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兰仆的到来,使安丽丝摆脱了政务的桎梏。当安丽丝从繁琐无比的政务中解脱出来时候,却是我悲惨地沦为铁匠的一刻。
幸好安丽丝是个品味高雅的完美主义者。如果金属制品上不能流动着那种亮丽的色彩,她宁可不要。
神器上流动的光芒与一种特殊的魔力有关。而我所制作的物品之所以能够达到那样的效果,却完全只是银精的功劳。好在银精是一种极为昂贵的金属,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经过深思熟虑后,我谨慎地向安丽丝提出一个建议:为白雪制作一个精制的,流动着亮丽色彩的,并拥有特殊魔法作用的马鞍。
安丽丝歪着头想了片刻,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主意。不过,她另外要求我对多明戈留下的一套餐具进行改造。得到安丽丝的肯定答复后,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拥有一套具有神奇效果餐具可以保证我的生活质量,这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必须有所损失,那么将损失降到最低就是一种成功:制作一个马鞍所需要的银精,足以制作数以百计的饰品。想都不用想,无论剩余的银精有多少,我都会将剩余的银精全部用在改造餐具和制作马鞍。尽管对如此地浪费银精有些心疼,但是与另一种结果比起来,这却毫无疑问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改造完餐具后,我开始考虑如何制作马鞍。
在众多的贵金属中,白银的质量相对较轻。为了使白雪拥有更快的速度,在马鞍的材料方面我选择了白银。同样以玄金丝在马鞍上画上了魔法阵,而主要的魔法材料则是具有气系魔法增幅作用的无色钻石。催动魔法后,坐在白雪上的骑手几乎处于漂浮的状态。这样一来,载着同样体重的人,阿呆与白雪的速度就不相上下了。阿拉卡从他的情报网得知我的身边有一位妻子,因而此次特别带来了优质的布匹绸缎作为献给她的礼物。垫褥的材料,我从那些布匹绸缎中挑选出雪白的锦缎。刻着缕花的黄金上再镶嵌着水蓝色的钻石,除了可以帮助白雪迅速散发热量外,镫子本身也成为了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为白雪备好鞍后,使它显得越发漂亮。白雪自己也感到兴奋,昂然抬起头,咴咴地叫了一声。我和安丽丝骑上去后,白雪开始兴奋地飞奔。我们的耳旁风声呼呼地响,树木一闪一闪地向后倒退。但我们的感觉却又是那么的平稳,仿佛是走在极其柔软的地毯上。事实上,由于特制马鞍的缘故,我与安丽丝虽然骑在白雪的身上,却只是相当于施展了漂浮术被白雪牵引着向前飞罢了。
绕了很大一个圈子后,白雪终于听从我的命令回到了公爵府。跳下白雪,它便亲热地舔我的脸。作为神兽,它知道是谁制作了这个漂亮而又有用的鞍子,因而对我特别热情。
我对着一旁的安丽丝问道:“白雪都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你呢?难道不给我一个吻作为奖励?”
或许是因为卡特琳娜不在的缘故,安丽丝不再老是显出成熟聪明的模样,她搂着我,雀跃着亲吻我另一侧的脸。
在这一刻,我更加深刻地体验了爱克斯大陆的一句名谚:让心爱的女人开心,就是让自己快乐。
美滋滋地接受着美人的恩宠,我不禁有些后悔自己提出的报答方式过于保守了。“如果要求一次浪漫的床上运动呢?”
想着想着,口水顺着嘴角试图溜出来。
安丽丝看着我色咪咪的样子,飞快地跳上白雪。她歪着头,带着调皮的表情向我询问。“我想独自骑一会儿白雪,以便能够再体会一下那种极速的快感。可以吗?”
事实上,为白雪制作了这个鞍子后,骑上白雪的速度比骑上阿呆的速度还要略快一些。毕竟阿呆驼上我后最快极速下降了46%,即使是驼上重量比我轻许多的卡特琳娜或是安丽丝,其最高速度仍然会下降不少。
安丽丝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很理解,因为以前刚刚骑上阿呆的时候,我也对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非常着迷。如果不是后来阿呆死活不肯再满足我那永无止尽的要求,我或许会骑着阿呆跑上一整天。
曾经向兰仆询问过为什么会在极速的时候会产生那种极大的快感,他解释说,某些人的潜意识感到危险时,会产生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这种物质使人产生快感,并且还会上瘾。不过,还有些人在同样的情况下只会在体内产生一种叫血清促进素的物质。这些人在相同的情况下,只会感觉不适。显然,我与安丽丝都是同一种人喜欢刺激的人。
溺爱地点头答应了安丽丝的要求。当她的背影从我的视线之内消失后,我不禁为独角兽暗自祈祷:白雪,但愿你也能产生那种叫多巴胺的物质,否则你很快就能体会安丽丝恐怖的一面了。
政务由兰仆去解决了,而安丽丝也找到自己的乐趣了。我该干些什么呢?
看起来还是得去骚扰兰仆。安丽丝处理政务的时候不许我打扰她,但兰仆就不同了。他不仅可以一心二用,甚至可以一心多用。
走上二楼,兰仆正在我的办公室处理公务。他那轻松写意的模样在我看来显得很嚣张。兰仆对每张文件只是轻轻一瞥,然后便在上面飞快地写下意见或是批示。安丽丝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和兰仆比起来,却只能算是蜗牛。
我假惺惺地对兰仆说:“辛苦了。”
兰仆大笔一挥,然后抬头对我微微一笑。
“主人,真巧,这些积压下来的工作我刚好处理完了。”
我瞪大眼睛不知道说什么。虽然知道兰仆应该列入怪物一类,但有时候他还是会给我很大的震撼。那些积压的文件如果由安丽丝来完成,至少需要十几天。如果由我来做,一辈子也完成不了当然,我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能力方面的原因,我只是不愿意做这些事罢了。
兰仆的声音把我唤回现实。“主人,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从背上抽出杀神剑。“兰仆,这是我从兽人那儿弄来的杀神剑,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三。这把剑对魔法有极大的增幅作用,而且,当我握着杀神剑的时候,居然还能够射出黄豆大小的终极圣斗气,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
杀神剑在剑鞘里很平凡,但是抽出来后,整个房间内都充满了凛冽的杀气。兰仆眯起眼睛盯着杀神剑,微微动容。
“这把杀神剑是用宇宙中最为先进的技术所制造出的全自动智能武器。主人,其实你握着杀神剑发出终极圣斗气,是一种错误的用法。正确的用法应该是与这把剑建立起心灵联系,催动它发出激光。”
我不满地嚷嚷:“兰仆,你脑子坏掉了?什么全自动、智能、激光的?我全都听不懂!”
“对不起,主人。看到杀神剑后,我过于激动了。这把全自动智能武器有一个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而我的自动补充能量装置损坏了,所以上回不得不离开主人去异界补充能量。在没有自动补充能量装置的情况下,补充能量的速度特别慢。可惜在现在条件下我无法制做出这种装置。说实话,我很想将这把剑上的能量补充装置拆下来安在自己身上。”
虽然对自动补充能量装置这个词不理解,但是我至少可以弄明白一件事:兰仆似乎是想把杀神剑给拆了。我赶紧将杀神剑放进剑鞘,然后将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兰仆看见我一脸戒备的模样,不由地失笑。“主人,能量补充装置对我而言确实很有用,但我怎么会拆掉你所喜欢的东西呢?而且,杀神剑对主人而言非常重要。主人,你握着这把剑的时候,是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我想了想,点头。“是的,与敌人拼杀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自动出现很巧妙的格斗技巧。按照这些技巧,我总是能够一招制敌。”
兰仆嘿嘿地笑。“要不,怎么能够被称之为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呢?哦,对了,你不知道什么叫全自动智能激光剑。这么说吧,智能与智商有一定的相似。我也应该算是某种全自动智能物,当然,就智能方面而言,我的级别比这把剑要高上许多。”
“我,可以告诉你许多方面的知识。而这把剑,只是在格斗方面拥有完善的数据库和少许智能。当你握着它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最有效的格斗技巧。另外,它还可以发出激光。当然,目前你还没有完全掌握这把剑的使用技巧。当你完全掌握后,在格斗方面你就可以超过我了。事实上,全自动智能激光剑分为s、a、b、c、d、e、f八个等级。这把剑,属于最高等级,s级。而我的格斗能力,在格斗方面,只不过是b级。”
在格斗方面能够超过兰仆的水平是什么样的成就啊?
我不可救药地陷入了痴呆状态。
“主人,主人!”
兰仆很不礼貌地在我耳旁大声地喊,差点震破了我的耳膜。我非常不满意地捂着耳朵,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主人,这把剑的技术含量超过了我原来世界的科技水平。也就是说,我无法帮助你更快地掌握这把剑。”
我感到呼吸困难,差点没晕过去:兰仆这么大声地将我从白日梦中唤醒,我还以为有什么好事呢。
“不过。”兰仆神秘地一笑。“上回我帮你改造过身体,主人你现在的身体结构属于宇宙通行标准躯体。只要时间足够,你最终可以完全掌握这把剑的正确使用方法。c级以上的格斗武器,与使用者建立心灵联系,也就是说承认使用者为主人后,便可以离开使用者后自动杀敌。”
在古东方传说中,神兵有一种使用方法被称之为祭。当仙人祭起神兵后,便和兰仆形容的情况差不多。
我赶紧抽出杀神剑,大喊一声“祭”然后将杀神剑抛向天空。
让我失望的是:杀神剑刺破天花板后,又掉了下来。如果不是因为我慌忙接住它,它即使不砍中我的脑袋,至少也会刺穿地板掉到一楼去。
苦着脸,我握着杀神剑望着被弄坏的天花板发呆。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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