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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初恋了那么多年 作者:未眠君

    分卷阅读57

    “其实,在一个男生拒绝你第一次以后,你大可不必继续了。如果他真的有可能答应你,是不会拒绝你的。一般拒绝你的男生分两种,一种是真的不想与你在一起,另外一种是穷装。而第二种男生,一定是一个虚荣心很强的人,和他在一起,你不会快乐。你就算继续维持下去,也只是一个很好利用的傻女孩罢了,那样你会受伤的。放弃吧,我们真的不可能。”

    熊伊凡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颜柯还真是进步了呢,如今拒绝其他人的时候,已经这么干净利落了。当初也只有她傻而已,愿意坚持那么久。于是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不再偷听,完全不知道后续。

    “你属于哪一种呢?”

    “我以前属于后一种,现在都他妈后悔死了……”

    颜柯说着,转身离开,留下错愕的女生。

    呃,刚才男神他……说脏话了?

    太稀奇了!

    丁茗是一路看过来的,所以当颜柯打电话给自己的时候,她还挺淡然的。

    这两个笨蛋哟,到底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一个没心没肺,一个别别扭扭,这样的结果注定一般,并不让人惊讶,只是让人感慨,来得还真慢。

    颜柯跟之前一样,面对她欲言又止,面色绯红,迟疑了好久,他才终于开口:“你能约小熊出来吗?不要说我在……我想见见她……”

    丁茗并未答应,而是沉默地坐在店里,用吸管搅拌饮料中的冰块,嘴角的弧度泄露了些许为难。

    过了许久,她终于开口:“你知道吗?小熊真的是一个倔强的女孩,她决定的事情,就会一条路走到黑,于是她被你戏弄、呼来喝去地追求了你三年。现在她放弃了,你就不要再去找她了,因为找了也是没用的,她决定的事情,是不会回头的。”

    颜柯听完,长久地沉默,面前的冰激凌在一点点地融化,他却提不起食欲:“我……当时只是难为情,当时小熊很开心,我就忍不住……想逗她,其实我喜欢她……从高三的时候。”

    “我早就知道了,你在谢师宴说有喜欢的女生时,看着的人是小熊。小熊喝醉以后,小松送她回家,你急急地跟了出去,听说,后来是你将她背回去的?占有欲可真强啊……”丁茗说着,突然笑了,“可是你们还是错过了,因为你的态度让小熊没有自信,就算我这么告诉她,她也不相信你喜欢她。你也活该这么狼狈,明明喜欢,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的确,初恋不懂得珍惜,你也是因为没有经验,但是……我还是觉得你活该。”

    颜柯居然生不起气来,因为心中焦急,这几天他的嘴角还起了包,说话的时候就会裂开,生生地疼。听着丁茗说的,他忍不住跟着苦笑,扯动了嘴角的伤口,再一次裂开,让他倒吸了一口气。

    有个成语叫:自作自受。

    现在这个词降临在了颜柯身上:自己作死,自己承受。

    “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想要坚持一下。其实可以像之前小熊追我,现在反过来,由我追她。”颜柯说着,歪了歪头,“也该是我来回报她了。”

    “但愿你会像小熊一样执着。”

    颜柯点了点头,结账离开,只留下桌面上融化成一杯液体的冰激凌。

    初恋,总是因为不成功,才会被人深深记住,有的时候甚至会分不清,之所以如此记忆犹新,是因为当初错误地对待、没有勇敢地说出,还是被其他人拆散而导致分开的后悔更让人难以忘记?还是初恋本身的美好更让人念念不忘?第一次的爱恋,总是不成熟的,所以,他们总是把握不好。就好像第一次学走路会歪歪扭扭、第一次握笔写字会写得弯弯曲曲、第一次学习自行车会磕磕绊绊。

    人们在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都会告诉朋友,我爱上了一个怎样的人,却不会去想,该怎样爱对方。而他们也总是失去了,才会反省,不该这般对待,应该那样对待,而那时,谁还理你?

    而青春就像一道难解的代数题,明明公式就摆在书本上,黑板上还罗列着例题,可惜学生们在实战的考试中遇到,还是会冥思苦想,随便写错一个步骤,就有可能全盘皆输。至于老师,会通过正确的步骤给予评分,这个评分,就是这场青春的判定。也只有考试的结果下来了,才能够正确地发现,并非自己全不懂,只是运用得不够娴熟罢了。

    颜柯依旧寻不到熊伊凡的情况,这种情形维持到了十一放假。

    回到家里,依旧是空荡荡的房间,肚子饿得打鼓,去到楼下,却没有开门的饭店,十一期间仍旧开业的店也只有超市罢了,就连菜市场也只有零散的几家开张了而已。

    他去到熊伊凡的家,发现熊老爹的蛋糕店也停业了,问了隔壁卖油条的大婶,才知道他们去旅游了,而她也在收摊子。

    “老熊带着小熊去旅游了,小熊这孩子懂事,高考结束都没缠着她爸出去玩,这一次小熊好像心情不太好,她爸就带着她去散散心。”

    颜柯无功而返,去超市买了几包方便面,煮了之后发觉水放多了,而且,也煮得有些过劲了,筷子根本夹不住面,一碰就断了。然后他捂着肚子,看着冷清的房子,实在无聊了,去了母亲的店里,结果母亲忙得没时间理他。

    以前他也是这样的,不知为何,这一次他觉得出奇地寂寞。坐在角落连续吃了三个苹果,又觉得肚子不舒服,肚子里面一阵阵反酸水,他却委屈得快要哭出来了。

    他回到家,打开自己的电脑,将自己曾经的日记照下来,发到了网上。

    一封羞于送出的信。

    敬启:

    总在说喜欢我的你。

    我无法猜测,你看到这封信时会是怎样的情形。我想,多半是你已经放弃喜欢我了,而我也默然承受了心中的失落,然后,丢弃了这封信,却被你发现了。

    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想写一封信给你。明明我只需要拿出手机来,拨通你的电话,你无论是在睡觉,或者是累得浑身麻痹,都会愿意接听我的电话。为了能与我多聊几句,你总是会提起无聊的话题,一个人独自在电话那一端傻乐。

    瞧我,竟然这样了解你。

    想要用这一种古老的方式,在纸上述说我的心情,这种想法只是一瞬间的冲动,于是我取出了信纸,展开铺平,却看着信纸开始发呆。笔尖一下一下地磕着桌面,嘴角溢出嘲笑自己的弧度,却还是认认真真地写下了这些文字。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看过太多女生喜欢我时的模样,你是其中的典范。因为你很简单,一个眼神、一个举动,就能够让人看透你。根本不会出现“啊,这个女生真是莫名其妙,女人心海底针”,或是“她究竟想要表达什么”这样的心情,就好像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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