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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锦堂香事 作者:浣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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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堂香事 作者:浣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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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而您只当我是个上门讨点秋风的穷乞丐,还想趁火打劫,这生意又焉有得做?”说罢,锦棠退步福了一福做告别,转身便走。

    康维桢还是很多年前,为学生的时候,听过这样的声音,那时候的葛牙妹还是个少女,吃上点酒,声音软软涩涩,步态软软桃佻。

    这罗锦棠恍惚间就是她娘当年的样子,不过不一样的是,她似乎比葛牙妹更强韧,也更有主见。

    走至近前,定目看了半晌。康维桢确定了,还有一点不同,她比葛牙妹似乎更容易醉酒。

    *

    从山正房出来,一路打量着竹山书院的学舍,讲堂。如今还未到放寒冬假的时候,不过正值中午,书院里的学生们应该都在午歇。

    吃过酒,身上暖烘烘儿的,看天也明媚了许多,雪也比平日更晶莹透彻。

    虽说没能说服康维桢给自己做投资,罗锦棠自信凭着自己酝出来那坛子味道绝美的酒,康维桢总还会再来找她的,不过时间问题而已。

    毕竟,为人在世,谁不想赚钱,以她两生的经验来看,有钱人比穷人更爱钱,更爱赚钱。而康维桢,就是个极爱钱的有钱人。

    就在路过一处学舍时,锦棠见日光漫洒的台阶上坐着个穿着件带补丁的青布褂子,面色白净,瘦瘦高高的男子。这男人虽说衣着朴素,但修眉入鬓,面白如脂,一点红唇,泛着淡淡的绯色,比一般女子的还要红艳明亮,鼻挺而秀,相貌清秀俊美,气度温朴如玉,叫冬日的暖阳照着,简直像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一般。

    有匪君子,质美如玉,说的就是这样的男子吧。

    他坐在张竹椅上,膝上摊着件棉衣,瞧那样子是正在替自己补棉衣。

    锦棠的腿有些软,呼吸也有些簇,眼前浮起一个官袍青青,蓄着淡须,在京城的那十年间,无论风雨寒雪,经常会站在她家门外,角落里默默望着她的男人。

    多少回她从外面吃完酒回来,下了马车偶尔一眼瞟过去,总会看见他站在角落里。多少回她和陈淮安吵完架,在家里呜呜咽咽的哭,隔壁葛家的丫头就会端一碗热腾腾的臊子面过来。

    就是因为那个人一直在角落里默默的守着她,看着她,叫她觉得自己在世上还不算无依无靠,是有亲人在牵挂的,才能强撑那么些年。

    “青章?”

    这就是葛大顺的儿子,将会在五年后,以金殿第二十七的名次考上金榜,官至左都御史,掌管国中十三道监察御史,为官清廉,做事雷厉风行,令内阁辅臣们都闻风丧胆的,渭河县有史以来最荣耀的进士,葛青章。

    他上辈子比锦棠早死了三年,就在她和陈淮安和离的那一夜,叫陈淮安给推入护城河,溺死在护城河里了。

    第16章 芳心暗许

    孙福海家的大宅子外面,并列着孙记钱庄和孙记药行。

    除了康维桢,渭河县第二富,就是孙记孙福海家了。无论药行还是钱庄,门脸都格外的气派,当然,上门的也都非富即贵,还有不少穿绸衫儿的。

    在药行的对面,近些日子来了个摆摊儿的胖神医,白须白眼,五短身材,矮矮胖胖,一身白麻衣,撑着张小吊旗儿,上面写着:专治男性不孕不育。

    那小吊旗就跟个吊死鬼的小丧幡一样,叫风吹着,于腊月的寒风里,扑啦啦的呼闪着。而胖神医一脸横肉,抱臂,就在寒风里不停打着哆嗦。

    于天下间的男人来说,生孩子,都是妇人的活儿。身为男人,谁会承认自己不孕不育?

    所以,胖神医自摆摊儿至今,似乎没有一个人上门问过诊。

    孙福海就在对面的钱庄里坐着叭叭叭抽旱烟,正在和大哥孙福贵两个谈关于罗家酒肆的事儿。

    他道:“我确定乾干是死在他家了,只是不知道陈淮安那厮究竟把尸体藏哪儿的,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连官司都无法打,白可惜了我的乾干一条命。”

    孙福贵对于孙乾干没什么兴趣。

    他道:“照咱家福宁的说法,那罗家酒肆里的酒真要能卖到京城去,一年能有几十万两银子的赚头。如今恰是个好时机,五千两银子咱就可以把酒肆盘过来,二弟,这事儿不会再有变故吧?”

    孙福海揉了两枚烟丝进烟管儿里,再点燃,叭的一口,闭上眼享受着旱烟带来的眩晕:“葛牙妹没银子,陈淮安是个明面上风光的穷光蛋,至于罗锦棠,更加身无分文,这酒肆,咱们是稳打稳能拿到的。”

    孙福贵于是也捡起烟/枪,跟着二弟吞云吐雾了起来。

    罗家的酒肆,这稳打稳儿的,就要就快到手了。

    不过,算盘打的再精也有失手的时候,可惜了的,孙福海的算盘注定是要落空喽。

    陈淮安就站在大街对面,穿着件鸭卵青的棉直裰,两道浓黑整齐的眉毛叫阳光晒的根根分明,两只蒲扇似的大手负在身后,唇角抽起,棱角硬朗而又坚毅的脸上一抹略有些谜的笑,望着前方。

    看到孙福贵和孙福海兄弟俩抽罢烟,起身走了,他才对站在旁边的齐高高说道:“去,该你上场了,上门拜谢神医,说他治好了你的不孕不育和不举,让你家娘子怀上了孩子,快去。”

    这齐高高,就是齐梅娘家那个穷亲戚,前些日子在酒肆里叫锦棠拿铜板砸过脸的下三滥酒徒。

    他当时身上确实只有四枚铜钱,两枚打酒,两枚就想送给罗锦棠。无它,他就稀罕锦棠的俏容样儿,辣脾气儿,慢说最后仅剩的两文钱,就是只有一条命,叫他给了罗锦棠,也愿意。

    这一点,不曾因为锦棠嫁给陈淮安而改变过,也不曾因为罗锦棠次次冷脸就熄过,他对于罗锦棠那迷到心眼子里的爱慕,也从未改变过。

    这就好比一只见着机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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