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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见过魔头讲江湖道义吗?

    第3章 你见过魔头讲江湖道义吗?
    酒肆里的人惊呆了。
    小二左手提着茶壶,右手拿着茶碗,身子一哆嗦,差点把碗打了。
    当街杀人?杀得还是官兵?
    那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干了啥?
    而且他手里的武器是什么?
    一个造型更加精美,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琉璃方盘。
    哪里来的二愣子?
    用这个砸人,磕坏了宝贝怎么办?
    楚平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意,拼夕夕9.9包邮,收货好评还有两块钱红包返现的大路货,宝贝个渣渣。
    “良心卖家啊。”
    他小声感慨一句,在光头金兵身上抹掉烟灰缸上的血迹,正准备去拿被抢走的玻璃杯,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道惊呼,然后是踏踏的脚步声。
    “去死吧!”
    随着一声暴喝,后心一凉,二月尚寒的风灌进毛衣,嗖嗖地往腰眼钻。
    楚平生愣了一下,方才起身回头,正迎上另一名金兵错愕的目光,脸上的狰狞正被内心的迷茫迅速吞噬。
    怎么会呢?
    我干了什么?
    他为什么那么硬?
    明明一刀劈中了年轻人的后背,衣服都划破了,可是一点受伤的迹象都没有。
    而且手里的弯刀昨天才磨的,砍个人跟切西瓜一样毫不费力才对,现在刀刃居然被崩出了一个大口子?
    “啊……”
    到底是上过战场的人,那金兵很快反应过来,脸上茫然退潮,狰狞再现,大吼一声,双手握住刀柄顺势一扎,刺向楚平生心口窝。
    没有鲜血喷射,没有入肉的感觉,刀尖只没入一点就再也进不去了。
    我扎。
    我再扎。
    我还扎。
    一连三扎,刀尖都怼弯了,对面的小子就这么看着他,在看他,还在看他。
    这还是人吗?
    酒肆里的人一脸呆滞地看着像是在唱独角戏的金兵。
    “够了吗?还扎不?”楚平生问。
    “……”
    “那该我了。”
    呜得一声,烟灰缸在两名行商肉疼的目光中砸在金兵头顶,不过他比前面的光头幸运,皮盔飞了出去,但也缓解了力道,没有立即见阎王。
    噗通。
    金兵把刀丢掉,膝盖一弯,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少侠饶命,爷爷饶命,小的错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他认为自己遇到了武林高手。
    楚平生摩挲着烟灰缸:“马呢?”
    “那边……那边的两匹……”
    楚平生顺着他的指向看去,左前方不到十米的杨树下拴着两匹肌肉虬结的黑鬃马。
    “钱呢?”
    金兵赶紧掏出拴在腰上的钱袋,倒出几块碎银子,也就三四两,根本不够数。
    楚平生没有说话,只一瞪眼,唬得他跪爬到光头金兵的尸体旁,三掏两掏拿出一个黑色钱袋,倒出里面的碎银子,加在一起勉强凑足十两。
    楚平生冷冷一笑,看来光头金兵不只在马匹上动脑筋,银子都没打算给够。
    “玻……琉璃杯。”
    金兵抠开同伴的手指,把玻璃杯拿出来,高举过头。
    楚平生接在手中揣进背包,又摸摸被刀劈坏的毛衣:“这衣服怎么算?”
    金兵呆了一下,伸手去解衣。
    “谁要你的兵服。”
    他这才醒悟,打量一眼左右,捡起卷刃的弯刀,走到那名白袍书生面前:“衣服,拿衣服,快点。”
    白袍书生脸都吓白了,两手哆哆嗦嗦解开放在长凳上的背包,找出一件干净长袍推过去。
    金兵拿在手里,转奉楚平生。
    他不是没想过趁机逃命,又不敢这么做,因为异服年轻人是绝世高手,对方想要他的命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其实楚平生就会三板斧,虽说防御无敌,可要说武功绝技,左右不过猴子偷桃,神仙摘葡萄,体术奥义千年库拉西,他要骑马逃命,还真拿他没辙。
    “少侠,你看现在马也……”
    金兵话说一半,只觉恶风袭面,没等做出反应就被掐住了脖子。
    嗬嗬……
    嗬嗬……
    楚平生用力一扭。
    咯。
    金兵两眼翻白,没气了。
    他将尸体甩到一边,拎着钱袋走向酒肆,夺过一脸懵逼的小二手里的水壶和碗,给自己倒了杯茶饮下。
    “我要的馒头和羊肉呢?”
    “来了,来了。”
    不等小二有动作,掌柜面带恐惧把他点的东西一股脑端出来。
    虽说当下世道不太平,但是像这种杀官兵如割草的家伙,实在是不多见。
    楚平生从钱袋的碎银子里拣出最小的一粒丢在桌上,揣好馒头和羊肉,走到栓马的地方解开缰绳翻身上马,薅住颈后长鬃,飞扬长鞭,猛夹双腿。
    架!
    唏聿聿。
    黑马痛叫一声,四蹄攒动飞奔而去。
    楚平生挺美,第一次骑马居然有模有样,难不成自己天赋过人?
    至于杀金兵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武侠小说两大法则,好人亡于圣母,反派死于话多,饶了金兵的命,给他回营摇人追杀自己吗?
    酒肆里的人看着迅速消失的一人一马,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里,扭脸看到两名金兵的尸体,又觉头皮发麻,后脊梁骨冒寒气。
    黑吃黑啊。
    谁能想到那一脸人畜无害的年轻人杀起金兵来跟砍瓜切菜一样,而且这货一点江湖道义不讲,卸磨杀驴玩儿得贼溜,平日里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事指定没少干。
    刚才看到琉璃杯心动的行商更是惊出一身冷汗,得亏两名金兵做了替死鬼,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
    楚平生清楚记得,江南七怪和丘处机的醉仙楼之约在三月二十四,眼下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很富裕,想来郭靖不会连夜赶路,加之骑的不是汗血宝马,所以自己只要在太阳落山后多跑一两个时辰,定能提前赶到燕京城。
    第三天,当太阳的光芒照进沟渠,春风送来一阵人声,他知道目的地就在前面。
    当下的燕京城是金朝中都,说是北方最繁华的城市并不过分。
    卖包子的,演杂耍的,捏人的,挑着竹篮叫卖青菜的,摆着胭脂水粉,香包头簪的摊位,还有打着赤膊锻造铁器的匠人……
    楚平生看得眼缭乱,比过年回老家赶大集都新鲜。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找到一家客栈,把马交给小二牵到后院喂食草料,随后问明方向,朝着甘泉坊的位置走去。
    行不多时,就听到前方传来阵阵叫好声,他踮起脚尖抬头一看,只见前方街口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中间擂台上红布黑字,写着“比武招亲”四个大字。
    还好没有错过。
    楚平生长吁一口气,用蛮力分开人群走进去。
    本来现代人伙食好,身高就比古人高,他一米八的个子往那一站,可谓鹤立鸡群,前面两个一脸不爽的男子刚要发火,意识到双方的身高差,顿时偃旗息鼓,乖乖地让到一边。
    楚平生平视前方,只见对面掌影翻飞,一身红衣鲜艳似火的穆念慈让过横扫之拳,飞身一脚踢中男人面门,将人踹下擂台。
    英气逼人带着三分妩媚的眉眼,鲜润欲滴的小嘴,秀气的鼻子和鹅蛋脸,搭配一袭红色劲衣,不簪不戴,自有风华。
    哗……
    周围响起一片叫好声,有人鼓掌,有人吹哨。
    男人丢了面子,捂着脸仓惶离场。
    “好俊的小娘子,好俊的身手。”
    “这是第几个了?”
    “从我到这儿算起,第七个了吧。”
    “这个还算好的,撑了有半盏茶的时间,之前那个,一招就被打下来了。”
    “……”
    楚平生不知道杨康几时来,也不知道郭靖现在哪里,他可没兴趣等候他们,想着先把新手福利任务完成,拿到奖励再说。
    于是不等杨铁心上场说话,噔噔噔走上阶梯。
    其他人登擂台,各种活,要么瑶子翻身,要么大鹏亮翅,还有个摆童子拜观音造型的和尚,只有他,是那么得朴实无华。
    几名武林人士看得直摇头,因为无论从肢体动作,还是气质打扮,楚平生都不像一个习武之人,更像一个锦衣玉食娇养长大的书生。
    红裙女子好看是好看,但是武功颇高,年轻人图啥呢?图美人在茫茫人海中看你一眼,然后一脚踹飞?何苦来哉!
    不过读书人普遍矫情,不然怎吟得出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这种歪词。
    这样一看,他的行为倒是可以理解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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