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按照寺中规矩,首席弟子需得入世。”
李莲花点头,这点他理解,见过红尘,才能超脱红尘。
只是没有人想到,他这一去,便再也未归。
“下山以后,我去了很多地方,也见过不少的人和事。”
外面的世界的繁华多彩,但那时候,他心中只有普度寺的诸天神佛。
直到遇见明珠,那个明媚亮眼的女子,在他的生命中染上最绚丽的一抹色彩。
她像是被家人宠坏的孩子,娇纵矜贵,却又率真果敢,对江湖上的一切都充满好奇。
他们的初遇,仅仅源于一碗阳春面。
那一年武林大会结束,他从山上下来,在山脚下的凉棚点了一碗阳春面。
开始点菜时,他便给了银钱。
吃过面后,那店家却又问他要银子,人来人往的,记不清楚也不奇怪。
他不愿过多争执,便再度补了银钱。
而明珠就是在这个时候跳出来的,她说她记得分明,小和尚来的时候就给过钱了,那店家不该再问他要。
说是跳出来,半点不夸张,她当真是撑着桌面,一跃坐在了他面前的桌上。
红衣黑发,明艳恣意。
太久了,他记不清那年武林大会究竟是谁摘得桂冠,只记得山脚下那一碗阳春面味道不错,还有那个美得让人晃神的女子红衣灼灼。
许是觉得他有趣,自那之后,明珠便缠上了他。
少女鲜衣怒马,自信张扬,清澈的眼底是明晃晃的情义,热烈又直白。
从未体会过人世喧嚣的小和尚在下山的那一年,遇上了他这一生的劫,动了凡心。
“我本想带着她回普度寺,向师父请罪,还俗娶她。”
郭正山轻笑着摇了摇头,“但事情,远远没我想得这么简单。”
“我们在白庄观遇袭,她身边的护卫全都死在了那一场袭击之中,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
“明珠只是她的小字,她的真名,叫锦安。”
李莲花蓦然抬眼,眼中难以掩饰惊讶之色,“你说的,莫非是……锦安公主?”
锦安公主,先帝的长公主,当今圣上的长姐。
因为自幼体弱,六岁那年便拜入了明镜台下学习医术。
听闻她在十六岁那年失踪,而后,连明镜台也彻底在江湖之上销声匿迹。
算算时日,距她失踪至今正好三十年。
三十年前的明镜台,是江湖上最神秘的医庐。
没有人知道它位于何处,只知道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送进去了就能健健康康的活着出来。
据传言说,明镜台传承于百年前的菩提药王,医术精绝,枯木逢春。
郭正山点了点头,“对。”
“派出来追杀她的人,看不出派别,但武功高强。”
“我不愿祸及师门,只得带着她离开了白庄观,一路南下去往中州。”
李莲花端着茶轻抿了一口,心下有些感慨。
白庄观与普度寺,相距不过二十里,却将这师徒二人隔绝了二十多年。
思索片刻又觉得不解,他问,“这锦安公主背靠皇家,还有明镜台作后盾,怎么会……”
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步?
郭正山笑了一声,眼底都是嘲讽。
“你说得对,一个金尊玉贵的公主,怎么也不该沦落到如此狼狈的境地。”
“但这世上的事,有时候就是这般不讲理。”
他们一路赶赴中州,就是因为明镜台所在,位于中州海外一方浮洲岛。
可等他将明珠送回明镜台的时候,遍地尸骸,无一生还。
李莲花眉头一皱,原来明镜台当初并非无故消失,而是被屠了满门。
“可知,这灭门之事,是何人所为?”
郭正山苦笑,“她本有两个家,一个再也回不去,另一个又回不得,你说呢。”
李莲花若有所思,除了师门,能让锦安公主用得上一个回字的,自然就是……
“明珠说,明镜台的灭门案,是秦公公所为,只有他知道浮洲岛的入口在何处。”
而秦公公,自然是听命于皇权。
郭正山面色有些痛苦,他又回想起了那一日。
明珠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一边是生养她的父皇,一边是情深义重的授业恩师。
师父待她恩重如山,比亲人还亲,比父皇陪伴她的时日还多。
师兄们疼她宠她,什么都依她,在这明镜台,她比在皇宫更像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她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大雨倾盆而下,将遍地血红冲刷进尘土里,她在雨里哭得声嘶力竭。
师门满门被屠,她却连报仇雪恨的斗志都没有。
她当如何,杀父弑君吗?
彼时更名为郭正山的清净看不下去,想上去劝劝她。
他说了几句佛偈,雨声太大,他不知道明珠能不能听得清。
她只是抬起眼,双目无神,在雨里被淋透。
她声音嘶哑的对郭正山说,“小和尚,我没有家了。”
说到这里,郭正山的眼眶再度红了,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明珠的父皇,晚年迷上一个道姑,听信明镜台有长生的秘宝,无论如何也要找出来。”
随着年岁越来越大,身体病重之后,越发急切的想得到明镜台的传承,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
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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