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姨娘帮林天做了一会拉伸动作,就让他站了起来,开口道:“接下来你想玩什么我都不管,但有一点,你不能躺下来休息。”
这话一出口,林敬之就听明白了,左右不过是让林天多运动而已,小孩嘛,一边玩,一边就把身体给锻炼好了,于是他抬手一指,将立在大院门口处,随着林周氏一起来的几个小丫环叫了过来,“你们几个过来,日后早晨就由你们送天儿过来,来了以后不要回去,只管陪着天儿玩好就成,嗯,要多做些游戏。”
只是陪主子玩自然是好差使,不过玩什么游戏呢?几个小丫头皱着眉头,没了主意。
林敬之见状自然有办法,直接把老鹰抓小鸡的玩法教给了她们,于是不大功夫后,小院内就响起了阵阵清脆的笑声。
好久没玩这游戏了,林敬之也过了把瘾,他当老母鸡,护着身后一群丫环小鸡,林天要多运动,自然就是老鹰了。
他原本要林周氏与玉姨娘也一起下来玩的,但林周氏却是连连摇头,她性子本就腼腆,而且是主子身份,可不能像那群小丫环般无拘束的疯跑大笑。
玉姨娘则轻轻摇了摇头,她自小到大,从来不玩小孩子做的游戏。
正当林敬之护着身后的小鸡崽,累的满头大汗时,院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声,随后就见侍墨一阵风的跑了进来,也不给几个主子请安,就慌忙道:“二爷,城守王大人下了请帖,请您尽早去千里香酒楼叙事。”
来了!
林敬之眸子一眯,将请帖接到了手中,翻开看了看,大概的意思无非就是说北方爆发了大面积的天灾,而朝廷又没有足够的钱粮赈灾,所以打算将城中有名有姓的富豪全部聚在一起,筹措些银两。
每逢乱世,英雄辈出,同时,也是官员捞取政绩的好机会,若是王蒙能安顿好洛城的数万流民,将来报上去,也将是大功一件。
当然,如果反之,若是闹出什么动乱,那他城守位的位置,就得腾出来,换个人来坐了。
由于早就料到王蒙会有此举动,所以林敬之不见半分慌乱,沉着的吩咐道:“侍墨,待会我会出府一趟,你就别跟着去了,你留在府上,让厨房多熬些稀饭,嗯,要稠一些,可以让人吃饱肚子,里边记得要添些红豆与少量的食盐,另外,你再把开棚济粥要用的物什全部整理齐备,等我一会回来,咱们林家就第一个开棚济粥,接济北方的流民。”
“是!”侍墨应了一声,原本要走,但又想起来一事,就走上前,耳语了几句。
林敬之闻言点了点头,然后摆手示意侍墨赶紧下去准备。
原来昨日晚间,林家的暗卫见大道上流民甚多,可以趁乱出手了,就在一处偏僻的树林中,果断出击,将月姨娘的娘家人,和林乐全部斩杀,埋在了地下。
听到林敬之说要出府,玉姨娘便走回房间换了身干净的衣衫,她院中的丫环则打来清水,帮林敬之把脸上的汗水与浮尘洗拭干净。
安顿好林周氏,要她看着林天玩耍,累了也不能休息太长时间,林敬之与玉姨娘,便并肩走向了府门方向。
来到门口,护卫们早已牵来了马匹,自那黑色的骏马被玉姨娘驯服以后,就变成了她的专用坐骑,林敬之则只能骑次一级的白马。
出了府门不久,林敬之就遇到了一拨又一拨的流民,这些流民二三十人一大群,三四五个一小堆,应该是来自一个地方的,而且是全家都跑了出来避难。
瞧着这些人麻木的表情,与蓬头垢面的模样,林敬之心中一紧,他从来不想做什么大善人,但若要对此视若无睹,也是没有可能的。
因为,他还有良心。
为了能早点回来开棚济粥,他双腿一夹马腹,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由于大街上人多,所以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他们一行人才来到了千里香酒楼的门口,飞跃下马,他也不停留,就与玉姨娘一前一后走了进去,比他来的早的人已经聚在了大厅当中,其中最显眼的就是穿着一身官袍的王蒙,这个洛城的城守大人。
随着他的走入,大厅人的众人都望了过来,然后点头示意,继续与身旁的人聊天,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王蒙王大人,就紧紧盯着他的身影,目光吞吐不定,意味难明。
第一百五十七章 试探与利用
进入大厅,林敬之边走,边打量王蒙,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到此人,王蒙看上去四十多岁,脸形瘦长,皮肤微黑,下巴上蓄有三寸来长的胡须,远远看去,宛似一只黑脸的山羊。
今天此人穿了一身官袍,面无表情,脸色刚正,颇具威严,官袍的前胸与衣袖处绣满了七彩的花纹,显得华贵异常。
脚下是一双黑红相间的官靴,双腿微开,脚尖向外,脚跟朝里,站着八字步。
若非早知道此人是个狼心狗肺的贪官,不认识的说不准还真能被此人一脸的正气给糊弄过去。
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只要是当官的,都很会装!
“晚辈林敬之,见过王大人。”来到近前,林敬之含着笑,抱拳施了一礼,因为他头上顶着一个举人的名头,所以自称晚辈,而不是草民。
其实除了可以自称晚辈以外,他若是想要拉近二人的关系,还可以自称学生,不过二人暗底下已经是不死不休,他也懒的去套近乎。
王蒙摆出一副和善的笑容,客气的虚扶了一把,“贤侄请起,不必如此多礼,今日你能前来赴约,慷慨解囊,赈济流民,是北方难民的福份啊,本官在此,替他们说声谢谢了。”
说罢,虚伪的对着林敬之弯腰施了一礼,这一礼很深,前身向前足足弯了九十度,非常的标准,也显得很有诚义,这个举动,立马把酒楼内众富豪的目光吸引了过来,一个个对着这个方向指指点点,对王蒙赞誉有佳。
面子文章谁不会做?又不用花钱!
林敬之见状赶紧弯腰九十度,还了一礼,随后,把声音放大了许多,起码能保证酒楼内的众人,都可以听到,
“王大人客气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如今我大乾王朝天灾四起,正值用人之际,我辈自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替皇上分忧才是。”
“好,说的好,好一个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贤侄的才名一点也不减当年!”王蒙突然也放大了声音,说的是一腔正气,随即又道:“只是贤侄却立誓不入朝为官,当真是可惜啊。”
林敬之的事迹,在场的众人都是知道的。
这时突然有一个中年人站了出来,开口道:“王大人,那也不见得吧,林贤侄以前不是也说过不再吟诗作对么,可前一阵子,林贤侄好像就作了一首足以流传千古的名诗吧。”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林公子,那首七言绝句真的是你作的么?”一个年轻人随后喝问。
“不错,是我作的。”林敬之知道他们说的正是自己剽窃诗仙李白的那首望庐山瀑布,就大大方方的应了下来。
“那既然贤侄能破了誓言作诗,日后自然也就能入仕为官喽?”先前的中年人又道。
这个中年人姓钱名旺,与林家一样,也是做玉石茶叶生意的,财大气粗,势力不比林家小多少,林敬之怀疑前一阵子此人也有派人到自家店铺门口闹事生非,挤走顾客。
要买玉石,除了林家,就属钱家的货物质量好,种类多,这些日子以来,林家店铺生意惨淡,估计有一大半客人都转而去了钱家购货。
此时这个钱旺的话题一直围绕着他以后会不会做官,是何用意?
是试探自己么?
若是仍说日后不会做官,此人是不是就没有顾忌,日后仍然会把林家当作是软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钱家不比林家,在朝中,是有官员撑腰的。
不过林敬之毕竟才名在外,最近又作了一首惊艳之作,若是他真的改变主意,以后想要当官,对钱旺与王蒙来说,还真是一大隐患。
“不会吧,以本官看来,林贤侄定然是游山时一时兴起,这才在无意中破了几年前许下的誓言,作了首妙诗,这官道一途,贤侄应该不会有兴趣吧。”林敬之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王蒙已经提前插了一句。
瞧着钱王二人满脸试探的表情,林敬之眸子微微一转,故意岔开了话题,回道:“王大人,赈灾事大,晚辈身上的事小,您看洛城有名有姓的豪门家主们几乎都到齐了,筹款的事情,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说实话,对于官道一途,他现在仍然是尽量避而远之,若非逼不得已,他是真的不想踏进这块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虽然他的才名不小,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一来,他在朝堂之中没有熟人照应,二来他如果真要踏入仕途,就破了自己的誓言,成为一个言而无信之人,所以他估计就算是穿上了官袍,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所以他故意不接这个话题,就是不想让这二人探清楚自己到底是做何打算,让他们胡思乱想,拿不定主意,心中有了疑惑,就不敢太过乱来了。
不过他却不知道,王蒙已经被上面逼的不行,已经打算在明面上与林家过招了。
“贤侄说的是,目前赈灾的事情最大。”王蒙见林敬之不欲说出心中的打算,知道再问也是白搭,就顺着话题,引了开来,他撩了下官袍,迈着官步,缓缓的走到了酒楼大厅的中央站定。
“敬之,你那首诗可真是了不得,现在洛城的百姓已经是家喻户晓了。”王蒙刚刚走开,一个青年就挤了过来,生意场上,不管是谁,有敌人,自然也有朋友。
这个青年姓贾名林,家中是做纱锭布匹生意的,家族势力同样不小,今天他穿了一身华丽的蓝色长袍,大约二十出头,个头很高,比林敬之起码高出半个脑袋,长相也不错,脸上满是钦佩。
此人与已故林敬之是在生意场上认识的,颇为投缘,就做了朋友。
“只是一首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林敬之随意摆了摆手。
贾林一听不乐意了,“什么叫做只是一首诗,还而已?那可是能流传千古的绝句啊!若是哥哥我也有这等才情,今晚就能走进流烟阁头号花魁杜飘飘的闺阁之中。”
说罢,识女无数的豪门公子哥贾林已经是满脸的向往,可见这个杜飘飘,定然是相当的美艳。
流烟阁,洛城最大的风月场所,在这个年代,开设妓*院是不犯法的,而文人骚客们,更是以能夜宿知名花魁的香闺为傲,许多大型妓*院场所中的花魁可不是有几个银钱就能上的,相貌,才情,家世,缺一不可。
而且要花魁同意才成。
洛城的流烟阁,就是如此,当然,之所以能定下这等规矩,主要是因为流烟阁幕后老板的势力相当庞大,就算是洛城的官员进去,也是不敢惹事生非的。
“敬之,要不今晚我请客,昨们一起去流烟阁坐坐?”回过神来后,贾林又道。
瞥了眼正在大厅中央慷慨陈词的王蒙,林敬之摇了摇头,小声回道:“贾兄还是自己去吧,小弟大病初愈,而且事物繁忙,可没时间陪着贾兄去流烟阁里风流快活。”
家中的几个妻妾都还没搞定呢,林敬之哪有心思花钱去妓院找女人。
贾林听罢脸上升起一丝失望,随后小心翼翼的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这里,又轻声道:“敬之,这回你可一定要帮哥哥的忙,哥哥也不瞒你,自你这首七言绝句流传出来以后,那杜飘飘就放出话来,说如果谁能把你请进流烟阁,与她饮一壶酒,赏一回月,就愿意让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陪谁一个晚上。”
杜飘飘除了长相美艳,才情更是名满洛城,虽然认识了不少的青年才俊,今年也已经二十一岁了,但仍然是处子之身,而且她的贴身丫环杜丝丝,也是相当的貌美惊人。
林敬之闻言一阵哭笑不得,只是作了首诗而已,先是王蒙与钱旺试探自己,看自己日后会不会改变主意去当官,现在贾林又想要利用他,入驻美娇*娘的闺房,他正待再次开口拒绝,却突听耳旁传来一声轻咳,听到这个声音,贾林身体一颤,脸色就白了下来。
第一百五十八章 五万两白银
发出声音的人是个中年人,穿了身深紫色的华丽长袍,四十出头,面白无须,身高与林敬之差不多,此人正是贾林的父亲,贾南山。
贾家与林家经营的货物不同,没有生意上的冲突,所以以前两家的关系还算不错。
“小侄过见贾叔叔。”林敬之闻声后,赶紧转过身来,给贾南山行了一礼。
贾林则低着头,没敢说话。
贾南山先是瞪了自己儿子一眼,这才亲手把林敬之扶了起来,不过脸上的笑容,却似乎有些虑伪,“敬之不必这般客气,今日见你身体好多了,我也就放心了。”
说罢,他就转过头看向了自己的儿子,“林儿,随我去那边,我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以后要把心思放在正事上,别一天到晚的只想着流烟阁里的姑娘。”
“是。”贾林很怕这位父亲,低着头应了一声,见父亲转过身,走出了几步,他才一脸复杂的看了林敬之一眼,随后一伸手,把一个纸团塞进了林敬之的手中。
贾林前后的表现差别太大,弄的林敬之一阵纳闷,待贾氏父子走远,他才将纸条打了开来,纸条上的褶皱很深,应该是被贾林捏在手中很长时间了。
上面只写着一句话,‘日后若有需要为兄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切记!!!’
微微一愣,林敬之就恍然大悟,看来林家店铺生意不景气的事情,贾家已经知道了,而且林家店铺有人闹事,而林家又不去报官,也给人一种家道败落,或者得罪了朝廷官员的错觉。
怪不得见贾林与自己聊天,贾南山就赶紧追了过来,原来是怕别人误会两家关系有多好,怕被林家给连累了。
一瞬间,林敬之就想明白了。
不过这个贾林本性不错,见朋友落难,也不离不弃,倒是个可以结交的好朋友。
他将手中的纸张小心翼翼的折叠了起来,收进了袖中,虽然只是几个字,但却见证了贾林与他之间的友谊。
王蒙站在大厅中间,刚开始演讲时先是一脸的正气,后来没过多久,就换上了悲天悯人的戚容,与现代那些只会做表面文章的官员一样,演戏的技艺那是相当的高明。
终于,在挤出几滴眼泪的时候,他收了声,随后酒楼大厅内,就响起了鼓掌声,与夸赞声。
嘴角轻撇,林敬之虚伪的拍着巴掌,不屑的冷笑,其实如果王蒙真能把筹集到的银两全部拿来赈灾,他就是口气大点,也没关系,林家也认了,不就是些银子么,林家店铺这几个月来虽然生意惨淡,但还真不缺银子。
毕竟捐出的款项是用来赈灾的,能给林家的后代积福。
但凭王蒙贪婪的本性,可能么?拿到了银子,他真会全部用来买米买粮,捐助百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除了商人,官员也会发国难财,有把朝廷拨下来的银两贪进腰包的,也有把富豪大阀们捐出来的银两,贪进袋囊的。
很显然,这王蒙就是后一种人。
其实能站在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豪门大族的家主,能没点心计?鼓掌也好,赞扬也罢,与王蒙一样,都只是在做表面文章而已。
抬起双手,王蒙轻轻的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又道:“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这样吧,本官站出来第一个捐款。”
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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