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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侯君集和云家大小姐

    岳州的官军和水贼在风雨里对峙,好像谁都没有抢先发动攻击的欲望,雨季里没办法施工,只能等到雨季过去,才会真正的见分晓。谁都知道洞庭湖里有水贼,但是谁都不会想到水贼居然会有五万之多。
    知道的人都闭口不谈,不知道的人都在欢庆自己家在新城已经有了一大块产业,回京的李承乾把岳州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汇报给了自己的皇帝父亲,李二哑然一笑,就绝口不提岳州的事情,开始把注意力关注到了草原人的身上。
    侯君集是一个能把皇帝旨意应用到最大限度的人,带着大唐陇右十三州的府兵和草原上的仆从军,一遍又一遍的来回扫荡,大军到处寸草不生有些夸张,屠刀上的鲜血从未干涸过倒是真的,他很享受这样的杀戮,这个个漠北哄传着侯魔王的恐怖事迹。
    他清晨要吃两个少女的心,中午要吃四个强壮男人的心,配以鲜血,晚上不吃人,他需要换口味,吃掉一整头牛之后,就要六个最美的少女侍寝,不合心意的会成为他早上的餐点。人的名,树的影,所到之处无不竭尽所能的孝敬,当然,也有例外。
    阴山下的一个牧场,肥美的牧草笼盖了整个大地,大地上到处都是盛开的格桑花,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在前面奔跑,后面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紧紧追赶。
    四岁的小女孩正是调皮的时候,小短腿轻快地在草地上移动,那里是一个老妇人能够追的上的,气喘吁吁地老妇人双手扶着膝盖大声的呼唤:“小娘子,小娘子,小暮,小暮,快回来,你母亲亲就要回来了,小心她揍你。”
    云家大小姐云暮毫不理会,继续往坡顶上跑,花裙子上很快就被草丛里的狗刺种子爬满了,直到坡顶才停下来,两只小胖手聚拢在嘴上,啊哦啊哦的大叫。
    “这是招狼呢?”宦娘好不容易上了坡顶,宠溺的抱着云暮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一下,又抱着在胖脸蛋上亲了又亲。看到身上爬满了狗刺的种子,就帮她一颗一颗的往下摘,头发上也有,有的勾在头发上,沾的很牢,往下揪难免会很疼,小脸一抽一抽的,但是绝对不会叫出声。
    宦娘怜惜的抱着丫头嘀咕:“好好地侯爷家的千金,就该养在闺房里,怎么就被弄到草原上来了,现在倒好,成了野丫头,到时候回了家,怎么跟侯爷交待哟。
    侯爷那么大的一个学问人,要是知道闺女成了这个样子,还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那日暮也真是的,你回草原就是了,怎么把孩子也带回来,侯爷临去战场的时候,抱着闺女走了半夜,谁看见谁不心酸,侯爷把你已经惯得没了样子,这种事都会答应,祸水!“
    “我不是祸水!我娘亲才是!”云暮总是能从宦娘奶奶这里听到祸水两个字,也知道不是好话,因为娘亲听到这句话,总会哈哈大笑,还鼓励自己也做一个祸水。
    “好,好,小暮才不是祸水,你母亲亲才是,明年开春咱们就要去长安看你爹爹,到时候小暮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文文静静的小娘子才是你爹爹最喜欢的,不要学你母亲,整天就知道放羊,一个有品级的夫人,怎么就撂不下放羊的鞭子。”
    云暮听到宦娘奶奶提到了爹爹,转身就抱住宦娘的脖子奶声奶气的问:“我爹爹是大英雄么?他能摔倒草原上最壮的牛么?”
    “当然,你爹爹当然是大英雄,草原上的英雄都要听他的,他有好多,好多的大船,比我们住的驼城还要大,当初他带着这些大船,到最远的东方去打仗,打下了天底下最难攻克的大城。
    他还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院,听说现在啊,闺女也能进去,将来小暮也要进去哟。“
    “我喜欢爹爹,他在哪?”小暮的一句话让宦娘鼻子酸了好久,四处看看,找到了长安的方向,就指给云暮看:“长安就在那里,小暮到了长安就能看到爹爹,爹爹最疼小暮了,你小的时候,他整夜整夜的抱着你,看不够。”
    宦娘伤感,云暮可不会伤感,很快她的视线就被天边的一道黑线吸引住了,指着远处让宦娘看,宦娘一看大惊失色,从大地微微抖动的情况来看,这一定是一大队的骑兵,看不清楚旗帜,只能抱着云暮就要退进灌木丛。
    “宦娘不要担心,是侯大将军的骑队。’两个黑衣的老汉从山坡的另一边走了过来,其中一个抱起来云暮,就要下去。
    云九已经笑容满面的在营地门口等待侯大将军的到来,刚才有信使到来,说侯大将军要来看看云大丫头。
    那日暮的身份还不够侯大将军亲自来拜访的,大将军只有打着看孙儿辈的借口来到云家的牧场做客,那日暮连见礼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两位家臣才会来接云暮,这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不害怕侯大将军的人物,每隔一段时间,老侯只要路过阴山,总会来看看云大丫头,这一回也不例外,心甘情愿的前来接受勒索。
    云家大小姐两只小手抱在胸前,站在一个木头台子上笑嘻嘻的看着大队的骑兵涌进营地,披着暗红色披风的老侯骑着一匹骏马哈哈的笑着从木头台子上经过,云丫头一纵身就跳到了侯君集的怀里,搂着侯君集的脖子甜甜的喊了声:“侯爷爷。“乐的侯君集咧开大嘴大笑起来,高举着云丫头奔驰了一大圈子这才下了马。
    侯君集的规矩很大,云丫头可以随心所欲,其他人就没有这个权利了,云九,宦娘,早早的跪在地上迎接,看到两个黑衣老汉直挺挺的站在门边,眼睛一直看着云丫头,就立刻清除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只有家臣才有这样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家臣才是一个家族的中流砥柱,侯君集那里有不清楚的。
    “丫头,你爹爹还真是疼你,居然把家臣派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了,人家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你小小年纪,就有了了不起!”说完就抱着云暮进了大帐。
    侯君集毫不客气的坐到了主位上,把云暮放在自己的身边,两位家臣坐在下首相陪,宦娘轻手轻脚的帮侯君集解下披风,除去了头盔,端来净水,伺候着洗了脸,又浸湿毛巾将侯君集身上的铁甲,擦拭了一遍,这身盔甲是云家特意给侯君集量体打制的,甚是合身,也只有云家制造的盔甲能够用水擦拭,别家的铠甲这么做,早就生锈了。
    云暮围着侯君集不停地问这问那,最离谱的是问侯君集今天吃过人了没有,她家只吃羊咩咩,不吃人,老侯会饿肚子的。
    别人这么问老侯早死了八遍了,可是这话从云暮嘴里问出来就让老侯得意了,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嘿嘿笑着说:“最香,最甜的其实就是丫头你,不如把你给侯爷爷充饥如何?“
    “不好!我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个臭娃娃,不好吃,侯爷爷还是吃羊咩咩,宦娘奶奶做的奶渣也很好吃,不吃丫头。”
    小人儿的小狡猾又惹得侯君集大笑,招招手,把丫头抱进怀里,拿胡子扎了好几下才松开,草原上风云激荡,情势瞬息万变,漠北草原的干系都担于一身,只有到了这里,侯君集才能放开心扉,尽情的休憩一阵子。
    云九端着一壶刚刚冲泡好的热茶低着头走了进来,木盘上还有几样点心,很是简陋,这里是草原,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东西了。
    毕恭毕敬的放在侯君集面前,就低头垂手的伺立在帐篷口,随时等候召唤,云家的好茶侯君集也有,可是总没有在云家喝的舒坦,宦娘斟满了一杯茶,放在案几上,侯君集轻轻地砸了一口,茶水的温度很合适,正是入口的好时候,一口热茶下肚,浑身都感到舒坦,喝了一杯茶,侯君集就问云家的家臣:“云侯最近在做什么?身体可还安康?”
    这就是正式的问候了,本来没有长辈问侯晚辈的,但是因为家臣的缘故,侯君集问的是云家的家主,不是那个自己随时可以修理的晚辈。“
    老孙俯首回礼说:“蒙侯公动问,主上身体安康,临来之时,主上吩咐门下一定要替他问候侯公,主上亲自选好了礼物,要我等必须当面献给侯公。如今家主正在洞庭湖准备与水贼大战,想来用不了多少时候,就会有捷报传来。“
    侯君集点点头说:“以他的本事,一群乌和之众还是会手到擒来的,无需担忧,不知道他给老夫带来了什么礼物,老夫帮他在草原上看护他的宝贝女儿,礼物轻了可不成。“
    云丫头此时正忙着吃自己最喜欢的桂花糕,没工夫理会这些大人说些什么,小胖手左右开弓,忙的不亦乐乎。
    家臣老孙双手奉上礼单,就退回座位,看侯君集是否对家主的礼物满意。
    “五十坛三年陈的好酒?不错,秘制的风干肉?想来味道不错,只是,这罐头又是何物?别管别的,先把罐头拿上来,既然是吃食,哪就一定不错,你家的主子,别的马马虎虎,但是论到吃,他绝对是祖宗积级的人物。“
    “(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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