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父是个经商好手,同时也是个大善人。覃与对着府里的账簿简单算过,这些年来覃父做慈善花出去的银子如果按照现代社会的货币换算,最起码得拿一个省级的十大杰出企业家或是慈善家这类表彰称号,可覃父比不得那些表面做慈善实则博名声的伪君子,这些年的慈善做得那叫一个默默无闻,那些本该落在他身上的好名声也全便宜了那些只出了嘴皮子的地方官员。
覃父对这些虚名也不执着,只觉得捐出去的钱粮切实帮助到人了就行,至于百姓感谢谁他并不在意。王氏与他自幼青梅竹马的情谊,深知其为人,自然和他看法立场一致。而原主作为掌上明珠一样娇养着的天真小姐,只需要每天过得开心快乐就好,府中事务完全不需要她操心。
但现在换了覃与来做这覃府小姐,她自然不满足于覃府只做这风陵城的首富,毕竟钱财是死的,权势才是活的。剧情中的男主之所以能够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开一路帮助自己的“覃与”,无非就是因为他有了凌驾于覃府富庶之上的权势,才能在后期如此轻松地整垮不识趣的覃府。
虽说现阶段本该被“覃与”当成菩萨供起来的慕遥这会儿正凄凄惨惨地撑着病体住在下人房里苟延残喘,但覃与从不小瞧任何可能给她造成威胁的因素。过往的她聪明且自负,虽然13岁那年就觉醒了所谓的“剧情”,但压根没有把剧情中可悲的未来和自己联系在一起。但历经这一遭莫名其妙的穿越,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成为了另一个“覃与”的她,没办法再像之前一样万事不放在心上了。
既然拥有了这种类似先知的能力,那她一定是要物尽其用起来的。虽然除掉男主能够彻底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惨剧,但一来覃与来自法治社会,做不来这样轻易要了人性命的事;二来慕遥作为剧情男主,她无从知晓贸贸然杀掉他会带来什么后果,这种不确定性让她没办法去赌;三来目前慕遥还没在殿试上舌战群臣获得皇帝赏识而后一飞冲天,她完全可以尝试着将这支潜力股化为己用,如果实在没办法将他收入麾下,那她也完全有时间来壮大自身力量的同时剪除他的羽翼,确保自己万一真的正面碰上也绝对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想要培养出在朝中得用的人才是项非常漫长的工程,商槐语的学识能力究竟如何没有经历过古代科考的覃与自然没办法做出确切评价,但这几天考察看下来,他的记忆力和理解力都还不错,待到后期给他专门找个科考方面能够帮上忙的老师再提点一二想必效果会更好。
不过这几天共处一室相处下来覃与倒是将商槐语的性子多少了解清楚了,之前同王氏聊起过要找个东西拿捏住他以免他忘恩一事倒是完全没必要担心,毕竟像他这样恋旧情懂感恩又柔善可欺的人,哪怕是从前受过别人一饭之恩他都记得一清二楚,更何况覃府如今给他的,是他最最渴望的求学机会。只要往后他不是被人夺舍了性情大变,那么覃府在他心中的地位是绝对不可撼动的。
只是这动不动就面红耳赤的毛病到底得多久才能彻底掰过来呢?
覃与视线从他红玉般的耳垂移到他轻颤的眼睫,再落到他温声答题一开一合的唇瓣,停留在他腰身上的手指不动声色地挑开他外衣,缓缓探去。
商槐语声音一顿,下意识捉住她作祟的那只手,微微侧过脸看向她,唇瓣微抿。
“继续答。”覃与带着手背上那只压根不敢用力的手继续向内摸索,面上神情和语气一样平淡。
谁能想到那只尤带墨香的手会在桌后做出这等事呢?
商槐语绷紧后颈,接着方才所答继续开口,只不过随着那人手心温热一层层深入接近,清明一片的大脑似乎也紧跟着被搅成浆糊,连带着说出口的话都有些跟不上他思路了。
指尖触到光滑紧实的腹部时,虚坐在她怀中的少年轻颤了颤,手已经很是熟练地捂住了差点又禁不住发出轻吟的口鼻,原本贴在她手背上的那只手很快扶住了桌沿,稳住了因为腿软险些坐下去的身体。
覃与像是压根没有发觉他此刻的反应,紧贴着肌肤的手正沿着那因为吸气而越发明显的肌理纹路抚弄,微垂的双目仍旧锁定在另只手拿着的书本上:“继续。”
那头练字的碧玺早在这几天练出了两耳不闻身边事的本事,不仅无视了商槐语这两次断得突然的回答,更是自动屏蔽了后边惹人遐想的一字一顿和刻意压低的喘息吞咽声,专心致志地盯紧着手中的笔和桌上的纸,一笔一划落得又准又稳。
好不容易坚持将后半段答完,商槐语整个人好似从水里捞出来一般无力地撑在桌沿,大半个身子都从椅子里歪了出去,额角的发丝被渗出的汗水打湿,濡成墨一般的颜色,衬着那双水雾弥漫的眼,成功让恶作剧的覃与露出一丝笑来:“答得很好。”
她简单替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在他尤在失神的面颊轻轻落下一吻,声音压得更低,“去清理一下吧。”
商槐语像是打了个寒噤似的回过神来,抿着被咬得殷红一片的唇羞恼又无奈地看了她一眼,红着眼眶撑着酸软的双腿起身离开,比起前几日倒是有了些进步,至少无论是应对还是外在形象的维持都显得从容得多。
“小姐,”书房门被敲响,外间传来红娆恭敬的声音,“夫人请您过去。”
昨晚和王氏提及想亲自挑几个身边得用的人,想来这会儿是把人都集合起来要她过去“面试”了。
覃与应了句“好”,看向那头已经站起身来的碧玺:“已经练完了?”
碧玺抿唇一笑,神情间带出些小骄傲:“是。”
“不错,”覃与也笑了,“明日再加十张。”
碧玺面上笑容一僵,蔫头耷脑地应了是,跟着覃与去了王氏的住处。
***
菡香院的前院已经站满了人,除开年满二十的奴仆竟然还有近百之众,覃与再一次对覃府的财大气粗有了更确切的认识。
端坐在最前方的王氏一改在她面前时候的温柔模样,微敛着眉目喝茶,明明一言未发,周身气势已经压得下面一众奴仆大气都不敢喘,近百人在的院子里一片寂静。
伺候在她身旁的绿妩远远见着红娆领着覃与来了,忙低声禀告,王氏神色一缓放下茶盏,美目往下一扫,沉声开了口:“今日叫你们过来,是想从你们之中挑几个知情识趣派得上用场的去栖梧院伺候。”
栖梧院正是覃与住处。除开碧玺这个贴身婢女外,能进房伺候的也就两个二等丫鬟,旁的就是些粗使婆子,偌大一个栖梧院里里外外空得很,在府里下人眼中可谓一处极有发展前景的宝库。若非这些年栖梧院的人员调度都捏在王氏手里,再加上府里那些妄动的前脚刚蹿到小姐跟前、后脚就被发卖出府做了那被杀来儆猴的“鸡”,栖梧院不至于到今天还这般清净。
而王氏之所以严格把控栖梧院的人员流动,无非就是知道“覃与”生性单纯天真,怕她被身边一些别有用心的下人撺掇带坏,所以才始终捏着这块没敢撒手。好在原主虽然含着金汤匙出生,但并不似被惯坏的娇小姐般讲究,无论吃穿用度还是身边伺候的下人,够用就行,不太在意什么排场。
和她同龄的碧玺,七八岁就被安排到了她身边伺候,两个人说是主仆,其实也和姐妹没太大区别。正因为一处长大的情谊,自记事起就把忠诚二字刻进脑袋里的碧玺对原主算得上是无脑听从,一应伺候人的事宜倒是都学得精通,但心计智慧是远不如跟在王氏身边的两个贴身婢女红娆绿妩的。
不过王氏之所以没把碧玺往聪明机敏的方向培养覃与也多少猜得到缘由,毕竟在覃家夫妇看来,自己是绝对能够护得独女一生顺遂的,纵是将来女儿成了家那也是招人入赘,一切终归是捏在自己手中。既然如此,那干脆就随着女儿的性子,叫她开心快乐就行,旁的不需要她操心。
比起心腹,碧玺更像是玩伴,用来填补原主作为独女的孤独,陪伴她更好地成长。
若是没有招惹上慕遥,没有排除万难地将他赎回身边当菩萨供起来养大他的胃口,没有掏心掏肺地付出一切送他上位,没有被他过河拆桥地打击报复,那么原主这一生应当都会按照覃家夫妇为她打算的那样幸福顺遂地和温良老实的丈夫风平浪静走到尽头。
可惜的是,剧情需要一个冤大头,需要一个有能力救男主出火坑且奉献一切将他重新送回云端的人,没有什么理由能比“爱”更伟大了,也没有什么镣铐能比“爱”更加无私而浪漫。
男主甚至不需要付出什么,就能够让一个自小被爱浸泡着长大的天之骄女对他一见钟情,她甚至可以无视掉他的冷漠绝情、无视掉他的心有所属,以最为虔诚、低到尘埃的姿态生生剖出自己的一颗真心供他践踏,她难道不伟大吗?不,她当然伟大,可惜他不爱她。
多可笑。就因为爱,她放弃尊严用尽一切去讨好,而他也可以在心安理得地接受一切后因为一句“不爱”合理得不能更合理地弃她如敝履,甚至因为对心上人的“爱”轻松击垮她的后盾,连一席安身之地都未曾留给奉献一切的她。
他与心上人的终成眷属是痴心一片,是忠贞不渝,而她救他、护他、助他,最终落得不得好死却是死皮赖脸、纠缠不休——同样是爱,怎么还得分出个高低贵贱?
真正该觉得可耻的,从来就不是追逐爱、奉献爱的人,而是接收爱却无情践踏爱的人。
在整齐的问好声中,覃与缓缓勾起唇,接过了迎上前来的王氏伸过来的手。
没关系,他们欠你的,我会一件件全都替你讨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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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世界6:遴选忠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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