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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纯洁的孩子

    rider此言一出,身为master的韦伯,顿时气得几欲昏死。揪着rider的衣领,或者说挂在rider的脖子上,几乎哭了起来:“笨蛋,你这个笨蛋!”
    “韦伯.维尔维特!”
    正在此时,lancer隐身在暗处的master,第二次发出了怒吼。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的声音,充满了无止境的怒气,以及赤裸裸的杀意。
    一听这声音,韦伯顿时松开rider衣领,畏畏缩缩的躲在一旁。心下充满了无法言喻的惶恐。此时的韦伯,像一位偷了东西,却正好被老师抓到的小学生。
    事实上,韦伯现在的心态,确实离这不远。征服王亚历山大的召唤媒介,就是韦伯自导师凯奈斯.艾卢美罗伊.阿其波卢德那里偷来的。即使在魔术师的圣地时钟塔,凯奈斯这位“神童”,也算是名门翘楚。不光魔道血统延续了九代之久,甚至与降灵科部长的女儿有婚约。也是这次被魔术协会,委派到冬木参加圣杯战争的master。
    而凯奈斯这次准备召唤的英灵,就是大名鼎鼎的亚历山大大帝。谁知道,召唤用的媒介,却被一向不引人注目的韦伯偷走了。万般无奈之下,凯奈斯只得召唤差上一些的迪尔姆多.奥迪纳,带着这位英灵前赴这偏僻的战场。
    凯奈斯根本不认为韦伯会来参加圣杯战争,时钟塔的其他人,也是这样想的。只是认为那个胆小卑贱的见习魔术师,因心下不忿,偷走了导师的媒介,期望给导师制造些麻烦而已。
    谁想到,他凯奈斯的第一场战役,竟然就碰到了那个卑贱的韦伯。更让他愤怒的是,韦伯竟然真的召唤出了英灵伊斯坎达尔。在凯奈斯看来,这是老天瞎了眼,这是莫大的浪费。伊斯坎达尔这么强大的英灵,低贱的韦伯连魔力也无法充分……不,是勉强供给也做不到。要是凯奈斯得到了伊斯坎达尔,这场圣杯战争,他基本上就赢定了。
    而韦伯,这个可怜的孩子,虽然流着魔道的血,出身的魔导世家,却只有三代血统。这是幸运,也是不幸。魔术师的尊卑优劣,都是以血统来衡量的。甚至血统不到六代,魔术师本人都感觉无法抬起胸膛走路。像韦伯这样的血统“低贱”的魔术师,在时钟塔那种魔道圣地,自然是饱受冷眼,不受重视。不过,凭借如此薄弱的底蕴,就能打入时钟塔这魔道最高学府,也间接证明了韦伯作为魔术师来说,算是个可造之材。
    这次,韦伯之所以偷走导师的媒介,出于两个原因……
    第一报复——韦伯花费三年时光,呕心沥血撰写的《问新世纪的魔导之路》。竟然被凯奈斯,这个降灵科的讲师草草看了一遍,就撕了,抛进垃圾桶。
    第二为了证明自己——在韦伯看来,只要在圣杯战争上取得了胜利,魔术协会那些家伙一定得对自己刮目相看。至于那能实现愿望的圣杯,则压根被韦伯忽略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韦伯.维尔维特,真的是个纯洁的好孩子,纯洁得简直不像一位魔术师。
    不管怎么说,凯奈斯在韦伯心下积威已久。再加上韦伯确实心下有鬼,此时一见导师就在身边,顿时乱了方寸。脸上除了惶恐,就是恐慌,伸着脖子四处张望,生怕导师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
    正在此时,rider那只宽厚的大手,重重拍在韦伯肩膀上。冷冷的哼一声,不屑的咧咧嘴:“那边藏头露尾的老鼠,看起来,你好像妄想得到我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的效忠?”
    没等对方回应,这位不可一世的王者就坐正伟岸的身躯,露出即狰狞,又豪迈的笑容,大声喝道:“老鼠,你应该感到庆幸,如果我伊斯坎达尔知道自己被一只老鼠召唤出来,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剁了这只老鼠。”
    说道这里,这大汉又以几乎拍碎韦伯骨头的力道,重重拍着韦伯的肩膀,宣言道:“能成为我伊斯坎达尔战友的,只有共赴战场的勇士!”
    这番豪言壮语一出,也许因为羞愧,也许因为愤怒,整个港口都笼罩在那凯奈斯这位魔术师的杀气之下。
    saber闻言,是既惊且叹。虽然忠于骑士道的她,并不赞同征服王那番扬言弑主的狂言。不过,对方那毫无做作的光明磊落,还是赢得了saber的尊敬。
    同样恪守骑士道的lancer,也被征服王的英雄气概所折服。
    爱丽丝苏菲尔这位人造人,实际上并不理解这些英雄豪杰的想法。不过,这并不妨碍她心下对这些英雄充满赞叹。
    躲在暗处的卫宫切嗣,却对这番话嗤之以鼻。对于一踏上战场,思考方式就无限接近机械的他来说,这些个人英雄主义,只能算是无意义的多余感情。甚至于,卫宫切嗣认为这些英雄存在的本身,就无限接近“恶”。在他看来,就是因为有了这种盲目的个人崇拜,有了这些被崇拜的英雄。少年才会踏上战场,战争才有了冠冕堂皇的借口。
    而当事人之一韦伯,此时的感情却异常复杂。甚至连肩膀上那只野蛮的大手,几欲骨折的剧痛,也变得意义暧昧起来。
    看着平时不可一世,那个总是鄙夷自己,笼罩在各种头衔光环之下的可恶凯奈斯。受到如此羞辱,而且羞辱否定他的又是这样伟大的王者,韦伯心下不免有些幸灾乐祸。不过,与此同时,他的心里,亦然兴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恼。他知道,这位伟大的王者同样误会他了,韦伯并没有他想的那么伟大,他只是因为害怕一个人,才跟着过来的。这是对自己的气恼,是对自身软弱的愤怒,更是对没有勇气站出来澄清误会的自己,那份难以言喻的羞愧!
    ——该怎说呢,这孩子,果然太纯洁了,纯洁到连恶魔都会喜欢!
    不过,在场诸人更在意的,是lancer的master,到底躲在了哪里?
    有一个人,就知道lancer的master躲在哪里。此时,卫宫切嗣抱着一把阻击枪,蹲在港口隐蔽性比较好的位置。放过最好的位置,也是卫宫切嗣的经验。隐蔽性最佳的场所,正因为太过隐蔽,才变得不再隐蔽了。有这方面经验的行家,都会第一时间警戒那些地方。该说是卫宫切嗣的谨慎救了他一命吗?
    此时此刻,卫宫切嗣才愕然发觉,港口隐蔽性最佳的位置,一辆吊车之上,赫然蛰伏着一位servant!
    骨白的面具,一成不变的黑袍,这一切都说明,这位servant,就是刚死不久的assassin!
    虽然assassin还活着的事实,让卫宫切嗣百思不得其解。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卫宫切嗣此时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杀掉lancer的master!
    也许对别人来说,lancer的master隐蔽的极佳。然而,对魔术师杀手卫宫切嗣来说,这自以为是的魔术师,简直就是在一叶障目,丝毫不知自身已经彻底暴露在阳光之下。
    卫宫切嗣通过反复研究,发现魔术师在行驶魔术的时候,体温会大幅度升高。根据这个原理,他改造了手中这把狙击枪。将瞄准镜换成了夜视镜,可以清楚捕捉到魔术师。可以说,这是专门猎杀魔术师的狙击枪。
    在这把狙击枪的帮助下,卫宫切嗣一早就捕捉到了lancer的master。就在不远处的仓库旁边,离saber等人也不过几十米远。问题是,assassin的位置离卫宫切嗣相当近,因为视角的问题,卫宫切嗣看得见assassin,assassin却看不见卫宫切嗣。然而,只要卫宫切嗣一开枪,assassin势必发现近在咫尺的猎物。
    到时候,卫宫切嗣只有一个选择,以令咒,强行将自己的servant召唤到身边。毫无疑问,assassin是所有servant中最弱的。正因为最弱,弱到杀不死其他servant,才只能去猎杀master。他的servant,无论任何一位,都足以抵挡下assassin的进攻,甚至将之格杀当场。
    卫宫切嗣可不会狂妄的认为,凭借手中现有的设备,自己就可以打败servant。要知道,servant对科学这种物理攻击,可以说是享有绝对的豁免权。想想,只要servant化成灵体,就算你丢十个八个原子弹过去,能炸死幽灵吗?
    问题不在这里,关键之处是,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
    这才第四次圣杯战争中的第一场战斗,如果他现在杀死了lancer的master。那么,卫宫切嗣,爱因兹贝伦真正的master,将会走上前线。在切嗣自己看来,隐身幕后,才是最能发挥卫宫切嗣这台机械所有性能的战略。
    本来,三位servant一起上街诱敌,这种作战,在卫宫切嗣看来,简直是没开张先破产!他已经对原作战不抱有任何期望了,决定立刻去制定新作战。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爱丽丝苏菲尔那边突然有了消息。他在妻子身上装了个微型发信器,只要有状况,妻子就会按照他的叮嘱,按下发信器。那时候,切嗣这边就会收到信号。
    当初,切嗣还在疑惑,到底是什么人,竟然狂妄的想要同时挑战三位servant?现在,他明白了,lancer的master,压根就不足为惧。这种典型的魔术师,他有太多方法可以将之处理掉了。只要卫宫切嗣愿意,lancer的master,甚至活不过今夜。
    权衡利弊之下,卫宫切嗣还是放弃了就此阻杀一位master的诱惑。为了这种蠢货,卫宫切嗣就此暴露,这种买卖,实在太不划算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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