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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唱词

    唐时唱诗是贵族圈子里比较流行的活动之一,当然,一般以善琵琶,瑶琴的女子以乐曲配合,再配上清亮独特的桑音唱出为最美,在青楼之中,有专门唱诗的妓子引领着唱诗风潮,各官宦世家的小姐,无不争相模仿。

    所谓的唱诗,即有节奏和感情的朗诵,需要掌握一些抑扬顿挫,和气声发音,将诗句的感情发挥到极致,想要唱好诗,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欣赏水平,这样才能够很精准的解读诗中含义,配以与诗词相同情绪的乐曲,武元庆的诗比较空洞,唱出来自然也不会太好听,所以,各家有唱诗功力的小姐,都没有要出场的意思。

    见没有人愿意出来唱自己的得意之作,武元庆不干了,视线在人群中扫荡了片刻之后,便笑盈盈的走向其中一人道,“久闻虞小姐精于琵琶古琴,诗词唱腔更是长安一绝,可否赏光出来献唱在下拙作。”

    众人的目光此时也随着武元庆看去,便见他身前有一女子,约莫十三四岁,个子不高,五官却十分精致,尤其那皮肤,白里透红,让人忍不住想亲上一口,此时她正双手抱着一把淡红色琵琶,看向武元庆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恼怒。

    这一幕也毫无例外的被李世民看在了眼中,让他意外的是,在这女子身后不远处,孙享福那个明显高出众人少许的脑袋正在其中,这娃挤在女人堆里看热闹,难道是瞧上了那家的女子了?

    李世民浅饮了一口酒,便向坐在他左侧的韦妃侧身问道,“爱妃可知那抱琵琶的女子是那家闺秀?”

    韦妃顺着李世民的视线看去,片刻便笑道,“此乃永兴县子虞世南的孙女,名唤虞秀儿,去年还在王府唱过诗呢!她爹好像是在工部任职,应该是应国公的属下,想必这武家和虞家,应该是相熟的吧!”

    韦妃善强记,阴妃善机谋,二杨善美貌,燕妃与世无争,这是李世民后宫中几大妃子特色,是以,李世民有记不得的事情,一般都是问韦妃。

    武家和虞家何止韦妃说的相熟,都熟到成为仇人的地步了,那武元庆乃是个好色之徒,自从一日随父亲到虞府做客,瞧见了虞秀儿之后,便开始念念不忘了,他爹武士彟是虞秀儿的爹虞昶的上官,即便是比她爷爷虞世南也高好几阶,所以,色胆包天的武元庆自然是不把虞家放在眼里的,几次调戏不成,便想让他老爹去虞府提亲,虞家自是知道武元庆的德性,言辞拒绝,然后,两家的面上就不好看了。

    当然,这些事情李世民和韦妃并不知道,但目光再度扫过了孙享福和虞秀儿之后,李世民脑海里灵机一动,多了些想法,这虞世南可是秦王府旧臣,李世民的铁杆,而且虞家书香门第,忠君报国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正好是那小子的良配么,不过他没有强迫大臣嫁女的习惯,倒是要看看这两人有没有缘分。

    场中,受到了武元庆的邀请,虞秀儿非但不喜,反而生怒,就让人看出了端倪,这是要出事情的节奏啊!

    “怎地,秀儿妹妹瞧不起哥哥的拙作?”当着众人的面被拂了面子,武元庆面色阴沉道。

    “你的拙作太拙了,人家小姐不稀得唱,你还死皮赖脸,当真不知道羞耻二字怎么写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站在虞秀儿身后看热闹的孙享福,在后世,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时候帮忙说两句公道话很正常,可惜,孙享福还没有适应这个时代的规矩,替人出头可是需要有相应的实力的,否则,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是何人,敢出言羞辱与我。”

    武元庆闻言面色一寒,目光就向孙享福看去。而此时,虞秀儿才惊觉自己背后竟然站了个男人,回眸一看之下,发现,这个说公道话的男人,居然还有点小帅,顿时,便将身体侧向一边。

    好吧,她这是给了孙享福一个英雄救美,正面硬肛纨绔的机会。

    “在下吃瓜群众一枚,看不过去说了句公道话而已。”

    “吃瓜群众一枚?这是个人名?”不光是武元庆,在场的所有人都面露异样的看向了孙享福。

    糟糕,看戏太投入,忘记自己穿越了,孙享福心里吐槽了一句,又正色道,“在下牧监署渔业司下牧监丞孙享福。”

    “一个奸臣,也敢出言羞辱本公子,当真大胆。”武元庆一听孙享福所报的这个上不得台面官职,气急冷笑道。

    “是监丞,不是奸臣,在下也是有品级的,正七品下呢!不知道武公子何品何级啊!”

    “呃······”武元庆闻言语塞,他并未出仕,还真不是个官。

    “好了,既然你无品无级,就且在一边看着吧!诗写的太拙,无人肯唱这不是你的错,阻止别人给陛下献诗就是你的错了。”孙享福成功的偷换了概念,气势凌人道,献诗跟官品有个毛关系啊!

    听了孙享福这话,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笑声,那武元庆的脸更是气成了猪肝色,怒道,“难道你个七品小官也有诗要献与陛下?”

    这是典型的激将法,孙享福要是不接这个茬,这事就还没完,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剽窃几首的时候,虞秀儿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便向他看来。

    这眼睛好美,眼神也美,楚楚可怜的,让人好难拒绝啊!

    孙享福心里如是想着,便一扭脖子道,“不才正有诗词要献与陛下。”

    “哼,别打肿了脸充胖子,某且看你作的什么破烂歪诗。”

    在武元庆的咒骂声和虞秀儿崇拜的眼神中,孙享福缓步走向亭前空地,一边走,他脑海里一边在想着剽那首为好。

    前世的时候,从小学到高中,父母给他报的兴趣班不是外语就是声乐,绘画,乐器类的,到了大学的时候,为了泡初恋女友,便偷偷的报了她所在的诗社,那时候虽然读的大多是现代诗,但古诗也有不少,只是时日久了好多都记不起来了,好多又只能记得其中一些句子,其中,写重阳的,又应景的,还真不记得多少。

    “有了。”

    孙享福脑袋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晏几道的一首《阮郎归》。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好,好句,好一个人情似故乡,清歌莫断肠,这不拘一格的长短句,却是比五言和七言更是能抒发人之情感,闻此佳句,当满饮一杯,浮一大白也。”

    孙享福的话音才刚落,便有一个文臣装扮的人从案几后举杯站了起来,今天这场宴会,能坐案几的人可不多,此人正是尚书左仆射房玄龄。

    “然也,朕与诸卿同饮。”

    李世民也是文青,写的一手好飞白,还有不少诗句流传于事,他自然是能分的清诗词好坏的,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孙享福这个乡下小子会作诗词,他一起身夸赞,群臣之中,附和者就更多了,有甚者,已经在帮那些听不懂的人解读此词,场面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而起先还待看孙享福出丑的武元庆,此时脸被打的咔咔响,哪里还敢出声,只得灰溜溜的躲到了一边,幸好他爹今天没来,不然少不得狠狠抽他一顿。

    孙享福装完逼只想快点逃,要是被一些智商高绝的文人抓住了,自己说不得会露馅,因为这个词牌在唐初时还没有,要是往深里与这些文人探讨,孙享福并不算太高的文学素养未必吃的消。

    “孙大人慢走,不知小女子可否唱一唱你所作之诗。”抱着琵琶的虞秀儿快步的拦在了想要退场的孙享福面前,那我见犹怜的眼睛和孙享福一对视,便感觉有电光在两人身体之间流转。

    这难道就是相亲看对眼了的感觉?孙享福如是想着,竟然尴尬的有些脸红,将眼神飘移开了一阵才回过来道,“呃,在下所作的不是诗,是词,小姐若是喜欢,便唱吧!”

    “如此,必不叫大人失望。”

    虞秀儿端的是声若黄鹂,光是听她说话的声音,都感觉舒服,这让准备逃离的孙享福决定留下来看看她到底能将这首词唱的有多动听。

    清脆的琵琶声响起,众多饮酒讨论诗句的王公大臣们尽皆安静下来,目光向亭前的虞秀儿看去。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

    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兰佩紫,菊簪黄,殷勤理旧狂。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

    同样的句子,在不同的人,用不同的腔调读出来,渲染力有着很大的差距,虞秀儿所奏琵琶的曲调将诗句中的惆怅感完全的释放了出来,待她将其唱完,人们都还沉寂在她的声音语调所带给人的那种情绪之中,正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说的,就是类似于这种前所未有的情绪上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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