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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嗜血的拳头 第六章随我变去

第六章随我变去

    珍姐下楼去后,不一会又响器了敲门声。崔意唐心想,应该是熊秋玉这个便宜母亲上来了。
    开门一看,果然是的。
    熊秋玉显得很开门见山,她问:“晴晴,你为什么要答应那华小天的邀请了。”
    崔意唐说:“在家待久了,骨子头都发霉了。”
    熊秋玉瞪了女儿一眼说:“我想你还有其他的意思在内吧。”
    崔意唐顿时很心虚地笑了起来:“还是老妈老谋深算,我这点算计哪在你老人家的法眼里。其实是这样的,你不是说这个华家很有势利吗?连我那父亲大人都不敢轻易得罪,我还是去去看看的好,只是这一去,倒显得有点其他的意味,这大富人家子女的婚姻真的需要门当户对这么功利才行的吗?”
    熊秋玉笑骂起来,你这死孩子倒人小鬼大得很呢。
    崔意唐嘻嘻一笑,油然说:“其实这婚姻呀原本就是势利的,倒不是富贵人家的专利,别说人啦,动物们的婚姻也是势利得很。”
    熊秋玉这下倒没有再笑女儿的心,不过楞了一会说:“怎么说,你这小家伙怎么突然有了这么个想法?”
    崔意唐说:“婚姻上的势利,根源是自然界的生存和繁殖本能,任何动物种族,为了生存发展,雌性动物一定会找体魄和体力相当强健的雄性来交配繁殖,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出现,人类的分工更加明确,财富成了一个人能力最重要的表现,而个人的孔武有力在这种组织分工明确的社会里,对伴侣的保护已远小于财富的影响。自然地,在婚姻中追求财富的“势利”表现也不足为奇了。”
    熊秋玉这会真的有点吃惊了,她一边觉得女儿说得很有道理,一边又心想,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思考这么大人的东西呢。不由问道:“你这是看什么书上说的?”
    崔意唐撒娇似的把嘴一收,说:“不告诉你。”
    其实他心中也吃惊得很,自己怎么突然就有这么一套说辞,我好像从来没这么想过呢,怎么一下子就出口成章了。
    这一紧张,下面本来还有的一些话就闷死在肚里了。
    本来他还想说什么“本质上,婚姻不仅是爱情的升华,它是这对男女自身和背后的社会关系及财富关系的构建。因此姻需要门当户对,这实际已言简意赅地描述出,婚姻关系需要在同一个***中产生,这个***是有阶层的,它由财富、社会关系以及个人的文化知识结构共同组成,又主要由经济地位决定***层次的高低。婚姻本质是一个社会***关系的流动和交融”等等的。
    熊秋玉一边收拾着晚妆,一边背着身问叶能华:“你不觉得晴晴这次事情后变了很多吗?”
    叶能华在其时正站在床边,扬了扬眉头说:“你说她失忆这件事情?”
    “不仅仅是失忆,”熊秋玉把最后一点粉妆卸去后“我发现晴晴一下子改变了很多,她的脑瓜子里多了我们不能了解的事情。”
    说着她把今天下午崔意唐和她说的婚姻势利那些话说给老公听,叶能华听了忍不住沉吟起来。
    熊秋玉又说:“你听说过蓝血人没有?”
    “蓝血人?”
    “是的,据说在前苏联一些地方,偶尔会出现一些流着蓝色血液的小孩子,这些小孩子除了皮肤白点外,从外形上与一般的小孩子没什么区别,但是这种蓝血人小孩,在两岁多就会像大人一样的说话,而且还能说一些奇怪的语言,可是这种语言完全不像地球上的语言。当然只是语言问题还不是很诡异,最诡异的是,这些小孩子能画出一些星系的图形来,他们画出的星系图形,除了银河系之外,还包括一些几百亿光年的遥远星系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画出来的图比现在用最先进的科技拍摄出来的还要好。”
    叶能华张了一下眼睛说:“你不会让我去找医生来给晴晴做血液检查吧?更何况所谓蓝血人,多半是一些无稽之谈。”
    熊秋玉说:“那不说这个蓝血人,你听说过一个叫斯迪文的美国工程师的故事没有,这个可是当时的新闻上报道的。”
    “斯迪文?”
    “是的,斯迪文曾经是个很普普通通的机械工程师,在一家机械公司过着安稳而平凡的上班族生活,直到他32岁出了车祸后。有次在街上他被一辆超速的汽车撞飞了十多米,然而却奇迹般的生还。从医院出来后,这个斯迪文突然发生了改变,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天文学家,他根本不需要动用什么辅助仪器,就找出了不少当时用最先进的天文望远镜都找不到的星座,他又把把这些星座用曲线链接起来,说这些很可能是存在生物的星球。”
    叶能华听了老婆的这些讲座,很不以为然:“你也信这些八卦的东西?”
    熊秋玉倒是没在意丈夫的语气,说:“我信不信没所谓,只是美国政府可是信得很。”这时,终于把晚妆彻底悉数扫干净的她,走了过来,和丈夫一起上了床。
    房间里面的灯关了后,黑暗像淡淡的雾一样迷漫而来,又迷漫而去,熊秋玉抓住老公的手说:“我真讨厌自己的身体,再也不能为了生个传承香火的儿子了,晴晴生病的那段时间,让秀云与你生个儿子,你总是说没心情,现在晴晴没事了,你的心情应该好了吧。”
    叶能华叹了口气:“你明明知道我只是把秀云当作个妹妹的,再说为什么一定要生个儿子呢?”
    熊秋玉说:“没儿子,只怕我与你都成了叶家的大罪人了,你说你把秀云当妹妹,不说秀云没把你当哥哥,就说人家就三十大几的人了,还不愿谈恋爱,这不是你误了人家吗。你看秀云这么个人,不结婚真是可惜了。”
    说完往老公敏感的地方摸了摸,这一摸竟然发现老公有了点反应,就整个身子猫一样地贴了过去。叶能华感觉老婆贴过来的体温,随手拉开了台灯。
    台灯的亮度虽然显得很昏黄,但是还是让熊秋玉有点不适应,她把身体靠得更紧,一边磨蹭着给老公褪下睡裤,一边说,这么多年了,怎么老喜欢开灯呢?叶能华没说话,把她的衣服往上捞了捞,一口含住那女儿曾经的口粮,一边开始进攻老婆的下三路。
    漏*点顿时在夜色里如波浪一样的荡漾。
    此时正沉醉在漏*点中的夫妇,当然没有想到他们刚才讨论的宝贝女儿,也在暗自吃惊不已。
    这次重生后的崔意唐,脑袋里突然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有时候看一些东西,之前好像没接触过的,可是一接触,就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冒出一些对这些东西的看法来。
    那些东西来得莫名其妙,竟然好像是很对很科学,这莫非是重生后得到的特异功能?前世作为男孩子,他肯定也看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书,蓝血人的故事当然看过很多遍,只是从来没有往自己身上靠,要是知道熊妈妈这么怀疑的话,他说不定大半给自己一刀看看这血究竟是什么颜色呢!
    早上六点钟,崔意唐早早醒了过来。
    双腿往上一踢想一个空翻下床,却发现竟然只是小腿动了动,整个身躯依旧平躺在床上。
    这时他才想起,重生后,灵魂的记忆虽然全部附身过来,那曾经修炼多年的功夫和体力却是留在了之前那个泥做的皮囊里。
    只是,这水作的身体,实在太脆肉了点。不由苦笑起来,这事情有利就有弊,虽然重生后脑袋瓜子里多了很多自己没有想象的知识,那辛苦多年的功夫可随风而去了。
    他也没如何担心,自己一直还保留上辈子锻炼身体的一些方法和打架技巧。
    虽然目前的身体机能无法让他像之前那样轻易把对手放倒,但凭着之前的一些实战经验,战胜一两个平常人物应该还是不在话下。体力因为现在这具躯体这些年的卧床和不敢运动而处于零储存,这些还是最让崔意唐无法接受的,
    而是,她现在的身体竟然是个女人,这可绝绝对对的让他差点崩溃。
    崔意唐前世的经历很简单,就是习武和读书,别说交女朋友了,连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都很少。印象中唯一一次和女孩拖手的经历,是春游时候一个叫春兰的同学差点摔跤时他一把抓住了对方。
    回去后就睡不平静,当晚做了一个通宵的春梦,醒来时候内裤像被水冲过似的前面全湿了。
    当然,要说对女孩子的身体一无所知那也有点矫情了。大学时他和宿舍的同学也看过一些成*人影片。欧美的、日本的甚至香港、中国的都看过,对女人的身体结构也算是很了解。
    只是那是站在男人的立场旁观,现在让自己来收拾这个女躯体,那感觉完全不一样。比如他现在小便还是习惯站着,再比如他不会化妆不会擦粉不说,他竟然连那该死的衣服都不会穿,这该死的衣服自然是乳罩这类内衣了。
    在床上穿了大半天,勉强把乳罩穿好,也顾不得是不是穿得平衡没有倾斜什么的。
    由于穿这该死的内衣把他的耐心和稍微好一点的心情都磨灭了,所以他连锻炼身体都暂时省了。洗漱完毕后马上打开电脑开始恶补一些女性方面的知识。
    幸好这次重生,让他的记忆力变得惊人地强悍,那些内容看得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但都记得清清楚楚。
    吃过早餐后,华小天就登门拜访了。他今年19岁,是重山大学的大二学生,白皙的脸蛋配上1米76的身高,整个人有点玉树临风,也让人隐约想起他那少女杀手的称号确实自有其本钱。
    华小天今天特意穿了一身休闲的阿尼玛服饰,头发难得地没涂什么东西,因此倒现出一些少年人的青春飞扬来。
    在珍姐开门后,他微笑着向叶能华夫妇问好,接着向美丽可爱的叶映晴妹妹问好。这次他送给叶能华的礼物只是一瓶有点上了年岁的中品茅台。
    嘴里自谦着说自己还是个学生身份,所以礼轻请伯父不要见怪。其实我们知道,茅台的产量一直有限,整个上海一年茅台的消耗量都超过茅台酒厂一年的产量,那整个中国有多少人喝茅台呢。自然这些冠以茅台相称的白酒中,多数是假货。
    在一些边远县城,一些商店明确标明卖的茅台是假的,但是做起来很像真的。所以价钱也不便宜,顾客还是络绎不绝。
    至于华小天给叶映晴带来的礼物更简单得多,那是一个打不倒的木偶。把礼物递给叶映晴时,他恰到好处的说,祝她如这个打不倒一样永远身体健康,青春美丽。
    叶映晴接过华小天的礼物后,小手被轻轻拧了一下,脸自然热了起来。一瞬间,可把华小天看得有点心动了。心想,妈妈的,之前一直觉得这叶映晴一点也没女人味,现在病好了可真的漂亮起来了,看来女大十八变说得没错。
    其实说来,华小天虽然号称一直在追求叶映晴,不过都是出于老头子的压力。
    他觉得叶映晴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华小天正是青春方艾,容貌家世都是上上之选,别说费心追求,主动投怀送抱的青春少女也不在少数。这样久了,自然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们没什么感觉。
    他最近一年口味大变,注意力不再集中在通令女孩身上,而是对那些年纪稍微长一点的丰满女性很感兴趣。
    所以对他来说,依照他现在的审美观,只怕是觉得面前这个伯母比她的女儿有吸引力多了。当然,这话是不敢说出来的。不然叶能华没打扁他,自己那看似老好人的父亲,说不定也踢上一脚。
    当然,他也没想到,叶映晴的脸红完全和他想的不一样。
    那是因为崔意唐这么多年来从来没被一个男人这么充满调戏味的拧了一把,心中只怕是呕心得要吐了。
    虽然是周末,叶能华吃完早餐后与华小天打了个招呼很快就上班去了。
    华小天就与伯母还有叶晴妹妹一起聊了起来,只是眼神总是忍不住往那该死的伯母身上瞟。然后心里又很紧张,越紧张越忍不住,就像作贼似的。
    这么一来,竟然有了冲动,下体微微硬了起来,这说话间脸色就不太自然了。
    这副光景落在崔意唐眼里,哪里不知道华小天现在的龌龊心思,顿时起了整治对方的念头。
    他马上移了过去站在母亲身边,把手放在母亲的大腿上,和母亲说了几句话。大意是自己有点口干云云,熊秋玉白了女儿一眼,站起身来,又问华小天要喝点什么。
    说完施施然进了客厅里面的小客厅。
    等熊秋玉离身后,华小天才想起刚才的事情有点冒险,马上调整心态,开始扮演追求眼前人这个有前途的职业来。
    两人聊了一会,自是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然后就尴尬地沉默起来。
    眼看母亲还没出来,崔意唐看了看小客厅,就移到华小天身边坐了起来,她说:“华哥哥,听说你之前写了不少诗,不知道现在还记得吗?”
    华小天脑袋大热,那时候听说叶映晴喜欢文学,为了方便追求,就对症下药地让朋友帮忙写了几首诗,准备用这个才情打动对方。
    至于说抄那些著名诗人的作品,华小天可是小聪明得很,自然不会做这么猪脑的事情。只是那时候本来不是自己创作的,中间因为对方生病连表面的追求都没了。
    那些大作可早还给创作者了,哪里还记得什么东西。
    想了想,华小天急中生智,想起好像有两句话很好玩,就说了出来“我情愿是你最难创作的诗句,每每在你嘴里无休止的翻动,痛苦又快乐。”
    没想到叶映晴横了他一眼,说道:“华大哥,你其实是有诗人的天赋,只是把这些天赋浪费在欺侮晴晴身上,别说诗歌本身不答应,我华伯父也会恼的,只怕那时候伯父连我也一起恼了。”
    华小天一听,竟然有戏。心想这叶映晴遇劫后不仅连病都好了,心性也变了不少,这样充满风情的话之前是打死也不可能说出来的。当然他也为自己能记住刚才那个“嘴里的诗”而自豪。
    还想再再接再厉一把,吟出两句其他的佳句来,只是肚子里实在无货,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得垂然放弃。
    崔意唐把华小天的表情看得清楚仔细,马上说道:“华哥哥,我记得你说过,为了你我变成诗人又如何,是不是。”
    华小天心中一喜,说道:“当然是的,为了你我变成诗人又如何。”
    崔意唐说:“那好,那么我为了哥哥变性又如何,我就变性去,如果哥哥你还是喜欢我,也跟着我一起变性去了吧,那时候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是不是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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