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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 第612节

    李逸见他迟迟摆不好,就上前随手将菜心和莲叶摆在了盘底。
    但奇妙的是,李逸随手放的位置,却比他挪来挪去,放了半天的位置顺眼得多。
    这种感觉就像是画龙点睛,只是随手一挥,美感自然而然的就出现了。
    这让戴陇感受到了一种近乎被降维打击的无力感,他忽然发现自己做了一辈子的厨师,居然不会摆盘了。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那些菜心和莲叶,李逸并不是随手摆放的,而是遵循着古代水墨画、国画的布局理论,所营造出的艺术感。
    而这也是张东官给乾隆做了将近二十年菜后,学到的一些粗浅的画技理论罢了。
    张东官作为乾隆最喜欢的御厨,受到的要求也是要比其他御厨更加严格的。
    除了味道之外,乾隆还要求他做菜时要赏心悦目才行。
    而这个赏心悦目,就比较唯心了。
    乾隆对美学的追求,虽然被后人诟病,说他是土味审美,就喜欢花团锦簇,华丽繁复的花纹,金碧辉煌的装饰,各种宝石镶嵌、金银錾刻,活像个暴发户。
    但作为以简约大气,追求意蕴留白的雍正帝的儿子,乾隆对于这种意境之美,也是了解很深的。
    所以,张东官在做菜之余,也在研习书法绘画。
    虽然笔下功夫差了点,但在做菜的时候,他却能够根据不同的审美,做出或是花团锦簇,或是清爽留白的菜肴来。
    而这种摆盘,只是其中最粗浅的应用罢了。
    第708章 熊掌
    “逸哥,熊掌来了。”
    吴垒端着汤桶,送到了李逸跟前。
    听到他的话,直播间里,很多观众都开着玩笑,发起了弹幕。
    “什么?熊掌?”
    “是真的熊掌吗?”
    “喂?警察蜀黍吗?我要举报,这里有人吃熊掌。”
    “熊熊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熊掌?”
    切着猪拱嘴的赵炆卓听到后,也冲熊鑫鑫打趣:“鑫哥,切的时候当心些,小心你的熊掌。”
    “信不信我给你一掌?”
    熊鑫鑫笑骂了句。
    前两天的食材准备他们也在帮忙,都知道李逸说的熊掌,其实就是猪蹄。
    熊掌是古代八珍之一,也是八珍里名气最大的一个了。
    《孟子》里的那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成功的将熊掌的珍贵刻在了后世之人的记忆深处。
    当年的楚成王在临死的时候,都还想着再吃一次熊掌,“虽死不恨”。
    但和象拔一样,熊掌也属于违禁食材,已经没办法再烹制了。
    不过也和象拔一样,熊掌也可以用猪蹄来替代,做成仿制菜,也同样可以吃出熊掌的感觉来。
    李逸打开了汤桶外侧缠绕的保鲜膜,掀开了汤桶盖子,一股浓郁的花雕酒香就涌了出来。
    吴垒离得近,闻了一口,顿时脸就红了起来。
    这种高浓度的酒精蒸汽是很容易上头的,酒量差的人,闻一下就有可能醉了。
    嗅到这股酒香,戴陇也来到了近前,向汤桶里看了眼。
    汤桶中的卤汤上方飘着一层油,下方黑漆漆的卤汤中,一只只深红色的猪蹄浸泡在其中,若隐若现。
    嗅了嗅酒香,戴陇满意的点了点头,笑道:“熊掌就是要用花雕,而且要舍得用才行。”
    “对。”
    李逸应了声:“不放够压不住那股腥气。”
    戴陇闻言一愣,好奇问:“你做过熊掌?”
    “没有。”
    李逸当即否认:“我看书里是这么说的。”
    早在他出生之前,黑熊就已经被列为保护动物,禁止买卖了。
    他要是说做过熊掌,那真就出问题了。
    听到他的解释,戴陇也没有多问。
    李逸的岁数放在这里,就不可能做过熊掌。
    “我是做过熊掌的。”
    戴陇笑呵呵的说道:“我年轻的时候在东南亚的酒店当厨师,那里做熊掌是没问题的。
    熊掌处理起来是很麻烦的,要先发它,再蒸,拔毛剥皮去骨,再用小火炖,一直炖出胶质来,所以最少也要提前一星期订才能吃得到。”
    听着他的讲述,一旁的吴垒咽了口口水,忍不住问:“那熊掌……好吃吗?到底是什么味道?”
    他的问题也问出了直播间观众的好奇。
    “虽然没什么吃的兴趣,但确实有点好奇,听说熊掌可以把牙粘下来,是真的吗?”
    “其实就是猪蹄的味道,可能还没猪蹄好吃呢!”
    “不懂别瞎说,八十年代以前还能吃到熊掌呢!熊掌比猪蹄肥厚多了。”
    “那得是野生熊瞎子的右前掌,冬天熊瞎子就是靠舔右掌熬过来的,熊瞎子的唾液会渗透到右掌里,让右掌更肥,所以右掌卖得最贵。”
    “那万一熊是左撇子呢?”
    “这个熊掌啊,吃起来像肥油,但没那么腻,又像厚唇鱼烂乎的牛筋。
    但有一条,吃完必须用热手巾擦脸,否则嘴就给胶上了,张都张不开。”
    “小辫刘:光发它就两整天,拔毛一整天,小火煨它两天一宿,我愣是不敢合眼,怕它烧干了。”
    “听说在霓虹国,吃熊掌是合法的,霓虹国熊很多吗?”
    “霓虹国不是熊多,是为了保护当地的原住民猎人。
    霓虹国当地有一种传统的冬季猎人,叫又鬼。
    他们是霓虹国当地的原住民阿伊努人,主要活动在青森县和秋田县之间的白神山地森林里。
    他们靠农耕和狩猎为生,住在山榉木森林的小村庄里。
    他们会在春季和夏季从事农业种植,在冬季和初春结队在森林猎熊。
    到了现代,他们还是有狩猎的传统,但已经放弃捕猎鬣羚了,不过还是在继续猎熊。
    他们是有猎熊配额的,每年可以猎杀上千只熊,霓虹当地吃的熊掌就是来自于他们猎杀的熊。”
    “卧槽!大佬牛哔啊!”
    “还有这种事?等我有钱了,去霓虹国吃顿熊掌。”
    “一份熊掌好像得五六千。”
    “对不起,打扰了。”
    戴陇看着显示屏里的弹幕,笑了笑,随即抬手指了下汤桶中的猪蹄:“熊掌的口感和猪蹄很像,但吃着还没猪蹄过瘾,不划算的。”
    李逸用漏勺捞着猪蹄,没有开口。
    戴陇是人精了,知道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
    这是在国内,他肯定不会明说熊掌是什么味道,只会说口感如何。
    但小孩子都知道,那些珍稀食材之所以被列为珍品,自然是有着独到之处的。
    古人的味觉和现代人没有区别,自然分得出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
    只是那些食材在古代就物以稀为贵,到了今日就更珍稀了。
    国家出台法律是为了保护物种多样性,是绝对合理的。
    不过要论味道,熊掌和猪蹄也的确是不一样的。
    羊肉,猪肉的味道都截然不同,更何况熊肉呢?
    熊掌的确有着熊类自身的特殊味道,但在烹制的时候,为了压制这种腥味,需要用到大量的黄酒和香料进行去腥增香。
    所以在吃的时候,它本身的味道已经很淡了,更多的是酒香味。
    这种用大量香辛料烹制的菜,区别的确已经没有那么大了。
    如果用同样的方式进行烹制,熊掌的味道可以达到95分,那么猪蹄的味道绝对是可以达到85分的。
    但这十分的差距,却代表着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获取量,几百上千倍的价格差距,以及不可挽回的高昂代价。
    所以两相对比起来,吃熊掌在如今绝对是件得不偿失的事。
    哪怕是合法,花一份熊掌的钱,都能买几百份猪蹄了,也根本不划算。
    除非将来某一天熊类养殖业变得发达了,价格被打下来了,说不定熊掌也会像其他肉类一样,走上每家每户的餐桌。
    然而,即便有那么一天,李逸也宁可吃猪蹄,也不吃熊掌。
    因为就像戴陇说的,做熊掌那叫一个麻烦,得有经验才行,不然根本处理不干净。
    况且做就他一个人做,吃就一堆人吃,靠!
    有那功夫,炖几锅猪脚,几十个人都吃饱了,何必浪费那时间呢?
    第709章 燕窝=智商税?
    李逸准备了两道熊掌菜,也就是电影里的【踏雪寻熊】和【一掌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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