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黄色的窗帘把阳光打散,化在公寓鱼骨状地板上,哥特味的家具似乎天生与阳光不合,但好在不是所有黑暗的地方都需要光明,这是牧嚣与项维青的共识。
开放式厨房里,透明的烧水壶又一次滚动起来。牧嚣正哼着小曲冲咖啡。白色立领衬衫显得他十分挺拔,头发三七分开遮住了半边眉毛。
墙上的钟指向十二点半,他还记得自己一点半要到机场,并带上护照。
他给郁金香浇了水,它目前深埋于漆黑的土壤中,不知在计划着什么诡计,待来年绽放出惊人的颜色。
门锁打开,黑色的马丁靴与地板的接触声音非常简短,钥匙叮铃铃地落在鞋架上的竹篮里。
“你回来了?”牧嚣微笑。
项维青冰冷地看着他,仔细分辨还带有一丝疑惑的情绪。
直到此时此刻,她的愤怒还是以疑问的形式体现的,忽视手脚的麻木,腓肠肌某一瞬间的僵硬,她确实只想问问他——
“怎么没去机场?”
牧嚣挑挑眉,他衬衫的袖口在刚刚倒咖啡时挽了起来,露出清晰的腕骨,和持枪练就的肌肉互相磨合,呈现稳定的力道。
项维青想,既然他不想用指骨做念珠,那腕骨也不是不可以。
她身上溅了点血迹,渗透在黑色的工装服的胸前口袋上,那个位置偏上一点,是她被捅过的刀伤。
“正收拾行李呢。”牧嚣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搞定。”他站立着,将冲好的咖啡放在躺椅旁的小桌上,下方垫了杯垫。这是他第一次记得这件事。
“丢”得一声响起,仿若被注入过量中枢麻醉剂后,羔羊临死前的一声哀叫。
牧嚣肩头湿红一片。
他在被打中的同时扶着躺椅倒了下去。
装了消音器的鲁格手枪没有发出很明显的枪声,低速0.22子弹造成了很强力的杀伤,这么近的距离,真的有可能致死。
在很长的几秒钟里,生死的掌控感让项维青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枪击他和操他带来了同样的感受——一种近乎痛苦的快乐。
她的咽喉、心脏、肠胃都在抽搐,她很想抓住胸口的衣服疯狂喘息,但她忍住了。
“哎呀……”牧嚣坐在地上,支起一条腿,难受地说:“项维青,我快疼死了……”
项维青毫无动容,她兴奋于由生转死的全过程,怎么可能对一句求饶的话语感到抱歉。
她没有理会牧嚣漂亮的脸蛋挤作一团,但还是为他精致的下颌溅上的血惊叹。
血滴像他的泪痣一样点出浪漫,他才是真的杀戮天才。
“蓝一筒是你杀的?”
“是。”
“机关是你设的?”
“是。”
“为什么这么做?”
牧嚣的笑容还是那么恶劣,像打算吞下对方,又想在进食前玩个游戏的猫,“毒杀啊项维青……你也不嫌丢人……”
项维青得到了答案,她走向牧嚣,在他面前盘腿坐下。
铬黄色的窗帘荡起一角,光裸的花盆映在二人交互的视线之间。窗外是车鸣声,还有鸽子羽毛掉落的声响,都没有死亡吵闹。
项维青开了口,第一声有点哑,第二声才步入正轨:“从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有趣。怎么会有一个人,这么漂亮,又这么能掩人耳目,简直是为做特工而生。”
她从口袋取出一支烟,吸出烟雾后递给牧嚣:“你能创造很多故事。处理约翰·艾什是我的工作,却是你的游戏,你把这件事一直都当游戏,显得我很无聊。”
“所以你觉得丢了面子,要来打我一枪。”香烟好像起了点镇定的效果,他没那么疼了。
这是项维青第一次见他抽烟,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着烟尾,雾气从他的疼痛的喘息中而来,氤氲在两人之间,往花盆飘去时像一棵怪柳。
“你还记得我们在夜店门口的那次见面吗?我问你,是否觉得我会在此处杀人,你说你希望看到这一幕。”项维青勾起嘴角:“后来,每当我杀人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的脸……”
“哦,你很幸运,那是一张非常英俊的脸。”
项维青瞥了他一眼,继续说:“你知道吗?毒杀不是我的计划,Flunitrazepam还被放在壁柜里,就在刚刚你烧水地方的上方。”
牧嚣收起了调谑的表情。
“我真正的计划,是在婚礼现场,一枪打死他。因为你,我开始厌倦无聊,可它明明是我每天醒来都要面对的事……日复一日,睁眼闭眼,我这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可是你的出现,让这一切变得难以忍受……”
项维青说得很慢,似乎追溯到过去,将和牧嚣的相处又经历了一遍。
“不仅因为不想让你下毒……”牧嚣抿了抿嘴,咬住唇环,又放出来,突然轻笑一声:“还因为,我不喜欢看到你和别人完成婚礼仪式……所以,只要你没有在婚礼前杀死他,我就一定会下手。”
项维青恨死了他这副欠打的样子:“你可真是个混蛋。”
牧嚣不反驳。他原本觉得自己对项维青了如指掌,但目前又失了自信,他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对项维青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一股压倒一切的幸福感将他包裹起来。
“项维青,你到底想要什么?也别对我说谎,好么。”
这问题很难,牧嚣当初回答得不假思索,这就是她们的区别。他在十八岁就已经知晓的答案,她却追寻到了二十八岁。
“在必要的时候杀人,在兴奋的时候做爱……”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丑脸的苏格兰乐队鼓手,放到牧嚣面前的地上:“还有一个可以给我包扎伤口的人。”
看到这个长着泪痣的鼓手,牧嚣愕然,他咬紧牙关,终于显露出了一些符合年龄的委屈:“你……”
公寓的门锁传来被打开的声音,有钥匙的人只有安诚和项英虑,可出现在玄关的,却是蓝喧。
她瘦小的身形穿着散漫宽松的条纹西装,绿色的花领带系得一丝不苟,项维青觉得她很像某个人。
蓝喧身后站着她的保镖团队,每一个项维青都有印象,他们来自项英虑,为她效命。
“抱歉啊,项小姐,介绍得有点晚,这位不成器的家伙是我的弟弟……”
她招了招手,身后的人纷纷上前把牧嚣架起。
“他暂时还不能死,所以我就先带走了。”蓝喧笑得礼貌,正欲转身离去,项维青叫住了她。
“你和项英虑达成了什么交易?”
蓝喧的背影定住,转过身笑眯眯地说:“这个还是你亲自去问她吧,你也知道忤逆她的下场,可能会被剁碎了喂狗呢!”
她说得轻快,像是某种殊荣。
几个黑衣大汉拖走了牧嚣,地上还留了一串他的血液,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把木地板踩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如行军过桥的共振,破坏力惊人。
而在走出门口的前一刻,牧嚣的手里还一直握着那个苏格兰鼓手,眼睛也没离开过项维青。
她们走后很久,项维青都还维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
她突然感到麻痹从脚掌传来——是失去牧嚣后的疲倦。疲倦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让她内心的静电此起彼伏。
她伸出手,从小桌上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一时间,苦涩浸透了味觉,她顿时头皮一紧,喉头本能地上下滚动,差点全部吐出来!
艰难地完成了吞咽过程,项维青盯着杯子里抖动的咖啡,不禁怒火中烧。
她猛然明白,牧嚣怎么可能乖乖垫上杯垫让她如意,一定在哪里悄悄藏着阴招。
到了生死关头, 他还不忘为她冲了一杯没加怡口糖的咖啡,以此开一个恶性的玩笑。
玩笑。
一个念头冲进项维青脑海。她遽然起身,将那盆郁金香端到了自己面前。
牧嚣不可能平白无故送一盆花给她。
她徒手刨土,挖出了花根,挖到了腐虫,终于在底部摸到了一个硬质的金属,抽出来看,是一枚钥匙。
项维青想到自己取出苏格兰鼓手时牧嚣的表情,他好像要落泪,又茫然无措。
记忆中,有两张脸重合在一起,难以克制的柔软正在叫嚣着,令她的年少时期不得安宁。
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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