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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故人辞(民国1v1) 阿柒

阿柒

    “云先生今日怎么来了,本将军好像没派人接你吧?”张原礼坐在书房的雕花木椅上,脸上的表情不辨喜怒。
    “小人既然答应了要给将军唱戏,自是要遵守承诺的,若是将军不想听了,小人也就不来了,也算是不负将军眷顾咱故园的美意。”云惊月天生一副面若桃李的相貌,嘴角含笑,此刻更是眼波流转,别有风情。
    张原礼倒是看不懂云惊月了,云惊月知晓他的意,别人都说他是要故园关门,其实他只是看上了这个人罢了,他也知道只要是个好儿郎都不愿委身于他人,更别说这人还是一个男人,所以他给了他机会。
    而云惊月也够聪明,抓住了这个机会,他喜欢听戏不假,刚好云惊月也有这个实力,那一句“先生”让他彻底放弃了让云惊月委身于他的心思,这也正是云惊月的聪明之处,既然云惊月有实力,他也稀罕云惊月的才华,不忍他埋没,这件事儿也就翻篇过了,之后,他是戏子,而他,也只是一个爱听戏的将军,可谁料,他今儿个倒是自己来了。
    前方战事吃紧,虽说是复辟,但其实张原礼也明白,这复辟持续不了多久,大势已失,自己当时借着段黎之间的矛盾挑起复辟,但人家也不是傻子,迟早会反应过来,而这时间也仅仅需要几日,“讨逆军”势力日渐壮大,今日,也是撤退的时候了。
    “将军,荷兰大使馆已经派人沟通好了,各项事宜已准备妥当,即刻便可离去。”已有士兵进来传话,张原礼看了一眼云惊月:“你也看到了,我已失势,你且自行离去吧。”云惊月听着远远传来的枪声,知道“讨逆军”不久就将攻入这里,若是再不走,连他都将会被当做逆贼。
    张原礼却已经顾不上他了,抓起搁在书桌上的军帽,大跨步朝外走去,云惊月身形不动,背对着张原礼,在张原礼即将踏出书房时,无人看见云惊月那隐于衣袖下的指尖捏着一根毫毛大小的银针在倏忽之间射入张原礼的左手腕中。
    张原礼跨出房门的脚步一顿,他刚刚似乎感到左手腕有些刺痛,但时间紧迫,外面的枪声越来越近,他觉得可能是他刚刚神经太过于紧绷了一些,便没作多想,再次大踏步向前走去。
    至于云惊月,生死关头,或许他是欣赏这个人的,但在此刻,与他自己的性命比起来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尘埃。
    随着张原礼踏出书房,老旧的房门吱呀一声关上,书房的最后一丝光线也终于消散。云惊月眼尾勾出迤逦的弧度也被门关上,他就这样站在黑暗之中,头垂下,露出一截天鹅似的脖颈。
    半晌,他扬头,眼神明明暗暗,目光直指那扇被关紧的木门,“这下你也跑不掉了呢”,像是嘴角腻出的糖,明明应是勾人心魄,却能令人无端地感到一阵战栗。
    云惊月最终还是回到了故园,而那张原礼原本是已经部署好一切逃跑计划的,但却不知为什么被抓住了,当场枪决,据说死的最后一秒好像还喊了一个云字,但也没人会去关注了。
    这一次,云惊月彻彻底底变成了名人,不是之前他不出名,而是之前知道他的也都是喜欢听戏的雅客,或者是老戏迷,而今,只要是到了京城的都会去故园里听一听戏。
    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这明着是听戏嘛,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名为看戏,实则是为了一睹云惊月的风采,更甚的是,还传出“若去京城必去故园”这样的说法。
    距张原礼那场荒唐的复辟一眨眼已是过去三年,云惊月的名声不仅没有如众人想的那样降下来,反倒是更加声名远扬了,但他近一年来已很少登台了,最后一次登台还是在去年冬天,而今年的柳条都已抽芽了。
    而在这京城,与故园齐名的还有一楼,名为织云楼,看名字以为是花楼,其实是一家饭店,也叫织云饭店,不过是近几年来才改织云楼叫织云饭店的,这织云饭店既然能和那故园齐名,这实力在京城一众的饭店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饭店的老板也是神秘的很,没几个人见过她,但凭她不仅让织云饭店在这乱世中生存下来,而且还能经营地这么好就足以看出这人不简单,而且听说,这老板还是一个女人。女人,在这乱世中最脆弱的生物,能将一个饭店经营地如此好,那就引人深思了。
    更何况,这饭店名字里有个云字,这也不得不让人想起红遍京城的人物——云惊月。当然,人们也只是想想罢了,没人会真的把这两者联系起来,毕竟——差距也实在太大。
    织云饭店。
    还是早间,早餐时间已过,午饭点还没到,饭店里侍者有条不理地铺着包间的桌布,摆好餐盘,刀叉,没错,这件饭店与它的名字又极为不符,它是一家西式饭店。装潢极为奢华富丽。
    它的旁边紧挨着一家老式酒楼,因为挨着织云饭店的缘故,顾客多被织云饭店吸引过去,如今还没关门也仅是靠着它的老顾客的光顾撑着一口气罢了,怕是要不了多久,就会面临倒闭的境地。
    “阿柒,还在偷懒,快去洗盘子!”一声带着呵斥的男声响起,“哎,”趴在窗边一脸羡慕地看着旁边织云饭店的侍者铺桌布的女孩应了一声,依依不舍地站起来。
    又看了一眼织云饭店华丽的装潢,只好不情愿地走向后厨,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还完钱,去织云饭店当一个侍者。
    阿柒是这家店里唯一一个女孩子,她是两年前才来这儿的,那时她一个人站在这家店门口,穿的是那些大家小姐才穿得起的洋裙子,漂亮地很,人长地又乖又水灵。
    店里的小二还以为是个大顾客,便拉她进来大吃特吃了一顿,点的还都是招牌菜,贵的很,谁料到结账的时候,她却一分都没有,说让她家人来付钱,她却说自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问她名字,她也说不知道。
    这可让小二急了,以为这是个骗白饭吃的,心想这么水灵的一个女孩子结果做这种事,后来还是老板来了,和她谈了一下,最后看她实在不像撒谎的样子,让她留下来做免费劳力。
    也是老板心善,在这乱世,谁会这么好心会为他人提供一份安身之所,然后她就被老板留下来了,因为她是这店里的第七个店员,她又不记得自己的名字,老板就叫她阿柒,万一她哪天记起来了,也不算是改了她的名字。
    这一干就是两年,但她仍是没想起来,阿柒当时和老板约定是在这待三年,她在这儿做些杂活,若是缺人手就上去帮帮忙,没有工资,但是包吃包住,这三年既是还那一顿饭钱,也是还住宿费和伙食费。
    “怎么?想去隔壁?”同是这家店里的伙计看她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来了后厨,揶揄她,“也是,是我,我也想去,可是这店是我舅舅的店,唉,也走不了,再说,这织云饭店很少有缺人的时候,普通人也进不去。”那人不等阿柒回答自顾自地又回答了。
    阿柒在一旁的矮凳上坐下,不吭声,自己的想法被别人这么大喇喇地说出来,还是在她没打完工的前提下,不是那么令人心情愉悦的,更别说,这人还是自己老板的侄子,索性,她也不回答了,让那人自己说自话去。
    那人看她不搭话,撇撇嘴,去前厅了。
    夜晚悄然来袭,京城的夜并没有那么沉闷,相反,即便是在这种时期,也是歌舞升平,灯火通明的,但这与织云饭店旁的这家小酒楼好来酒馆无关,它早早地在夜幕来袭时便已打烊了。
    只有一个孤身无依的女孩住在这小酒楼的一个靠近织云饭店的小杂物间改成的卧室里,很简陋,但却是阿柒唯一的家。
    阿柒也曾想过她会不会是什么大家族走失的孩子或者是被人陷害,时下流行的话本子里不都是这么写的么?
    毕竟她那时穿的小洋裙也是值钱的,至今也被她好好地收着,她不多穿这衣服,平常也都是店里伙计的衣服不要了给她,她缝缝补补也是穿得的。
    她没有工资,或许老板说的白干三年有骗她的成分,可是,即便她知道,也没有勇气去为了那所谓记忆中一片空白的身世投身这乱世之中,她也有普通人的心理,说她胆小也罢,懦弱也罢,她从酒馆中客人的只言片语中也足以了解这酒楼外的世界,她,不敢。
    所以,她也歇了这份心思,有时,她想,这样在小酒楼之中过一生也挺好,可有时,她也有一份不甘心,或许,这也是为什么她把房间硬是选在挨着织云饭店的一间杂物间的原因。
    她也憧憬着能进去隔壁那金碧辉煌的世界。这儿还有一扇窗,小小的,正对着织云饭店的走廊,但那边的走廊她却很少看见有人走动,或许是偏僻的原因吧?她想,她选的这杂物间也是够隐蔽的,说不定对面的走廊也是。
    可走廊那里也有一扇门,透过她这里的窗户,正对着的就是那扇门,门后是什么呢?
    她从来没见过有人打开那扇门,像是她看过的一本书中说的潘多拉魔盒一样的存在?或许,是的吧,直到今天,她终于肯定了这个猜想,那个人,像潘多拉魔盒里的东西一样,令人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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