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之环节,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庄神父曰”,一个是对案发现场的描述。
因为严重怀疑庄汤尼对案情做了隐瞒甚至曲改,因此,不厌其烦,一切案发之前因、过程,皆冠之以“据庄神父云”——言下之意,这只是庄某人的一面之词,未必就是此案的真像啊!
对案发现场的描述,则尽力客观,无所隐晦,包括:
墙上的八个血写的大字:“扶清灭洋,杀尽洋夷”;地上的皇宫侍卫奎光的腰牌;以及,阿历桑德罗神父重伤之后,由北而南,挣扎着挨过大半个南堂,最终倒伏在“圣母山”的圣母像脚下。
紧接着阿历桑德罗的事由,冒出了一段日后被各国外交界许为“神来之笔”、甚至奉为经典的话:
“对于阿历桑德罗神父、文通译和王杂役之不幸遭遇,我们深感悲痛!同时,亦不由发出衷心赞叹:若非对上主抱有最虔诚的信仰和依恋,阿历桑德罗神父如何能够以超愈常人之毅力,强忍剧痛,终而投入圣母之怀抱?”
看到这儿,不止一位读者,不由自主的划了一个十字,“哈利路亚!”
关卓凡原先担心,此案的某些细节——特别是阿历桑德罗的死状,将火上浇油的刺激相关人等的神经。
看,阿历桑德罗被抹了脖子之后,一时不得便死,撞撞跌跌的往回跑,从北到南,鲜血淋漓,洒了一路,连蔡尔佳都说,“瞅着挺瘆人的”。
而其倒伏之地,正正在“圣母山”圣母像之下,鲜血汨汨,侵染了圣母像的双脚和裙摆——
雪白的汉白玉圣母像,倒伏的神父,强烈的红白“撞色”,这副“好有画面感”甚至“好有象征意味”的景象,叫“相关人等”看见了,怎不触目惊心?
惊而悲、悲而怒——这都是顺理成章的。
进一步——怒而断交乃至兴兵,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然而,一经钱尚书的“神来之笔”,阿历桑德罗的惨死,立即“升华”到了“虔诚”、“信仰”、“依恋”、“毅力”、“怀抱”的层面,“惊而悲”则有,“悲而怒”则无——变成了“悲而赞叹”乃至“悲而欢喜”了!
欢喜赞叹,此之谓也!
哈利路亚!
“悲而怒”既无,“怒而啥啥”的,自然就更加木有啦。
对于阿神父的“虔诚”、“信仰”、“依恋”、“毅力”,有读者甚至开出了更大的脑洞:
照阿神父的伤势以及庄神父的描述,中刀之后,阿神父应该立时毙命才对,然而,阿神父居然行动自如,不见圣母不咽气儿,介个——
哎,介个简直就是“神迹”啊!
对于第一个发现了阿神父的“虔诚”、“信仰”、“依恋”、“毅力”,并发出“欢喜赞叹”,进而并“曲笔”点出“神迹”的人,读者们立即生出了“同理心”——外交照会不是以个人名义发出,则这个“同理心”的对象,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中国政府了。
有了这个“同理心”打底,再往下看,感觉就不一样了——中国政府好像变成了“自己人”,不论说什么,听起来,都更顺耳、更容易接受了。
好吧,继续往下看。
“中国政府正在办洋务、行新政,敞开国门,交通万国,此万国所深知也。”
“对于政府的改革和开放,中国政府内部,确实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即是说,还存在着一定的保守的力量。”
“但是,时至今日,对于改革和开放,支持者愈来愈多,反对者愈来愈少;而即便是最保守者,也是承认同万国交往的必要性的,所异议者,只是开放的程度罢了。”
“中国政府内部,关上国门、自绝于世界的声音,已经绝迹;更不存在对泰西人‘见一个、杀一个’的极端势力。”
“而据我们对于舆情的掌握,民间是否存在这种极端势力,也是很值得怀疑的。”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扶清灭洋,杀尽洋夷’云云,并非凶犯之本意。”
“而据庄神父云,凶犯与‘南堂’及阿历桑德罗神父、文通译和王杂役等受害者,亦无私人恩怨。”
“则凶犯犯案并以‘扶清灭洋,杀尽洋夷’张扬,其本意,实在于藉此挑拨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国之友好关系,从中渔利也!”
谁能够从中国政府和世界各国的交恶中获利呢?
先说国内。
“诸君深知,中国政府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许多既得利益者之利益多有触动,其中有认清形势、接受现实者,但也有始终愤懑不平、时刻寻机反攻倒算者,这种人,对泰西人,未必真想‘见一个、杀一个’,然而,对于主持新政之当政者,却是恶也欲其死!”
“若中国同各国交恶,广树强敌,政府顾此失彼,他们就有了反攻倒算的机会了!”
“因此,名为‘扶清’,实为‘倒清’!”
再说国外。
“中国在世界上,也有自己的敌人。”
“中国的敌人,自然希望除自己之外,中国树敌愈多愈好——若中国自绝于文明世界之外,以至于各国联手谋中,那就最好不过了!”
因此:
“很明显,中国的敌人——国内的、国外的,将从中国同世界各国交恶中获益!他们,就是此案凶犯之最大嫌疑者!”
“中国政府,实为本案之最大受害者!”
“‘南堂’不幸而被凶犯选为破坏中国和泰西各国友好关系之工具,阿历桑德罗神父、文通译、王杂役不幸而成为凶犯之牺牲!”
看到这儿,几乎每一个读者都想到了:
“中国在世界上,也有自己的敌人”——目下,这个“敌人”,舍法兰西其谁?
这不是在极明显的暗示:法兰西参与乃至主使了“南堂”的凶案吗?!
我滴个神哎……
还有,中国的教务,归法兰西代管,果如此,法兰西不成了监守自盗、贼喊捉贼?!
这是何其严重的指控?!
可是,一方面,这个“指控”,并未“的指”,法国人还不好自行对号入座;另一方面,照会中的孰为“获益者”、孰为“受害者”、孰为“嫌疑者”,在逻辑上,简直无懈可击,则不“的指”、亦“的指”,不“对号”、亦“入座”了!
这——
哎,做出如此惊人的“指控”,中国人是已经有了相关的证据,还是纯粹出以逻辑推理呢?
*
第三三六章 请凶犯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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