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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杀神剑不大高兴。
    好了好了,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你既然不愿意消灭那些跳蚤,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沉睡了。
    我迟疑地环视四周,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精神深处。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真糟糕,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融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魔法力。
    兰仆说得果然没错,杀神剑在情感方面的智能确实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杀神剑刚才喊我“主人”看来竟然已经认我为主了。可是它居然为了那个什么莫名其妙的“融合”就剥夺了我使用斗气和魔法的能力,到底我是主人还是它是主人?!
    虽然不想暴露身份大开杀戒,可是在三千多敌人面前我毕竟需要自保吧。杀神剑什么都没讲清楚就失踪了,该怎么处理眼前的危机呢?
    城外那支三千余人的部队,在塞维尔来说应该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部队了。如此庞大的部队居然突然深入了罗德曼家的腹地,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这一次,蒂丝穿上了一件墨绿色的射手装,显得英姿飒爽。此刻,蒂丝正神色严肃地观察着敌人的阵营。卡列勃在盛特拉姆的带领下,去督促士兵们进行守城战的准备。而脸上似乎写着老实忠厚四个字的吉姆里特,仍旧象一只忠诚的老猎犬似的紧紧地跟在蒂丝的身旁。
    就我所经历的战争而言,三千人的部队只算是小儿科。可是城内只有两百多真正的战士。就算是加上那些平民以及十四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年侍从,人数也不到三百。那些残疾的军人现在也站在城墙上准备参加战斗,在我看来,那些残疾军人应该不会有什么战斗力。形势不容乐观。
    我自言自语:“敌人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吉姆里特全神贯注地盯着城下的敌人,心不在焉地对我说道:“从主旗上看,是德鲁戈家的家主亲自率兵。另外,德鲁戈家的六大骑士这次来了四个”
    他的脸部抽搐了一下,以细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居然连‘穷凶极恶’也来了”
    与比兹堡内诸人闲聊时我曾听过这个名字。“穷凶极恶”原名凯尔,是德鲁戈家的供奉。与普通的杀手不同,他总是在战场上暗杀敌方的主将。“穷凶极恶”采用这种极为困难的暗杀方式,却屡屡成功,因而被许多人认为是塞维尔第一杀手。由于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别人就称之为“穷凶极恶”“穷凶极恶”本人对这个绰号非常满意,竟然要求别人以这个绰号来称呼他。结果到了后来“穷凶极恶”的本名反而渐渐被人淡忘。
    吉姆里特深深吸口气之后,定了定神,继续为我解说。
    “敌人的人数其实并不算多,德鲁戈家一共有八千多战士。这次德鲁戈家主亲率部队偷袭我们,只来了不到一半,也不算稀奇。”
    “什么?!”我无法理解吉姆里特的话。在塞维尔这种人口只有一百万的小公国,一个普通的地方土豪居然拥有八千多战士?
    “德鲁戈家有八千多战士?怎么会有那么多?”
    “哦,原先德鲁戈家通常战士只是保持在五千左右。可是领主大人将佣兵召集回国后,敌对的领主也做了同样的事。所以德鲁戈家现在大约有八千多战士了。”
    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三来计算,塞维尔总兵力应该只有三万才对。可是德鲁戈家就有八千,而罗德曼家又肯定比德鲁戈家的实力更强大,那么其比例肯定远远大于爱克斯大陆常规的百分之三。
    “罗德曼家有多少战士?”
    吉姆里特一脸骄傲。“很简单,按军民比例百分之二十算,主公一共拥有两万战士为之效力。除去那些正在服佣兵役的战士,罗德曼家现在可能有近一万八千战士可以随时参加战斗。”
    我被这个比例惊呆了。这样算起来,如果塞维尔与其它国家进行战争的话,初期就可以投入十几万兵力(减去必要的防守兵力)。这个数量比布雷西亚要厉害多了。在出使玛哈亚之前,虽然人民踊跃参军,但加上郡属、贵族私兵,整个布雷西亚的士兵还是没有超过十二万。想到这里,我不免又有些内疚:因为不少布雷西亚的青壮先后死在兽人和克洛斯的守城部队手中。
    这样看来,和亚斯伯爵搞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不说二十万,假如与英格兰尼或是法兰西斯打起来,有十万作战经验丰富的塞维尔战士助我,那岂不是爽呆了?
    怪不得比兹堡平民这么少呢,搞了半天塞维尔非战士的平民本来就少。佣兵之国就是好,居然可以保持这么高的军民比例。除了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之外,相信再也找不出别的民族拥有这么高的战士比例了。看来以后我得多花点功夫学习一下塞维尔的经验。不过塞维尔公国的优势与劣势同样明显。塞维尔公国主要依靠的是佣兵经济,如果对其它国家展开战争,那就必须速战速决才行。要不然,塞维尔公国的国家经济会迅速地全面崩溃。
    蒂丝走了过来,轻扯我的衣袖,将正在胡思乱想的我唤醒。她用充满歉意的眼神看着我,轻声呢喃:“对不起,把你卷入了战争。”
    我回过神,正准备回答说不必介意,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怎么弄的?蒂丝刚才说的话应该是男士对柔弱的女士表达歉意时说的内容啊!
    我对蒂丝瞪着眼睛。“大场面我见得多了,这种战斗对我来说只是小儿科!”
    蒂丝柔嫩的嘴角勾勒出美丽的弧线,将附近其他人的紧张不安等负面情绪驱散得无影无踪。
    “我知道你很勇敢,可是你没有任何斗气,小心在战斗中被流矢所伤。”
    事实上,蒂丝的话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污辱。但是好久没有享受过被美女关怀的滋味了,这种温馨的感觉,简直令我产生了醺醺的醉意。
    握住蒂丝的小手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笑。“你放心,我会尽量小心的。”
    我知道,这种灿烂的笑容再加上清朗英俊的形象,对少女有着致命的杀伤力。笑过之后,我特意用自己特殊的感知力感觉蒂丝的反应。她的心跳果然急促起来。嘻嘻,安丽丝不许我冲着无知少女这样笑,以免我做“坏事”可是,这只不过是一个笑容罢了,又不是什么定情信物,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我的联想力无限展开:如果没有旁人,心神激荡蒂丝会不会送给我一个香吻呢?
    可惜结果令我大失所望,蒂丝居然羞红着脸慌慌张张地将手抽出,将视线重新投向城外的敌军。她以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如果你能够有兰特公爵的一半好,我会给你追求我的机会。”
    狂晕。
    突然之间有点儿把持不住,有那么点心动,竟然想要制造一段小小的婚外情。可是没想到最大的妨碍者却是我自己。我怎么可能达到自己的一半好呢?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啊!
    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实捱完剩下的十个月,再和世界上最美丽、最体贴、最可爱的老婆大人玩爱情游戏吧。虽说东方有这样一句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可是问题在于安丽丝已经俘虏了我的心,而且还有卡特琳娜那个没偷到手,但是似乎马上可以偷到手的小美人要操心呢。况且,与伊莉之间的纠缠早已弄得我头大如斗,干嘛还动那么多心思自找麻烦?
    还是一门心思考虑即将到来的战斗吧。
    虽然有着绝对的地利,但敌我兵力对比超过十比一,这样的比例实在太吓人。
    另外,我虽然不至于被流矢所伤,但是如果敌军中射手的等级特别高,我的生命同样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性。弓箭手的等级越高,他们射出的箭支不仅仅是更准,更远,其速度也会更快。想到这样的问题时,我的脑海里自动出现了一个答案:两百米内的高级狙击手、两百五十米内的神射手会对我造成威胁。
    自从昏迷之后我有许多奇怪的变化。失去施展斗气、魔法力就不说了。好的方面是我可以感觉两公里以内的事物。在昏迷之前,我的感知能力还不超过五百米呢。另外,我的脑海里总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更奇怪的,这些想法总是和战斗有关。反正那些感觉或是知识从来都没骗过我,所以我也就懒得费神理会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现象。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醒来后的那些奇怪变化是因为杀神剑的缘故。
    拥有斗气或魔法力的人其生命波动与众不同,他们拥有比常人强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几百倍的生命磁场。那种东西虽然是看不见的,却像是风儿一样客观地存在着。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技巧,并且拥有足够的能力,就可以探知他人的斗气和魔法力。
    我觉得应该侦察一下敌军中是否有高级狙击手。念由心生,感应力向外蔓延,瞬间就覆盖了四周十多平方公里的面积。
    我感觉自己好象在夜间抬头观看璀璨星空,去数那无数的星星一样,大脑里顿时感到一阵眩晕。于是我放弃对生命波动较弱的生命体进行分析,只是专注于生命波动最为明显的几个敌人。
    根据敌人体内流动的斗气种类,我察觉出敌军并没有高级狙击手,只有两名狙击手。另外,白银骑士一名,青铜骑士八名,幻剑士一名,迅剑士七名,魔法师六名。
    又是一阵眩晕。老天,敌人也强大得太离谱了吧?
    目前盛特拉姆是比兹堡内战斗力最强的人,可他只不过是高阶迅剑士罢了。对付没有坐骑的白银骑士或许勉强可以多支撑几个回合,可是幻剑士比迅剑士高出了整整两个等级啊!那根本就没得比!
    考虑蒂丝拥有特制的合成弓,比兹堡内在射术方面蒂丝傲居首位,然而她目前只不过达到了高阶高级弓箭手的水准。如果敌人的狙击手使用的弓并不是特别好,蒂丝大约勉强可以与敌人的狙击手相抗衡的!可是问题在于,我并不知道敌方狙击手使用的弓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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