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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有一件事,如果不做,你的女朋友会恨你一辈子;而如果你做了,可能致使你们俩同时丧命。那么这件事,你做还是不做?请说明原因。
    大陆历2035年圣华学校社会公共系伦理讨论题
    太阳即将落山,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皇家近卫骑兵的尾随下,阿拉斯无法派出斥候。现在得赶紧派几个斥候探探。阿拉斯连忙向部下们吩咐我的命令。
    望望身边站得乱七八糟的队伍,我的心里也乱糟糟的。他们经过激烈的战斗,现在好不容易得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或躲或坐休息一下本来也是人之常情。无奈我知道敌人随时会到来,在这种条件下,休息片刻还不如强打精神坚持。以前兰仆给我讲课时说过,古东方有个战例:一方原地迎战,另一方急驰而致。原地迎战方首领作出好心的样子要求对方先休息片刻。急驰方首领没察觉其中的阴谋,于是休息了一刻钟,结果反而被人少的原地迎战方打败了,原因便是劳累后休息片刻会更使不出力气,战意更低。
    一支队伍优秀的领导者自然是带领他们走向胜利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必然条件。领导者再优秀,队伍的素质如果很差,那也很难取胜。兰仆说古东方有个极优秀的人,叫亮。诸葛。但是如果他的手下没有关、张、赵、马、黄五员大将,那也将巧媳难为无米之炊。在荆州之役,因为他的主人刘与他意见不和,没有听从他的意见,而手下常规部队太少,却有十万战斗力接近为零的平民,结果也大败了。我现在呢?望望克洛斯和阿拉斯,他们也还算勉强,布莱克本、马迪尔、乔却都是生死未卜。再看看那些塞斯兵,如果只是初期的不到三百人,或许命令他们站直了准备迎战可以达到效果,但后来加入的人太杂乱,根本还没训练好。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借着月光,我又深情地望了伊莉一眼。现在的结果,实际上是我懦弱的选择。伊莉不肯离开,如果我强行将她带走,她一定会恨我一辈子;而现在我选择留下来,大家的生存机率都不会高。我害怕一辈子面对她怨恨的眼神,宁愿依着她哪怕明知她这种决定大错特错。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紧紧抓住了我。如果我拥有强大的武力后盾,对于伊莉此时的决定就不会充满无力感。她要等待殿后的人,我可以派十员大将,十万大军迎击英格兰尼人。甚至英格兰尼属于我统治,我只需要命令英格兰尼退出塞斯国就可以了。可惜这仅仅是作梦。我还有明天吗?
    突然间,我想起一首兰仆教我的词。
    钗头凤群英聚,天将崩,执弓逐鹿箭纷乘。山棱嵊,河几深?欲歇片刻,却道不能。争!争!争!
    经沧桑,霸数更,沦贼者病魂常恨。夜阑珊,又临阵。白鹿乍现,加鞭狂奔。胜!胜!胜!
    (注:此处为一硬伤,但我不管,这是偶的劣作。如果叫我把词翻译成白话文,那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如果能够活下去,我一定要把塞斯军训练成一支高质量的军队。绝对不允许军队里有任何不和谐的声音。然后,我一定要成为大陆的强者,这样才能好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唉,活下去。我苦笑。向克洛斯招手将他叫过来,他虽然是一个魔法师,却对当公爵近卫的队长非常热衷。
    “等会儿敌人来了,我冲向敌阵时,你就率着近卫队掩护伊莉突出重围,明白吗?”
    克洛斯脸上现出犹豫的神情。“主公,你难道准备可是我是你的家臣,怎么能够掩护别人而不理主公呢?况且马迪尔和乔都不在主公身边。”
    我拍拍克洛斯的肩“你很让我满意。第一,你并不笨。第二,你仍旧把主公的安危放在其他任何人之上。”看到克洛斯窘迫的神情,我苦笑。“没办法。难道我很喜欢自己找死吗?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多大的活命机会。搞不好现在英格兰人对我的兴趣比对伊莉的兴趣还大些也说不定。而我又不可能扔下伊莉独自逃生,只有拼命缠住敌人了。记住,到时候哪怕将伊莉敲昏也要带走她,如果你稍一犹豫,大家就会死在一起了。我相信你愿意陪着我战斗,但伊莉如果没有一个甘心为她赴死的有能力的人在一旁保护她,我不认为她会有任何生存的机会。记住了,一定要尽力保护她,将她救走!”说完,我盯住克洛斯的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克洛斯的忠诚自然令我高兴,如果他此时只是假装答应我,到了关键的时刻却留下来陪我,那可真要坏事了。那样我还不如向公爵近卫队的副队长交待这件事。
    克洛斯犹豫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迎视我的视线对我说:“主公,我会以生命保护好伊莉公爵。如果听到你战死的消息,等到塞斯复国后,我一定去另一个世界找你,继续做你的家臣!”
    我心里骂道:这个臭小子,等塞斯复国得等到哪年哪月啊?也不怕我在另一个世界寂寞。转过头,为什么我的鼻子有点酸呢?多好的家臣!不知道马迪尔和乔现在怎么样了。如果我所料不差,他们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了。算了,便宜这臭小子,有那两个陪着也算不错了。克洛斯还是留在这个世界替我保护伊莉吧。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不会来的,怎么等也等不来。在斥候报告后的十分钟后,出现在我们视线里的是至少四千名英格兰尼人。我回头望了望部下们。虽然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没有露出丝毫怯色,但站得乱七八糟,简直象一群乌合之众。也很难怪他们,他们现在能够站起来其实也算不容易了。想必他们现在每个人都全身酸软,没有丝毫力气吧。能够站起来死掉,而不是躺在地上被人屠杀,总算还顾忌着塞斯公国的形象。
    我现在发觉英格兰尼人都很喜欢说废话,如果我发现对方乱七八糟的阵形,为免夜长梦多,早就指挥大军冲锋了。可是此时英格兰尼人的队伍中有个人骑着马出来了。“我,英格兰尼征西元帅扎吉。雷洛公爵。请兰特公子出来相谈。”
    低声吩咐旁边的传令兵:“叫他们尽量排好阵形,等会儿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然后我骑着阿呆向对方走去。望向对方的将领,仔细一看,结果高兴坏了。没想到在临死之前居然将爱克斯大陆三大名马全都见识到了。闪电是汗血宝马,排名第一。托蒂骑的是照夜狮子马,排名第三,现在面前的是豹爪猴头马,排名第二。其实豹爪猴头马在速度上还比不上照夜狮子马,但它极凶猛,近身时可以伤害别的马匹。除了汗血马外,别的马都怕它。汗血马之所以不怕它,是因为汗血马虽然温顺,但发起怒来,一踢就可以踢断豹爪猴头马的肋骨。
    对方的将领有些生气了。“兰特公子,你的贵族礼仪难道是看马不看人吗?”
    我连忙抬头向他道歉:“对不起,因为第一次看见豹爪猴头马,所以出丑了,请见谅。”对既对,错既错,该认错时还是要认错的。扎吉摸着胡子哈哈大笑起来。“兰特公子眼力不错。豹爪猴头马属于爱克斯大陆排名第二宝马。不过公子的猞猁更是世间至宝,老朽这宝马在别人面前还算珍贵,在公子眼里,恐怕也只是一般吧。”这时看着对方,我觉得对方好面熟,又一想,托蒂也姓雷洛,他们肯定是亲戚。“请问元帅大人有什么指教?”聊天的时间越长越好,那样塞斯人体力恢复得越多。虽然仍旧对战局起不了扭转的作用,但总归会强一点。
    “我不知道公子如此天纵英才之人物为何在此绝地等待我大军到来。不过此时情形明朗,不知公子有何想法?”
    在双头河汇合是我的错,但留在这儿等死可不是我的想法。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不必对他解释。
    “绝境之人,还能有什么想法呢?但求决一死战罢了。”
    “不然。公子放过小儿一条生路,我也愿意放公子一条生路。公子只要向我投降,我保证你的爵位不失,甚至还可以向国王禀报,加封你的爵位。”
    唉,要是这个老头现在能够和我详细商讨一下加封爵位的细节就好了。那样又可以多拖延一下时间。可惜是异想天开。如果我在战场上和他谈这个,塞斯军的士气马上就会崩溃,那伊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活捉然后做英格兰尼五王子的妻子。
    “可不可以保留伊莉公爵的爵位,然后将她下嫁于我呢?”
    “这不行。”扎吉元帅一口拒绝。“我给你一刻钟时间考虑,如果到时候你不回答,我只好进攻了。”说完,他纵马回到阵中。
    骑士,确实是一位骑士,居然多给我们一刻钟时间休息。
    我回到阵中宣布:“大家好好休息,一刻钟后迎战。”
    英格兰尼人既守时又刻板。一刻钟后,扎吉二话不说,就发起了进攻。
    我没有魔法师,部队不到一千人,又都是些疲惫之军,何况之前还不知死活地休息过。怎么打呢?只能听天由命了。我用力的拥抱阿呆的脖子,用脸狠狠地贴着它的脑袋。想到即将和它分离,我实在很难受。其实骑着它突出重围并不困难,但这更是问题所在。我必须极力克制求生的**从容赴死。老天对我真是残酷!
    我轻轻对阿呆说:“你使一个最厉害的魔法让我瞧瞧吧。”
    阿呆一声怒吼,一个范围可以笼罩英格兰尼前锋轻骑兵部队的特大地狱烈焰扑向了敌人。这时候我又胡思乱想地羡慕起阿呆来。如果我现在使用一个四级魔法,加上准备时间大约需要一分钟。听说使用禁忌魔法,即使是魔导师也需要至少十分钟。而阿呆使用什么魔法都只需要一吼。以后有办法真正交流了,我也要学猞猁语。
    本来为了防备敌人的魔法,冲锋时一般有会飞行术的魔法师随队飞行为他们提供保护。但为了节省魔法力,总是在察觉敌人阵地产生较大魔法波动时才会制造结界。这时候英格兰尼人的魔法师根本没想到一个威力巨大的四级魔法在瞬间就可以产生。五百前锋部队加上天上飞行的二十个魔法师一下子只剩下了两百多人。
    这时间轻骑兵部队离我们只剩下一百米了,虽然不知道部下们能否跑得动,但我还是斜举起长矛高呼:“冲啊!”趁着轻骑兵们队形正混乱,士气正低落,不占占便宜太对不起他们。况且此时不冲,等他们稳住了,即使他们只有二百多人,我的疲惫之军也未必能挡得住。在冲进敌阵前,我匆忙间大喊:“克洛斯,开始行动。记住对我的承诺!”
    在最初的接触中,我们还略占上风。可是等到英格兰尼大军加入后,就变成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部下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在冲杀了大约半个小时后,我被一大群敌人包围,但他们并没有向我进攻。我气喘嘘嘘地看四周,已经没站立的塞斯人了。也不知道伊莉他们逃走没有。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兰仆输给我的所剩无几的能量也全部用尽。身上受了好几处伤,虽然都不足以致命,但光流血也可以把我流死了,可恨的英格兰尼人自然不会让我从容包扎伤口。阿呆虽然是魔兽之王,但在三个黄金骑士、十几个白骑士的合击之下,身上也到处在流血。我从阿呆身上滚下来,半倚在它的身上为它挠了挠痒。“阿呆,营地里还有一瓶酒,你去帮我取过来。”阿呆摇摇头。虽然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我仍然看见了魔兽之王眼里流出的泪。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真讨厌猞猁会有那么高的智慧。如果稍微笨一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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