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
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马上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
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楣。”
“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快,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
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著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比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
这个人就是明朝第一富豪,金城绝。
在朱棣夺得山河之后,本想封他做朝中重臣,但他向来不愿入朝,朱棣也只好由他去,只是山河初定,少不了许多用银子的地方,又难免时时要召他入宫。
随手打赏了那个小兵十两银子,金城绝走向奉天殿,只见几个大臣灰头土脸地走过来,一路上还不停地摇头叹息,于是笑问:“各位大人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皇上又减免了你们的俸禄?”
当头的一位大臣看到他,不禁苦笑“金城公子来了?劝您先不要进去,万岁正在动怒。”
他淡淡一笑。“登基以来,他天天都在动怒,无妨的。”
缓步走到殿门口,果然听到朱棣震怒的声音。“你身为近侍,食君俸禄,得君眷宠,却在国家危难时刻缄默不语,现在又来朕这里邀宠献媚,还引以为荣,以朕会大大的褒奖你?滚出去!”
下一刻,就见一个大臣又仓皇的从殿里退了出来,几乎是连滚带爬。
金城绝扶了对方一把,低笑道:“大人慢走,不要绊了门槛。”
“外面的是金城绝吗?进来吧。”听到声音,朱棣震怒的声调才平和了一些。
走入殿内,金城绝长揖到地“参见陛下。”
坐在高高龙椅上的中年男子正是朱棣。他已经四十多岁了,满面的风霜昭示著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坎坷,挺直的脊梁和炯炯有神的虎目,又仿佛在向世人证明他的雄心勃勃和无限壮志。
他今天的心情的确很不好,不过看到金城绝他还是暂时收敛了怒容,摆摆手。“你在旁边坐著,等朕忙完这边的事情,有要事和你说。”
金城绝扫了眼大殿中还剩下的人,除了几个太监宫女之外,就剩下一个比较年轻的臣子了。
“解缙,朕和你说的话,你要记在心里。这一部书,朕希望它能集所有自古以来的经史子集,甚至包括天文地志、阴阳医上,甚至是僧道技艺之言,都涵盖在内。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微臣明白,微臣自当殚精竭虑,尽心完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金城绝不禁噗哧一笑。朱棣斜睨他一眼,才对解缙吩咐“你先下去吧。”
待那人退出殿,他这才不满地问:“你刚才笑什么?”
“只是编一部书嘛,何至于说得好像即刻就要赴死似的。”
朱棣摇摇头“你不明白,朕希望这部书冠绝古今,朕要让后世子孙提起它,就要为我大明的盛世辉煌而自豪。”
金城绝只是浅浅一笑“百年之后还不知统领山河的是不是大明。”
朱棣眉宇一耸。“你说什么?”
他笑着摆手。“好,好,算我说错话了,万岁千万别动怒,我明白您叫我来做什么了。编这样一部大书,自然是要召集天下的文人墨客到应天,既然要做这样的浩大工程,想来第一缺少的必然又是银子,是吧?”
“你别以为朕老像个叫花子一样和你要钱!”朱棣很不高兴“若不是山河初定,国库吃紧,朕何至于揪著你的银子不放?难道朕身为堂堂一国之君,这点银子还拿不出来吗?朕说过早晚要还你的。”
“万岁就是不还我银子,草民也不敢说什么。好吧,我回去就写个条子让钱庄提钱,多少银子够花?十万?二十万?”
朱棣忽然笑了。“你先别着急,朕还有话。”
金城绝警觉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慢著,万岁这个表情说明必然有大事,草民还是站起来听比较好,免得待会儿吓得从椅子上坐到地上。”
“朕想迁都。”
他惊诧地看着朱棣,好一会儿才垂头叹道:“的确是件大事,这件事若要著手去办,可不是一年两年,要花的银子,只怕也如流水一样了。”
“朕不是和你开玩笑,这件事情朕在攻下应天之前就已经想过了。”
“为什么?”
朱棣也站起来,在龙椅前面的平台上来回踱步“你跟著朕打过仗,知道北边的军事不容人掉以轻心。蒙古人时刻都不忘騒扰我大明边境,如果朕留在应天享福,北边就等于是拱手相让。如果朕在北边坐镇,立誓和蒙古血拚到底,必然会对他们起到震慑作用。”
金城绝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苦笑道:“但是迁都这等事情真的是太大了。万岁想在哪里建都?北京?”
“朕在那里住了许多年,实在舍不下那里”朱棣沉默许久,目光一直悠远地眺望着北边的方向。
金城绝长叹一声。“看来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赚下的银子,最终都要归交给朝廷了。只请万岁记得给我留下一点安家养老钱,燕子还没有出阁。我这个做哥哥的也要给她留些陪嫁。”
朱棣哈哈笑了起来。“你放心,朕想好了,就让燕子嫁给煦儿如何?”煦儿是他的第二个儿子朱高煦,如今刚刚十八岁,在这次起义中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很得他的宠爱。
但是金城绝连连摇头“燕子的脾气倔强,郡王也是性如烈火,这两个人若是凑住一起,您就天天烦恼家事吧。”
沉吟一瞬,朱棣问:“莫非燕子心有所属?前次我看她入宫和皇后聊天,好像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她看上谁了?要不要朕为她指婚?”
闻言,金城绝倏地脸色一变“如果万岁知道她的心上人是谁,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哦?”朱棣挑起眉毛“那我更要听听了,总不会是方孝孺、黄子澄那帮人吧?”
赫然抬起头,金城绝秋水般美丽的眸子中,此刻闪烁著点点寒意“那群迂腐不化的老头子早已是万岁的刀下鬼了。这三个月来让万岁最费心寻找的人是谁?万岁难道要草民提点吗?”
朱棣猛地一震,刚才还笑吟吟的神情顿时凝结起一层寒霜,一个名字从牙缝中狠狠挤压出来。
“萧离——”
在应天府的郊外有一个宁静的小山村,因为深处群山之中,所以这个小山村隔绝在战火之外,也才得以保存。村中的人过的是男耕女织的宁静生活。
清早,当马儿刚在树上叽叽喳喳叫的时候,一个胖呼呼的男孩就蹦跳著跑到一个院子里喊“阿卡!太阳晒屁股了!快起床啊!”院子里正房那间屋的窗户被人推开,一张明媚如春花般的俏脸露出来,但是秀逸的双眉却故意堆蹙在一起“吴小胖!说了多少次,不要这样没大没小地叫我,要叫阿卡姊姊。”
“哼,我才不要,我娘说你一天到晚上树下河,像男孩子一样。”吴小胖理直气壮地说完又央求“阿卡,咱们出去玩会儿吧,我看到右边山上有一棵好高好高的树,上面有个大鸟窝,说不定是老鹰住的呢。”
阿卡笑道:“老鹰才不会住在这种小山里,八成是乌鸦的窝。你等等,我梳洗好就出来找你。”
当她换好衣服,随便将头发梳了梳就跑出房门时,却迎面撞上一堵高大的“肉墙”
“哎哟!”
“你要去哪里?”
低沉又有共鸣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她心知不妙,仰起头笑嘻嘻地用笑脸打发眼前人。“出去出去走走。”
“不要又跑出去玩。”肉墙一拉她瘦小的肩膀,将一捆重重的柴火丢在地上“该煮早饭了。”然后将她推进屋里。
“唉,你知道我不是做饭的料。”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屋子一角的锅灶。
“我没要你煮。”肉墙男迳自走到那个角落,点了火,洗起米。他早就有觉悟了,要想在这里住得久一点,事事都只能靠自己,墙壁上那一大片乌黑的焦痕就是前日让这丫头炒菜,最后被火焰烧熏出来的,幸亏他当时在院子里,赶得及救火,否则整间房子都要被她烧了。
“你真好!”阿卡欢呼一声从后面抱住他宽厚的后背,将下巴枕靠在他肩头,柔声说:“我就知道,把我的命交给你是没错的,你肯定不会让我吃苦。我老爸要是知道我找了你这么一个体贴细心的老公,他肯定要杀鸡宰羊,烧香拜佛,磕头谢恩了。”
男人叹口气。“他如果知道我现在饿著肚子给你做苦力,会更加同情我。”
“我知道你很辛苦,所以我已经正式拜隔壁的王大婶做师父了。”
“王大婶?”他不解地回头“她能教你什么?”
“教我做衣服啊。”她虽然性格爽朗,此时却还是露出一丝少女的羞涩“你看你,一直穿著这两件破衣服,倒是我整天漂漂亮亮的,你知道别人都说我什么吗?说我是个只知道打扮自己的轻浮女孩子,早晚有一天攀到高枝,会把你一脚踹开,就像潘金莲一样,所以我一定要帮你做件新衣服,把你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让他们再也说不出我的坏话。”
他又叹口气。“你只要每天乖乖待在家里,不要跑出去惹事,我就感激不尽了。至于新衣服,我无所谓,在这里不要穿得太招摇,你还怕锦衣卫找不到吗?”
阿卡的笑容顿时一沉“所以我才会天天出去啊。我想打探一下外面的动静,希望燕王哦不,现在他是永乐皇上了,我希望他不会把你的叛逃当回事,任你自生自灭,这样我们就可以过踏实的日子了。”
“萦柔这样过日子,你真的不觉得苦吗?”轻轻捧起她娇嫩的面容,这样一张美好的脸应该是养在大富之家,被人锦衣玉食地呵护著的。当年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就知道她以前一定是在一个很好的人家,受过很好的教育,才会有那种清贵之气。
伸出双臂搭在他的肩头上,她轻声道:“我若是觉得苦,当初就不会选择跟你走了,别再问我这样的话,好吗?那会让我觉得是一种侮辱。”
她,谢萦柔,宫中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宫女,和这个曾经是锦衣卫头领,又是燕王安插在建文帝身边的心腹间谍萧离,在燕王朱棣攻破应天的那个晚上,叛逃出走。
逃出皇宫后的朱允炆找到一些旧臣,在他们的安排下雇了两条大船,和他们伪装成商人的模样,带著谢萦柔给他的救命地图顺江入海,离开了大明的疆土。
萧离和谢萦柔本可以和他一起逃,不过却选择了暂时留下,隐居在距离应天不过几十里外的小山村中。
比起流亡天涯的日子,他们更希望能做一对普通的农家百姓,并相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萧离忙了半天,终于将热腾腾的早饭端到桌上。
谢萦柔早就忍不住了,闻著那扑鼻的香味,一个劲儿地赞赏。“萧离,你真是做饭的天才,看不出你一个大男人,这么会做饭啊。”
萧离一边帮她盛粥,一边说:“当年我随燕王打仗的时候,经常要和战士们一起煮饭。”
“其实我也不是笨手笨脚,一无是处的。”她的嘴里塞满食物,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几句“我会做披萨啊,拌沙拉也非常棒,但是这里的锅不是平底的,又没有沙拉酱,做起来总是麻烦一些。”
“披萨?”萧离偏头看她“是你家乡的东西?”
“也不算啦,是外来的食物。”吃完了一个烧饼,她又忍不住去拿了第二个“我和你说这些事情,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吧?其实我们那里还有佷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那时候没有人骑马上街了,大家都是骑车或者开车,还有搭飞机,从应天到北平,一两个时辰就到了。”
她热热闹闹地说了半天,见他只是听,没有说,便无辜的眨了眨眼问:“你在想什么?一定在想:这丫头又胡说八道了,对不对?”
他却摇摇头,很认真的说:“你说的,我信。”
谢萦柔一怔,又嫣然一笑。“我以为你不懂女孩子的心,原来你也这么会说话。”她探起身,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真是我的好萧离!”
萧离干咳了两下,脸又红了起来。“对了,我还没问你,好好的给自己取什么阿卡这样的怪名字?”
“我有个英文名字,叫洁西卡,所以就暂时取名阿卡,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吗?”
“洁西卡?”萧离皱皱眉“古里古怪的,像蒙古人的名字。”
谢萦柔噘起嘴,将咬了半口的烧饼丢向他“什么蒙古人的名字!这名字最好听了!当初我在英文课上选了好久才选到的!”
他一反手,轻轻松松就将那个烧饼握在手中,咬了一口。
“喂,那是我的!”她赶忙又伸手去抢。
“你吃大多会胖。”他伸手隔开她的狼爪。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谢萦柔莫名的红透了脸“我都咬了一口了,你也不怕脏?”
“哪有那么多讲究,我又不是皇上。”说著又埋头喝粥。
见状,她笑着揽过他的脖子“我知道你是想说你喜欢我,所以不在乎吃我剩下的东西。没关系,你不会说甜言蜜语,以后这事情都交给我来做,你只要把饭做好就行。对了,你今天一早就去砍柴,一定累了,一会儿我赶车去卖柴。”
“你?你会赶车?”瞥她一眼,他眼中分明写满质疑。
谢萦柔嘿嘿干笑“是隔壁的王大叔,他说他一会儿要去卖柴,我跟他说好坐他的车一起去。你虽然换了便装,但是城里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你每次进城我就好担心。换我去吧,反正也没什么人认得我。”
“不行。”他断然拒绝。如果他被人认出来,大不了仗著自己一身功夫,可以马上跑掉,这丫头却是半点功夫也不会,只要被人发现,一定会被抓住。
谢萦柔眼珠子转了转,突然绕到他背后,轻轻在指尖呵了口气,伸到他腋下。
萧离警觉地问道:“干什么?”
“你要是不答应,我只有使出非常手段了。”她诡笑着,然后十指尖尖,扣到他的腋下。自从有一次无意间发现这个大男人特别怕痒之后,她就把这个当作自己对他的必杀技了。
萧离已经吃了无数次暗亏,这一次岂能让她故技重施,便反手一抓,就将她的手臂按在那里,容不得她动弹。
“哎哟,手腕好疼!你要把我的手骨捏断吗?”谢萦柔哎哟哎哟地叫,好像真的很痛的样子,吓得萧离赶紧松开手回头检视她的手腕。
趁此机会,谢萦柔一下子将双手探到他的腋下,拚命呵起痒来,萧离抵挡不住,只好也耍了一招无赖,将她重重压倒在身下。
“谢萦柔!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了!”他咬牙切齿的低吼。她晶亮的星眸闪烁著动人的光彩,凝眸望着他棱角分明的俊脸,还可以自由活动的右手悄悄抽出来,抚摩著他如刀刻般俊朗的下巴,低声说:“石头,我不想只做一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笨女人,你明白吗?我是要和你过一辈子,不是要靠你养一辈子,信我一次吧,我能完成任务的。”
感觉下巴痒痒的,她指尖的热度仿佛一把火,可以烧到他整个脸上。
“你这样就脸红了?”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别胡说八道!”萧离急忙别过脸去,想站起来,又被她一把拉住肩膀。
“脸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我看到吗?我觉得很可爱啊。”她咬著指尖吃吃笑。“好,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三秒钟里你若是不反对,就算你答应我了。”
“什么三秒钟?”他这个大明朝的人对二十一世纪的计时方法根本不懂。
就在这时,她已经快速地倒数计时“三、二、一!时间到!你答应了啊!”她欢呼一声跳起来,萧离急忙拉了她的手臂一下,将她的手一把抓在手中。
“萧离,不许你反悔。”她又开始“耍赖”
沉吟半晌,他终究拗不过那双恳求的大眼。“注意安全。”
谢萦柔再度欢呼一声,搂住他的脖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最好了!”
轻轻环住她软玉温香的身子,萧离无声地叹口气。
他曾经是杀人如麻,号称铁血冷面的锦衣卫,却栽在这个小妮子手里。
今生,他只知道一件事,她快乐了,他就幸福了。
热闹繁华的应天府市集上,王大叔乐呵呵地看着在一旁津津有味数著铜钱的谢萦柔,笑道:“阿卡啊,总共就这么二十几个铜子儿,你数好几遍了,还没有数够吗?”
她兴奋的回话“王大叔,你有所不知,这是我难得一次自己出来做买卖,赚到这么一大笔钱,当然要多数几遍,这样回去之后,我也好和我家石头好好炫耀炫耀啊。”
王大叔却说:“我看你的样子,大概家里生活不错,怎么会落得跑到我们小山沟里买房过日子?你家男人你老叫他石头,他到底叫啥啊?”
听到王大叔说萧离是她家男人,谢萦柔心里开心得很,更卖力的信口编起故事。“您有所不知,我爹啊,想让我嫁给一个有权有钱的大官,可我心里早就喜欢我家石头了,所以就和他一起逃婚出来。多亏您收留我们,还找了间空房子给我们住,否则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呢。哦,对了,您就当他姓石好了。”
“石兄弟很厉害,那么粗的树干,他两刀下去就砍断了,我们村里最有力气的小伙子都没有这个本事呢。”王大叔啧啧赞叹“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有情人就该成眷属,逃婚逃得好,反正我家空闲房子多,你们好好住著吧,外人也想不到到咱们村子里来找你们。”
“多谢大叔,这几个月多亏您和大婶照顾我们呢。”谢萦柔笑咪咪地将二十几个铜板装在自己的随身荷包里。“我要去帮我家男人买双新鞋,他这两天上山砍树,鞋子都磨破了。”
“去吧去吧,拐角就有一家鞋帽店,我在这里等你,天还早,等你回来咱们再走。”
谢萦柔于是蹦蹦跳跳地跑到拐角那家鞋帽店“老板,你这里的鞋子哪一种最耐穿?”
掌柜的笑脸相迎。“姑娘是要男鞋还是女鞋?我们这里有手工做的千层底,卖得最好了。不知道姑娘要多大尺码?”
“尺码?”谢萦柔一下子被问住,她从来都没有问过萧离是穿什么尺码的啊。她绞尽脑汁地想,又用手比划“大概是这么大的。”
掌柜的马上领悟,取来一双鞋“那大概就是十寸的,姑娘可以先买去试穿,倘若尺寸不合,可以回来更换。”
“好,多谢掌柜的。”拿出荷包,她问清价钱之后,掏出铜板一个个数给掌柜的。
正在此时,那掌柜的脸色一变,盯著她手指上的戒指,小心地问:“姑娘,您这这戒指挺别致,不知道是从何处买的?”
她一惊,不动声色地扯出笑“这不过是路边小摊随便买的,不值几个钱。掌柜的,鞋子我拿走了,多谢哦!”她付了钱,拿起鞋赶紧出了店,跑回王大叔的马车前,跳上车,连声催促。“王大叔,我们快走吧。”
坐在车尾,右手紧紧盖在左手手背上,手指下的那块凸起就是刚才掌柜问起的那枚戒指。
都怪她粗心大意,把戒指一直戴在手上没有摘下来,竟然忘了应天府到处都有那个人的买卖,倘若被人因为戒指而发现了她的行踪,那可是要招来天大的祸事了。
如果说她和萧离藏起来一是为了害怕朱棣灭口,那么第二个原因就是为了躲避那个人——金城绝。
他那双伤透了心,又极为不甘的深邃黑眸,但愿她和萧离的离开,可以让他渐渐忘记被她拒绝的耻辱和不甘;但愿在这个辉煌的大明王朝中,她能和她喜欢的人安安静静度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但愿但愿。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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