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也在后面帮腔,说:“是啊,没关系的。我们也是第一次开店,东西都不贵,就是被装修公司的人给忽悠了,才装成这富丽堂皇的模样。”
男人显然想给小姑娘买点什么,拉着她直接跨了进去。
江云喻赶忙把自己准备好的首饰都拿了上来,有头面、项链、手链、耳环。小姑娘看起来十分心动,却不敢下手碰,这些东西一看就很贵的模样,她真不敢碰。
林音拉着她坐下,一样样上手给她戴上,就是她的手艺不行。中途又换了了江云喻上,这一堆首饰金色打底,还有不少银的。看起来都很漂亮,戴上去也很适合,丝毫不会显得人小姑娘黑了。
小姑娘挑来挑去,最后拿了一个看起来并不那么值钱的,问多少钱。
江云喻说:“一块钱,不贵的。”
小姑娘难以置信,又问了一次,比她想象的便宜多了。又问了其他几个看起来不错的,价格多在3块左右,最贵的也就那边的纯银首饰,一个5块,甚至8块。
江云喻还特意解释:“我都是小本生意,这些不贵是因为用的是仿金。别看是仿的,一般人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那边纯银的就贵一点,不过物有所值。”
第52章 红亮酥烂的红烧肉
这比小姑娘的心里预期便宜了不少,她开始放心大胆地挑,没一会就挑了一整套首饰,还有多出来的一副耳环,一条项链。耳环是纯银的,项链也是,带了一个红宝石的吊坠,精致又小巧。
她犹豫不决,又不喜欢纯银的,又喜欢仿金带红的。前者她更喜欢,后者更适合在婚礼上佩戴。她比来比去,想让男人给她一点意见,男人却让她全部买了。
林音和江云喻对视一眼,从对方眼底看出来她们喜欢这种款。小姑娘也高兴,到底没舍得都买下来,比来比去,还是没决定要哪一个。
江云喻想了想,找出不少精致小巧的发夹,说:“我看你都喜欢,要不都带了吧!婚礼一生就那么一次,这个金色的喜庆,过年也可以佩戴。这银的平时佩戴就很合适,素一点,而且银对身体好。如果你都带的话,我再送你一些发夹,保管让你美美的出嫁!”
小姑娘还没回答,男人便说:“帮我包起来吧!”
江云喻赶忙包了起来:“得咧,你看看你喜欢哪个,我就送你哪个,多挑几个也没关系的。”
小姑娘脸上是满满的不赞同,似是责怪男人乱花钱。林音赶忙安抚她:“没关系的,他也就这个时候是完全为了你花钱,以后要考虑的就多了,双方父母、孩子,单纯为你花钱的时候可不多了。男人愿意为你花钱一定是爱你的,你就当今天浪漫一回,让他好好爱爱你。”
小姑娘有所触动,最终点点头。结了婚何尝不是两个家庭联合了,双方父母得孝顺,两家人情都要往来。等有了孩子,花钱的地方更多,她怕是更舍不得花钱了。今天就例外这么一次。
付了钱,拿了东西,男人比小姑娘更高兴。两人道别前,江云喻特意道:“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和朋友亲戚推荐我们店铺哦,你下次带人过来,也照样有小礼品送哦!”
小姑娘点点头,高高兴兴和男人一起离开了。江云喻看得有些感慨:“女人还是要嫁对人,要不买点首饰都得看人脸色。”
林音倒是不赞同,说:“那倒不一定,你手头有钱想这么花都成。就像江姐姐你,以后赚了大钱,还不是想怎么花怎么花?”
江云喻爱听这话,开心得不行。今天她又卖出45块的东西,比起昨天那些可是大赚一笔。她搂住林音,说:“今天也有你一份功劳,你要是执意不肯分钱,那就让我请你吃点好吃的吧!中午的饭我包了。”
林音拒绝了,说:“江姐姐,有来有往才行。今天中午我用我的零花钱借花献佛给你做一顿红烧肉,怎么样?”
江云喻本想拒绝,但又一想,一点红烧肉也没有几个钱。她和林富昨天给林音的钱也够买了,还能剩下不少。林音这个小姑娘吧,虽然没见过几次,为人还是挺客气的,她若不接受,双方始终有东西隔着,并不亲近,倒不如接受了。像说的,有来有往才能关系更好。
于是江云喻愉快地接受了,又提出陪着她去邮局。林音再次拒绝了她还真没那么柔弱,可以自个去的。况且江云喻晚上还要去摆摊,白天还得多做几个发夹。
江云喻看她坚决,也没有再坚持,帮她把东西装好,目送她出门。
邮局离得不远,林音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恰好快到中午吃饭的时间,里头的人不多,工作人员也特别有耐心。问清楚她是要寄往帝都时,工作人员忍不住劝道:“虽说不是加急的也没几个钱,但这些邮费也够你在外面好好吃一顿了。你确定要寄?”
林音笑笑,说:“礼轻情意重嘛!”
心说如果不是哪个家伙不知时寄错了,还是发什么疯,寄了过来,她才不这么麻烦,又寄回礼回去。或者那些东西不是菜品的话,她可能就直接拒收或寄回去了。
工作人员也没有再劝,帮着林音一个个密封好,之后再让她填好地址。手续并不繁琐,很快就办好了。连同这一堆罐子一块寄出去的是一封信,一封吐露了她一半心事的信。
林音几经犹豫,还是把信随同东西一起寄了出去。不管这个人是不是认识的,那些心事都无关紧要,他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也猜不出什么。况且寄来的人应该是科研人员,一天天忙到不行,也没时间猜她这个小女生的心事。
落下笔,交了钱,林音拿着回执单离开了。她这回不先回江云喻那里,而是先去菜市场。其他菜都还有,就缺了肉。做红烧肉啊,最好是挑选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少瘦多是最合适的。
中午买菜的人还挺多,菜品也比较丰富。林音逛了几个卖肉的摊子,终于找到了她心仪的五花肉。这块五花肉有三两左右,她和江云喻两个人吃刚好。正是肥少瘦多,瘦肉卡着肥肉,将肥肉稳地夹在中间,用来做红烧肉最适合不过了。
提着五花肉,林音便往家里赶着。没一会就到了家。先把米饭蒸上,再用盐、料酒、淀粉将五花肉腌制好,就可以准备其他食材了。
江云喻中途过来看了一眼,见她手脚利落,没一会就把该做的都做好了。她也就不再添乱,随她去了。
红烧肉的做法不算复杂,林音等油热了,先将肥肉放进去一点点炸出过多的脂肪,再把瘦肉也下锅,翻炒得两面金黄,血丝也渐渐消失不见。之后用另一口锅将酱料爆香,放入金黄的肉片,再一点点裹上酱料和糖衣。红色布满五花肉的表皮,慢慢侵透内里。
整个过程中,肥肉始终在锅中心,享受着大火的炙烤。而瘦肉则在锅的边沿,火力较小的地方慢慢浇着汤汁炖着。这样一来,肥肉变得酥脆,油腻顿减,而瘦肉也不会因为过度的翻炒而变得更加坚硬。
这道菜是家户喻晓的名菜,林音做过无数次,自然熟练得不得了。没一会这道菜就可以出锅了。红亮酥烂的红烧肉摆在盘子中央,底下铺好了菜叶,看起来更加诱人。
林音身后的江云喻咽咽口水,拿着盘子狠狠吸了一口气:“真是太香了。我本来还说先做发夹,等你做好菜再停手!一闻到菜香,我就忍不住了,我太高估自己了。”
第53章 清甜香脆的炒菠菜
清甜香脆的炒菠菜就更容易做了,热油,爆香酱料或清炒皆可。考虑到今天意见有一道口味略重的红烧肉了,林音选择清炒。
陆思言给她寄来的菠菜显然是在实验大棚呆过的新品种,颗颗鲜亮,经过科学的贮存方法,摆放一个多星期都没坏。不过看样子也撑不了多久了。
林音把菠菜放下去清炒,撒上盐,没几下就可以出锅了。步骤虽然简单,但食材不错,加上她的翻炒力度,每一片叶子都得到了相同的炙烤,味道竟然也不差。菌汤早早放进去煮着,这会儿也发出浓郁的香气,不用尝就知道已经好了
一荤一素一汤摆在桌上,两个人开始吃饭。
林音伸出筷子夹红烧肉时,手一顿,幽幽地看了江云喻一眼,她怎么觉得这菜又少了?
江云喻心虚地不看她,筷子却一点都没放慢,准确地夹着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肉烂而酥软,一点都不腻,甜味刚刚好,咬一口,舍不得咽下,又迫不及待吃下一口。肥肉酥酥的,半点不腻,瘦肉咬起来竟然和肥肉一般,软烂可口。
江云喻一口接着一口的吃着,几乎把一碗饭吃完了。又看一眼那鲜绿的菠菜,也不知道林音是怎么做到的,进锅之前什么模样,炒出来也那个模样。咬起来也脆脆的,有点在吃生菜的感觉,但确实是熟透了。汤也鲜美无比,含在口中舌头都咬掉了。
江云喻只管吃,一句话都不想说。林音吃得比她更欢,一口接一口。这些她平时都没法吃的,即使是做了腌菜和肉脯,但吃那些哪有自己现做的、热乎的更有幸福感。
林音吃得肚子圆滚滚,决定提前回到学校去。江云喻也没有阻拦,知道他们高中生课业繁忙,倒是招呼她经常过来玩。
林音满口答应,慢悠悠地走回学校。途中路过几个新华书店,还在里面找了书籍,关于中医的没有多少,倒是有不少关于营养饮食的。比如《这样吃,祛湿美白》《这样吃最健康》《孕妇该怎么吃》等,这些吃法还算有根据,但比起她上辈子用的那些差多了。
找不到合适的,林音也不勉强,随意翻了翻其他医学的书。翻来翻去,也没有多少有价值的,大部分都是她学过的。想来也是,这个时候市面上的书一般都是给普通人看的,并不是给从业者看的。给普通人看的自然咬浅显易懂,从业人员看起来就简单了一些。
林音百无聊赖地翻开几本杂志,居然发现了征稿的信息。她有些惊喜,对啊,她怎么没想到,她可以写一些稿子赚钱啊!她文笔还行,可以编一些小故事,投稿试试。如果能赚到稿费最好不过了。
她买下几本征稿的杂志,一来可以不用抄下征稿函,二来还可以仔细研究一下杂志的文风,增加投稿概率。
逛完新华书店,林音心满意足地回了学校。
日头偏西,阳光不如正午那般强烈,但晒在皮肤上,还是有种炙热感。林音拿着新买的杂志遮住头顶的太阳,看来夏天最热的时候到了。
天气太热,她才走了几步就有一些昏昏欲睡。好不容易走到学校门口,抬头瞧见迎面站着那个暗恋原主的男生。他一看到她,便主动走了过来。不近不远,站在阳光的那一侧,为她挡掉不少阳光。
林音脚步顿了顿,还是承了他的好意,一起走到花坛旁边的大树下。
林音停下了,那个男生也停下了。他看着她,眼睛里都是话。
林音轻咳一声,还未说话,男生率先开口了:“那个......应该是我们班的李杰拿了你的东西。昨天我看到他抬了一大堆东西往贮藏室那边走......后来他是和昨天早上那几个女生一块走出来的。”
林音懂了,他是来告密的。不过重点是:“你是哪个班?”
男生看着她的目光顿时缩了回去,里面的光暗淡不少,原来她不知道自己哪个班。她甚至有可能不知道自己是谁,心口有种撕裂般的疼。
他还是开口说:“我是二班......”
顿了一会,他快速开口补充道:“我叫陆家翰。”
林音默了默,这人喜欢的是原主,但原主已经不在了,压根没办法回应他。即使是原主在,也未必会回应他。至少她还注意到这个男生,原主那个木头人压根不知道人家是谁。
想了又想,最终说道:“你不必对我这样好......”
话还未说完,陆家翰急忙打断:“我知道的,这是我自愿的,我也不会打扰你的......”
说着像是阻断她的话一般,快速跑走了。
林音站在原地,哎哎哎了半天,都没能阻挡他离去的步伐。算了,以后还是不要搭理他了,不搭理就不会给他希望。
至于二班的李杰嘛,管他是不是帮凶,都得付出代价。
林音站在原地等太阳躲进云里,才快速走出去。回到宿舍补了会觉,晚点还要早早起床去教室把作业做了。
原主是个喜欢早早把作业做完的人,她大概是个拖到最后一刻的拖延症患者,还是治不好的那种,还好她效率够高。
教室里,一大群学生匆忙地赶着作业。其中就有林音。这些坑爹的老师虽然不来盯着他们上晚自习,但作业都是恨不得第一时间收上去,这不,各科的课代表已经写好了什么时候交作业了吗?
每个老师都不落后,都要求在上晚自习前五分钟写完。
林音正奋笔疾书着,写完一样,伸手进课桌拿另一样。一摸上去,手中的触感不对,她连忙退了出来。手上沾了一条黏糊糊的青色的鼻涕虫。
杜烟写作业写到一半,余光瞧见那条鼻涕虫,吓得尖叫:“啊啊啊啊!”
传说中的土拔鼠尖叫没错了!
全班人一同看了过来,害怕虫子的女生忍不住尖叫起来。尖叫声此起彼伏,惹得其他班的人都探头过来。一些不害怕的、在附近的也忍不住躲得远远的。
大家心里都在想着,这应该又是晏殊的手笔,毕竟全班就她和她的小跟班喜欢和林音过不去。上次放水盆那么幼稚的事情都做了出来,这次就更别说了。
第54章 鼻涕虫
一班教室外面吵吵闹闹,不少人探头围观。一班里头却是一片寂静,大家不约而同盯着晏殊。晏殊眼底满是兴味,笔在手指上转悠着,愉悦地吹了个口哨。
要多嚣张有多嚣张,要多讨厌有多讨厌。
晏殊似乎感受不到其他同学的目光一般,眼底皆是那个人。她把笔一丢,往后一靠,双手抱胸,看戏的姿态摆得足足的。她还嫌不够,开启解说:“这虫啊又称鼻涕虫,听说每一秒都会分泌出一克鼻涕,黏在手上,想甩甩不开。哎哟,够恶心的了,我这么看着都吃不下饭......”
顿了顿,晏殊又补充道:“你说你以后不会和鼻涕虫一样,黏黏糊糊的,光是出现就恶心死人了吧?”
杜烟看不下去了,为林音出头:“你胡说什么!林音成绩好、热心肠,哪像你啊,只知道捉弄别人一无是处!”
晏殊脸上的笑收了收,推开桌子,整个人站了起来。声音恍若冰山上的冰雪:“你说什么?”
杜烟咽了咽口水,避开她凌厉的目光,还是没有勇气重复一遍。对不起了,音音,她真的尽力了,她克服不了自己的怂!
林音安抚着杜烟,忍着恶心,将鼻涕虫拿得远远的。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扯了一张纸,把鼻涕虫捏在手里。目光越过人群,人群自动退散,落到晏殊身上。
天地间有片刻寂静,闪电咔嚓一声直直落下。不少人卷缩着身子,不知是被闪电吓着了,还是不想被两人的战火波及。
分不清谁先动作,下一个闪电落下,林音已经来到了晏殊面前。鼻涕虫挣扎地扭动着身体,分泌着可疑的粘稠液体。
晏殊的小辫子被扯,头稳稳地落在鼻涕虫前面。那张向来骄傲的面孔变了色,她拼命挣扎,却没多少力气,眼睁睁地看着鼻涕虫一点一点朝自己靠近,很快就能触碰自己的皮肤,钻进自己的鼻子里。
“你放开我!你敢这么对我,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林音不吃这一套,将她辫子往后扯,鼻涕虫往上高高地举着,仿佛下一秒就能落到她张开的嘴巴里。
晏殊害怕又悻然地闭上了嘴,看向林音的眼神里不是平常的鄙夷和嫉妒,而是不可置信和恐惧。她怎么敢?她就是敢!
林音见她老实了,才问:“说呗,是不是你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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