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叼了一颗车厘子,手里还拿了一颗:“哥,两种方式,你选哪一种?”
“……”秦越认命地咬住他捏在手里的那颗,感觉胃里的食物已经快顶到嗓子眼了。
“太胖的话真的不好下刀,我没开玩——”
后面的话被林钦舟用嘴堵回了肚子里——
“怕胖的话我们就来做运动。”他掌心贴在秦越心口,摩挲着,“哥,上次我没准备,今晚我们要不要再试试,就当饭后运动了……”
眨眼距离手术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周六这天晚上,林钦舟开车载他哥去听了黑狐乐队的演唱会。
这是黑狐乐队十三周年的巡回演出,从今年9月开始,辗转全国大中小12个城市,一直到12月底结束。
同时也是乐队贝斯手宋岳的告别演出。
黑狐乐队是无数人的青春,如今宋岳要从乐队离开,从此以后黑狐乐队就不再是原来的黑狐乐队,这对很多粉丝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
有些粉丝更是全国各地追着黑狐跑,就为了再多看几次演出。
这个月正好巡回到东城,林钦舟早在一个月前就抢好了票,想和秦越一起去。
演出场地选在东城最大的体育馆,距离演出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场馆内就已经人声鼎沸,两人找到自己的座位。
“哥。”林钦舟将刚刚在门口买的两个米老鼠耳朵的发箍戴在自己和秦越头上,还往秦越脸上画了黑狐乐队的标志——一只简笔的黑色狐狸。
笔尖划在脸上的感觉可能有些不舒服,秦越眼睫眨得很厉害,眼窝下面那颗小黑痣在昏暗的光线中仍旧很夺目,好看得要命。
“哥,你睫毛真的好长。”
秦越抬了下眼,回他一句:“你也是。”
林钦舟哑然失笑,把手里的笔递过去:“哥,轮到你给我画了。”
秦越修长的手指握着手里的笔,神色为难:“我不会。”
画画是秦越的死穴。小时候林钦舟就觉得他哥是十项全能的,这人特别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好像只要他肯学,就没什么事能难倒他。
比如林钦舟死活弄不明白的立体几何,他只要稍微看一眼,就能选出答案,正确率相当高。
但有一样秦越特别不在行,那就是画画。
他的画,怎么说呢,就是相当抽象,乍一眼完全认不出他画的是什么。林钦舟曾经把他画的姥姥认成外星人、兔子当成猫。
唯一画的很好的是一只水彩大萝卜,林钦舟当时特别骄傲,就像是他自己画的似的,买了个大相框将那颗大萝卜裱起来,挂在大堂最醒目的位置。
有一回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他们四五岁的女儿来岛上旅游,进来大堂后那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墙上的画,指着那画对她妈妈说:“妈妈,我的画怎么被挂在这里呀……”
秦越当时没说什么,结果等一家三口进了房间,立马就把那幅画给取了下来。林钦舟在旁边抱着肚子笑,然后趁着秦越去忙,又把画挂了上去。
十多年过去,那只大萝卜如今依旧被挂在墙上,甚至成了【浮白】的镇店之宝,大众点评上很多评论里都会带上这幅画,盛赞老板“有童趣”。
也不知他哥要是看到那些评论,会作何感想。
“没事,随便画,就当是画大萝卜。”
秦越手下的力道重了些。
“嘶——疼——”
秦越的动作顿了顿,眼睫眨得厉害。
“哥,这样看你睫毛更长了,真好看。”他是真不怕秦越会画残,不肯好好坐着,抬手轻轻碰了碰那长长的眼睫,“我哥怎么这么好看,天仙似的,我上辈子肯定是个积德行善的大好人。”
后者被他这么一碰,条件反射地闭了下眼睛,朝后退了几寸。“好了。”
“这么快?”林钦舟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对着自己的脸照了下,“让我看看能不能认出来是只狐……”是颗心。
难怪感觉他哥没怎么动就画好了。
因为画的根本不是狐狸。而是一颗心。
“哥,你这样我会……”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只好给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轰——】
而就在这时,场馆内的灯光忽地全部暗下去,两人的声音便也戛然而止,默契地看向舞台的方向。
几秒后,全部的灯光打到舞台中央,黑狐乐队的四名成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舞台上,全场在这一刻沸腾起来,听众席上此起彼伏地响起尖叫声。
“台下的所有朋友们,你们好,我是吉他手蔡蔡。”
“我是贝斯手宋岳。”
“我是鼓手小智。”
“我是主唱young。”
“我们是——黑狐乐队——”
黑狐乐队通常只有最简单的一句“大家好,我们是黑狐乐队”,今晚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这样郑重地做了自我介绍,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原本炸裂的气氛突然冷却下去,林钦舟右手旁的那个女生从蔡蔡开始说第一句的时候就哽咽了,这时候更是伏在男朋友肩上哭得停不下来。
“在这场演出的开始,我代表黑狐,先和所有的朋友们唠五毛钱的,希望大家不要嫌我烦。”
灯光聚集在主唱young身上,young人如其名,个子不算高,长了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大、皮肤白,如果不说年龄,谁都不会相信他居然是乐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个,今年已经35岁。
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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