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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为了掩饰,他举起茶杯放到嘴边,猛的灌了一口。
    他的糗样哪里能逃过王田氏的眼睛?
    不过王田氏并没有嬉笑点明,装作没有看到一般,转过身,缓缓的走向了桌前由高级红木精雕细琢的椅子。
    不用正面面对王田氏,张少杰胆子大了许多,抬起头,仔细打量这个妇人的背影,这才发现此女略显丰腴的身子,妖娆无比。
    王田氏似是背后张了眼睛一般,身子侧了一半,用眼角瞟了这边一眼,吓的张少杰赶紧移开了目光。
    他有些搞不懂,以前未尝过男女之事时,为何只是对女人的身体有些好奇,再无其他,而自那夜与青楼女子欢好过后,却总会不时的用目光偷偷打量身旁女子敏感的部位。
    尽管他知道这么做很是孟浪,但却控制不了这种下竟识的动作,并且,并且到了晚间睡觉前,他还会回忆起那夜在半醉半醒间,与那名女子肢体交缠,鱼水交*欢的火热场面。
    想到这些,夜间空虚处,翻来覆去,通体躁热,孤枕难眠。
    “少杰,来,这边坐。”王田氏双手交握在小腹上方,缓缓的坐在了椅子上,动作优雅,落落大方,显得甚是端庄贤淑,与刚刚在另一间屋子打王蒙时,判若两人。
    张少杰应了一声,坐在了桌子的另一边。
    四方的红色桌面光滑如镜,上面放了一个精致的茶壶,与几个小巧流光莹莹的杯子,即便是张少杰是个武夫不识货,也知道这些必定是高档的器具,个个价格惊人,想起刚刚进屋时,心中莫名升起的自惭形秽,他猛然一惊,难道她真的似王蒙先前所说那般,是因为贪恋荣华富贵,这才扔下自己等人,不告而别?
    不是的,她不是这样的人!随即,他的心底反驳了一句,可不是这样,她又如何能甘心去林府做一房低贱的小妾?
    她是为了买那一根老山参……
    大脑中,两种极端的思想在剧烈的争斗,引的张少杰头疼不已,这时,王田氏再次开了口,
    “少杰,好男儿志在四方,自是应当奋发图强,期待有朝一日能身居高位,方不悔苟活于尘世之间,妾身刚刚也说过,只要你能寻个靠山,再凭着一生本事,日后必能飞黄腾达,怎么样?妾身这个姨母,你认是不认?”王田氏说罢美目弯成了月牙,带着一丝媚意,笑盈盈的望向了对面后生的俊脸。
    说得对,好男儿志在四方,自己一定要活出个人样来才行!张少杰大脑混乱的时候听到这一句,觉得非常有道理,若是自己有足够的权势与金钱,她定不会离我而去!
    此时的张少杰已是忘记了爷爷往日里的谆谆教导,变的利欲熏心。
    为了向王蒙效忠,从而得到帮助与栽培,张少杰没敢多想,赶紧站起身,弯下腰,恭恭敬敬的给对面的妇人施了一礼,“少杰见过姨母。”
    “呵呵,少杰果然乖巧。”王田氏冲前两步,一下就捏住了张少杰的大手,张少杰原本想要挣开,却又害怕惹恼了王田氏,俊脸微红,羞赧不已。
    瞧着张少杰害羞的模样,王田氏美到了心坎里,如此俊俏面嫩的后生,当真是便宜了她,自府中的仆人不敢再与她勾三搭四后,她也只曾与那个姓阴的总捕头偷偷幽会了几次,现在有这么一只嫩羊羔送到了面前,她真想现在就把他给吃了。
    不过想归想,她终是强忍了下来,如此俊美的后生,她得慢慢的勾到手里,享受这个过程,而且她不想让张少杰太过容易得到她的身子,不然张少杰定然不会重视她,她也知道张少杰定然会把靠山当成是王蒙,但王蒙,有她的势力大么!
    那个窝囊的软骨头,甚至能让儿子在自己的地盘上吃亏,指望他,等于指屁吹灯呢!
    贪恋的捏了两下张少杰有力的大手,王田氏就松了开来,笑道:“少杰面嫩,还会脸红呢,不过你可别忘了,自今天起,妾身就是你的姨母了,长辈拉拉晚辈的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张少杰唯唯诺诺的应了一声。
    说罢,王田氏就回到了座位上,与张少杰闲聊了起来,话题很广很杂,一本正经,这样一来,弄的张少杰还以为自己刚刚真的误会了王田氏呢。
    二人聊了不大功夫,就有下人传话,说是王蒙寻张少杰出府,去衙门里适应了解一下将来的职务。
    张少杰赶紧起身告辞,王田氏也不挽留,含笑望着他去了。
    自那天早上与王蒙当场决裂,已是过去了好几天,这些日子过的很平静,官府一方再也没有找林家的麻烦。
    挖运河的工程很顺利,在难民们齐心协力,不辞辛苦的劳作下,进展很是迅速,房屋基本上已经全部翻盖了起来,虽然质量略显粗糙,而且院落的围墙与门窗还未完工,但夜间能睡在可以遮风避雨的小屋里的,难民们已是非常的满足。
    这一天,林敬之与玉姨娘来到荒地没有多久,突然狂风四起,从天边卷来了一大片黑压压的乌云,瞧这阵势,雨势定然不小,林敬之与林家仆人赶紧指挥着难民们各自回家避雨,不然几乎没有换洗衣衫的难民们若是被雨水淋湿了,定然会病倒一大片。
    林敬之玉姨娘与林家的十几名护卫走在最后边,在大雨倾泄之前,多走了几家难民寻访,感受着雨前的丝丝凉意,他眉头一皱,发现了一个较大的问题。
    第二百二十章 不同的女人不同的味道
    洛城虽然地处南方,但到了深秋已是有了一丝凉意,过些日子就到冬天了,温度会更低一些,若是晚上睡觉没有薄被覆身,定然是要生病的。
    这些难民中只有五分之一左右的人家因为住址离洛城较近,带来了家中的棉被与换洗的衣衫,而另外的五分之四,除了手中有一个瓷碗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们有的是出门时没有带,留在了家里,有的则是走到半路因为饥渴难耐身体乏力,就给扔到半路上了。
    棉被的问题必须要解决,不然过几天气温再转凉一些的话,必然会病倒一大片。
    “二爷,这些难民直接睡在地面上,会不会着凉?”玉姨娘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一些难民几天前曾抽空割回来些青草,打算风干后扑在地上取暖,不过现在仍然很潮湿。
    林敬之点了点头,回道:“天气越来越冷了,得想办法给他们买些被褥才成。”
    跟在林敬之身后的一名护卫闻言突然眼睛一亮,凑前一步说道:“二爷,奴才前两天上街发现贾记布庄正在售卖旧棉被与厚衣衫,您如果要买的话,可以去那里打问打问。”
    “哦?贾记布庄?”林敬之一愣,随即笑了开来,洛城贾记布庄,不就是贾林家开的店铺么,看来自己能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了。
    玉姨娘曾与贾林见过几次面,听到贾记二字,就想到了那个三句话不离‘流烟阁’的好色之徒,此时见林敬之笑了,就猜到那贾记布庄应该与那个贾林有一定的关系。
    心事解决了,林敬之放松了许多,与玉姨娘和护卫们又寻访了几家百姓,只见天边‘轰’的一声巨响,闪过一道金色的闪电,原本头顶上的乌云黑压压的,让人感到很是压抑,就像是胸前压着一块大石头一般,憋的人很是气闷,但随着雨点开始稀稀落落的掉下来以后,这股沉闷随着水珠砸在地面上,渗入土壤里,逐渐消散,没了影踪。
    因为下雨,百姓们全部消闲了下来,不过由于是大清晨的,都刚刚睡醒,所以大部分人并没有回屋去休息,而是或三三两两,或十几二十个人围成一圈,坐在木棚下谈话聊天。
    有聊自己家乡趣事的,有聊这次遭灾后,在半路上所见所闻的,有聊洛城林家的主子心地善良的,也有一些男子聚在一起,吹牛打屁的。
    林敬之与玉姨娘和众护卫们在一户难民的房子里闲聊了几句,屋外雨势渐大,淋淋沥沥的撒了下来,打在地面上,响起了一阵‘噼叭’的声音。
    “玉儿,雨下大了,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会吧。”林敬之站在门口,将右手伸出去,不一会就被打湿了。
    玉姨娘无声的点了点头,后退了一步。
    跟在二人身边的护卫们听到主子要在这里休息,其中有几个抱着桌椅茶具的,赶紧上前摆放整齐,出门前,唐郁香怕林敬之身子弱,给累坏了,还专门让护卫们带来了一个装满药膳与可口饭菜的食盒,此时,也摆在了桌子上。
    护卫们都是识眼色的,怕留在这里打搅到二人,不但自己走到别处去休息,还把这处房间的主人给请了出去。
    坐在椅子上,林敬之将食盒打开,取着几碟饭菜,与一壶美酒,笑道:“天气有些冷,咱们一起喝上几杯水酒,暖暖身子。”
    说罢,他见玉姨娘并不反对,就拿出两个脚杯,满满的斟上。
    自嫁入林府后,玉姨娘就没喝过几次酒水,不待林敬之相劝,她便自行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酒性温醇,带着一丝辛辣,顺着食道流入肠胃后,自肚内升起一股温热,暖暖的,周身的冷意全无,很是舒服。
    她见林敬之拿着酒壶愣愣的看着自己,隐在面纱下的俏脸微微升起一抹红晕,将目光偏向一旁,似是解释的说道:“婢妾自幼随着爷爷浪迹天涯,也曾去过北方,那里的冬天天气很冷,爷爷怕我给冻坏了,那时就喂我酒喝。”
    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北方的酒要烈上很多,喝下去以后肚子里就跟着了火一样,即便是站在雪地里,也不会觉着冷了。”
    玉姨娘难得说这么多话,林敬之心头一乐,这个女人,开始跟自己敞露心扉了,拿着酒壶又给她重新添满,道:“北方的冬天我也见识过,天气当真冻的可以,一些足有十余丈宽的河面都会给冰封住。”
    “嗯。”玉姨娘见林敬之并不讨厌自己一介女儿身,却喜欢喝酒,对这个英俊的男子好感再次大升,不过女人就是女人,在男人面前终归要懂的节制,所以她并没有再端酒杯。
    “来,咱们边吃边喝。”林敬之也满饮了一杯,然后给玉姨娘递过一双竹筷,玉姨娘用手接过,刚待说声谢谢,却突听屋门外响起了一个男子得意的笑语声,
    “不是老王我吹牛,自十四岁起,我就开始睡女人,妓院的姑娘,领家的妹妹,还有比我大十好几岁的俏寡妇,哪个我都尝过,嘿嘿,到目前为止,真个要算起来,绝对不下十五个。”
    此话一出口,就听屋门外一处木棚内传来一阵嘈杂的哄闹声,有一个人接口道:“吹牛吧你,反正这里也没人认得你是谁。”
    “就是,天下间的好事,哪能让你一个种田的平头百姓给占光了。”
    “笑话,老王我这辈子从来不骗人!”那个男子见很多人不信,扯着大嗓门吼道。
    围坐的一群人中有置疑不信的,也有觉着老王没有欺骗大家的,一个较为憨厚的声音道:“老王,你可真有福气。”
    “是啊,老王,要不你给咱们讲讲呗。”
    “那些女人的滋味是不是一个样啊?”
    林敬之与玉姨娘隔着老远听到,皆是一愣,玉姨娘眉头一皱,升起一丝厌恶,林敬之是男人,则升起了一丝好奇,那处木棚离此间房屋并不远,因为外边没有垒砌院墙,所以隔着门缝,能清楚的看到那个男子站在一圈难民的中间,又开了口,
    “当然不一样喽,女人与女人长的不一样,滋味当然就不一样。”
    “咋个不一样啊?给咱们讲讲呗。”
    “是啊老王,给大家伙说说,那滋味咋就不一样啊?”
    玉姨娘原本对此人只是甚感厌恶,觉着此人以前定是个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林敬之与那些难民一样,想要知道这不同的女人之间味道咋就会不一样,不过等这个男子再次开了口,又说了几句后,二人却是脸色同时骤然大变!
    第二百二十一章 老王的过往
    立在人群中间的老王一身粗布麻衣,上面打满了补丁,年龄在四十岁左右,个头很高,偏瘦,不过单看其边说话时,边挥舞的蒲扇般的大手,就知道他的身体很是结实,那右手指头的骨节很粗,手背上青色的血管根根突起,给人一种很大力的感觉。
    因为此人是个庄稼汉,长年在田地里风吹日晒的,使的肤色很是粗糙黝黑,尖尖的下巴,脸形稍长,说话时嘴角向一边歪挑着,一看就是个喜欢侃大山,爱显摆的人。
    老王见四周百姓都被自己的话挑起了兴趣,很是臭屁的抬起了下巴,眼睛都望到天上去了。
    听到五六个人一再急声催促,他才回道:“我第一个女人是我家隔壁的小丫头,她家穷,兄弟姐妹也多,有一年我们那里闹了饥荒,她家没米下锅了,她父亲就应下了我爹拖媒人说的亲事,聘礼是两袋棒子面(玉米面),那年我十四岁,媳妇十三岁。”
    老王讲着,四周的百姓都讲目光投放在了他的身上,听的津津有味。
    “洞房那天我喝了杯小酒,脑袋发晕,就把隔壁李大妈教的那些个人伦之事给忘了,回屋后挑了媳妇的盖头,也不管她噘着小嘴不乐意,就搂着她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哈哈哈哈……”难民们听到这里,尽皆放声大笑,有的还开口揶揄,“老王,你可真没用!”
    “就是,搂着媳妇都不用,你该不会是那里有病吧?”
    “去去去,你那里才有病呢!”老王笑骂了一句,并不介意难民们拿他打趣,又道:“那天晚上是我喝多了,就把那事给忘了,到了第二天晚上深夜才给补上,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媳妇怪我头天没要了她的身子,不让我碰,死活不给我,可她哪有我的力气大呀?不到片刻,就被我给征服了,头一次那感觉,真是没的说。”
    围在这里的难民们大多是娶过媳妇的,了然的点了点头,年纪小些的,则搞不懂那感觉是啥样的感觉,咋就没得说呢?
    玉姨娘听到此处俏脸微红,眼角的余光瞥见对面的林敬之嘴角挂着坏笑,正紧盯着她不放,气恼下,想要瞪他一眼,却又不敢,赶紧把头偏到了一边。
    “那窑子的姐儿是啥滋味呀?”一个上了年纪,差不多有五十岁的老人突然问了一句,说罢,见众人都瞧了过来,脸皮泛起一抹红色。
    另一个则道:“看你媳妇也是个性子倔的,有她在,你敢去窑子里玩姑娘?我才不信,你肯定是在吹牛!”
    洞房花烛夜没被破了身子,就气恼的不让相公碰,从这一点看来,那女人还真是有点倔,很多难民听到这一句,连连出声附和。
    老王见众人不信,急忙道:“我那媳妇的性子的确比较烈,不过进门的第三个年头,就因为生孩子难产去了。”
    说罢,老王激动的神色明显一黯,众难民也安静了下来。
    原本要当爹了,结果妻子与孩子全部没了,这事不管摊到谁的身上,打击都是异常沉痛的,不过老王显然是个比较乐观的人,他的神色只是微微一黯,就迅速调整了过来。
    又道:“要说这窑姐的滋味嘛,那真是相当的不错。”
    话题重又被引到了窑子里的姑娘身上,难民们再次活跃了起来,要知道蹲在这里的全部是种田的穷苦百姓,他们可没钱去青楼里寻姐儿开心,一个个眼睛瞪的大大的,迫切的想要从老王的嘴里知道,这窑姐儿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快说啊,到底是啥滋味。”
    “老王,快说,别钓人胃口了。”几个难民见老王住口不言了,连忙开口催促。
    老王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嘿嘿一笑,“要说这窑姐儿吧,最引人的就是身子嫩,白白的,脱光了衣服就像冬天的雪花一样,摸上去软绵绵,滑溜溜的,别提有多舒服了,还有就是窑姐儿胆子大,够*骚,只要你有银子,她能一整晚粘在你的身上不下来。
    到了第二天,嘿嘿,包管你脚下发虚,连田里的活计都干不了了。”
    说到最后一句,老王声音放大,大手一挥,难民们轰然大笑了起来,此时老王立在人群中,跟讲评书的说书先生似的。
    “还有俏寡妇呢。”
    “对啊,俏寡妇又是个啥滋味啊?”难民们的兴趣此时被完全的调动了起来,这两个人的声音明显有些生硬,是性子憨实的老实人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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