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医生 作者:望平安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此诗只应天上有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此诗只应天上有
王平安在东宫外苦苦等候,大唐太子李治却在崇贤馆里手舞足蹈,兴奋异常!
昨晚便有人来报,说徐州的王平安到了,李治自从习练了“升仙术”之后,身体感觉相当不错,每天打几遍拳,出一身的透汗,一天的精神都很好,所以他是很想见见王平安的。
但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除了皇帝召见臣子外,别人在宫门下闩后,是不能下令打开的。这是为了防止宫中有叛逆出现,打开宫门引叛军入宫。
李世民就是靠兵变才登上的皇位,而他自己立的前太子也造过反,这就让他特别忌讳这种事,李治生性懦弱,自是不敢坏此规矩,所以昨晚就没见成。
他一早便起来了,估计着王平安应该就等在宫外,正要召见,却有人来报,说阎立本进宫面圣,没见到皇帝,只好去了崇贤馆,说是昨天得了一首好诗,想请太子殿下赏鉴!
崇贤馆,也就是以后的崇文馆,不过太子李贤还没出生,所以也不用避“贤”字这个讳,这时还叫原名崇贤馆!
崇贤馆就在东宫里,所以李治便顺路去了,见到阎立本之后,阎立本呈上一首七绝,这首七绝写的太好了,好到简直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李治酷爱诗文,当然这时代的人没有不酷爱的,他一见这首七绝,顿时就把要见王平安的事儿给扔到天上去了,给完全忘记了!
“好诗,好诗,好诗!此乃传世佳作也,此七绝只应天上有,何时落凡间啊!”李治拍着书桌,大声赞道。
阎立本四十多岁,正是一个艺术家,一生之中的黄金年华,他现任刑部侍郎,官做的不小,事情却是不多,什么事都有手下人去办,他便落得清闲。和朝中其它的大臣一样,只要不当值,便风花雪月,听歌看舞,过得相当地潇洒!
在隋唐时期,风气很是开放,尤其是年轻的才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大群人带着歌姬,跑到野外,脱光了衣服,大家坦诚相待,光着屁股喝酒吟诗,美其名曰大有魏晋之风!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现代,那警察是非管不可的,有伤风化,但在隋唐时期,一般人还不能当众脱光呢,得有一定的才华才行,光溜溜是士子阶层的特权,普通老百姓不可照学,否则便是附庸风雅,有东施效颦之嫌!
阎立本年轻时干没干过这种事,史书上没记过,但他流连于酒肆舞坊,却是事实,估计他那么喜欢画人物,也跟他的生活习惯有关!
昨天,踌躇楼的店主疯了,被急疯的!是因为阎立本的画被提上了诗,画被毁掉的事着急吗?不是,是因为找不到提诗的那个人,他才着的急!
踌躇楼的六楼,是专门招待贵客的,王平安衣着豪华,又骑着白龙马,就凭这个派头,那肯定是大贵客啊,所以伙计才将他请上六楼。而这个六楼是阎立本经常去的,阎大画家经常喝多,还身上总不带钱,所以在踌躇楼留下了几幅图,权当酒资。
其中墙上这幅画,是没法再画到纸上的,就连阎立本酒醒之后,都再画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了,只能够画师们临摹,所以这幅山水画的的确确是孤本,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店主对这画爱如珍宝,不想却被伙计告知,有人毁了这幅画!店主能不急么,发了疯似地从家里赶到酒楼,一路发誓要将毁画的人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
可一到画前,念了那诗,他当时就傻了,伙计们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他们识了金镶玉,他们就不用当伙计了,可他却是识得的啊!
这首诗简直妙到了极点,好到了……不是这诗配不上这画,而是这画配不上这诗了!
店主当时就问,写这诗的人呢?伙计们告诉他没抓住,那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溜得非常快,眨眼功夫就跑了!
店主又问这人长得什么样子?伙计们又回答说这人长得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长得那么下流,竟然能写出这种好诗来!店主感叹一番之后,又问这人又有什么特征?伙计们说他本人没什么特征,但他骑的马却有大大的特征,是一匹通体纯白的大宛名马,走在大街上,非常之显眼!
店主得知了这些,非常生气,怎么不让他当时把诗写到纸上,此人日后必名满天下,他的墨宝万金难求,咱们店里是专做这种生意的,你们怎么可以放他走了!
和伙计生气也没用,店主亲自抄下这首诗,去见阎立本,说明了此事!
阎立本一见这诗,当时兴头也来了,拍案叫道:“好诗,好诗,好诗!这等好诗足可传世,到底是谁写出来的?诗人现在何处?”
店主人答不出来,只好将伙计们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阎立本叹道:“人不可貌相啊,那人虽然长得猥琐,却极有文采,当世之人少有能及!”他吩咐店主留意,如果这人再出现,定要报于他知,他定要好好会一会这位大才子!
阎立本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便跑进宫来,想要将诗献给皇帝,可皇帝忙着呢,李世民对于人才很感兴趣,对于吟诗作画就没什么兴趣了,阎立本报的又不是什么军机要事,他也就没见,处理别的紧要事宜。
阎立本无法,只好来到了崇贤馆,将诗献给太子李治。李治和他父皇正好相反,对于政务向来没什么兴趣,而对于诗词歌赋兴趣却是十足,最喜玩乐!
接过阎立本献上的七绝,只看了一遍,他便把书案拍得砰砰作响,叫道:“好诗,好诗,好诗!”
阎立本心里高兴,太子殿下眼光不差,反应竟和自己一模一样!他笑道:“殿下请看,这首诗既有夸张,又有奇想,全诗写得流丽飘逸,惊世骇俗,美轮美奂啊!臣见过才俊无数,读过诗词无数,可却从没有看过这么好的诗,这是头一首让臣整夜失眠的佳作啊!”
李治目不转睛地看着诗,点头道:“不错,估计着孤今晚也要睡不着了!阎爱卿你看,这诗不假雕琢,自然天成。这诗,这诗确定是人写的,而非是天上的神仙?如果是世俗之人所写,你们又为何找他不见?”
阎立本想了想,道:“据踌躇楼的主人讲,那人相貌猥琐,而世人总是以貌取人,估计着他不想让人看到本来面目吧?”
李治摇头道:“岂有此理,怎能以貌取人?而且此人如此大才,就算是貌如鬼怪,谁又敢笑话他呢?一定要将这人找到,必须找到,孤要招他进崇贤馆,做孤的学士!”顿了顿,又道:“当为众学士之首,可称为大学士!”
阎立本皱起眉头,道:“这人如果确是不喜真面目见人,那找起来怕是会有一番周折,不太好找啊!”
李治嗯了声,摆手道:“办法你去想!”
当太子就这点好,自己没主意无所谓,只要能有人替他拿主意就成,如果换了他的父皇,要想找谁,立刻就会下命令,什么主意都要自己拿,可他却只能这样!
阎立本心中叹了口气,诗好献,人难找啊,该怎么找呢,出动刑部的差役?那非得把人吓跑不可!告退出了崇贤馆,一路上就在琢磨去找作诗之人!
他从皇宫的正门进来,但出去就不用走正门了,就近走的是东宫的重福门,这座宫门就在崇贤馆的外面,非常近。
出了宫门,阎立本见宫门外有个穿着宦官服色的娃娃脸,正在走来走去,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在说什么,而宫墙的阴影下,还坐着一位,是个穿着平民服色的少年。
就见这少年不停地用手帕在擦汗,似乎在宫外等了很久,衣着得体,虽只穿着一件青色圆领长衫,但细微处见真章,扎眼一看,这身装束很普通,可仔细一看,布料却相当地昂贵。这少年相貌端正,虽然汗出如浆,却神态安然,就连擦汗的动作都很文雅!
阎立本心里有事儿,只看了一眼,就没再看,心里只想着:“衣着华丽,相貌猥琐,骑一匹白马……”慢慢离开了东宫。
王平安抬头问道:“米大人,我能回车上喝点水吗?”
米小苗摇头道:“不要如此,你喝了水,万一内急怎么办,这里可没有茅厕让你上的,再等等吧!”
王平安叹了口气,心想:“见个太子的面可真不容易啊,也不知他有什么事要忙,竟然还不召见!”
就在这时,宫里出来一位宦官,离得老远便叫道:“米主事,您老等得急了吧?”
米小苗忙上前和这宦官说话,片刻功夫,便跑了回来,拉起王平安,笑道:“太子有空了,召你前去崇贤馆,咱们这就走吧!”
王平安忙站起身,整整衣冠,跟着他进了东宫。东宫很大,但王平安现在哪有心情参观宫殿,心里只是想着见到李治后的礼数,深怕记不住,象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弄出笑话来。
崇贤馆就在门边不远处,走不多时即到。
米小苗道:“无病,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进去通禀一声,顺便替你在太子面前说些好话!”说着,拍了拍王平安的肩膀,笑着进了崇贤馆。
馆外站着无数的宦官和宫女,王平安没法再找阴凉地儿了,只好站在廊下,直挺挺地等着召见。
只站了一小会儿,就见里面出来个宦官,手里捧着一张纸,出来之后,叫过一个小宦官,非常郑重地道:“听着,这首诗殿下甚爱之,速速拿去雕版,真草隶篆行,每种书法分大中小字体,各印一版,篆书要分大篆和小篆,听明白了吗?”
那小宦官忙道:“小的省得!”
这宦官又道:“殿下特地嘱咐,那行书要按着王羲之的书法刻,让工匠们比对着《兰亭集序》来,万万不可马虎!”
小宦官又是连声答应,双手捧着那纸,小跑着离开了。
王平安撇了撇嘴,心想:“这年头,还是诗人吃香啊,写首诗就要这么个雕版法儿,我一个医生千里迢迢地来了,却要在宫外等得一身汗,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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