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爹娘有很多银子,啥好吃的吃不到,可相公啥也没有,他只有这一包菌子。
朱满珠水汪汪的眼睛深情地看着眼前的男人,觉得她相公真的对她太好了,就那么点好东西,还想着拿去孝敬她爹娘。
见婆婆抢鸡蛋成功,朱满珠胖胖的小手也蠢蠢欲动摊向了那包干菌,可惜没等她抢到手,宋辰就先把篮子移开了。
朱家这破洞的小棉袄,棉花都已经被掏空了吧,宋辰在心里默默祈祷,闺女多宝千万别随了她亲妈。
不是,他们这群人里到底谁是人渣啊!
被送来改造的人不是他吗?
宋辰思索着是不是加上的九点人品值真的有点作用,他现在真心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了。
一边想要求人家办事,一边连点好处都不愿意给,可见这一大家子的坏都坏的很直白,在小说里就是特别好对付的炮灰般的存在,一点都不懂的花小钱,办大事的道理。
宋辰感慨了一下,果然现在这个家里,还是只能靠他。
最后苗翠娘抢回去的鸡蛋,朱满珠想要拿回来的菌干,全都乖乖躺进了篮子里,宋辰就带着满满一筐东西,带着媳妇回了老丈人家。
谁说过礼物送出去了,就拿不回来了呢……
大坏人宋辰深藏功与名。
*****
“宋五,老五媳妇,你们这是又要走亲戚去啊?”
一路上,不少人都和他俩打着招呼。
以前没分家的时候,宋辰在家里排行第五,加上大伯家的孩子都是以大、二、三、四排序命名,大家也就习惯了叫他一声宋五,即便现在已经分家了,很多人喊习惯依旧懒得改。
“今儿书塾也没放假啊?”
村里就有书塾,教书的是一个同村的老秀才,对方屡试不中,已经放弃了科举,专心留在村子里教授同村的孩子。
他的束脩不高,不过因为水平有限,很多人送孩子过去就是为了学几个字不当睁眼瞎,真正想让孩子走科举这条路的,在他这儿启蒙完后,都会想办法将孩子送去镇上或是县里更好的私塾念书。
在大丰村,像原身这样在老秀才那儿耗了十几年了,属实罕见,除了他,现在私塾最大的孩子也就十二岁,偏偏原身脸皮厚,在这种情况下,依旧以读书人自居。
“不念了,孩子都那么大了,是时候该承担一个男人养家糊口的责任了。”
宋辰好像没听出那人的讥讽,笑呵呵地说道。
“哦,不念了,啊!不念了?”
一开始大家都还没反应过来,可等意识到宋辰说了什么后,他早就和朱满珠走出一段距离了。
“宋五居然不念书了!”
“早就应该别念了,听说为了供他念书,家里每年都得搭进去十几两银子呢。”
“可不念书他能干啥?从来也没下过地,那一家子懒蛋,全都随了宋德贵的根。”
“嘿嘿,怕什么,这不是回媳妇娘家拍老丈人马屁去了吗,有他那糊涂蛋媳妇在,饿不死他。”
……
村里人你一言我一嘴的议论着。
“别聊了别聊了,苗翠娘过来了!”
远远儿的,被掏空鸡蛋,悲痛欲绝的苗翠娘端着装满脏衣服的木盆,生无可恋地走在去往河滩的路上。
因为心痛,她的脸阴沉沉的,加上长得比较刻薄,看上去就跟索命的罗刹一样。
大白天闹鬼了!
刚刚还在说宋家坏话的一群人只觉得背后冒起一阵凉意,赶紧都把嘴闭上,然后用害怕、紧张的目光注视着苗翠娘从眼前走过。
该不是自己刚刚说坏话被她听见了吧?
不会的不会的,要是被听见了,按照苗翠娘的脾气肯定上爪子挠人,连带祝福他们八辈祖宗,不会那么安静。
可为什么她的表情那么吓人呢,几个胆子小点的年轻媳妇回忆着苗翠娘曾经的丰功伟绩,已经快被自己吓哭了。
qaq以后她再也不说宋家人坏话了。
宋辰不知道,他娘已经厉害到成为了站在那儿,就能给他增加任务难度的活阎王。
走了快一个时辰,终于走到镇上老朱家的宋辰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尽快把交通工具给安排上。
等以后来卖吃食了,这一趟趟的,他的脚可受不了啊。
*****
朱老屠两口子都很意外这不年不节的,女婿居然和女儿一块上门了,还带来了不少东西。
那满满一筐鸡蛋和菌子木耳之类的山货,都快赶上以前过年送来的节礼了。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两口盘算着女婿的来意,他们也没想过问闺女,因为他俩清楚,事关宋辰,他们闺女就是一个小糊涂蛋。
不管心里怎么想,女婿难得过来,于情于理都得好好招待。
朱家的几个儿媳妇真的烦透了,小姑子这才回去没几天呢就又上门了,是不是还没吃够羊肉,想再装点回去?
作为镇上和附近几个乡子唯一的屠夫兼修蹄匠,家里还有一个祖传的肉铺子,朱家的日子无疑比乡下的宋家富裕很多。
虽然今天俩宝贝外孙没有过来,可为了招待女婿,朱老娘还是准备了一大桌子好酒好菜。
酒是让大儿媳妇特地去镇上最好的酒铺里打来的,半斗酒花了一百八十文,都能买四五十斤粮食了,这半斗酒,按照现代的计量单位,大概也就五升左右的样子。
朱老屠和几个儿子都爱酒,但也只有在重要的日子才舍得去酒铺打酒来喝。
有了酒自然不能少了下酒的菜。
猪油渣,上面还撒了点糖粒,榨出来的猪油又用来炸了一碟花生米,上面撒了点盐粒,除此之外,还有满满一盘白切肉,就是猪肉和羊肉焯水后切成薄片,肉是好肉,肥瘦相间,但烹饪手法实在太过粗糙。
也是在朱家,宋辰见到了这个时代的酱油。
这个时候,酱油不是用黄豆之类发酵制成的,而是用鲜肉,制作的方法有点类似后世的鱼露,味道和宋辰了解的酱油,其实更像是两种东西。
从这个酱油的制作原材料就知道,这种酱油的价格并不便宜。
朱老屠不愧是和肉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比普通人更懂得怎么吃肉,虽然烹饪的方式简单了一些,但知道用蘸酱的手段来压盖一下肉里的异味。
老太太剁了点辣椒末放在那碟酱油里,白切肉就是蘸着这碟酱吃的,不爱这酱油味儿的,就直接蘸点盐粒吃个原汁原味。
除此之外,还有几盘素菜,以及一大碗鸡蛋羹。
这样一顿午餐,可以说是极其丰盛了。
朱老屠两口子都不喜欢这个女婿,之所以每次客客气气地招待他,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他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
他们甚至都不要求宋辰有多大出息,只要闺女在宋家天天开开心心的,他们做父母的,就算再多贴补一点,也是心甘情愿的。
因为人多分了两桌。
老两口和女儿女婿肯定要做主桌,二儿子在肉铺走不开,大儿子和三儿子也要坐一桌作陪。
他们就坐在小圆桌上,家里的儿媳妇除了老三媳妇跟着老三坐主桌外,其余俩儿媳妇因为要抱着尚且年幼不能自己吃饭的孩子,就跟着一群小子坐在另一个大桌子上。
朱老屠觉得女婿今天有点奇怪,以前就算年节上门,也很少说话,端着读书人的清高姿态,让朱老屠总觉得这个女婿好像看不上他们家。
但今天不一样,面对几个舅兄的敬酒,他几乎来者不拒,还主动给他和老伴都敬了好几杯,让朱老屠两口子摸不着头脑。
可能是因为一下子喝得多喝得急,宋辰很快就醉了,上头的酒劲儿从脖子蔓延到了脸颊,脸耳朵都变得通红。
朱老娘看着女婿白皙肌肤上的两抹绯色,只能在心里感慨,怪不得自家闺女被他这张脸迷得死死的。
人家男人喝醉酒面红耳赤像头蛮牛,他一喝醉,那张脸反而更加冶丽了,有别于平日里书生气的清俊。
果然,她扭头看向自家闺女时,她手里夹了片肉一直也没吃,就盯着她男人,明明没喝酒的人,小脸蛋通红通红的。
这都嫁过去多少年了,对着同样一张脸,还没看腻呢。
朱老娘不知道,后世有一种病,叫做花痴。
“爹,我对不住你啊!”
正当朱老娘担心女儿用情太深的时候,宋辰扯着嗓子一嚎,直接把她的注意力给拖回去了。
只见本来端正坐在自己位置上的宋辰不知道何时一把抱住了边上的老丈人,眼泪鼻涕全抹朱老屠胸口的衣服上了。
朱老屠整个人僵住,家里的小辈,除了闺女小时候以及俩小外孙,他从来没和谁这样亲近过,因为一身杀气,几个儿子孙子小时候都怕他,刚抱一下就哇哇大哭,等孩子们再大点,就不要意思亲近了,宋辰这样一上来就抱着他的举动,就连亲儿子也没做过啊。
不知怎么的,朱老屠觉得这孩子真的很委屈,很可怜,父爱一下子就被激发了。
“这是怎么了?”
他手足无措,平日里那么凶悍的一家之主,居然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人推开了。
“爹娘,我真没出息啊,你们把满珠嫁给我,我却没让她过上好日子。”
宋辰自顾自得哭嚎着,把朱老屠抱得紧紧的。
如果不是古代男女界限比较分明,他更想抱丈母娘,女人的心肠总是更柔软一些。
另一桌的孩子们都已经惊呆了,蘸酱的白切肉都无法吸引他们的目光。
小姑父好猛,他居然敢抱爷爷,他不怕被爷爷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
在朱家的小孩心中,爷爷是天底下最可怕的老头,别说主动抱上去了,平日里站近一些,他们都会害怕。
以前他们最佩服表弟表妹,现在想来,表弟表妹这么厉害,只因为他们是姑父的孩子啊!
“我都没脸上门,你们把满珠嫁给我六年了,我总想着等我考中秀才,让满珠成为秀才娘子,我再高高兴兴带着满珠过来,告诉二老没有将闺女托付错人,可六年了,六年了我连个童生都没考上。”
宋辰呜咽着,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他口中的对不起二老,居然是因为这件事。
朱老屠和老伴都想到了自己私底下对这个女婿的埋怨,怪他总是让满珠一个人回娘家,觉得他对自己这个老丈人、丈母娘一点都不亲近,压根没想到,这孩子心里居然有那么大的压力。
抱着这样的想法,再回想一下以前女婿上门时的态度。
那哪里是清高不想和他们这群地位卑贱,跟猪羊牛马打交道的屠夫说话啊,分明就是单纯的羞涩和愧疚啊。
这孩子……
“我对不起爹娘,对不起满珠,我没让她过上好日子。”
“我的日子过得很好啊,爹娘,你们别听我相公瞎说,我嫁过去可开心了。”
朱满珠看着痛哭流涕的相公,心里难过极了,相公怎么抱着她爹,不抱着她哭呀。
这一点朱老屠和老伴都是相信的,毕竟闺女每次回娘家都高高兴兴,说她相公念书有多努力,说公公婆婆对她有多好,特别是她婆婆,都不嫌弃她不会干活……
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满珠不是那种受了委屈能忍住不诉苦的人。
加油好男人[快穿] 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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