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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爱从口出 作者:马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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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从口出 作者:马鹿君

    分卷阅读2

    也像身上有了瘟疫的病毒——孩子们被从他身边带走,大人们在身后窃窃私语……如果只是这样,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在后脑勺上砸了石头。被他曾经抱过、背过、举高高过的孩子。砸过之后,还要啐上一口,说——

    “恶心。”

    “呕。”

    “怎么还不搬走!”

    后来他总算搬走了。

    连带换了名字。

    开始全新的生活。

    现在的他,吃得很多,笑得很少,肌肉紧绷像一只生活在丛林里的野兽,随时随地准备一言不合就撸起袖子和随便什么人干架。

    为了不掉面子,抽烟,喝酒,不好好穿校服,追在女孩子身后起哄。和老师顶嘴声音比谁都大。

    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是一个为了哄哭泣的小女孩高兴,能在地上一蹲半个小时柔声细语的大孩子。

    然而现在,忽然有人叫他“小宇哥哥”。

    就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陈旧生锈的锁——他被一把推进记忆的房间,那些以为早已抛进过往的时光宛如老屋里扬起的尘灰扑面而来……

    他全身的刺顿时全炸起来,像是一只领地被侵犯的野兽,豹子样的眼睛里利刃般寒光一闪而过:

    “你是谁?”

    04、

    哇!

    超委屈的!

    萧琊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里翻江倒海。

    当年天天亲亲抱抱举高高的,现在却问“你是谁”!

    说好长大和我结婚,说了好几次,拉过勾勾立过誓!撒谎要吞千根针的!这还不算完全长大,就已经“对面不相识”了!

    好吧。

    他也知道自己变了很多。

    外形、声音、举止、气质……如果不自我介绍,童年的玩伴,多半也很难认出他。

    但玩伴是玩伴,小宇哥哥是小宇哥哥!

    明明小宇哥哥也变了很多——长高了、晒黑了,连气质都变得尖锐,不像以前那样活泼阳光……他可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为什么小宇哥哥就认不出他?

    说明小宇哥哥完全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名字一改,心也变了!

    当年的承诺都不算数了!

    小宇哥哥大猪蹄子!

    ——他这么想着,脸色不由自主地又略沉了一沉。

    路思远一见,背后瞬间浮起一层冷汗,忍不住又往后小退一步。

    简直踩在萧琊的心尖上。

    又酸又疼。

    他叫路思远“小宇哥哥”,原本是想唤起幼年的记忆,拉近两个人的距离。

    没想到弄巧成拙……

    别看他学习成绩好,体育全面,又是优秀班干部,处理事情干净利落,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其实他为了追上“小宇哥哥”的脚步,硬是跳了一级,比其他同学还要小一岁。

    这也是第一次追人,全靠天赋摸着石头过河,一遇到这种计划外的情况,当机的情况其实比路思远还严重……

    不过他优秀干部当惯了。

    就算心里再虚,面上是不露怯的,反倒显出几分高深莫测。

    路思远就更惊恐了。

    眼睛亮亮地盯着他。

    直盯得他整个人像架在烧烤架上似的发热。

    但眼睛里的陌生和提防又让他心口发凉。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的对峙片刻。

    到底是萧琊没有办法,苦笑了一下开口反问:“是啊,我是谁呢?——这样吧,小宇哥哥如果能想得起来,那么赌约就一笔勾销,如何?”

    第3章

    05、

    还问“如何”?

    说的好像这种情况还能有其他选择?

    不答应还能怎样?

    路思远靠飞速妥协暂时保住了节操。

    为了能把节操保卫成果长久地巩固下去,他立刻开展回忆工作——这对他来说并不容易,毕竟那段日子是卡在他心口的一根刺,最少七八年时间,他都努力想要遗忘那个大院,以及和大院相关的一切。

    也许是有点太努力了。

    他再怎么努力回想,也想不起哪个孩子像萧琊。

    跟在他屁股后面的男孩子们,简直是一群没进化好的小猴子,黑、瘦、躁动,精力旺盛思维笔直,个顶个的歪瓜裂枣。

    萧琊是他们的反义词。

    别的且不论,光外形就完全不匹配。

    萧琊有点……过分好看了。

    好看得路思远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唇红齿白”、“眉目如画”一类公式化的描述,纸上看着也觉得蛮好,和萧琊本人一比,嘿,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硬要说的话,只能借一下同班女生的说法:“从漫画里走出来的梦幻美少年”。

    不需要多余的修饰,也不需要更多的表情、言辞和动作,萧琊只需要穿着最平常的校服白衬衫,站在升旗台发表一段模式化的官方言论,就足以撩得整个校园粉红桃心乱飞。甚至还有其他学校的女生因此翘了自己学校的早读,专门趴在他们学校的围墙上就为了看个升旗仪式。

    抽屉里时常掉落告白信。向他告白的小姑娘从南天门排到忠孝东路还能拐个弯再排回来——这还不算那些太害羞不好意思告白的。

    男生嘛……虽然有的时候嘴上不服气,但只要萧琊在场上打球,就算不下场一起打,也多半会停一停脚步多看两眼——连打篮球这么左冲右突、野蛮凶暴、大汗淋漓的事,萧琊都能打得潇洒飘逸的好看。

    更别提他还有一双水汪汪笑起来春风洋溢的眼睛——路思远总离得他远远的,就是觉得他笑起来有点太……

    怎么说呢……

    他一笑,路思远的语文水平就被迫提高。

    什么“吹面不寒杨柳风”啦,什么“暖风熏得游人醉”啦,幼年背过又被路思远遗忘的诗歌接二连三地蹦出来,在脑袋里上蹿下跳,闹得路思远太阳穴直涨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路思远也……多少算是个小颜控。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男的女的,他都愿意有事没事多搭两句话,或是有机会就帮对方一两个小忙什么的——萧琊刚刚转学过来找不到路,还是他主动上前搭话,领着萧琊去报道,又帮他找宿舍、义务担任校园向导……没想到当了一回东郭先生,引狼入室,热心的义举没有换来真情回报反倒招来……

    呸呸呸。

    想这个干嘛!

    路思远甩了甩头,把萧琊盯着那种快要把他皮肤盯出两个洞的眼神从脑子里驱赶出去。

    总之——

    如果当年有这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他路思远是不可能不记得的!

    06、

    以及,性格也……完全不相符。

    路思远记得,小时候做他“跟屁虫”的那起皮猴子,个顶个的是未来的酒色之徒预备役——有好吃的要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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