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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陆小凤]万梅山庄大管家 作者:南柯十三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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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不觉得她们很漂亮。”

    庄主的嘴角似乎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容,他随意道:“的确是美人,但红颜白骨,不过须臾一瞬。”

    我一听这种简直和道馆里骗人钱的道爷一样的口吻,当下就急了,赶紧试图将我们庄主的审美情趣拉回正轨:“不是啊,庄主,漂亮好歹也赏心悦目啊!古人也常道‘食色性也’,庄主难道不这么觉着吗?”

    庄主终于又看向了我,这次他直接进入主题,问道:“阿北,你想说什么。”

    我重重咳了几声,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半晌才纠结着道:““庄主你对女人,啊不对,你对‘情’——”

    我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马车忽然一听,骏马长鸣,唐天夹杂着方言的话就再车外欢乐响起:“姑娘,我们到了!好漂亮的院子叻,像话本里的江南!”

    我闻言撩开帘子下了马车,其实在院外并不能看到很多。但那在四月郁郁葱葱从院内斜出的枝条,配上湛蓝湛蓝的天空,到有种置身江南的感觉。

    唐天笑了笑,“原本想直接进去,但这位大哥说要请帖,姑娘我们有请帖吗?”

    我笑了,转头极为亲切的看向院门前极为铮铮铁骨不容屈服的小厮道:“你觉得我们没有请帖吗?”

    说着,我撩开帘子,看着庄主冷漠倨傲的从车上而下,一袭白衣纤尘不然,与手中那把乌鞘长剑产生了极为剧烈的鲜明对比。庄主淡淡看了守门的小厮一眼,原本还硬抗着的小厮哆嗦着,竟是想要伸手拦,却最终连衣角都不敢碰触。

    我拍了拍唐天的弩,示意他打开机关,温柔道:“这就是我万梅山庄的请帖。”

    剑神西门,白衣染雪乌鞘长剑。莫说一个珠光宝气阁,便是大内紫禁城,又有何人敢拦!?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接到亲爱的编辑通知,周五入v,大家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咳咳,其实在文章下面有个紫色的“免费获得晋江币”,屡试不爽,大家可以试试。好消息是届时三更,明日还有一章免费章节,请大家相信十三会越写越好的……接下来怒刷庄主存在感!ps:还是提醒一下,本文剑神ooc,原着里的剑神孤傲如远山之雪,冰冷无情,修得是无情剑。虽然在第一部还有柔情娶了孙秀青但与叶孤城一战后是毫不犹豫把妻儿送走的,实打实的一心为剑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是孤独而寂寞的,说实话,除了叶孤城我认为谁也没法真正了解他,更别说走入他的内心。这个男人,天生就适合如冰雪寒冷,一生与剑为伍。他是寂寞的,寂寞造就了西门吹雪。然而,我们这儿是嫖文……要嫖了这样一个意志精神如此坚定的男人,除了ooc他我实在没办法了。所以接下的西门会在意一些原着剑神根本不可能回去在乎的事情,他会动心动情并且不会认为这是累赘负担,另外……恐怕没法修成无情剑了。应该说,从我设定阿北在七岁的时候就呆在了他身边,他就开始被我扭曲了_(:3」∠)_。因为真身嫖我要he【正色】,所以闷骚天然系西门吹雪,能接受的姑娘请和十三一起来吧,如果不能,我不希望您在买了v之后后悔,为了大家都开心,特作此申明。最后,我爱你们=3333=!明日的更新大约是西门剑神的内心剖析【那是啥!?于是入v第一章预告:泼你一脸卸妆油——卧槽金鹏王朝就这么完了!?

    ☆、番外·子衿

    作者有话要说:原本是打算用紫姨视角写庄主和阿北,可不知道为什么夫人就占去了大篇幅。_(:3」∠)_,写完这章我超爱夫人,虽然最初就是这个设定,但写出来之后好爱她。我觉得她应该是我写出来最具魅力的人物了。多面,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简直是新一代黑巫女!虽然依旧三观不正。_(:3」∠)_背景音乐,采薇,推荐播放_(:3」∠)_夫人的身份是很重要的线,也是决战之后的主剧情,_(:3」∠)_,不要讨厌夫人啦。+++jj抽的好凶猛

    我跟着夫人从西域来到中原的第八年,夫人兴起了捡孩子玩的乐趣。

    姑爷向来是只要夫人没闹到天怒人怨向来顺着她,我很同情那些被夫人看上的孩子。遇上小小姐的时候,夫人已经渐渐厌倦了捡小孩,她捡了至少二十个,可最后活下来被她丢去暗中磨练的只有七个。

    小小姐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一身狼狈,在夫人刚下马车的时候一冲而过,偷走了夫人挂在腰侧的糕点袋。

    ……从此,小小姐的血泪史就开始了。

    夫人很喜欢小小姐,我知道原因。因为敢偷她东西的人早从十年前就死绝了。夫人捏着小小姐脸笑呵呵的和我说她喜欢这孩子,胆子够大,够不怕死!

    可我却觉着小小姐根本就不是不怕死,若是她知道夫人的性格搞不好连这条街都不会接近。

    当然这句话我是不会说出来,因为夫人喜欢小小姐,我也喜欢她。

    其实我也很喜欢少爷,只可惜少爷在五岁之后就不怎么开口说话,如今更是到哪里都抱着把剑,冷冰冰的像足了庄主,可那双没有都什么的眼睛,却又像极了夫人。

    小小姐不一样,她的喜怒哀乐全部都展现在脸上,甚至她抖了抖头发,你都能猜到她的心思。

    小姐没有见过这样的存在,顿时觉着十分有意思,像只宠物一样的养着。而小小姐够聪明,总是能十分敏锐的察觉到夫人的心情变化,避开雷区,乃至一年过去了,都没有踏上之前那些孩子的后尘。

    这是个人才。

    当时我就这么觉着。

    而当夫人开始让小小姐跟着少爷伺候时起,我更加确定了这一点。少爷之前的婢女不计其数,可只有小小姐足够聪明,聪明到知道要接近少爷,该讨好的不是他,不是夫人,而是他的那把剑。

    当少爷从梅林出来,看见小小姐用披风裹着剑鞘,而自己冻得发抖时,我瞅着少爷的表情,觉着小小姐成功了。

    小小姐的确成功了。她成了第一个少爷愿意将剑放到她手里的存在,每每我打着伞,陪夫人在山庄散步,看着穿着红袄子的小小姐抱着剑,踉踉跄跄的跟在少爷身后时,便忍不住想要笑。

    这是个很滑稽的场景,却莫名的让人感到安心。

    “你觉得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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