毒舌。
说完这些,旁边这个叫鹰的男人已经像激怒的公牛一般猛然喘息起来了,但林迹还是不太想放过他:“你才真傻,真的。断了一条腿并不是就活不下去了。而且也不是不能治,如果你昨晚愿意逃走,说不定你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可是你现在又饿了一天,脚也耽误了一天,活下去几率就更小了。想必今晚你想跑也没力气跑了,你只能死在这了。”
鹰的胡子刚长出一点,面容也还很稚嫩,应该才二十岁左右。他的身体也颇为精壮结实,身手应该不错。他要从这吊着他的绳子里逃脱应该不难。大姬没有将他烧死,而是将他吊着不管不顾,说不定便有让他逃走自生自灭的意思。
摔断了腿的人会成为部落的累赘,曾对部落有贡献的人直接弄死了则可能寒了其他男人的心,他自己走了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只是他可能因为自己摔断了腿,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了,居然没有逃。
他逃出去未必能活多久,但不逃则死定了。如果是林迹,无论如何也是会逃出去的。
“吼吼,你最好期望天黑前熊爪会出来把你杀了。要不然晚上你会后悔的……我能吃一顿再走,照样能活下去。”鹰被林迹刺激了一顿,忽然被激发了活下去的勇气,看着林迹眼睛像狼一样绿幽幽的。不用说也知道晚上他会做什么。
林迹看到远处的孩子拿着鱼竿进了山洞,扭头一脸怜悯看着鹰道:“你真傻,真的。你以为我会在这里吊到晚上?你以为我真跟你一样傻?……敢不敢跟我打个赌?如果他们天黑之前放了我的话,你就不要跑了,你这个身体就归我了怎么样?”
“赫赫,赌就赌!如果你还被绑着,你晚上最好就别大叫,你就归我了……”
“一言为定。”得到了答案,林迹闭上了眼不再理身边这个还在发狂的男人。
他还是太年轻了,如果想活下去现在就应该闭嘴保持体力,他却想激怒林迹,让林迹陪他一起痛苦。
林迹不是真傻,一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在顶撞大姬的时候,告诉了她自己懂得捕鱼,而且自己也有钓鱼的成功案例。
但凡大姬不是愚不可及,没有失心疯的话,应该会明白这些都是能给部落带来更多食物的手段。大姬最后哪怕心存怨气,可为了部落的利益着想,应该会放了他,让他去试试。
如果大姬这都不能接受,那表示这个部落或者这个时代的保守观念和比他想的要重,那他想的什么改变自己地位、救孩子之类的事情就可以作罢了。他可能就要想办法从这个部落里逃出去,自己在荒野里生活了。
他有小城在手,找个山洞躲着,活个三五年应该不成问题。
三五年后他成年了,找个部落重新加入应该不难。或者他可以直接收罗三五野人当手下,然后仗剑天涯,杀杀野兽,吃吃火锅什么的。等这样走累了,再找个小岛老死。死之前再把什么质能公式刻在石头上吓吓后人或者不错。
说不定这个过程里,他还能留下什么传说,成为三皇五帝一般的存在?毕竟小城里的东西,随便拿出一件来都能编一个神话吧?
他还在想着拿什么东西出来的问题,山洞里的人又乌拉乌拉跑了出来。几个和林迹一般大的半大孩子飞快将他从树上放了下来。
“大姬有没有说什么?”林迹问。
“没说,就说把你放下来。”最大的名为朱猴的孩子答道。
林迹知道,这是大姬在观望。算是给他机会了。至于能不能救下那四个孩子,便看后续他能不能弄来足够的食物了。
后面,林迹的母亲罗雀落后一步跑过来,拔出一根枯黄的蒲公英,带着泥土就放到嘴里大嚼。嚼成糊糊后吐出来就往林迹耳朵上糊过去。
林迹耳朵上的血已经止住了,只是还热辣辣的疼。看到罗雀的举动,林迹吓得退后两步:“我没事,我没事,我自己能处理。”
他这母亲有些憨。包括林迹在内生了四个孩子,已经夭折了两个。林迹如果不穿过来占据这个身体,估计就剩一个了。
看到她这种治伤的手法,林迹觉得自己这个身体能活到这个年纪算是生命力旺盛。
“我们去钓鱼了。”林迹挥手告别自己不太高兴的母亲,带着孩子们往河边走去。那团糊糊贴到耳朵上,原本不发炎的伤口也发炎了。还是先躲开点吧。
鹰呆呆看着林迹被放下来,又看着林迹走掉,再次叫喊和挣扎起来。但再没有人理会他。
……
林迹等人走到河边,安排几个孩子去钓鱼,自己便独自向上游走去。他这几天都会单独呆一会儿,孩子们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时更远些的地方,林迹在一棵大树后站定,看到四下没人后就地一蹲,消失在原地。
下一刻,他出现在一个小城的中心广场上。
这就是他居住的小县城。地震中他看着小城陷落,现在整个小城却没有什么损伤。小城的样子和他平时看到的相差无几。除了没有活物。
小城被一种阴天般的蒙蒙白光笼罩着,这让小城到处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灯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样有光线。
这种白光之下,小城里的时间似乎是凝固的。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广场边的冰柜里,雪糕还是冻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旧新鲜,餐厅里刚出锅的饭菜还是温热的。
在这种时间凝固的规则之下,小城里的各种机器停止了运转,四周显得安安静静的。只有广场上的大钟会在林迹进来的时候开始行走。
林迹每天最多可以在这里待六个小时,六小时后就会被推出去。另外,如果林迹每次进来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就出去的话,外界人是发现不了他消失过的。林迹把这个功能称为快闪。
林迹早已熟悉了这些,这次进来后,他直冲药店,从里面翻出双氧水棉签对着镜子给耳朵上的伤口消毒。耳朵红肿一块,一条伤口像小蜈蚣般骇人。药水上一沾上去,林迹痛得呲牙咧嘴。
咬着牙清洗完伤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药,林迹在走出药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恶的嘴脸,终于怒气勃发:“老子从小到大没被人打过,王八蛋敢这么对我?老子拿枪突突了你!”
说干就干,林迹走到广场边,发动一辆摩托车就风驰电掣向小区郊外的靶场驶去。
他去看岩壁的时候是白天,因此路上的汽车摩托车基本是没锁的。小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门也没锁,这大大方便了林迹的行动。
小城不大,成为林迹随身物品的范围只有方圆十公里,外围还有些农田菜地,那些庄稼还长得绿油油的。
不过几分钟时间,林迹就到了郊区山谷里的靶场门口。
靶场的大门也没有关,前面的大院里还停着两辆迷彩越野装甲车和一辆坦克。
林迹丢下头盔,直接冲向枪药库。
这里他已经来过了,对这里的位置也已经熟悉了。枪药库的门也是开着的,门口还散落这几把枪,这些枪是林迹来时就有的,表示当时应该正有人出入。
林迹捡起一把突击步枪,学着电影里的动作,冷酷地对着坦克扣下了扳机……没反应。笨拙研究半天,拆弹夹,装弹匣,开保险,再来。
熊爪去死!
砰!
“草——”
枪声之后是林迹歇斯底里的一声痛呼。枪的后坐力太大,姿势也不对,让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点摔倒了。
他之前来知道后坐力的问题,只试了试手枪,这回失心疯般的乱来终于让他吃了苦头了。
林迹丢开枪,颓然坐在地上。
现在知道了部落和这个时代的环境之后,关键问题还是要想清楚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找个山洞躲着,靠小城的物资活到成年这是下下之策。林迹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条路。自己一个人待几年,不闷死也会变神经病的。
如果留在部落的话,怎么样用好这个小城的物资去达成自己想要的呢?
这个靶场各种枪械都有,其他周边设备也齐全。但数量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弹药,基本上是用一颗少一颗。
林迹之前住的县城人口大约十万,加上周边乡镇人口大约五十万。根据后世的商业物流运作周期和物资储备惯例,整个县城现在可能只有十万人半年使用的物资。
这些东西对于姬林部落来说几乎是无限的。问题是,林迹不能把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弄出去。
以枪械来说,他这个身体还是太弱了。他之前过来用手枪打靶。打完三个弹夹,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环还没有子弹多。冲锋枪步枪什么的,他连后坐力都受不了。这种战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战士面前,其实形不成什么杀伤力。说不定还容易被反杀。
也就是说枪械最好留着应急用,就算他把枪法练出来了,子弹也还是个制约。真靠这个称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计一场小规模的战斗就会把这些弹药耗尽。
其他的物资林迹也不能都弄出去了,来历怎么解释?搬得多了部落的人不会怀疑?老是有各种来路不清的东西部落的人会不会疑神疑鬼?
林迹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只借助小城的少量物资,改善部落的工具,从现实里获取食物达到自给自足,之后再慢慢扩大影响。也就是说,他最好还是得在外面建一套独立的生产体系。
这样虽然会走得缓慢些,但这样可以很保险。
而这个过程里,他因为对部落的贡献越来越多,地位也应该会慢慢提升上来。这样部落的人大概就不会把他弄出去交换了。这样或者等他成年的时候,身边也有了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时候再仗剑天涯还是称霸世界,应该都不会寂寞了。
至于熊爪,留着无关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变了,大把机会慢慢炮制他。
想清楚这些,林迹站了起来,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从小城里搬出去能稳住大姬,但又不会被人怀疑的,接下来又要怎么做才能给部落在现实里弄到足够的食物。
第 4 章 还是得踏实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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